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對人大常委會任命干部監督工作的實踐與思考

時間:2022-07-17 08:17:00

導語:加強對人大常委會任命干部監督工作的實踐與思考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加強對人大常委會任命干部監督工作的實踐與思考

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監督權是憲法、法律賦予的重要職權,是代表人民對“一府兩院”行使的監督,是國家監督體系中最具有法律效力和最高層次的監督。通過人大監督對公共權力依法進行制約,對官員權力依法進行制約,對有法不依、執法違法現象進行匡正,是代表人民群眾行使當家作主權利,管理國家事務的有效手段之一,是黨的十7大報告提出的“建立結構合理、配置科學、程序嚴密、制約有效的權力運行機制”中不可或缺的法定程序。多年來,地方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在依法行使監督權方面也作了積極、有益的探索,創造了不少有效的監督形式。我們滄浪區的做法是:

一、認真履行職責,把好依法任命第一關。

各級國家機關的干部既是社會主義的參與者,又是社會主義建設的組織者、推動者。人大及其常委會通過正確行使任命權,一方面將人民群眾公認的德才兼備的優秀人才選拔到領導崗位上來,為社會主義建設提供堅實的組織保障;另一方面要使人大及其常委會的依法任免制度不斷得到健全和完善,逐步走上民主化、科學化和規范化的軌道。

正確行使人大及其常委會的任免權,首先對黨管干部原則和人大依法任命的關系要有一個正確的認識并把握好兩者之間的關系。黨委支持人大依法履行國家權力機關的職能,經過法定程序,使黨的主張變為國家意志,使黨組織推薦的人選成為國家政權機關的領導人員,并對他們進行監督,是黨改革和完善黨的領導方式和執政方式的重要內容。人大依法履行任命國家機關干部的程序,并對他們實施監督,不僅是履行了人大的法定職能,更是體現了黨的十六大提出的“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有機統一起來”的本質要求。黨委推薦、人大任命,兩者方向、目標是一致的,僅僅是法定程序上的差異,而這種差異正是體現了干部任命制度中的合理制約。人大及其常委會在行使任免權時,要抱著對黨的事業和人民利益高度負責的態度,出于公心,實事求是,正確依法行使任免職權。

其次,要認真做好擬任干部的任前考察工作。對擬任干部的政治思想素質、法制觀念、公仆意識、自律意識,依法行政能力等從多方面進行了解,做到在任命表決前基本掌握德、能、勤、績、廉方面的情況,并將有關情況或建議意見及時向黨委提出。黨委在向人大推薦干部前,嚴格按《黨政干部任用條例》辦事,規范操作,擴大民主。在人大任命前,黨委先將人事安排的意見和提名推薦干部的基本情況向人大常委會黨組通報,聽取意見,溝通情況,使黨組成員正確領會區委意圖。

其三,區人大常委會在召開任命會議時,除了介紹擬任干部的有關基本情況外,我們還要求本人到會,作表態性發言。為進一步增強人大常委會任命干部依法行政的責任感和接受人大監督的自覺性,我們把開好頒發任命書大會作為教育人大常委會任命干部依法行政、接受監督、為民服務的重要一課。要求他們不負黨和人民重托,努力增強公仆意識,堅持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努力增強法制意識,進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努力增強人大意識,自覺接受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監督;努力增強廉政意識,切實搞好自身建設。在最近省人大常委會通過的《江蘇省法制宣傳教育條例》中,明確了“擬提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命的人員,在提請任命前,由任命機關會同有關部門進行相關法律知識的考試”,要求認真組織好對人大常委會任命干部的任前法律知識考試。

二、創新工作思路,提高監督實效。

政治文明的一個重要標志就是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做到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作為擔負著監督職責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會應當依法履行職責,切實把監督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加大監督力度,不斷改進監督的方式、方法,努力提高人大監督的權威性、公開性和有效性,進一步促進“一府兩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履行職責,推進依法治國進程。所以,加強對人大常委會任命干部監督,不是簡單地評頭品足,論長道短,而要依法實施監督,抓住工作重點實施監督,注重在提高監督實效上下功夫。

