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組織部干部談心制度

時間:2022-10-11 08: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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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組織部干部談心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增進組織部門與干部的溝通交流,了解掌握干部和基層情況,強化組織部“黨員之家、干部之家、知識分子之家”職能,促進我市處級領導班子和干部隊伍建設,建立干部談心制度。

第二條開展談心活動的指導思想是: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及時了解領導班子和干部隊伍建設情況;掌握干部的思想、學習、工作、生活等方面的情況,聽取干部心聲,幫助解決干部實際問題;將干部的培養(yǎng)、選拔、教育、監(jiān)督、管理有機結合起來,提高干部隊伍整體素質(zhì),為南寧市在全區(qū)率先實現(xiàn)跨越式發(fā)展,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提供堅強的組織保證。

第二章談心對象

第三條談心對象主要是全市在職處級干部。

第三章談心內(nèi)容

第四條談心內(nèi)容:

(一)了解干部的思想、學習、工作、生活等方面的情況以及領導班子自身建設的情況。

(二)肯定領導班子或領導干部在一個時期內(nèi)的主要工作成績,指出存在的缺點、問題和不足,提出要求和希望。

(三)反饋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雙定”測評、年度考核結果。

(四)對來信來訪反映的有關問題,可進行了解,并請談心對象作出說明。

(五)聽取干部對市委組織部的意見和建議。

(六)其他需要溝通交流和反映的事項。

第四章談心方式

第五條談心采取面談方式,由市委組織部正、副部長與干部談心。談心時間由部領導確定。為不影響工作,有時可利用晚上或雙休日進行。

第五章實施辦法

第六條確定談心對象:市委組織部正、副部長每人每月有計劃地安排與20名左右處級干部談心。每月底,由分管部領導提出擬談心人員名單,報部長審定。處級干部一般每年安排一次談心,一般不重復安排;確需重復談心的,一般間隔2—3個月(特殊情況除外)。

第七條準備談心材料。根據(jù)需要,由黨政干部科、干部調(diào)配科、干部監(jiān)督科等科室準備好有關材料,由干部監(jiān)督科匯總整理,提前送達部領導閱,增強談心的針對性。

第八條做好談心記錄。建立專用《中共南寧市委組織部干部談心記錄本》,部領導作好記錄并注意保密。記錄本按編號登記領用,如工作變動,及時辦理移交手續(xù),由部辦公室按照有關規(guī)定存檔或銷毀。談心中,涉及到需要辦理的事項或需反映的重要情況,由談心領導向部長口頭匯報或填寫《南寧市處級干部談心需要反映情況登記表》,提出擬辦意見,報部長批示。

第九條談心的日常協(xié)調(diào)和服務。由部辦公室和干部監(jiān)督科負責。部辦公室負責通知談心對象,做好接待服務工作。談心中,涉及需由有關部門或科室辦理的事宜,由干部監(jiān)督科建立專門登記本,按部領導批示轉辦,辦結后向干部監(jiān)督科備案。每季度召開一次專題部長會,匯報分析談心情況,干部監(jiān)督科列席會議并負責整理談心情況。

第十條建立談心責任制。正處級領導干部一般由部長談心,副處級領導干部一般由副部長按照分管范圍分別找干部談心。需要向市領導匯報的問題,由部長負責報告。

第六章注意事項

第十一條實事求是,有針對性。針對談心對象的不同情況,采取不同方式方法,有的放矢,使其消除思想顧慮,敢于講真話、實話,做到敞開思想,推心置腹。對談心對象提出的問題,一般不要輕易表態(tài)。

第十二條耐心細致,通情達理。對取得成績、受到表彰獎勵的干部,給予肯定和鼓勵,戒驕戒躁;對一時思想不通的同志,要耐心說服,以理服人,使其提高認識;對犯錯誤的干部既要給予必要的批評、教育,又要關心愛護干部,使其放下包袱,努力工作。

第十三條認真執(zhí)行談心制度。要本著對組織負責、對同志負責的態(tài)度,實事求是地反映情況,必要時根據(jù)情況,可附書面材料予以說明。有關部門或本部有關科室要積極支持配合開展談心活動,及時承辦具體事宜。

第七章附則

第十四條本制度由中共南寧市委組織部負責解釋。

第十五條本制度自印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