全國稅收政策工作會講話

時間:2022-01-14 10: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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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稅收政策工作會講話

同志們:

全國稅收政策法規工作會議今天召開。上午,對近幾年特別是去年的稅收政策法規工作進行了總結,肯定了成績,分析了問題,部署了今年及以后一段時期的工作任務。對這個報告,我都贊成,各地稅務機關要認真貫徹落實。剛才,幾位同志結合本單位的工作實際,暢談了對政策法規工作的認識和體會,反映了當前依法治稅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對如何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推進依法治稅、做好稅收政策法規工作,提出了很好的意見和建議。對這些意見和建議,總局將認真加以研究解決。

近幾年來,各級稅務機關根據總局黨組提出的新時期稅收工作指導思想,大力推進依法治稅,強化科學化、精細化管理,各項工作取得明顯成績,稅收政策法規工作也取得了新的進展:制度建設和政策調整穩步推進,依法治稅不斷深入,稅收執法責任制逐步建立,稅收執法監督進一步加強。工作在政策法規工作崗位上的廣大稅務干部,為稅收政策法規工作的進步和稅收事業的發展做出了積極貢獻,在此,我代表總局黨組向你們表示由衷的感謝和崇高的敬意!

下面,我講幾點意見,供大家參考。

一、充分認識依法治稅的重要性,切實貫徹落實好組織收入原則

稅收工作必須遵循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這是由稅收法定原則決定的。大家知道,世界上第一部憲法性文件——英國的《大憲章》就是因貴族不滿國王的征稅決定而誕生的。當時的貴族階級和市民階層為了反對國王的課稅政策,提出以法律的形式對稅收問題做出明確的規定,非經議會同意國王不得隨意征稅。其后,稅收法律主義,即稅收法定原則,逐步被世界上絕大多數國家所認可,成為其處理稅收事務必須秉承的原則。稅收法律主義要求稅收在實體規定和程序規定方面都必須依法而為,稅種的開征,征收的數量、程序和方法,征收的基本要求等要素都要由法律做出明確、具體的規定。稅法在我國有不同層次,包括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的法律、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也包括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制定的部門規章和規范性文件。

全面推進依法治稅,是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和依法行政基本要求在稅收管理領域的具體體現。隨著依法治國基本方略的深入推進,黨和國家對依法行政的要求越來越高。黨的十六屆六中全會提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目標,并將民主法治作為建設和諧社會的重要內容。國務院頒布實施的《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明確提出要在未來十年內基本建成法治政府。國務院對貫徹落實《綱要》工作高度重視,周密部署,扎實推進,每年都有新要求、每年都有新舉措。年的主題是轉變政府職能,為此,國務院召開了加強政府自身建設推進政府管理創新電視電話會議,總理在會上作了重要講話,就如何轉變政府職能、防止濫用權力、增強政府公信力等問題,提出了具體、明確的要求。今年的工作重點是制度建設,國務院已經部署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和國務院各部門開展行政法規和規章清理。此外,新聞媒體、社會各界和廣大納稅人對稅務機關的執法情況更為關注,審計、財政、檢察等機關對稅務機關的監督力度也在不斷加大。

稅務部門是國家重要的行政執法部門,在建設法治政府、全面推進依法行政進程中肩負著重要職責。稅收是國家籌集財政收入的重要手段,目前稅收已占到財政收入的90%以上。國家運用稅收籌集財政收入,通過預算安排用于財政支出,提供公共產品和公共服務,促進經濟社會發展,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等方面的需要。推進依法治稅、加強稅收管理,可以提高稅收征管質量和效益,減少和杜絕各種跑冒滴漏,使經濟發展形成的稅源轉化為國家的稅收,使稅收收入隨著經濟發展穩定較快地增長。稅收是國家參與國民收入分配最主要、最規范的形式,規范執法,依法征收,可以使稅收工作為企業及廣大納稅人創造一個公平競爭的良好環境,有助于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和完善,有助于實現社會公平正義。總之,只有大力推進依法治稅,切實加強稅收征收管理,才能充分發揮稅收籌集收入和調節分配的職能作用,才能使稅收更好地為經濟社會發展服務,為改善人民生活服務,為建設法治政府和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服務。

稅務機關對依法治稅工作歷來高度重視。全國稅務機關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的一系列方針政策和對稅收工作的各項要求,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聚財為國、執法為民的稅務工作宗旨,進一步推進依法治稅,深化稅收改革,強化科學管理,加強隊伍建設,依法治稅觀念深入人心,依法治稅工作成效顯著。但是,我們也要清醒地看到,與黨中央國務院的要求相比,與社會各界的期望相比,依法治稅工作還存在一定差距:依法行政意識不強,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有待進一步提高;稅收立法機制和程序不夠完善,制度建設質量不高;越權執法、隨意執法等問題時有發生,執法不規范的現象仍然存在;稅收執法監督機制不夠健全,監督手段有待改進,一些違法或不當的行政行為得不到及時、有效的制止和糾正。我們必須進一步采取有效措施,認真解決存在的這些問題。

稅收工作責任重大,任務光榮。各級稅務機關要充分認識依法治稅、規范行政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將依法治稅作為稅收工作的靈魂貫穿到我們稅收管理的各個環節,融化到每個稅務干部的意識里,落實到稅收管理實際工作中。要堅持組織收入原則,依法征稅,應收盡收,堅決不收過頭稅,堅決防止和制止越權減免稅。要正確處理依法治稅與支持經濟發展、完成稅收計劃、納稅服務及完善稅制之間的關系。對地方政府和部門違反法律法規,擅自做出的減免稅決定,稅務機關不得執行,并要向上級稅務機關報告。發現有些地方政府或部門研究并擬作出與稅收法律法規不符的規定時,要主動匯報和說明稅法的有關要求,避免出臺違反國家稅法的規定。要按照征管法規定的權限、程序和條件,嚴格審批緩稅,既不能人為調節收入進度違規批準緩稅,也不能寅吃卯糧收過頭稅。

二、建立健全稅收法規工作制度,規范管理行為

制度帶有根本性和長期性,做好稅收工作必須從制度建設入手,在建立健全制度方面想辦法,在貫徹落實制度方面做文章,在監督制度執行方面下功夫。近些年來,隨著依法治稅工作的不斷推進和規范行政的不斷深入,稅務系統在制度建設方面取得了明顯成績,但是,仍然存在著管理制度不健全,一些制度有待完善,有些制度得不到落實等問題。為此,必須進一步加強以下幾個方面的制度建設:

(一)稅收政策與征管制度研制工作制度。這是一項基礎性工作,是管制度的制度,事關稅收政策和稅收管理制度是否合法、規范的大問題。在貫徹落實《立法法》和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過程中,總局曾制定出臺了一些制度性的規定,對建立科學、民主的決策機制和提高制度建設質量起到了積極的促進作用。對這些制度,要不斷充實、完善,并認真抓好落實。

各級稅務機關要注重學習、總結并遵循制度建設規律,在制度建設中做到:第一,堅持法治化、規范化原則。要嚴格遵守立法權限和立法程序,堅持法制統一的原則,正確處理行政權力與公民權益、職權與職責的關系。政策法規部門要提前介入,通過事先會簽進行合法性審查,確保制定的政策措施和管理制度內容合法、程序規范。對地方政府和部門制定的政策性文件,凡有涉稅內容的,都要主動提出意見和改正建議。第二,符合國家戰略目標和總局工作總體要求。制定出臺政策法規和管理措施,要符合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要求,符合國民經濟發展的要求,符合總局黨組關于新時期稅收工作總體要求。第三,講求工作方法。要加強調查研究,深入基層,深入群眾,深入執法第一線,確保確定的制度科學、可行,能夠解決實際問題。要實行民主立法、公開立法,采取座談會、聽證會等形式廣泛聽取專家學者和廣大納稅人的意見和建議,集思廣益。第四,細化制度規定。稅收法律和制度是稅收執法的依據,必須明確、具體,便于操作,不能過于原則、過于籠統、大而化之。權力行使條件要具體、標準要清晰、程序要規范、責任要明確,減少執法的隨意性,避免“暗箱操作”。要通過細化稅收法律和制度規定,使違法違紀行為不能為,回過頭來也便于檢查,便于界定責任。第五,加強部門之間的配合、協調。這既包括稅務機關內部各職能部門之間的配合、協調問題,也包括稅務機關與財政部門、法制辦及人大的配合、協調問題。內部各職能部門之間要分工不分家,形成制度建設合力;對外部單位,要多匯報、多溝通,既講原則,又要有一定的靈活性。總之,要通過完善制度,使稅務機關出臺的政策規定和管理措施更加科學、合法和高效。

(二)減免稅管理制度。減免稅審批,包括稅前抵扣核準,是稅務機關審批工作較為集中的領域,也是容易出現問題的環節,最近查處的一些稅收違法案件都與減免稅違規審批有直接或間接關系。總局對規范減免稅審批工作歷來十分重視,在2001年全國依法治稅工作會議上,就曾明確提出要建立大額減免稅集體審議制度。2005年,根據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精神,總局制定下發了《減免稅管理辦法》。去年,總局又在對各業務司局減免稅項目開展調研、分析問題的基礎上,頒布實施了《總局機關減免稅審批工作規程》,明確了司內集體審議、審批規定和結果公開、環節和部門之間相互制約等工作要求,效果很好。

然而,大額減免稅集體審議制度在部分地方至今仍未完全落實,大額減免稅審批項目往往經主辦處室和主管局領導簽批就可以決定。與此形成對比的是,有的省級稅務機關實行的大額減免稅審批項目由相關部門配合研究、領導集體決定的做法很好。各地稅務機關要學習、借鑒這一做法,結合本單位工作實際,探討實施大額減免稅審批管理的有效方法。

