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人事任免體會
時間:2022-12-10 03: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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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鄭州市人大常委會認真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與時俱進,立足本市實際,在人事任免工作上進行了積極的探索,從任前法律知識考試到任命時的就職宣誓,再到任后監督的各個環節都加以完善,為確保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認真履行職責,防止權力濫用,進行了積極的探索,完善了人事任免工作,提升了人大常委會的權威,收到了良好的社會效果。我們的具體做法是:
一、對擬提請任命人員實行任前法律知識考試。1999年,市人大常委會在任命新一屆政府組成人員時,首次實行了任前法律知識考試。同年8月常委會修訂了《鄭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地方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辦法》,正式將任前考法作為一項制度固定下來,明確規定“被提請任命人員任前必須參加常務委員會組織的法律知識考試,未參加考試或考試成績不合格者,暫緩提請任命”。20****年,市十二屆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在研究新一屆政府組成人員任命工作時重申,堅持和完善對擬提請任命人員進行任前法律知識考試制度。會議同時決定,將這一制度適用到對“兩院”工作人員的任命程序中去。此后,分別對擬提請任命的新一屆政府組成人員和擬提請任命法律職務的市法院工作人員組織了任前法律知識考試。任前法律知識考試實現了人大常委會人事監督“關口”的前移,發揮了嚴把官員“入口”的作用。
二、實行提請任命人員與常委會組成人員見面制度。市人大常委會任免權的行使得到了市委的重視和支持,凡重大任免事項都提前向常委會黨組通報,廣泛聽取意見和建議。對于重要的人事任命事項,市委組織部門都在市人大常委會審議過程中,組織提請任命人員與常委會組成人員見面,介紹提請任命人員的有關情況,并由提請任命人員向會議作表態發言,讓常委會組成人員投上一張“明白”票。本屆常委會在任命新一屆政府組成人員時,在常委會審議前,被提請任命人員在常委會全體會議上逐個“亮相”,并進行任前表態發言。這一制度的實行,使常委會組成人員對提請任命人員識其人、聽其言,增強了提請任命人員的法制觀念和接受人大監督的意識,提高了人事任免工作的民主性和透明度。
三、對擬提請任命人員實行任前公示。為了提高人事任命工作的透明度,接受人民群眾和社會各界對人事任命工作的監督,20****年,市人大常委會制定了《鄭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對提任法律職務的審判和檢察人員實行任前公示辦法》。《辦法》對任前公示的對象、內容、方式進行了規定,要求提請單位設立舉報信箱和舉報電話,受理公示期間的群眾舉報,并對舉報內容進行調查。《辦法》實施后,市法檢兩院嚴格落實《辦法》規定,對每次擬提請提職任命的人員都進行了公示。今年,市法院擬提職任命人員在公示過程中,收到了兩位公民的舉報。市法院違法審判審查委員會針對舉報的問題進行了查證,并向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匯報了查證情況。主任會議要求,常委會會議在審議這項任命案時,市法院要將公民舉報的查證情況向會議作出說明。
四、對任命的“一府兩院”工作人員實行就職宣誓。實行就職宣誓可以增強公職人員對所從事工作的神圣感,強化被任命人員對于憲法和法律以及民意的敬畏之心,增強其國家觀念、法治觀念,以及履行職責的責任感和使命感。這種做法在我國內地還是一種嘗試,作為完善人事任命程序的一項探索,市人大常委在20****年工作要點中提出,在任命新一屆政府組成人員時實行就職宣誓,并作為一項制度確定下來,逐步適用于常委會任命的“一府兩院”工作人員。宣誓就職是一項嚴肅的法律程序,只有保證其規范性,才能達到預期的效果,特別是將其確定為常委會人事任命工作的一項制度,需要做大量的準備工作。在準備過程中,市人大常委會積極向兄弟市人大常委會“取經”,同時參考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國外的做法,結合鄭州市的實際,在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起草了《鄭州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依法任命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實行就職宣誓的決定(草案)》和相關的誓詞。經過主任會議認真研究反復修改,《決定(草案)》由本屆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表決通過,使宣誓就職作為一項制度確立下來。常委會根據這一《決定》對任命的新一屆政府組成30名人員舉行了就職宣誓儀式,并將在常委會第三次會議上對所任命的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實行就職宣誓。
五、監督事與監督人相結合,強化監督效果。地方人大常委會對“一府兩院”的監督包括工作監督和法律監督。但是,在實踐中,地方人大常委會的監督工作過多地停留在就事論事上,這種“對事不對人”的做法容易造成人大監督工作的淺嘗輒止,不能從根本上發現問題解決問題。針對這個問題,鄭州市人大常委會在監督工作實踐中,注意把對事的監督(聽取工作匯報和開展執法檢查)和對人的監督(述職評議)結合起來,提高和保證了監督效果。1999年前后,鄭州市連續發生多起搶劫銀行等重大惡性刑事案件,數起大案遲遲不能偵破,人民群眾對此十分關注。為了加強我市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及大要案偵破工作,保護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為我市的改革開放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2000年2月,市人大常委會聽取了市政府《關于我市社會治安及大要案偵破工作情況的匯報》,并作出了《關于加強我市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及大要案偵破工作的決議》。20****年,市人大常委會確定市公安局局長為年度述職并接受評議人,對其任職情況進行了檢查和評議。在兩年的時間內,市人大常委會先后分別對市公安局及其負責人開展了工作監督和任職監督,將對事監督和對人監督結合起來。實踐證明,這種結合提高和保證了監督效果。此后不長時間內,幾起大要案相繼被偵破,社會治安的嚴峻狀況得以扭轉,極大地震懾了犯罪行為,鼓舞了民心。人民群眾說,再難的事,人大一抓就不難了。
