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AB崗工作制

時間:2022-08-23 11: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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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AB崗工作制

ab工作制是指崗位責任人因出差、開會、培訓、請假等原因離崗期間,有明確的備崗責任人代替其履行職責的制度。具體要求:

1.各處室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確定A崗、B崗責任人,明確相應職責,并有計劃、有步驟地對備崗責任人進行業務知識培訓。

2.A崗責任人因休假、學習、公出等原因離崗時,必須提前向B崗責任人做好工作交代。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時交代的,B崗責任人應主動頂崗。B崗責任人在頂崗期間,同時做好本崗和A崗主要工作,并兼有A崗的職責權利,對執行A崗工作結果負有相應責任。

3.AB崗責任人執行AB崗工作情況列入機關干部崗位責任制考核內容。

4.AB崗責任人確定后,一般應保持穩定,確需作調整的,應在作出調整的當日報廳人事處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