減免稅審批在實體規定上條件要明確、標準要具體,要盡量壓縮自由裁量權存在的空間;在程序規定上要體現監督和制約的要求,避免少數人說了算。制度設計要確保不出問題或少出問題;即使出了問題,通過執法監督也能及時發現和糾正。要建立減免稅政策公開制度,大力宣傳減免稅政策,主動為納稅人服務。對符合政策規定的減免稅申請,要及時辦理;對不符合政策規定的,要說明理由。要建立減免稅執行情況跟蹤和預警制度,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了解和掌握情況,在納稅人“一戶式”檔案里應有減免稅情況記錄,對執行到期的減免稅政策要提前進行提示,確保到期的減免稅恢復征稅。做好減免稅政策實施效果、減免稅額等統計分析工作,及時發現減免稅政策執行中存在的問題,以利完善政策,加強管理。對減免稅審批,必須進行事中制約和事后監督,這既是我們的管理職責所在,也是對干部最好的保護。

(三)行政審批制度。為規范行政許可和行政審批行為,國家頒布實施了《行政許可法》,推行了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目的在于減少審批項目,規范審批程序,轉變管理觀念,創新管理方式。在2002年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期間,各級稅務機關大力削減審批項目,積極規范審批程序,認真加強后續管理,取得了明顯成效。今年4月,國務院辦公廳下發了《關于進一步清理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和國務院各部門繼續取消和下放審批項目。總局已提出了進一步取消和調整行政許可和行政審批的建議,并報國務院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辦公室。

轉變政府職能,創新管理方式,必須進一步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各級稅務機關必須充分認識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重大意義,將其作為一項長期工作常抓不懈:一是要進一步轉變觀念,改變那種“一提管理就是審批”、“一批了之”的思維習慣和工作方法。二是要進一步取消審批項目,從現實管理需要出發研究審批項目存在的必要性,能取消的一律取消,能下放的必須下放。根據《行政許可法》和國務院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精神,規章和規范性文件一律不準設置許可和審批項目。三是要進一步規范審批程序。要參照《行政許可法》的規定,研究制定統一的稅務行政審批工作程序,規范審批行為。要加大審批公開力度,“十一五”期間實現50%的行政審批項目網上在線辦理。四是要加強后續管理。取消審批,不是不要管理,相反,管理應當更加科學、精細,要通過納稅評估、經濟分析、稅務稽查等手段加強管理,堵塞漏洞。

(四)政策法規實施情況反饋及政策研究調整制度。政策法規是為執行而制定的,其內容是否合法、制度是否規范、措施是否可行、調整是否及時,直接影響著基層稅務機關的執法效果。規范執法行為,提高征管質量,必須做好政策法規實施情況反饋工作。基層稅務機關是稅收政策法規的執行機關。政策法規執行效果以及存在問題,基層管理人員最了解;原有政策法規在經濟發展、社會進步過程中是否適應形勢發展的需要,是否需要進行調整、修改和完善,基層也最有發言權。因此,總局和省局政策法規部門及相關業務部門要經常深入基層,開展調查研究,掌握第一手材料。

政策法規在制定時,受各方面條件的限制,有些考慮不夠周全,執行中出現一些問題是不足為奇的,一定程度上講也是難免的。例如,有的規定不夠明確,有的規定與其他文件相互沖突,有的規定操作性差,等等。政策制定者要提高政策制定水平,同時要注意了解政策執行情況,及時解決出現的問題,對政策制度加以完善。由于我們缺少有效的上下級稅務機關在政策制定工作上的互動機制,政策法規在實際執行中存在的一些問題并沒有被及時、全面地反饋給政策法規制定部門。制定部門對政策法規執行效果反應遲鈍,政策“暫行”往往暫行十年、二十年。稅收征管、稅務稽查等部門在工作中也發現了政策法規方面存在的一些問題,但是往往就事論事,沒有舉一反三地總結、歸納出一些帶有普遍性、規律性的問題。為深入了解稅收政策和征管措施執行情況和存在的問題,總局于去年建立了政策評價反饋機制,目的在于聽取基層對政策法規執行情況的意見和建議,同時,這也是機關內部橫向監督制約的一種制度和方式。

跟蹤政策法規執行情況,是政策法規部門的一項基礎性工作。制度的關鍵在于落實,制度建立了,就要讓它運行起來,發揮其應有的功效。政策法規部門要充分利用日常執法、文件會簽、復議應訴、重大案件審理、外部監督等工作環節發現問題,征管、稽查等部門在執法中發現問題,也要及時、主動地向同級政策法規部門反映,由政策法規部門匯總、整合后向上級機關反饋。特別是市、縣一級的政策法規或稅政管理部門更要把政策執行情況的反饋作為一項經常性的工作布置下去、開展起來。

清理文件也是政策法規實施情況反饋及政策研究調整制度的重要載體。通過清理,可以發現已經失效過時的政策,可以發現與上位法相抵觸、與同位法相沖突的問題,可以發現政策本身規定不嚴謹、不協調、不具有操作性等問題。總局已經開展了對總局制定的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成效明顯。去年,已經部署開展省以下稅收規范性文件清理,國務院也正在部署行政法規和規章清理工作。各級稅務機關要充分利用清理契機,發現政策法規本身存在的問題,為調整、完善政策提供依據。

(五)稅收政務公開制度。深入推進政務公開,是發展社會主義民主、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的有效形式,也是廣大人民群眾的迫切需要和殷切希望。各級稅務機關要按照國家有關文件精神,不斷推動政務公開工作向縱深發展。一是豐富公開內容。凡是稅務機關辦理行政事項,除涉及國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護的商業秘密、個人隱私外,都要以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要把影響稅收工作的難點,涉及納稅人和稅務干部切身利益、普遍關注的熱點和影響執法公正的關鍵點作為政務公開的重點。保證各項行政權力的運行始終處于公開、透明的良性循環中,使群眾真正擁有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二是完善公開形式。要按照“簡便、實用、快捷”的原則,采取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進行公開。要繼續依托辦稅服務廳,開展形式多樣的公開服務活動;進一步加強12366納稅服務熱線建設;完善稅務網站,增大公開的容量和覆蓋面;要堅持不懈地開展豐富多彩的稅法宣傳活動,積極參加行風熱線,送法上門;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等新聞傳媒,社會綜合行政服務中心,政府公報、稅務公報、公告、函告等形式進行公開,大力推行民主評議、社會聽證、專家咨詢、新聞、網上互動等現代公開形式,提高公開效果。三是規范公開程序。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要按照申請、領導小組審查、組織公開、公開對象評議、收集意見和建議、組織整改、整改結果反饋、歸檔備案等步驟實施公開。要嚴格限制不公開事項的范圍,對于不能公開或暫時不能公開的事項,必須說明理由,并報本單位政務公開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變更、撤銷或終止公開事項,要按照規定程序進行,并及時告知公眾。四是健全公開機制。要健全組織、強化責任,各級稅務機關黨組對政務公開工作負總責,各部門要各負其責,抓好職責范圍內的政務公開工作。要加強制度建設,抓緊制訂政務公開辦法,編制公開目錄,明確公開主體、內容、形式、范圍、時限,將任務落實到具體的業務部門和個人。要定期征求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特邀監察員、納稅人和干部職工的意見或建議,有針對性地改進工作。要積極從政務公開中發現問題,加強檢查考核,將政務公開工作與目標管理考核和干部考核掛鉤,促進政務公開工作的落實。

(六)稅收執法成效考核評價制度。目前,稅務系統已經建立了一些對稅務機關和稅務干部進行考核的評價制度,例如,對稅收征管質量實施“六率”考核,對提高稅收征管質量和效率起到了一定作用;對稅收執法情況采取責任制考核,減少了違法、違規執法問題。但是,稅務機關目前的各種考核評價機制之間還缺少有機的聯系,有些評價指標尚缺少科學性,是否堅持依法治稅、是否建立健全了內部控制機制等內容還沒有完全納入考核的范疇。實踐中就存在這樣的問題,一個單位的執法狀況可能被評為優秀或合格,但是,在審計檢查、執法檢查中卻發現不少問題,甚至還查出了大案要案。這就說明我們的評價機制還不完善,評價結果還不準確。總局要研究整合各種考核評價機制,制定科學、合理的考核評價制度,確保考核評價真正起到獎優罰劣、獎勤罰懶的作用,各級稅務機關也要結合工作實際,積極探索和實踐,不斷提高考核評價水平。

以上這些制度,涵蓋了稅務機關政策制定、政策實施、政策執行反饋和考核評價等不同的環節。對其中的每一個過程、每一個環節,都要建立制度、實施制約,體現內部控制的要求,只有這樣,才能從源頭上加強管理。以上這些制度是最基本的內控制度,各級稅務機關還要結合工作實際,探索建立其他有效的內控制度。這些制度加上我前面所講的法紀教育和后面要講的監督問題,就形成了稅收政策法規及征收管理工作的內控機制。這是一個集教育、制度、監督“三位一體”的規范權力運行的控制體系,也是一個預防腐敗的保障體系。

