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暢通縣評價制度
時間:2022-12-26 02: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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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科學評價創建平安暢通縣(市、區)工作成效,推動創建工作深入開展,根據公安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建設部、交通部、農業部、國家安監總局制定的《平安暢通縣區評價指標體系》,結合實際,制定我省評價指標體系。
一、縣(市、區)道路交通安全組織機構、運行機制建立情況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組織實施情況
(一)建立政府牽頭、部門聯動的道路交通安全組織機構
評價內容:
1.成立由縣(市、區)人民政府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擔任組長的預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領導小組。
2.有關部門職責明確,責任落實。
3.鄉(鎮)人民政府和街道辦事處成立預防道路交通事故領導工作小組,并配備專人負責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4.落實行政村兼職道路交通安全協管員。
指標類型:核查指標
表1建立道路交通安全組織機構分級表(略)
(二)縣(市、區)人民政府對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運作機制
評價內容:
1.完善縣級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機制。
2.督促有關部門履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職責。
3.抓好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落實,認真組織實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規劃。
4.每月召開一次道路交通安全形勢分析聯席會議,研究解決道路交通安全中的重要問題。
指標類型:核查指標
表2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運作機制分級表(略)
(三)建立縣、鄉兩級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責任制
評價內容:
1.縣、鄉兩級人民政府制定并實施道路交通安全責任制。
2.建立道路交通安全監督檢查工作制度,道路交通安全保障體系完善。
3.將道路交通安全納入政府考核內容,落實責任,兌現獎懲。
4.縣(市、區)、鄉(鎮)、街道建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基礎臺賬。
5.對發生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負有監督、管理和領導責任的責任人,給予黨紀政紀處分。
指標類型:核查指標
表3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責任制分級表(略)
(四)制定縣(市、區)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規劃
評價內容:
1.道路交通安全現狀及事故成因、規律、特點及趨勢分析全面、準確、科學。
2.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目標明確,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的措施有力。
3.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規劃內容全面,各階段工作任務明確,重點突出。
4.工作規劃通過專家評審,并經當地人民政府批準實施。
指標類型:核查指標
表4制定縣(市、區)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規劃分級表(略)
(五)扶持農村客運發展
評價內容:
1.制定城鄉公共客運交通發展計劃。
2.制定扶持農村公共交通發展的政策和措施。
指標類型:核查指標
表5扶持農村客運發展分級表(略)
(六)建立和落實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報告制度
評價內容:
1.縣、鄉兩級人民政府制定年度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計劃,明確工作目標、任務和責任單位。
