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市人民政府特殊津貼和功勛獎管理暫行規定

時間:2022-04-19 11:31:00

導語:建立市人民政府特殊津貼和功勛獎管理暫行規定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為了搶抓西部大開發的歷史機遇,營造優秀人才脫穎而出的社會環境,建立完善人才激勵機制,發揮人才潛能,推動建設現代化石嘴山步伐。特制定本辦法:

第一章建立市人民政府特殊津貼

第一條選拔范圍:我市境內的各類企、事業單位;

第二條選拔對象:在科研、工業、教育、衛生、農業生產及科技推廣等第一線工作崗位上做出突出貢獻的專家、學者、專業技術人員和經營管理人員。

第三條選拔的條件:

1、國家、自治區科技進步獎的主要獲獎者。

2、在重點工程、重大項目攻關及企業技術改造中,解決了重大技術難題和關鍵技術問題,并取得顯著經濟和社會效益;在引進、消化國內外先進技術以及新產品開發、新技術推廣、新成果應用等方面做出突出貢獻。

3、為我市經濟和社會發展提出合理化建議和可行性報告,具有重大科學價值和應用價值,并取得顯著經濟和社會效益。

4、在經濟管理方面有創新,并取得顯著經濟和社會效益。

5、在我市教育、衛生工作崗位上,做出突出貢獻,取得顯著社會效益。

6、在其他專業技術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

第四條選拔程序:

1、基層單位推薦。由本人所單位公開推薦。

2、組織審核。各縣、區、市直部門、各單位人事部門在基層單位推薦的基礎上,按照選拔范圍和條件,會同有關部門進行初審。并將審核材料報市人事局。

3、考察評審。市人事局會同有關部門對申報人選進行考察,提出建議名單,交政府特殊津貼評選領導小組審定。

4、公示。對領導小組審定的人選,通過新聞媒體向社會公示,確屬優秀的,報市委、政府審批。

第五條津貼和管理

1、市政府特殊津貼從200年開始,每年評選一次,每次評選15名。

2、凡被批準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貼的人員,頒發市人民政府特殊津貼榮譽證書,每人一次性發給獎金10000元。各新聞媒體要開辟專欄,對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貼人員突出業績及成果進行專題報道。

3、推薦選拔工作在市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進行,成立由組織、人事、科技、財政、教育、衛生、計經、經貿、農牧等部門組成市政府特殊津貼評選領導小組,負責指導選拔政府特殊津貼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人事局,承辦推薦選拔具體工作。

第二章建立功勛

第一條授予功勛獎的范圍:凡在我市重大建設項目、重大科研技術發明、重大技術改造與引進、重大招商引資項目等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創造出顯著的經濟和社會效益。

第二條評選程序:參照市政府特殊津貼選拔程序

第三條獎金與管理

1、功勛獎從200年開始,每年評選一次,每次獎勵2—3人,每人一次性發給獎金10萬元,同時授予市級勞動模范(先進工作者)榮譽稱號。

2、功勛獎由市委、政府授權的相關部門受理初審后,提交市委、政府審定批準。

3、功勛獎當年評選不出來的,可以空缺。

第三章建設專家公寓

第一條入住專家公寓的人員范圍:

1、享受國務院、自治區及市人民政府特殊津貼人員;

2、國家“百千萬人才工程”及自治區新世紀“313人才工程”入選人員;

3、享受自治區科技功勛獎人員;

4、市上授予功勛獎的人員;

5、凡是我市引進的高級專家、學者及博士、碩士研究生。

第二條專家公寓建設:市委、政府將在市、區選擇優越地理位置建設專家公寓,專家公寓竣工后以成本價由市財政、用人單位、個人各承擔三分之一,可產權到人。

第三條專家公寓管理。專家公寓小區實行統一物業管理,小區內做到綠化、美化到位,配套其它文化娛樂設施到位,服務措施到位。為各級專家在我市工作創造一個舒適、安逸的生活環境。

第四章經費來源

以上市政府特殊津貼、功勛獎獎金、專家公寓建設費用由市財政統一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