三、加強執法監督,強化內部控制

稅務機關是國家重要的執法機關,擁有稅收執法權,包括減免稅審批、稅前扣除核準、稽查處罰等權力。管好權、用好權十分重要。沒有監督制約的權力必然導致腐敗。在我們查處的一些偷騙稅大要案中,經常發現有稅務干部參與其中,這說明我們還缺少有效的內控制度,也說明我們的執法監督還不夠得力。如果我們的管理制度健全了,執法監督加強了,那些干部就可能不會出問題。對干部要教育、要引導,更要通過制度來規范和控制,對于違法違規行為還要依法依紀警戒和懲處。要建立健全稅務機關內部控制機制,切實加強執法監督。

(一)加強執法檢查。執法檢查是對稅務機關內部執法行為實施事后監督的有效途徑,必須堅持并強化。近幾年來,稅務機關執法檢查工作卓有成效,通過執法檢查發現了一些稅務機關在貫徹稅收法律政策當中存在的問題,有擅自制定稅收減免政策的,也有征管上沒有依法行政的問題。通過執法檢查,為進一步研究完善一些稅收政策提供了依據,進一步促進了稅收征管工作水平的提高。但是,執法檢查工作本身還存在一些問題:一是礙于情面,檢查不深、不細、不透,存在“內部檢查沒問題,外部檢查有問題”的現象;二是有的問題查出來了,但查而不處,整改不力,致使同類問題一而再,再而三地發生。

執法檢查必須選準對象和內容。政策法規部門要深入開展調查研究,廣泛聽取征管、稽查、監察等部門的意見,將權力比較集中、自由裁量空間較大或問題相對突出的領域作為執法檢查的重點。稅收執法檢查除以往對違規出臺政策性文件進行檢查外,也要對各種行政審批事項尤其是減免稅的辦理情況進行檢查。執法檢查不僅要檢查被查單位在稅收執法中是否存在違法違規問題,還要檢查其是否建立健全了政策法規和征管方面的內控制度,以及內控制度的落實情況。例如,要檢查文件會簽制度是否落實,重大案件審理制度是否落實,等等。要把檢查制度建立和落實情況作為執法檢查的重要內容。

執法檢查既要抓好上級對下級的檢查,又要抓好對本級征、管、查等工作部門和工作環節執行稅收政策情況的同級監督,將同級檢查經常化、規范化,對執法中存在的問題做到隨時發現,隨時整改。內部檢查是政策法規部門代表一級行政組織檢查其內部各工作部門的執法狀況。執法檢查和審計監督,都是稅務機關的內部監督,分工有所不同。審計監督著重財務會計、經費使用、基本建設、政府采購等方面的問題;執法檢查解決的是稅收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執行情況。開展同級檢查,不是政策法規部門或內部審計部門有意與誰過不去,是其工作職責要求的。這是一個很淺顯的道理。檢查者、被檢查者對執法檢查都要有一個正確的認識,檢查者要克服畏難情緒,敢于檢查;被檢查者要端正態度,以平和的心態接受檢查。大家都是為了一個共同的目標,這就是將各項稅收工作做好,將人民賦予的權力用好。

執法檢查也要調整工作思路,要改變只查基層執法單位、不查機關的習慣作法。還要創新檢查方法,比如,可以組織跨地區的交叉檢查,也可以借助外部力量進行檢查。此外,還要建立健全考核評價、檢查通報和責任追究等制度。

二是加強行政復議監督。稅務行政復議既是納稅人對稅務機關的權利監督,也是稅務機關上級對下級的權力監督。做好稅務行政復議工作,有助于維護國家的稅收利益和納稅人的合法權益,對促進稅收執法工作,提高稅收征管水平,樹立稅務部門良好的社會形象,具有重要的作用。為規范行政復議工作,國家頒布實施了《行政復議法》,國務院還曾專門開會研究部署行政復議工作,總局制定下發了《稅務行政復議規則》和《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加強稅務行政復議工作的意見》。各級稅務機關要充分認識行政復議工作的重要性,將稅務行政復議作為發現和糾正稅收執法問題,促進征納關系和諧發展的有效途徑。要高度重視納稅人的復議申請,依法審理復議案件,公正地做出復議裁決。對符合受理范圍的復議申請,要按照規定及時受理,對不符合受案范圍的復議申請,要說明理由并明確告知納稅人可以通過申訴和信訪方式反映問題,絕不允許通過規勸、壓制、威脅等手段剝奪納稅人申請復議的權利。復議機關在處理稅務爭議時,要站在客觀、中立的立場,切實監督下級機關的執法行為,維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要建立行政復議與調解有效結合的機制,將調解貫穿于處理行政爭議的全過程,盡量將爭議化解在基層,化解在初發階段,化解在稅務機關內部。要充分發揮行政復議由此及彼、以點帶面的功效,透過個案及時發現稅收政策、稅收管理和制度實施中存在的問題,規范、完善制度,懲戒、教育干部。

三是貫徹落實稅收執法責任制。推行稅收執法責任制,是全面提升依法治稅水平,實施科學化、精細化管理的重要舉措。要使稅收征管措施長期發揮作用,就必須形成制度,并通過責任制落實到每一個崗位,實現制度、機構、崗位、人員、責任的有機結合,建立起一種齒輪傳動式的工作機制,使我們的執法行為,征收管理的行為更加規范,更加有效。從本質上講,稅收執法責任制就是稅收征管責任制,各級稅務機關要將二者很好地結合起來。

近年來,各級稅務機關將推行稅收執法責任制作為推進依法治稅的抓手,以推行稅收執法管理信息系統為重點,取得了較好的成效。今后,要進一步總結試點工作經驗,將稅收執法責任制不斷引向深入。要按照深入推行稅收執法責任制工作的意見,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進一步做好這項工作。要科學合理地分解落實崗位職責,明確工作規程,加強考核評議,嚴格過錯追究。當前要抓住考核評議這個關鍵環節,區分國、地稅的不同情況,認真做好稅收執法管理信息系統及計算機自動考核系統的試點工作。做好稅收執法責任制考核工作,要注意做到五個結合:一是對稅收程序法和實體法的考核相結合;二是執法考核指標與征管考核指標相結合;三是對不同崗位的考核相結合;四是責任追究與表揚獎勵相結合;五是計算機考核與人工考核相結合。執法責任制的考核要與干部業績考核、年終考核掛鉤。要通過信息化建設,使執法責任制評價考核工作更加科學化,不斷提高工作效率。

四、加強政策法規工作隊伍建設,更好地發揮綜合管理職能作用

政策法規工作是一項全局性、系統性的工作,是稅收管理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各級稅務機關領導要充分認識政策法規部門在推進依法行政中的職能作用,為政策法規部門開展工作提供支持和保障,尤其要為政策法規部門配備一些業務素質好、法律意識強、工作能力強的干部。政策法規工作責任重、要求高、難度大,從事政策法規工作的干部要勇挑重擔,不辱使命。要通過學習和培訓,努力提高自己的政策水平、業務素質和統籌兼顧、協調處理各種矛盾的能力,進一步增強法治意識、全局意識、創新意識和協調意識,更好地適應新時期政策法規工作的需要。

政策法規部門作為稅政綜合管理部門,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目前,總局、省市局的部門職能和相互工作關系,是按照稅政管理與征收管理相協調,綜合部門與專業部門相配合的要求,結合稅種管理特點設置和確定的。政策法規司(處)是稅政管理綜合部門,征管司(處)是征收管理綜合部門,流轉稅司(處)、所得稅司(處)等為專業管理部門。就具體稅種管理來說,其稅收政策制定與征收管理密不可分、相互促進,因此,涉及具體稅種的稅政和征管工作,都由各專業管理部門負責,也就是各專業部門既要管理相應稅種的稅政工作,又要管理相應稅種的征管工作。例如,流轉稅管理部門就既要研究消費稅改革、增值稅轉型改革等稅收政策,又要推進增值稅、消費稅的征管工作,涉及流轉稅的稅政管理和征收管理是同時抓的。涉及多稅種的政策和兩個以上部門的業務,由綜合部門負責,專業部門配合。綜合部門還有計統部門、信息管理部門等,在不同領域發揮綜合管理職能。政策法規部門負責稅收政策法規的綜合管理,包括綜合性稅收制度政策的協調研究制定,稅制改革,稅收政策的調整,稅收制度政策貫徹情況的反饋,執法檢查等工作。就政策法規綜合管理職能來講,系統上下有一定差別。綜合性稅收政策的研究和制定主要在總局,省及省以下稅務機關政策法規部門主要工作是貫徹落實和政策評價反饋。

各工作部門要理順工作關系,更好地發揮既協調配合又相互制約的作用。在稅政管理方面,由政策法規部門綜合協調,各業務部門配合,客觀上會增加一些工作環節和協調量。但是,這些環節是必要的,是決策科學化、民主化的保障。各工作部門必須樹立全局意識、法治意識、服務意識,搞好協調、配合,保證工作質量,提高工作效率。政策法規部門作為綜合管理部門,負有督促和檢查的責任,要建立工作計劃,逐事逐件予以落實。在各方意見不一致時,可以將有關部門召集在一起,面對面地研討和解決問題。各專業部門要對政策法規部門的工作給予理解和支持。綜合不是包辦代替,各專業部門都要恪盡職守,做好職能范圍內的業務工作。

在這次會議上,總局對如何進一步做好政策法規工作提出了具體要求,各級稅務機關要抓好貫徹落實。“天下大事,必作于細”。建立健全制度,實施執法檢查,加強內部控制,這些工作都不能停留在一般號召上,要真抓實干,一項工作一項工作地抓落實,切實抓出成效,使制度發揮作用,使管理再上臺階。

謝謝大家!