2.每年7月10日前向上級人民政府書面報告本地上半年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況。
3.每年1月15日前向上級人民政府書面報告本地上一年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況。
4.連續兩年突破道路交通安全年度死亡人數控制指標或超過當年死亡人數控制指標30%以上,以及發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后,縣(市、區)人民政府在一個月內向州(市)人民政府上報檢查報告。
指標類型:核查指標
表6建立和落實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報告制度分級表(略)
二、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教育
(七)縣(市、區)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組織開展交通安全宣傳教育
評價內容:
1.縣(市、區)人民政府制定交通安全宣傳教育計劃,有關部門宣傳教育職責落實。
2.在當地主流新聞媒體以及互聯網上固定設立交通安全宣傳欄目,并通過發送手機短信等形式,宣傳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普及交通安全常識,強化道路交通事故警示教育。
3.落實交通安全宣傳經費。
4.每年開展不少于2次以上的大型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活動。
5.建立交通安全宣傳教育長效機制。
指標類型:核查指標
表7組織開展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分級表(略)
(八)交通安全宣傳進社區
評價內容:
1.以社區居委會為基礎,街道辦事處、物業、治安、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門相關人員組成交通安全社區建設活動機構,專(兼)職交通安全員不少于5人。
2.健全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工作制度,明確職責分工,并將工作制度和工作職責張榜上墻。
3.在社區顯要位置設立4條以上固定宣傳標語;交通安全宣傳櫥窗不少于2平方米,宣傳內容每季度更新一次。
4.建立交通安全活動固定場所,有較齊全的交通安全讀物。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每季度組織社區居民開展一次宣傳教育活動,并通過播放道路交通事故光盤、發放宣傳材料、懸掛宣傳標語和橫幅、張貼宣傳圖片、舉行文藝表演等多種形式,開展交通安全宣傳教育。
5.組織對外來務工人員的交通安全知識學習。
6.社區居民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知曉率達到90%。
指標類型:核查指標
表8交通安全宣傳進社區分級表(略)
(九)交通安全宣傳進單位
評價內容:
1.成立交通安全組織,配備專(兼)職交通安全員,建立道路交通安全防范責任制度,實行目標管理,與本單位工作同計劃、同落實、同檢查、同考核、同評比。
2.建立本單位車輛管理制度和機動車駕駛人交通安全教育培訓、考核制度,依法履行對單位工作人員的交通安全教育義務。
3.在本單位設置交通安全宣傳標語、宣傳櫥窗,宣傳內容每季度更新一次。
4.通過播放道路交通事故光盤、發放宣傳材料、懸掛宣傳標語和橫幅、張貼宣傳圖片、舉辦交通安全知識競賽、召開座談會等多種形式開展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活動,每季度不少于一次。
5.本單位所屬人員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受教育率達到95%,駕駛人受教育率達到98%。
指標類型:核查指標
表9交通安全宣傳進單位分級表(略)
(十)交通安全宣傳進學校
評價內容:
1.將交通安全教育納入學校安全教育內容,將中小學生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情況納入學生成績綜合評定范圍。
2.長期設置交通安全宣傳櫥窗,定期更新宣傳內容。
3.針對學生特點,通過播放道路交通事故光盤、開設交通安全法制課、舉辦交通安全知識競賽和演講、舉行文藝表演等多種形式開展宣傳教育活動,每學期不少于一次。
4.幼兒園要利用幼兒交通安全讀物、掛圖、招貼畫等,做好對學齡前兒童的交通安全宣傳教育。
5.大中小學生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受教育率達到98%。
指標類型:核查指標
表10交通安全宣傳進學校分級表(略)
(十一)交通安全宣傳進農村
評價內容:
1.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工作制度健全、任務明確、責任落實。