1、在確定監督事項上求實。在每年的工作計劃制訂過程中,要克服和防止“想當然”“差不多”等思想,圍繞發展第一要務,緊緊抓住經濟建設這個中心,圍繞全區工作的重點和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從中排出監督的工作重點,使人大常委會的審議議題、執法檢查、工作評議、述職評議、視察調查等工作能緊跟形勢,切合實際。法律監督要抓難點,堅持“依法監督,實事求是,一抓到底”的原則,抓住有法不依、執法不嚴、司法不公的典型案例進行監督,為改革、發展、穩定創造公平有序的法制環境。工作監督中,要堅持“少而精,議大事,求實效”的原則,立足于執政為民,更多地務實求是,要采取“抓兩頭”的方法,即:一頭抓住關系改革發展穩定大局問題,另一頭抓住人民群眾普遍關心的問題進行監督,推進實現我市提出的“兩個率先”目標進程(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率先基本實現現代化)。

2、要提高監督實效必須求真。在工作實施中,充分發揮各工作委員會的作用,提高工作質量。在工作方式上,深入基層、深入實際,并加強與“一府兩院”部門的平時工作溝通。在召開常委會審議前,認真做好調查研究,力求掌握真實情況。不僅要聽取有關部門的匯報,而且要聽取有關單位及群眾的反映,不僅要明查,必要時還要暗訪,不能滿足于匯報材料上的文字和數字。審議中,要讓參加會議的各位委員暢所欲言,充分發揮他們的積極作用。只有這樣,才能提高我們的審議質量,說成績實事求是不過頭,談問題切中要害不過份,講意見切合實際又可行。

3、監督、整改意見必須狠抓落實。對于常委會會議、主任會議、執法檢查、組織代表視察等提出的整改意見和要求,必須狠抓落實。抓而不緊,等于不抓。監督意見能否得到落實,是事關人大監督能否取得實效的關鍵環節。凡人大常委會的意見、要求一經提出,我們就明確有關工委或辦公室進行跟蹤督查,由此來促進有關部門對人大工作建議、意見的執行和落實。人大工作質量的提高,不僅增強了監督實效,樹立了人大威信,也使人大常委會任命干部的人大意識在執行人大常委會的決議、決定中得到進一步增強。

4、“兩評”工作要務實求新。通過幾年來的實踐,我們認為,區人大常委會在行使監督職權方面,述職評議和工作評議是對人大任命干部較為有效的監督形式,搞好述職評議和工作評議,我們注意抓好以下幾個環節:

一是堅持依法評議的原則。憲法和法律賦予了人大及其常委會監督政府組成人員和“兩院”有關部門的職權,同時,人大及其常委會在行使監督職權時也必須嚴格遵守和執行憲法和法律,所開展的各項工作必須嚴格按法定程序進行。為搞好兩個“評議”,我們以法律為依據,用制度作保障,在認真總結以往工作經驗和借鑒其它地區的好的做法的基礎上,制定了有關“兩評”工作的“章程”,對評議的主體、對象、內容、程序等都作了明確的規定,以此來規范“兩評”工作能依法、循章、有序的進行下去。

二是堅持客觀公正的原則。無論是評議部門,還是評議干部,都必須堅持客觀公正的原則,注重掌握情況的真實性,批評意見的準確性,所提出建議的可行性。肯定成績要實事求是,恰如其分,指出問題要準確中肯。只有讓被評干部心悅誠服,受到教育,從而自覺接受監督,認真改進工作,“兩評”工作才能真正達到評出干勁、評出實效、促進工作的目的。

三是堅持代表和選民廣泛參與的原則。發揮人大代表的主體作用,不僅表現在參加人民代表大會會議上,而且包括在閉會期間履行代表職務的活動上,而列席有關會議、參加檢查視察、聽取和反映人民群眾的意見和要求,參與形成國家權力機關的決議、決定等,是人大代表參與議事決策、管理國家事務、發揮監督作用的一個重要方面。在評議工作中,組織代表通過走訪單位和選民,發放征求意見書等形式,廣泛征求企事業單位、選民的意見和要求,還推選代表在評議工作大會上發表很好的意見,取得了三個方面的效果:一是選民們切實感受到“人大代表人民選,人大代表為人民”;二是人大代表的履職意識和履職能力得到了鍛煉和提高;三是有力地促進和支持了政府部門的工作。