統一認識扎實工作

努力促進依法治稅水平進一步提高

——在2007年全國稅收政策法規工作會議上的講話

王力

(2007年6月7日)

同志們:

2007年全國稅收政策法規工作會議今天召開。會議的主要任務是:認真貫徹落實全國稅務工作會議精神,總結年以來稅收政策法規工作,分析研究面臨的新形勢和新要求,部署今后一個時期的工作任務。謝局長對這次會議十分重視,今天下午將召開座談會,聽取到會同志的意見,并將作重要指示。下面,我先講三點意見,供大家討論。

一、過去一年稅收政策法規工作取得新的成績

年是“十一五”開局之年。各級稅務機關在鞏固“十五”期間依法治稅工作成果的基礎上,牢固樹立科學發展觀,深入貫徹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按照總局稅收工作總體部署,繼續強化依法治稅,大力推進依法行政,充分發揮稅收宏觀調控職能,積極創新加強稅政綜合管理的途徑,各項工作取得了較好的成績。

(一)稅收依法行政工作得到加強

貫徹國務院《綱要》工作進一步推進。各級稅務機關按照總局的部署,繼續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從組織領導、制度建設、隊伍培養等方面,狠抓國務院《綱要》的貫徹落實工作。大多數單位成立了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強化了“一把手”負總責的工作機制;不少單位重視抓好干部的法制培訓,為提高依法行政工作隊伍素質起到了積極作用;湖南、四川、甘肅、青海、江西省國稅局,貴州、山西省地稅局等單位制定了全省推進依法行政五年規劃或出臺了落實《綱要》的具體考核措施,為促進依法行政工作制度化、經常化打下了良好基礎。通過各級稅務機關的共同努力,國務院《綱要》在全國稅務系統得到了進一步的貫徹和落實。

規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工作明顯改進。各地稅務機關按照總局的統一安排,立足制度規范、審核會簽、備查備案三個環節,加強規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工作。根據總局制定的《稅收規范性文件制定管理辦法(試行)》,山西省國、地稅局等單位就貫徹落實該《辦法》專門做出了具體細化的操作管理規定;河南、浙江、大連國稅局等單位政策法規部門對年省局的規范性文件逐一進行審核把關,山東省地稅局對各地市2005年制定的規范性文件進行集中全面審查,及時處理和糾正了存在問題的文件;福建省地稅局自行開發了規范性文件會簽及備查備案信息系統,創新了加強規范性文件管理的工作手段;陜西省國稅局將規范性文件會簽審查納入對各地市工作績效考核的范圍,強化了工作約束機制;海南省國稅局認真落實文件會簽制度,對漏簽的規范性文件進行追簽,等等。各地規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工作的加強,從源頭上促進了稅務依法行政工作質量的有效提升。

法規規章及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成效顯著。年總局組織有關業務司局及北京、吉林、山東、廣東、廣西、黑龍江、江蘇、深圳、青島、大連國稅局、北京、廣東、陜西、山東、廣東、深圳、重慶、大連地稅局18家單位,對截至2004年底以前總局的對征納雙方具有普遍約束力的2516件稅務部門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組織進行了全面集中清理。對其中存在問題的1073份文件,分不同情況提出了處理意見,公布了290份全文失效或廢止,以及94份部分條款失效或廢止的規章和規范性文件。對與財政部等其他部委聯合的存在問題的文件,已將清理結果送相關部委征求處理意見。并根據清理結果,重新編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法(活頁)》,對廢止文件和條款進行了有效性標識。近期還將編輯出版單行稅法文本。各地稅務機關也按照總局的布置,認真開展了對省以下稅收規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江蘇、湖北、黑龍江、福建、遼寧、重慶、寧波國稅局,北京、廣東、安徽、大連地稅局等單位,積極采取分析比對等行之有效的措施,確保文件清理工作取得良好成效。今年2月以來,各地稅務機關又按照國務院辦公廳的統一部署,認真落實總局提出的工作要求,扎實開展了稅收行政法規的清理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在國務院召開的行政法規規章清理座談會上,總局做了經驗介紹。

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繼續深入。年以來,總局集中組織對111項擱置的稅務行政審批項目進行了清理,取消了絕大多數審批項目。同時,制定了《國家稅務總局減免稅審批工作規程》,規范了減免稅審批工作。今年4月,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清理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通知》要求,組織對2001年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以來,國務院最終確認的60項稅務行政許可和非許可審批項目,以及2004年7月1日以后新設立的5項和已報請國務院予以補充確認的4項審批項目進行了清理。經過清理,已自行取消的審批項目5項、報請國審辦建議取消12項、建議調整(下放)6項、建議保留46項。各地稅務機關按照總局要求開展清理過程中,也結合本地工作實際,繼續扎實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如安徽省國稅局、江蘇、遼寧省地稅局對全部稅務行政審批項目進行了梳理,規范了實施程序,強化了監督制約;深圳市地稅局按照市政府的統一部署,啟動了第四輪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清理取消了20個行政審批項目。

(二)稅收執法監督工作不斷深化

推行執法責任制的進程進一步加快。一是稅收執法管理信息系統運行試點工作在國稅系統有序展開。國稅系統運行綜合征管軟件1.1版本的13個省(區、市),全面啟動了稅收執法管理信息系統運行工作,其中安徽、貴州、云南、內蒙、湖南、海南等省(區)國稅局已實現了系統在全省(區)范圍內運行。與此同時,總局集中人力、物力,設計開發了基于綜合征管軟件2.0版本的稅收執法管理信息系統,并在河南、陜西、山東、浙江、遼寧、青島五省一市國稅系統試運行。試點過程中,各單位領導重視、部署有序、措施得力、積極創新,為系統的進一步修改完善和在全國范圍內的推行奠定了基礎、積累了經驗。目前,總局正組織人員在山東省國稅局對2.0版系統進行修改、測試,預計6月中旬可完成系統定版工作。二是計算機自動考核試點工作在地稅系統廣泛啟動。山東、安徽、甘肅、云南、江蘇、陜西、河北、遼寧、福建、河南、海南、重慶、青島13個省(區、市)的地稅系統作為試點單位,通過自行開發自動考核軟件,或對其他省市的考核軟件進行借鑒和改造后,已經開始了執法責任制自動考核系統的試行應用工作,為建立健全地稅系統統一的稅收執法責任制計算機自動考核機制進行了積極探索。三是實現執法責任制“五個結合”的工作逐步開展。按照總局要求,各級稅務機關在推進執法責任制實踐中積極想辦法、出實招,為實現“五個結合”進行了有益地探索。新疆區國稅局專門制定了人機結合的考核評議辦法,湖南、山東、陜西、江蘇省國稅局等單位在將執法責任制考核與征管質量考核、執法能級管理、行政管理責任制相互整合、協調實施方面進行了積極的嘗試等等。通過全系統的共同努力,年,稅務部門利用信息化手段推行稅收執法責任制的工作得到了國務院領導的高度肯定,華建敏國務委員為此做了重要批示。謝局長代表總局在國務院召開的加強政府自身建設推進政府管理創新電視電話會議上做了經驗介紹。此外,、國務院法制辦還組織8家中央主要新聞單位對稅務系統推行執法責任制的做法進行了專題采訪報道,取得了良好的社會反響。

稅收執法檢查工作取得明顯成效。年,全國共查出違規涉稅文件105份,其中稅務機關制定的64份,地方黨政及其他部門制定的41份,查出違規涉稅金額8.15億元,檢查發現稅務處罰不當案件840件,稅務處罰決定不規范3792件,涉嫌犯罪應移送未移送稅務案件27件。對查出的問題,各地基本能按照總局的要求認真進行整改。被查出的稅務部門制定的違規涉稅文件得到糾正的有55份,對地方黨政及其他部門制定的違規涉稅文件,除個別外,稅務機關均已停止執行并提請有關部門依法對文件予以修訂、廢止或撤銷;被查出的處罰不當或不規范案件大多數也得到了補正或重新處理。此外,對審計署審計報告、財政監察信息以及新聞媒體與群眾來信所反映的稅收問題,總局組織有關單位進行了專項調查核實,及時提出了處理意見,得到了有關部門的好評。對年執法檢查工作開展情況,總局已發了通報,這次會議將對開展較好的單位予以表彰。

重大案件審理工作進展順利。年各地已上報的開展重大稅務案件審理17554件,占上年案件總數的14.4%,維持檢查部門擬處理意見的占83.24%,退回檢查部門的占6.33%,改變檢查部門擬處理意見的占11.50%。總體來看,不少單位在開展重大案件審理工作中,注重健全組織機構,完善工作制度,規范審理程序,創新工作方法,狠抓以審促查、以審促管,工作質量較往年有較大提升,特別是吉林、遼寧、山東、山西、福建、河南、湖北、廣西、云南、貴州、青島國稅局,河北、黑龍江、貴州、安徽、廣東、廣西、山西、深圳地稅局等單位工作較為扎實,成效比較明顯。

(三)稅務行政救濟與監督作用有效發揮

稅務行政復議和應訴工作的質量明顯提高。據不完全統計,年全國稅務機關共收到行政復議申請485件,受理423件。從結案情況看,維持率64%,撤銷和變更的比例36%。在稅務行政訴訟案件方面,各級稅務機關共辦理應訴案件137件,其中總局辦理了1件向國務院申請最終裁決案。在已辦結的案件中,維持率76%,稅務機關敗訴率24%。總體來看,經過復議程序后再起訴的稅務案件及稅務機關應訴敗訴的案件明顯減少,稅務行政復議工作質量有了明顯提高,并已成為解決稅務行政爭議的主渠道。北京、湖北、四川、浙江、河南、貴州、江西、江蘇、遼寧、湖南、山西、廣東、廣西、廈門、青島、深圳國稅局,北京、江蘇、浙江、四川、安徽、廣東、山西、貴州、天津、大連、深圳地稅局等單位,切實以保護納稅人合法權益作為根本出發點,充分發揮了稅務行政復議工作的職能作用;廈門地稅等單位還注重積極運用調解手段化解稅務行政爭議,取得了較好的效果。