2.公路沿線的每個村寨有2塊以上交通安全標牌、板(墻)報,有2條以上永久性交通安全宣傳標語;公路沿線以外的每個村寨有1塊以上交通安全標牌、板(墻)報,有1條以上永久性交通安全宣傳標語;村莊周邊公路兩側適當位置刷寫交通安全宣傳標語和警句。
3.結合農村特點,充分運用農村現有資源,采取農村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每季度組織村民開展一次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活動。
4.農村群眾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受教育率達到85%。
指標類型:核查指標
表11交通安全宣傳進農村分級表(略)
(十二)交通安全宣傳進家庭
評價內容:
1.運用電視、報紙、廣播、互聯網等新聞媒體,開設固定專欄,制作專題節目,曝光典型事例,廣泛深入開展交通安全宣傳進家庭活動。
2.每年對每個家庭發放交通安全宣傳材料數量不少于2份。
3.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及安全常識進家庭面城市達到90%以上,農村達到80%以上。
指標類型:核查指標
表12交通安全宣傳進家庭分級表(略)
(十三)執法部門開展交通安全宣傳工作
評價內容:
1.定期將行政區域內道路交通事故案例匯集成交通安全宣傳材料,提供給當地黨委、政府、學校及相關單位。
2.在車管所(站)和駕駛人考試場(站)張貼、懸掛宣傳掛圖,播放宣傳教育片。
3.在交通違法處理、事故處理等窗口張貼、宣傳掛圖,播放宣傳教育片。
4.在有條件的交警執勤崗(點)、交通安全服務檢查點,張貼、懸掛宣傳掛圖或發放宣傳材料。
5.將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作為全民普法教育的重要內容,列入普法教育計劃。
6.及時報道發生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及相關責任追究情況,對事故多發、道路交通違法行為突出的客貨運企業進行曝光。
指標類型:核查指標
表13執法部門開展交通安全宣傳分級表(略)
(十四)交通參與者守法率
評價內容:交通參與者遵章守法程度。
單位:%
指標類型:調查指標
表14交通參與者守法率分級表(略)
三、道路通行管理和執法
(十五)縣、鄉道路管控能力
評價內容:
1.鄉(鎮)人民政府配備專(兼)職交通安全協管員,建立駕駛人和車輛管理臺賬,協助維護農村公路交通秩序,宣傳交通法律、法規,對農村“五小”車輛及其駕駛人列管率達到80%以上,農村道路交通安全防控網絡較為完善。
2.強化對農村地區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各項措施,建立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勤務制度,在趕集天、民俗活動以及重要節假日期間等車流、人流集中的時段,組織公安派出所、公安交警中隊、運政管理所、農機監理站等人員加強對車輛違法行為的查糾和處罰,低速貨車和拖拉機違法載人、酒后駕車、無證駕駛的交通違法行為明顯減少。
3.鄉(鎮)人民政府每年與各行政村簽訂道路交通安全責任書,各行政村與本村駕駛人簽訂道路交通安全責任書。
4.鄉(鎮)公安派出所、公安交警中隊、農機監理站對低速貨車、拖拉機實施“戶籍化”管理制度。
指標類型:核查指標
表15縣、鄉道路管控能力分級表(略)
(十六)公路重點交通違法行為發生率
評價內容:
1.無牌無證率。
2.機動車輛超速率。
3.客運車輛超員率。
4.貨車和拖拉機違法載人率。
5.摩托車駕乘人員不戴頭盔率。
單位:%
指標類型:調查指標
表16公路重點交通違法行為發生率分級表(略)
(十七)重點路段管控能力
評價內容:在道路交通事故多發路段和交通擁堵路段設置執勤點,嚴格查糾交通違法行為。
單位:%
指標類型:調查指標
表17重點路段管控能力分級表(略)
(十八)貨車超限超載治理能力
評價內容:
1.經省人民政府批準設置治超站點,嚴格查處超限超載車輛。
2.治超站點交通組織科學,無嚴重交通堵塞現象。
3.公安民警進駐治超站點,各司其職,合作密切。
4.治超經費得到保障和落實。
5.對超載貨車駕駛人實行嚴格記分。
指標類型:核查指標
表18貨車超限超載治理能力分級表(略)
(十九)道路運輸危險化學品安全專項整治
評價內容:
1.交通部門按規定受理、審核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車輛和從業人員的準入資格。
2.對運輸危險化學品槽罐等容器的檢驗率達到100%。
3.公安部門對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通行的審批率達到100%。
4.公安部門加強對危險化學品貨物運輸車輛的監督檢查,嚴格查處超載危險化學品車輛。
指標類型:核查指標
表19道路運輸危險化學品安全專項整治分級表(略)
(二十)城區重點交通違法行為綜合情況
評價內容:酒后駕車、機動車不按標志標線規定通行、駕乘兩輪摩托車不帶頭盔、非機動車和行人不遵守信號燈、不按標志標線通行等重點交通違法行為所占比例情況。
單位:%
指標類型:調查指標