四是堅持監督人和監督事相結合。“兩評”是既評人又評事,由人議事,由事評人。由部門工作實績看領導干部的思想、工作和作風,由領導干部任職表現找出部門工作的經驗、教訓和原因。我們在進行“兩評”工作中,注重做到:評議干部和評議部門工作相結合,常委會評議和組織人大代表評議相結合,常委會考評和民主測評相結合,把對人大常委會任命干部的監督與提高干部素質和對黨、對人民群眾負責的一致性上統一起來,達到支持、促進“一府兩院”工作的目的。由于評的是身邊人,議的是身邊事,評議的雖然是幾人幾部門,教育的卻是一大片。

5、正確處理好監督與支持的關系。人大工作與區委決策同心,與政府目標同向,與中心工作同步,這就要求我們牢固樹立大局意識,既認真履行監督職責,依法辦事,又要相互協作,密切配合,寓支持于監督中,共同營造依法、有序,互相支持的工作環境和氛圍。當有些人大常委會任命干部在工作和生活上遇到困難時,我們便想方設法與有關部門溝通,幫助克服和解決。人大與其任命干部的親和力增強了,人大的威信也提高了。

三、強化權力監督機制,必須以實現權力監督法制化為前提。

建立和完善權力監督機制必須真正確立人民在權力制約機制中的主體地位。多年來,地方各級人大在強化監督職能方面作出了積極的探索,監督實效有了明顯提高,但是監督乏力的問題仍然沒有得到根本解決。具體反映在:一是人大監督工作要進一步有法可依,使其規范、有序、有力。二是要有善于監督的手段。目前,在人大工作中,使用一般性的監督手段比較多,主要如聽取和審議工作報告、視察、檢查、評議等,而使用“剛性”監督手段,如依法對任命干部實行罷免、撤消職務、質詢、組織特定問題調查委員會等比較少,使人大監督尚顯軟弱。三是要進一步強化對人大審議、評議后的落實情況的監督手段,決不能人大審議認認真真,會議開過煙消云散。要切實改變這種狀況,在健全、完善權力監督機制上真正向前邁出一大步,就必須以實現權力監督法制化為目標,發揮地方權力機關在監督體系中的重要作用。

1、加強自身建設,奮發有為,銳意創新。人大工作要有所起色,人大地位要有所提高,首先在于人大常委會要有奮發有為的進取心,居位要思為。既要注意擺正自身位置,確立良好的心理定勢,又要克服“二線”意識,走出求虛不求實,求安不求為的心理誤區。同時,要切實搞好常委會和機關的自身建設,樹立一種好的工作作風,形成一個好的工作機制,建設一支好的干部隊伍。人大工作要積極解放思想,與時俱進,以銳意創新的的精神解決前進中的問題,正確對待監督工作中面臨的困難和挑戰,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努力探索把堅持黨的領導、充分發揚民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起來的新途徑、新方法。要努力探索行使各項職權的具體形式,不斷增強工作實效;要不斷拓展民主渠道,完善民主程序,使人大工作更好地反映人民群眾的意見,努力增強監督實效,切實提高人大的權威性。

2、充分發揮人大代表在監督工作中的主體作用。人大代表是國家權力機關的組成人員,是接受人民委托,參與管理國家和社會事務的法定主體。其法定職能是代表人民行使國家權力,依法對“一府兩院”實施監督。黨的十六大關于“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保證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依法履行職能”,“從決策和執行等環節加強對權力的監督,保證把人民賦予的權力真正用來為人民謀利益”等重要論述,為人大代表提高自身素質,履行代表職務,發揮代表作用,明確了前進的方向。從目前實際情況來看,地方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在發揮人大代表作用方面作了很多的探索,創造了不少好的方式、方法,收到了一定的效果。但仍存在著人大代表發揮作用的很大的空間。這也是地方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在今后的工作中,如何進一步解放思想,與時俱進,開拓創新,提高監督實效的一個課題,也是人大創新工作思路的一個重要方面。

3、必須從立法上完善權力機關的監督機制。呼吁《監督法》盡快出臺,使對權力制約、監督的行為進一步有法可依,把監督的內容、程序、手段、方法、法律效力以法律形式加以明確,解決無“法”監督和不敢監督的問題。

4、實行全方位的社會監督。要發揮輿論監督和群眾監督的作用,是否重視這種監督,是衡量一個國家人民民主權利的實現程度,人民利益的保護程度的標尺。必須拓寬社會化監督渠道,體現對權力監督的社會性、民主性和廣泛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