稅務行政復議和應訴工作的監督作用不斷增強。各級稅務機關在開展行政復議與應訴工作中,一方面注重加大對稅務機關具體行政行為的監督,通過撤銷、變更不當稅務行政行為,切實保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另一方面注重將個案的辦理與解決引發爭議的政策問題有機結合起來,對案件所涉及稅收政策和稅收管理規定中存在的問題,積極提出改進建議,促進了相關政策規定和管理措施的完善。

稅務行政復議和應訴的基礎工作得以改善。年,各地稅務機關按照總局部署,對1994—2005年全國稅務行政復議、訴訟工作情況進行了全面地調查統計,收集掌握了大量的基礎性資料,形成了58份統計報表和全國稅務行政復議應訴案件專題調查分析報告。在開展調研的基礎上,今年3月,總局根據中辦、國辦《關于預防和化解行政爭議健全行政爭議解決機制的意見》(中辦發〔〕27號),下發了《關于全面加強稅務行政復議工作的意見》,為今后更好地開展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礎。稅務行政復議和應訴工作的有效開展,得到了國務院法制辦的充分肯定。在去年國務院召開的全國行政復議工作座談會上,總局做了專門的經驗介紹。

(四)稅制改革和稅收政策調整工作穩步推進

稅收制度改革工作取得較大進展。在今年3月召開的十屆人大四次會議上,新的《企業所得稅法》正式通過;修訂后的《個人所得稅法》于年起正式實施;消費稅改革順利推行;城鎮土地使用稅和車船稅制實現了內外統一;農業特產稅全面取消并開征了煙葉稅。在上述稅制改革中,政策法規部門不僅注重從稅制要素設計的合理性方面嚴格把關,而且注重從稅種的功能定位、政策的相互協調以及立法技術和法律責任等方面統籌考慮提出改革意見,充分發揮了稅政綜合管理部門的職能作用。

稅收政策調整完善工作扎實開展。年由政策法規部門牽頭制定完善的綜合性稅收政策達40多項,主要包括:完善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稅收政策;開展民政福利企業稅收優惠政策改革的試點工作;改進加強房地產市場調控的稅收政策;加大對企業技術研發與自主創新的稅收支持力度;制定鼓勵創業風險投資的稅收政策;實施促進宣傳文化事業發展、促進煤層氣產業發展、扶持家禽行業發展的稅收政策;明確信貸資產證券化稅收政策;對東北老工業基地歷史欠稅給予豁免,等等。在總局調整完善上述政策過程中,各地稅收政策法規部門認真參與調研,積極進言獻策,為政策的最終出臺提供了大力的支持和配合。特別是在民政福利企業稅收政策調整試點中,遼寧、大連、浙江、寧波、廣東、深圳、湖北、陜西、上海、重慶等十個試點省市國稅局和地稅局做了大量扎實細致的工作,促進了政策試點的順利開展,為下一步在全國范圍推行提供了寶貴的經驗。

稅收政策調查研究工作重點突出。在調整完善上述政策的同時,年以來,總局政策法規部門以廢舊物資回收利用和農副產品收購稅收政策為重點,組織對一些迫切需要進行政策調整的稅收問題進行了深入地調研。其中廢舊物資回收利用稅收政策調整方案已初步確定,并將提交本次會議討論;農副產品收購增值稅政策調整思路也進一步理清,并初步形成了綜合性的改革意見。與此同時,圍繞支持科技企業孵化器與國家大學科技園建設,促進民辦教育、軟件和集成電路產業、現代服務業、民族動漫產業、生物產業發展,支持重大裝備國產化,促進中部地區崛起和天津濱海新區開發,以及針對軍轉干部、退役士兵和隨軍家屬就業所開展的一系列稅收政策問題調研工作也取得了較好的效果,為下一步政策調整打下了良好的基礎。此外,還積極開展了對2005年到期的稅收優惠政策清理工作。在總局組織開展上述稅收政策調研工作中,浙江、湖南、湖北、安徽、陜西、廣東、山東、福建、遼寧、四川、吉林、河南、黑龍江、海南、上海、深圳、大連等省市國、地稅局等單位給予了高度重視和大力支持;北京、天津、深圳市地稅局等單位還根據需要,自行選擇了一些稅收課題開展深入地調查研究,促進了調研工作的有效開展。

世貿稅收應對工作積極穩妥。年以來,世貿稅收工作繼續根據積極應對、遵循與利用的原則,卓有成效地開展。在應對WTO首次對華貿易政策審議中,就審議報告有關稅收問題進行了全面答復和澄清;在應對反補貼案件處理和補貼政策通報中,就歐盟、美國、日本等對我國涉稅補貼所提出的質詢和攻擊進行了有力地應對和辯駁,在美國對我國開展銅版紙“雙反”案件調查和加緊對我國“采購國產設備退稅”等稅收政策施加壓力的情況下,研究提供了全面的政策調整建議。世貿稅收工作積極有效地開展,得到了山東、海南、青島國稅局,北京、廣東地稅局等地方稅務部門的大力支持,也受到了商務部和中國駐日內瓦WTO使團的充分肯定。

(五)稅收政策評價反饋機制初步建立

為進一步加強稅政綜合管理工作,總局制定了《稅收政策執行情況反饋報告制度實施辦法(試行)》。該制度的建立進一步延伸了稅收政策法規的工作鏈,形成了一個政策制定——政策執行——政策反饋的循環機制,為加強稅政的綜合管理、促進稅收政策的合法性、合理性及可操作性開辟了一條新途徑。《辦法》實施以來,大多數單位給予了較高的重視,一些單位就完善該機制提出了良好的建設性意見,福建省國稅局將該項工作列入督辦事項,強化了對工作的考核;廈門市地稅局專門成立由局內各業務部門共同組成的稅收政策執行情況反饋工作領導小組,在網站上設立了政策反饋專用電子信箱,并建立與中介機構、行業協會和高等院校的溝通機制,廣泛收集政策反饋信息。河北、浙江、山東、四川、安徽、福建、江蘇、廈門、大連、寧波等省市國稅局和北京、寧波、重慶、福建、廈門地稅局等單位行動迅速、部署及時,分別上報了多篇政策反饋意見。針對這些反饋上報的情況,總局將有選擇、有重點地組織開展進一步的調查研究,并會同有關部門,對一些問題比較突出、反映比較普遍的稅收政策及時加以調整完善。

同志們,一年多來,稅收政策法規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績。這些成績的取得來自我們長期堅持推進依法治稅所打下的良好基礎,來自各級稅務機關領導對政策法規工作的重視和支持,來自各級政策法規部門辛勤工作所付出的不懈努力。在此,我代表總局黨組向你們并通過你們向奮斗在政策法規工作第一線的廣大干部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謝!

與此同時,我們也要清醒地看到存在的問題和不足:一是地區間發展不平衡,個別地區對政策法規工作還不夠重視,認識有待進一步提高;二是部分單位對稅收執法責任制工作的認識還不到位,在實現“五個結合”方面需要進一步推進;三是稅收執法檢查工作力度還應加大,其對稅收執法和稅務行政審批的監督作用需要進一步發揮;四是部分基層稅務機關防范執法風險的意識較弱,需要進一步提高;五是有些單位政策法規部門的稅政綜合管理職能發揮不夠,與專門業務部門的協調機制需要進一步理順;六是政策法規工作隊伍素質和人員配備還不能很好適應新形勢要求,需要進一步加強;七是稅收政策前瞻性研究和稅收政策執行情況反饋工作開展得還不夠充分,需要進一步強化。對于這些問題和不足,我們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視,在工作中積極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加以解決。

二、進一步提高對新形勢下做好稅收政策法規工作的認識

當前,我國經濟社會各方面都在發生著深刻的變化,民主法治建設進程不斷推進,依法治稅工作面臨新的形勢,步入了新的發展階段,這就對稅收政策法規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需要我們全面認識,正確把握。

(一)適應構建和諧社會的要求,進一步增強法治意識

黨的十六屆六中全會提出了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宏偉目標。民主法治是構建和諧社會的首要要求。實現民主法治的要求,體現在稅收領域,就是要大力推進依法治稅。經過多年努力,全國稅務系統依法治稅工作不斷推進,但仍存在一些急需解決的問題,如稅收立法在很大程度上缺位,稅收執法隨意性與執法難并存,稅收行政執法程序與司法程序銜接不到位,稅務司法保障和協稅護稅機制不健全,等等。應該說,這些問題的存在有許多深層次的原因,有些僅靠稅務部門的力量是難以解決的。但是,按照全面推進依法治稅的要求,通過堅持不懈的努力,解決稅收法制建設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實現在發展中提高,是落實“聚財為國,執法為民”宗旨的必然要求。這就要求各級稅務機關進一步增強稅收法治意識,深化依法治稅工作,努力實現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堅決落實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稅收政策法規部門作為依法治稅工作的綜合協調部門,更應注重在這方面發揮積極作用。