六、完善述職評議辦法,提高述職評議效果。對“一府兩院”工作人員開展述職評議活動,是地方人大常委會開展任后監督的重要措施。2000年,市人大常委會通過總結以往開展述職評議的經驗,參照省人大常委會的述職評議辦法,修訂了《鄭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述職評議辦法》。新《辦法》改變了以往由主任會議確定述職評議人的做法,由主任會議向常委會會議提出述職評議建議人選,通過投票表決的方式決定最終人選,賦予了常委會組成人員充分的選擇權。將對述職人的表決分為稱職、不稱職兩個等次,述職人稱職票達不到常委會組成人員半數以上的,責令其辭職或由市人大常委會根據法律規定作出相應處理。新《辦法》增強了述職評議的規范性、民主性和科學性,提高了述職評議的效果。今年,由于新一屆政府組成人員剛被任命,我們將重點對兩院工作人員開展述職評議,并將述職人的范圍擴展到兩院副職領導人員。
七、依法行使撤職權。撤職權是地方人大常委會依法享有的與任命權相對應的一項權力。當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行為違背了法律或職業道德,已經導致或可能導致公共權力濫用的情況下,授予權力的國家權力機關就要及時行使撤職權,防止權力濫用,保證公共權力行使的公正性和公益性。1999年10月,鄭州市人大常委會根據市中級人民法院的提請,依法作出決定,撤銷了吉某的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2000年9月,根據市中級人民法院的提請,依法作出決定,撤銷了王某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審判員職務。市人大常委會通過依法行使撤職權,發揮了人事監督作用,促進了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隊伍建設。
近年來,鄭州市人大常委會在完善人事任免工作上進行了一些探索和嘗試,豐富了人大工作的實踐,提高了人大權威,增強了人事監督的實效,深化了社會和人民群眾對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的理解和認同。特別是今年對新一屆政府組成人員實行就職宣誓,由于市人大常委會領導高度重視,籌劃周到,組織嚴密,新聞宣傳早策劃、早準備、早介入,使這一活動取得了很好的社會效果,《鄭州日報》等市屬新聞媒體和新華社河南分社、都市頻道都進行了密集報道,先后發了200多條新聞消息,受到社會廣泛關注。總結這些年的探索過程,我們有以下幾點體會:
第一、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必須正確處理黨管干部原則和依法行使任免權的關系。正確處理黨管干部原則和依法行使任免權的關系,也就是要把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有機統一起來。在行使任免權時,常委會必須自覺堅持黨的領導,認真執行黨的干部工作路線、方針、政策,凡是人事任免工作的重大問題、重要工作都及時向市委報告;同時,通過不斷完善人事任免工作,聽取人民群眾的意見,正確處理對黨負責和對人民負責的關系,保證常委的意圖通過法律程序轉變為國家的意志。實踐證明,人大常委會的人事任免工作只有正確處理黨管干部原則和依法行使任免權的關系,才能把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有機統一起來,實現黨對國家的組織領導,這是做好人事任免工作的根本政治原則。
第二、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必須正確處理監督事與監督人的關系。最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是人大工作的出發點和歸宿,地方人大常委會要通過發揮監督職能,解決人民群眾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就要避免監督工作中對事的監督多、對人的監督少、監督事與監督人相互割裂的多、相結合的少的問題,使監督事與監督人有機結合起來。在對一些重大問題和重要工作監督中,要敢于和善于通過問題查原因,通過原因查人員,通過人員查處理,真正發現和解決關系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問題,使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得到維護。
第三、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必須正確處理依法行使任免權與不斷開拓創新的關系。與時俱進,開拓創新,是時展與社會進步對人大工作的必然要求。常委會不斷努力探索推進人事任免工作的新途徑、新辦法,致力于制度創新、工作創新和理論研究,注重以完善的制度促進工作的有序開展,注重總結成功的做法和經驗,把工作實踐上升為理論,再用于指導工作的創新,從而使常委會的人事任免不斷有新的進步。實踐證明,常委會在依法行使任免權的過程中,只有與時俱進,勇于探索和創新,才能不斷地開拓新局面,使人事任免工作適應形勢發展的需要。
近年來,我們雖然在人事任免和人事監督工作上進行了一些探索和嘗試,但是還遠不能適應依法治國對地方人大工作提出的要求,希望通過這次研討和交流,能夠從兄弟市學到更多好做法和經驗,以期共同提高,攜手開創我省人大工作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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