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檔案移交管理辦法

時間:2022-09-14 10: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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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檔案移交管理辦法

檔案移交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實施辦法》和《機關檔案工作條例》,為進一步規(guī)范和完善檔案移交工作,確保檔案的順利交接,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的檔案移交,是特指機關、團體、企事業(yè)單位和其它組織與當?shù)貒揖C合樓館之間定期的檔案交接。

第三條檔案移交依照分級管理和屬地管理的原則,市級單位和省屬單位(除國家、省有明文規(guī)定外)的檔案須向市國家綜合檔案館移交;縣(區(qū))、鄉(xiāng)(鎮(zhèn))單位的檔案須向當?shù)乜h(區(qū))國家綜合檔案館移交。

第二章移交范圍

第四條各行政區(qū)劃轄區(qū)仙的下列單位所形成的檔案,凡年滿10年、保管期限為永久與長期的,均屬移交范圍:

一、市級地方黨委、紀委、人大、政協(xié)、法院、檢察院和群眾團體等機構(gòu)及其工作部門、直屬臨時性單位;

二、市人民政府及直屬工作部門和派出單位;

三、市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門隸屬的獨立分管某方面工作或從事某項事業(yè)的行政管理機關和事業(yè)單位;

四、市人民政府及工作部門管轄的國營企業(yè);

五、屬于地方和上級主管部門雙重領導或雖由上級主管部門垂直領導但省級部門未設專門檔案館的單位;

六、撤銷單位和國家破產(chǎn)企業(yè);

七、有代表性的集體所有制單位、民營企業(yè);

八、市級國家綜合檔案所有制單位、民營企業(yè);

第五條所移交的檔案門類必須齊全完整,即應包括文書檔案、科技檔案、專門檔案、業(yè)務檔案、會計檔案、聲像檔案等,以維護檔案全宗的完整性。

第六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擅自擴大或縮小檔案的移交范圍和延長或縮短移交時限。有特殊情況不能按時移交的,經(jīng)同級檔案行政管理部門同意后可適當提前或延期移交。

第七條國家、省檔案行政管理部門明文規(guī)定暫不移交或暫緩移交的特殊檔案,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

第八條檢索工具及參考資料必須按規(guī)定隨檔案一并移交。一般隨檔案移交的為全宗卷、專題資料、基礎數(shù)據(jù)匯集、行業(yè)報刊和案卷目錄、全引目錄及其軟盤。

第三章準備工作

第九條各機關、團體、企事業(yè)單位和組織應加強對檔案移交工作的領導,納入領導議事日程,有組織、有計劃、有步驟地做好檔案移交的前期準備工作,以確保檔案及時、安全移交。

第十條所移交的檔案案卷質(zhì)量須符合下列要求:

一、應歸檔文件順齊全完整;

二、分類組卷要符合規(guī)定原則,保持文件之間的有機聯(lián)系,便于查找和利用;

三、保管期限劃分準確;

四、卷內(nèi)文件排列科學系統(tǒng);

五、題名能全面概括案卷內(nèi)容,文字簡練通順;

六、檔號編制符合《檔號編制規(guī)則》;

七、使用當?shù)貦n案行政管理部門統(tǒng)一制作或監(jiān)制的規(guī)范裝具;

八、裝訂整齊美觀,卷內(nèi)文件無金屬物。

第十一條檔案移交前均需經(jīng)過嚴格的消毒殺蟲處理,并提供相關證明。無消毒殺蟲條件的單位,可委托當?shù)貒揖C合檔案代為處理。

第四章交接程序

第十二條檔案移交前須向當?shù)貒揖C合檔案館提交移交清冊,詳細填具檔案的門類及數(shù)量。

第十三條各級國家綜合檔案館要組織專門人員,對所移交檔案的案卷質(zhì)量和消殺蟲情況進行檢查,符合要求方能辦理交接手續(xù)。

第十四條檔案移交時應按國家標準填寫《檔案交接文據(jù)》,經(jīng)交接雙方核實后,由雙方現(xiàn)任的具有法人資格的領導人或由能承擔責任的單位內(nèi)的部門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印章。

第十五條移交的檔案在運送過程中,移交單位應有專人押送,運輸路線和時間須保密,以確保檔案的安全。

第五章獎勵與處罰

第十六條檔案按時移交并符合要求的單位及相關人員,將由同級檔案行政管理部門予以通報表彰;對于在檔案移交工作中作出突出成就的單位和相關人員,將報請同級人民政府和上一級檔案行政管理部門予以獎勵。

第十七條凡不按期向國家綜合檔案館移交檔案或違反規(guī)定的單位或個人,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和《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實施辦法》給予相應處罰。

第十八條當事人對有關行政管理部門的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提出行政訴訟。不申請復議或不提起訴訟又拒不履行處罰決定的,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可以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

第六章附則

第十九條各縣(區(qū))檔案行政管理部門可根據(jù)本辦法,結(jié)合自身實際情況,確定縣(區(qū))級國家綜合檔案館接收檔案的具體范圍和內(nèi)容,報市檔案行政管理部門和當?shù)厝嗣裾鷾屎笥“l(fā)執(zhí)行。

第二十條本辦法由市檔案行政管理部門負責解釋。

第二十一條本辦法自印發(fā)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