要牢牢抓住規范內部執法這個重點,在“治內”、“治權”上抓實做細。進一步細化執法管理的制度規定,確保執法程序公正,盡量壓縮自由裁量權的空間,真正使每個執法人員不敢違法、不能違法、不愿違法,做到用權受監督、違法受追究。近年來一些省市稅務機關在稅收征管、行政執法和廉政建設上出現的問題,反映了對稅收執法權和行政管理權的監督不夠,稅務機關內控機制不完善。為什么外部監督機關一檢查就能發現我們基層征管和執法中的問題,而在內部執法檢查和內部審計中卻往往發現不了問題呢?這就說明我們的內控機制還不嚴密,缺乏一道有效的內部發現和解決問題的防線。為此,要細化稅收法律和制度的規定,盡量壓縮自由裁量權的空間;要堅持程序公正,使違法違紀行為不能為,回過頭來也便于檢查;要做到內控嚴密,稅收執法檢查除對違規出臺政策性文件進行檢查外,也應對各種行政審批事項尤其是減免稅的審批嚴格把關,進行檢查。通過進一步健全和完善內控制度,積極探索建立執法過程中自我發現和糾錯的機制,及時將違規違法行為遏制在萌芽狀態,使規范執法成為全體稅務干部的自覺行動。

同時,增強稅收法治意識,還要求進一步重視來自外部的監督。今年1月1日起,《中華人民共和國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法》正式實施,各級人大常委會對稅務執法的監督力度將進一步加大。同時,隨著社會法治進程的推進和公民法治意識的增強,審計、紀檢、檢察等監督機關將加大監督力度,納稅人、新聞媒體以及社會各界對稅收權力行使的監督意識也會越來越強。這種來自外部的監督對我們是壓力,也是動力,是保護,也是警鐘,要求各級稅務機關更好地加強對內部權力的管理,勇于接受來自外部的監督,采取更為有效的措施來規范和約束稅務人員用好手中的權力,保護好我們的干部,維護好我們良好的部門形象。近年來,稅務部門的法制工作受到了國務院和各省(區、市)政府的多次肯定,許多行政部門、社會媒體和廣大納稅人對稅務系統依法治稅工作的進展和動向非常關注,其他單位對法制工作的重視程度也在明顯提高,工作在不斷加強,這對稅收政策法規工作既是鼓勵,又是鞭策,同時也是一種監督。我們必須加倍努力,開拓進取,才能更好地發揚成績,推進工作。

(二)適應建設法治政府的要求,進一步增強全局意識

總理強調指出:“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不是一項具體業務工作,而是涉及政府工作方方面面的全局性工作。”謝局長也明確指出:“稅務機關作為國家重要的執法部門,必須堅持聚財為國,執法為民的根本宗旨,實踐依法行政、依法治稅的基本職責。”可見,依法治稅作為建設法治政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稅務機關的神圣職責,關系到稅收工作的方方面面,是一項全局性、系統性的工作。這就要求我們在工作中更加自覺地增強全局意識,積極全面地推進依法治稅工作。

首先,要把依法治稅工作置于建設法治政府的大局中來考慮,找準工作著力點。目前,不少省市政府根據國務院《綱要》的要求,將依法行政工作納入對各部門工作的考核重點。各級稅務機關政策法規部門應當注重圍繞建設法治政府的目標,將各級政府對依法行政工作的考核與稅務部門完善稅收立法機制、推進執法責任制考核、加強執法檢查監督等工作緊密結合起來,更加全面有效地促進稅務系統依法行政、依法治稅工作水平的提升。

其次,要把依法治稅放到整個稅收工作全局中來看待,擺正應有的位置。在政策法規工作實踐中,謀事的思路要開闊,看事的角度要全面,為事的眼界要寬廣,爭取做到因小見大,以點促面。在履行每一個稅收文件會簽把關的職能中,要充分考慮政策出臺的宏觀背景、政策本身的功能定位、政策之間的相互協調、政策制定的程序規范、政策實施的征管要求;在推行執法責任制過程中,要充分考慮其與征管質量考核相協調、與行政管理考核相配套、與信息化建設進程相適應;在執法檢查中,不僅要糾正違規出臺稅收政策的行為,還應對不按規定程序執法、越權減免稅等問題進行檢查,以促進依法治稅、科學化管理水平的提高。這些都是政策法規部門以自身的實際工作服務于稅收工作大局的具體體現。

再次,要努力培養政策法規工作人員全面扎實的業務素養。大局觀的養成來源于綜合業務素質的不斷提升。政策法規部門工作對人員素質的綜合性要求較高,不僅要全面掌握稅收政策,不斷強化法律功底,而且還要大量了解宏觀經濟、管理科學、信息科學等方面的知識,同時,還必須關注其他相關部門工作的動態,充分掌握所需信息,只有這樣,才能更好地培養工作的全局性思維,增強全局性意識,自覺服從服務于新時期稅收工作的大局。

(三)適應科學化和精細化管理的要求,進一步增強創新意識

近年來,稅務系統大力實施科學化、精細化管理,對依法治稅工作起到了極大的推動作用。特別是運用信息化手段創造性地開展執法責任制工作,得到了國務院領導的高度肯定。隨著稅收管理科學化、精細化程度的不斷提升,進一步推進依法治稅,需要我們繼續在堅持創新上取得新的突破。

一是堅持依法治稅理念上的創新。“內外并舉、重在治內、以內促外”治稅理念的形成是我們堅持創新的成果。要更好地堅持這一理念,同時還要適應新的形勢要求,不斷對其加以完善和發展。要根據依法治稅工作進程和稅收征管工作內在規律,堅持以法治強管理,以管理促法治,在強化“治內”的同時,積極探索實現“內外并舉、以內促外”的新途徑。

二是堅持依法治稅制度上的創新。包括稅收制度和執法管理制度兩個方面。要善于發現現行制度所存在的弊端,根據現實可行性,創造性地加以改進,同時,要密切關注依法治稅外部環境的新變化和經濟社會領域的新動態,適應法制、金融、技術等其他方面創新的要求,積極對稅收制度和執法管理制度加以調整完善。

三是堅持依法治稅手段上的創新。重點是要依托現代信息技術,依托金稅工程三期建設,在進一步改進完善現行執法考核、執法監督等執法管理手段的基礎上,將先進技術手段更多地運用到稅收立法機制的規范、稅務行政救濟機制的完善以及重大案件審理上來,更好地提高依法治稅的效率。

(四)適應發揮稅政綜合管理職能的要求,進一步增強協調意識

謝局長在全國稅務工作會議上指出,總局、省局的政策法規部門要在稅政管理方面發揮綜合管理作用。根據這一要求,各級稅收法規部門要正確把握政策法規部門的職能定位。作為稅政綜合管理部門,一方面應更多地發揮牽頭和組織協調作用,既要堅持原則,又要尊重其他部門意見,對涉及具體專業部門的業務,政策法規部門不應代行其職;另一方面,政策法規部門同時也是提供法律法規和政策服務的部門,通過加強稅收法制建設、稅收執法監督、稅務行政復議與應訴等工作,為其他專業部門提供程序規范、法律把關、制度保障上的服務。政策法規部門的同志要注重運用這種服務來增進溝通,增加理解,爭取其他專業部門的協作與配合。

在加強內部稅政綜合管理的同時,各地稅務機關法規部門還應積極爭取當地黨委、政府以及公安、司法、金融、海關、財政等部門的支持。這是健全協稅護稅網絡的重要基礎,也是搞好“護法”,為加強稅政綜合管理營造良好外部環境的必然要求。政策法規部門要善于爭取外部門的配合,加強溝通協調,多做宣傳解釋工作,努力探索在新形勢下稅務協作社會化、法制化的途徑和方法,共筑依法治稅防線。

三、今后一個時期稅收政策法規工作的主要任務

按照總局的工作部署,適應新形勢的要求,當前及今后一個時期稅收政策法規工作的主要任務,就是要大力加強稅收法制建設,扎實推進稅收執法監督,充分發揮稅政綜合管理職能,健全完善各項機制和制度,進一步提高稅收政策法規工作水平。

(一)大力加強稅收法制建設

規范和完善稅收行政立法機制。各級稅務機關在制定規章和規范性文件過程中,要認真執行總局頒布的《稅務部門規章制定實施辦法》和《稅收規范性文件制定管理辦法(試行)》,改進工作方法、規范制定程序、提高立法技術、確保立法質量。今年,對《稅務部門規章制定實施辦法》執行情況,總局要進行調研評估,并根據需要,適時加以修訂。下半年,總局還將組織對《稅收規范性文件制定管理辦法(試行)》的執行情況開展廣泛調研,并積極加以修改完善。各地稅務機關政策法規部門要跟蹤該辦法的執行情況,反映存在的問題,切實提出改進意見,為總局修訂該《辦法》提供參考。

完善稅收行政立法機制,要繼續把好規章和規范性文件制定的源頭審核關。各級政策法規部門要認真按照《稅務部門規章制定實施辦法》和《稅收規范性文件制定管理辦法(試行)》的要求,對每一件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的出臺都要進行嚴格的合法性審查。同時,按照國務院《綱要》的要求,在規章和規范性文件制定中,要注重選擇一些對納稅人權益影響較大、社會比較關注的項目,在一定范圍內公開征求納稅人及社會公眾意見,增強立法民主性和科學性。總局今年將做好7個一類部門規章立法和4個法律法規代擬稿的起草、征求意見、審查及提交審議工作。對各地開展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查的情況,總局擬將其列入稅收執法檢查的重要內容之一。

要繼續完善省及省以下規范性文件備查備案制度。積極爭取業務主管部門的配合,對涉及其職能范圍的稅收規范性文件進行審查,加強對已實施的稅收規范性文件的事后監督。同時,要探索建立稅收規范性文件的異議處理機制,對納稅人提出的規范性文件違法或其他異議,各級稅務機關要通過適當的方式及時給予回復和解決。

繼續做好行政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按照國務院的要求,稅收行政法規清理工作已基本告一段落,當前需要重點做好的是稅收規章的清理工作。總局需要清理的規章共有58件。在清理過程中將廣泛征求基層執法部門的意見,對此各地要予以密切配合、大力支持,緊密結合基層執法實際提出有建設性的意見。與此同時,總局還決定借此機會將2005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由總局制定的稅收規范性文件也納入清理的范圍,并已從2005年參與規章和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18個單位中確定了北京、吉林、山東、江蘇國稅局,遼寧、江蘇、重慶、廣東、深圳地稅局9家單位配合開展清理工作,請這些單位抽調專門人員予以支持。

按照總局部署,目前省以下稅收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已基本完成,但各地仍須進一步做好三項工作:一是查遺補漏。要采取抽查、復查等有效形式,對錯清理、漏清理的文件及時補正,確保清理結果干凈、徹底。二是總結分析。對已清理的文件底數、有問題文件數量等關鍵數據要進行認真統計,如實填制報表,全面總結分析清理工作情況,并向總局提交清理報告。三是建章立制。要抓住這次文件清理的機會,對導致文件制定不規范的根本性、普遍性問題要重點加以研究,并切實提出解決辦法。同時,要逐步建立日常的稅收規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探索建立一套經常性的稅法清理長效機制,努力實現全部稅收執法依據的系統化和規范化。

深入推進稅務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各級稅務機關要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清理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通知》要求,下決心再取消和調整一批稅務行政許可和非行政許可審批項目。一是要進一步提高認識、轉變觀念,按照實質重于形式的原則,注重實質性審查。對有明確法律、法規依據的審批項目,從現實管理需要出發研究其存在的必要性,對能夠通過事后監管或其他方式實現管理目的的,一律不設置事前審批,對必須設立審批的項目,要進一步明確審批的實體條件和標準,壓縮行政審批中自由裁量權空間。對能夠由基層稅務機關有效實施的審批項目,要一律下放。二是要進一步規范審批程序,有條件的地方可以通過網上審批,確保審批權力運作過程受到有效監督和制約。三是要進一步加強對已取消審批項目的后續管理,不出現管理真空。今年要重點結合企業所得稅改革,做好現有企業所得稅審批項目的清理、調整和改革工作,對需要在稅法《實施條例》中明確的審批事項,要積極研究,合理設定。此外,總局今年將對省以下稅務機關行政審批設定、實施等工作開展調研,論證、評估規范省以下行政審批程序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各地要全面總結前段開展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經驗,為總局的調研評估提供有價值的意見。

不斷加強稅務行政復議與應訴工作。各地要繼續認真學習,深入貫徹中辦、國辦《關于預防和化解行政爭議健全行政爭議解決機制的意見》與總局《關于全面加強稅務行政復議工作的意見》,并根據本單位實際,研究制定具體的貫徹實施辦法。各單位領導要切實提高對行政復議工作的重視程度,單位行政首長作為行政復議應訴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要切實履行好職責,為開展好行政復議工作提供有力的保障。要特別注重建立行政復議與調解有效結合的機制,將調解貫穿于處理行政爭議的全過程,盡量將爭議化解在基層、化解在初發階段、化解在行政機關內部。總局今年將根據國務院出臺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實施條例》,做好《稅務行政復議規則》的修訂工作,各地要根據開展行政復議工作的經驗,先期做好調研,積極提出修訂意見。此外,總局還將于今年組織開展全國行政復議工作檢查,重點檢查復議機構人員配置、復議決定執行、復議質量、經復議后起訴等情況,各地也要深入開展自查,發現問題,及時制定整改措施,促進稅務行政復議與應訴工作質量不斷提高。

(二)扎實推進稅收執法監督工作

進一步健全稅收執法監督的內控機制。謝局長最近強調指出,要進一步加強稅收執法監督,健全內控機制。根據這一要求,各級稅務機關要在落實現行各項執法監督制度的基礎上,積極探索建立多部門參與、多環節協調、多層次監督的稅收執法內控機制。政策法規部門要在健全稅收執法內控機制中,發揮積極的牽頭組織作用,建立由征管、稽查、審計、巡視和紀檢監察以及其他有關部門參加的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完善內部執法監督工作的聯動機制,改進執法監督工作匯報制度、重大問題線索移送轉辦制度、監督整改跟蹤考核制度等工作機制,大力加強內部各部門信息溝通和協調配合,整合各部門優勢,形成執法監督合力,充分發揮內控機制自我防范、自我發現和自我糾錯的功能。

進一步落實稅收執法責任制。重點抓好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一是在國稅系統繼續推進執法管理信息系統的完善推廣工作。根據前一階段1.1版本系統運行中反映出來的問題,總局有關司提出了修改完善意見,待軟件修改后,爭取盡快在已啟動系統運行工作的13個省市國稅局同時全面推開。對2.0版本系統,當前要解決的首要問題是對各試點單位在運行期間發現的問題進行歸集整理,分門別類加以修改完善后,形成向全國推廣的正式版本,并于今年年底前,分三批在其他運行綜合征管軟件2.0版本的15個省(市)推行。具體推廣工作安排已經征求各地意見初步確定,請各單位提前做好準備工作。在系統向全國推廣時,總局還將從在座單位抽調業務骨干人員參加業務支持和培訓工作,希望各地給予大力支持。二是在地稅系統繼續推進計算機自動考核工作。已經進行試點的單位,要認真研究解決所暴露出來的一些關鍵性問題,并積極穩妥地在全省范圍內深入推進。還沒有開展自動考核工作的單位,要積極借鑒試點地區的經驗,結合本地稅收征管以及信息化建設的實際情況,將實現計算機自動考核納入工作計劃。在推進過程中,要注意兩方面的問題:一方面要注意在金稅三期工程建設的大框架、大方向下考慮執法責任制考核軟件的推廣,要符合金稅三期的發展方向;另一方面,要注意結合本地實際情況,能夠滿足本地工作需要。三是加強部門間力量整合,推進執法責任制“五個結合”。要注重加強法規、監察、征管、信息中心及有關業務部門的溝通聯動,積極探索建立稅收執法責任制制度體系與考核系統之間的良性互動機制,尤其是建立稅收政策、綜合征管軟件與考核系統之間的同步調整機制。要認真按照總局提出的“五個結合”的要求,積極創造條件,切實采取措施,加強執法責任制考核與征管質量考核指標及評價標準之間的整合協調,保障稅收執法和稅收管理各項制度的相互促進,同步落實;要加強對執法責任制考核結果的有效利用,將其與干部績效評定、年度評比、職務任用等結合起來,實現獎懲結合,切實解決“不干不罰,多干多罰”和“干多干少、干差干好一個樣”的現象,確保執法責任制考核工作向縱深推進。

進一步深入開展執法檢查工作。各級稅務機關要按照建立嚴密的內控機制的要求,加強與稽查、監察、內審等部門的聯動和配合,注重拓寬執法檢查的范圍,除了對政策性文件的制定和執行情況開展執法檢查外,對辦理減免稅等行政審批行為也要納入重點范圍進行檢查,并且要完善制度,形成有效的監督制約機制,確保審批事項合理合法、程序得當。要注重將執法檢查與內部審計結合起來,政策法規部門要與內部審計部門加強配合,做好對政策制定、政策執行、政策管理的審查工作,通過執法檢查的加強來促進內控機制的完善。對去年執法檢查所發現的問題,尚未整改的要繼續認真加以整改,并舉一反三,對所查出的帶普遍性的重要問題,要探索建立有效的預防制度。對各地檢查整改落實情況,總局將組織進行抽查,對虛報瞞報、整改不到位的,將予以嚴肅處理。對地方政府違規出臺的稅收政策,各地稅務機關要堅決按照總局提出的要求做到不予執行,同時向當地政府提出改進建議,并及時向上級稅務機關報告。凡發現不執行總局要求,繼續違規行事的,總局將進行通報并追究單位領導責任。今年,總局安排稅收執法檢查工作,除繼續突出轉引稅款、企業所得稅政策和房地產企業稅收政策執行情況等重點外,要把行政審批事項,尤其是減免稅審批是否制度健全、程序規范、監督到位、內控嚴密,作為稅收執法檢查工作的重點內容。各地要根據這些重點,積極開展自查工作。總局將采取適當形式組織各地進行交叉檢查,進一步創新執法檢查工作方式,提高執法檢查工作質量,促進嚴密內控機制的建立和完善。

進一步加強重大案件審理工作。各級稅務機關要提高對重大案件審理工作的重視程度,努力解決地區間發展不平衡的問題。要認真執行重大稅務案件集體審理制度,嚴把案件審理工作的程序要求。經過審理的案件,處理決定一律要以審理委員會所在機關名義做出,對涉嫌構成犯罪的案件要依法及時移送司法機關。同時,要加強案件審理工作的部門協調,探索建立重大案件的分析利用制度,更好地發揮案件審理對執法行為的監督作用。針對各地所反映的問題,總局今年將在調研的基礎上對《重大稅務案件審理辦法》做出修訂。各地對此要積極配合開展調研,并切實提出合理可行的修改意見。

(三)充分發揮稅政綜合管理職能

積極做好稅收政策的完善落實工作。加強稅收法制建設和執法監督工作,是充分發揮政策法規部門稅政綜合管理職能的內在要求,目的在于更好地促進稅收政策的完善和落實。其中完善稅收政策重點在總局,落實稅收政策關鍵在基層。但是在稅收政策的制定完善中,各地政策法規部門也要從兩方面加以密切配合和支持:一是在稅收政策制定的前期調研過程中,各地要積極參與,立足基層征管實際,多提合理性建議,供總局決策參考;二是在稅收政策的實施過程中,各地要將政策執行所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及時向總局反映,以加強對政策實施的后續管理,促進政策的進一步完善。在稅收政策的貫徹落實中,各地政策法規部門也要注重從兩方面來充分發揮綜合管理職能:一是要切實規范本級及下級稅務機關政策性文件的制定行為。通過加強政策性文件的會簽把關工作,確保文件制定的合理性、合法性,堅決杜絕違規越權出臺稅收政策或擅自擴大稅收政策適用范圍的現象,確保國家稅收政策不折不扣地貫徹落實。二是要大力規范執法人員的執法行為。通過加強與專業管理部門的協調配合,完善執法程序要求、加大執法監督力度、嚴格過錯責任追究,為基層執法人員規范執法、預防執法風險提供良好的制度保障服務,確保國家稅收政策不偏不倚地執行到位。

根據總局工作安排,今年由政策法規部門牽頭完善的稅收政策重點有兩項:一是推進民政福利企業稅收政策調整工作,在部分省市半年多來試點工作的基礎上,總局已會同財政部、民政部共同上報國務院,建議盡快批準在全國范圍內實施。去年以來開展試點的地區要進一步總結經驗,針對試點中的問題提出切實可行的改進建議。本次會議上部分試點單位將向大家作經驗介紹,各地要認真學習他們的經驗,提早做好政策調整后全面實施的各項準備工作。二是開展廢舊物資回收利用稅收政策調整工作。根據前期調研情況,目前已形成了政策調整及過渡期安排的初步方案,提交本次會議討論。請各單位結合實際認真提出修改意見。會后總局將根據大家的意見并商有關部門對方案做進一步完善后,爭取盡快報請國務院批準實施。

除此之外,當前需要進一步研究完善的稅收政策還包括:繼續研究完善農產品加工增值稅制度,改進支持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的稅收優惠政策;研究制定促進科技企業孵化器、國家大學科技園建設以及進一步鼓勵軟件、集成電路產業的稅收政策;繼續落實促進西部大開發和東北老工業基地振興的稅收支持政策,研究促進中部地區崛起、天津濱海新區開發和海峽西岸經濟區發展的稅收政策;繼續完善加強房地產市場調控的稅收政策,研究對廉租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的稅收支持措施;繼續研究完善促進資本市場發展的稅收政策,規范QFII(境外合格機構投資者)和企業年金稅收政策;進一步完善促進資源綜合利用的稅收政策,調整軍隊轉業干部、城鎮退役士兵、隨軍家屬就業的稅收政策,研究制定鼓勵動漫產業發展的稅收支持措施等。上述稅收政策調整完善工作任務重,涉及面寬,各地要積極配合總局,深入做好調查研究和論證工作,認真提出意見和建議,確保政策的科學合理、切實可行。

在稅收政策的調整完善中,要全面加強和改進世貿稅收政策管理與應對工作。要按照國務院對我國WTO后過渡期應對工作的統籌部署,進一步轉變世貿稅收綜合管理工作思路,力爭改變目前疲于應對的被動局面。各地稅務部門要積極配合總局,全面了解掌握地方擅自出臺稅收優惠措施的實施現狀,在WTO統一性原則框架下,分析其與WTO規則的遵從度,做好預案,以備外方質詢,并為今后在補貼通報中增加地方制訂政策措施內容做好準備;要加強與有關政府部門和民間機構協調,依靠外交(商務)機構、海外企業、行業協會和中介機構,拓寬收集其他WTO成員國涉稅補貼政策信息的渠道,為我國行使WTO成員國權力,服務“走出去”企業,維護國家利益提供依據;要研究建立稅收政策法規與WTO規則一致性內部審核評估機制,從工作機制上保障新出臺的稅收政策法規與WTO規則相符。

認真開展各項稅制改革工作。根據總局稅制改革工作總體安排,政策法規部門要和其他有關業務部門一道,重點推進以下幾方面稅制改革:一是扎實做好新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的制定起草工作,爭取盡早上報國務院批準通過。同時,對現有內外資企業所得稅規章和規范性文件,要進行全面清理,做好新老稅法的銜接過渡工作,確保新稅法順利實施。二是積極做好今年7月1日起,在中部地區部分城市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的改革工作,研究完善全國推進增值稅轉型的實施方案。三是積極研究推進資源稅改革,重點改進石油、天然氣、煤炭資源稅計稅方法。四是按照最嚴格保護耕地的要求,研究推進完善耕地占用稅制度。五是積極開展燃油稅《暫行條例》的修改完善工作,做好開征燃油稅的方案準備。六是研究開展印花稅的改革工作。在上述稅制改革過程中,各地政策法規部門要積極配合參與調研論證,多提有針對性、有價值的建議,為改革決策提供參考。

扎實推進稅收政策評價反饋工作。重點要抓好三個方面:一是要充分認識反饋工作的重要性。開展稅收政策執行情況反饋,實際上是執法過程中對立法所存在問題的監督,是下級對上級的監督。開展好這項工作對于提高稅政綜合管理質量具有重要意義。各地對此要給予高度重視,克服畏難情緒,提高思想認識,積極采取有效措施抓緊、抓實、抓細。二是要切實保證反饋報告的及時性。重點在于加強思想重視的同時拓寬獲取反饋問題的來源渠道。一方面要注重加強與有關業務部門的協調配合,從其他部門的實際工作中收集所需反饋的問題,爭取建立各專門業務部門將需要向上反饋的政策問題,同時抄送同級政策法規部門的制度;另一方面要注重加強與基層部門的聯系,依靠基層一線的力量,獲取所需反饋的問題。此外,還要注重采取切實可行的方式,從納稅人、專家學者、中介機構獲取對稅收政策的反饋信息,特別要密切關注新近出臺的稅收政策,跟蹤其執行效果,發現問題,及時反饋。三是要注重增強反饋問題的深入性。對需要以反饋意見和專題報告形式上報的問題,不能僅停留在表面,淺嘗輒止,而應有理有據,保證對所反饋情況研究的深度,保證政策建議的切實可行,促使問題能更好地被反映出來并被引起重視和加以解決。總局對各地反饋上來的問題將做詳細的統計歸類,并分送有關業務司局和上報局領導進行決策參考。對于各地反映比較集中的問題,將有選擇地組織進行重點調研,并積極開展政策調整工作。對反饋機制的評價考核辦法,總局正在研究之中,各地也可提供好的建議。

繼續做好宏觀稅收課題調研工作。總局“三定方案”明確,開展宏觀經濟與稅收課題調研是政策法規部門的一項主要職責。各單位要繼續總結以往開展這項工作的經驗,爭取在出成果、出精品上取得新的突破。一是要抓好選題。關鍵要堅持“為稅收中心工作服務、為稅收實踐服務”的“兩為”方針,增強選題的敏銳性、前瞻性和實效性,使研究成果能更好地被決策層所采納,被稅制改革實踐所運用。今年總局將重點選擇5個左右的課題在政策法規系統組織開展調研,各地也應該在總局安排布置課題的基礎上,根據工作所需自行選擇一些重點課題開展研究。二是要加強保障。一方面要加強人員保障,既要大力培養系統內的調研人才,又要積極借助外力,將稅收實務界、理論界有較高學術水平的人才吸收到課題研究活動中來;另一方面要加強經費保障,各級稅務機關對課題研究工作要給予必要的經費支持,促進課題研究順利開展。三是要完善機制。一方面要完善課題的考評機制,將課題開展情況作為考核政策法規部門工作的一項重要指標;另一方面要完善激勵機制,對優秀研究成果要靈活采取多種有效形式給予適當的表彰和推介,充分調動開展課題調研的積極性和創造性。

政策法規部門工作任務重、協調工作量大,在推進稅收法制建設和加強稅政綜合管理中,擔負著重要的協調把關責任。做好政策法規工作有利于提高依法治稅工作質量和水平,有利于減少稅務機關的執法風險,因此,政策法規工作的加強不僅僅是部門工作的加強,而且事關稅收工作的大局。各地稅務機關領導要從全局的高度,對政策法規工作給予進一步的重視和支持。要根據政策法規工作頭緒較多、綜合性強、對人員素質要求高的特點,充實政策法規部門的人員力量,關心并重視政策法規干部的培養和使用。要鞏固健全政策法規工作機構,推動縣級稅務機關稅收法制人員的配備。要完善政策法規工作機制,支持政策法規部門做好與其他業務部門的協調工作。在抓好政策法規業務工作的同時,要堅持不懈地抓好隊伍素質建設。一方面要加強干部的職業道德教育,培養敬業奉獻精神;另一方面要加強對干部業務素質的培養,增強工作能力,提高業務水平。搞好教育培訓是提高干部素質的重要途徑,各地需要長期堅持,總局也將根據需要組織政策法規工作的專題培訓;倡導干部在工作中學習,是提高干部素質的主要渠道,也是最持久有效的方法,各地要注重采取得力措施積極加以引導,努力建設一支政治過硬、作風優良、敬業精業、富有戰斗力的干部隊伍,為稅收政策法規工作更好地開展提供堅實的保障。

同志們,稅收政策法規工作任務繁重、使命光榮。我們要進一步堅定信心、開拓進取、真抓實干,以優異的成績推進稅收事業不斷發展,迎接黨的十七大勝利召開!

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