表20城區重點交通違法行為綜合情況分級表(略)
(二十一)城區交通監控設備安裝情況
評價內容:
1.重點路口安裝闖紅燈監視設備。
2.重點路口和道路交通事故多發路段安裝測速設備。
3.測速設備安裝路段上設置測速提示標志。
4.安裝闖禁行監視設備等交通監控設備。
指標類型:核查指標
表21城區交通監控設備安裝情況分級表(略)
(二十二)城區路網交通流組織情況
評價內容:
1.制定城區路網交通流組織方案。
2.路網交通流量分布均衡。
3.建立靜態交通管理制度和機制,停車場站建設和管理到位。
4.統一道路占用和挖掘的審批工作。
5.非法占道得到清理。
指標類型:核查指標
表22城區路網交通流組織分級表(略)
(二十三)交通信息渠道
評價內容:
1.利用廣播、電視、報紙、互聯網等多種媒體定時交通信息。
2.利用可變情報板,實時動態交通信息。
指標類型:核查指標
表23交通信息渠道分級表(略)
(二十四)道路交通事故緊急救援
評價內容:
1.建立道路交通事故急救網絡,對道路交通事故傷員救治實行“綠色通道”。
2.建立危重傷員醫療專家應急救援預案。
3.建立道路交通事故緊急搶救聯動機制。
指標類型:核查指標
表24道路交通事故緊急救援分級表(略)
四、車輛、駕駛人、運輸企業的安全管理
(二十五)完善機動車駕駛人違法記分制度
評價內容:
1.對機動車駕駛人交通違法行為給予處罰的同時,進行記分管理。
2.對違法記分滿12分的,通知參加教育考試率達到100%。
3.不參加教育考試的,駕駛證停止使用公告率達到100%。
4.將所有違法記分的信息(含異地違法、肇事駕駛人的記分信息)、考試信息錄入機動車駕駛證計算機管理系統。
指標類型:核查指標
表25完善機動車駕駛人違法記分制度分級表(略)
(二十六)對運輸企業的監督管理
評價內容:
1.按規定受理、審核運輸企業市場準入申請,嚴格運輸企業準入資格管理。
2.按規定受理、審核運輸企業駕駛人等從業人員資格。
3.建立健全汽車客運站的安全監督制度。
4.建立健全運輸企業安全管理制度。
5.督促客運和危險貨物運輸經營者投保承運人責任強制保險。
6.依法查處6個月內連續發生2起死亡3人以上負主要及以上責任道路交通事故的運輸企業。
指標類型:核查指標
表26對運輸企業的監督管理分級表(略)
(二十七)對運輸企業駕駛人和營運車輛管理
評價內容:
1.運輸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健全,安全生產各項措施落實到每一個崗位、每一個環節、每一個從業人員,駕駛人交通違法、肇事和不良嗜好檔案齊全完備。
2.運輸企業營運車輛定期檢驗率達到100%,并保持車輛技術狀況完好。
3.運輸企業對營運載客汽車、重型載貨汽車、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全部安裝并有效使用行駛記錄儀或GPS車載終端。
4.對一個記分周期內記滿12分、一年內累計2次超員20%或1次超員50%以上的客運車輛,運輸企業視情節嚴重情況對駕駛人或車主進行再教育、調離崗位、解聘等處理。
指標類型:核查指標
表27對運輸企業駕駛人和營運車輛管理分級表(略)
(二十八)對客運班線夜間通行管理
評價內容:客運企業制定并落實夜間通行管理規定,無在夜間通行達不到安全通行條件的三級以下山區公路的客運班線。
指標類型:核查指標
表28客運班線夜間通行管理分級表(略)
(二十九)對中小學、幼兒園校車和承租車輛的監管
評價內容:
1.建立校車和學校、幼兒園承租車輛及駕駛人管理制度,對校車實行“戶籍化”管理,對校車行駛路線等信息逐一登記造冊,建立校車駕駛人管理數據庫,定期通報校車駕駛人的交通違法行為。
2.建立學校、幼兒園聘用駕駛人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備案制度,完善校車和承租車輛及駕駛人的管理制度。
3.建立校車許可制度,統一校車外觀標識,規范車內安全防護設施。
4.校車和承租車輛依法登記注冊,定期檢驗,車況保持完好。
5.校車和承租車輛無超員現象。
6.沒有將無牌無證車輛、低速貨車、三輪汽車作為校車的現象。
指標類型:核查指標
表29對中小學、幼兒園校車和承租車輛的監管分級表(略)
(三十)交通管理信息共享情況
評價內容:
1.公安部門及時將車輛、駕駛人及交通違法、道路交通事故信息通報有關部門。
2.農業(農機)部門建立完善拖拉機登記管理信息系統,定期向公安部門通報有關情況。
3.公安部門及時將事故多發路段的相關情況通報交通、安全監管部門。
指標類型:核查指標
表30交通管理信息共享情況分級表(略)
五、道路安全基礎設施建設
(三十一)加強公路危險路段排查整治
評價內容:
1.縣(市、區)人民政府每年組織一次公路危險路段排查,列出事故隱患,向社會公布,掛牌整改。
2.每年的公路危險路段整治率達到60%以上。
3.國省道干線上的主要交叉路口、學校周邊標志標線設置率達到90%以上。
4.各縣(市、區)每年在公路危險路段安裝1000米以上的波形防護欄(墻、墩),設置20塊以上永久性交通安全警示標志牌。
5.以國道、省道和主干公路為重點,按照有關技術標準和養護要求,規范設置公路路口,關閉不合理開口,清除不符合公路建設標準的路口建筑物以及影響行車安全視距的障礙物,在道路的交叉口、急彎路段設置減速設施。
6.通過道路交通事故主要數據,全面、準確地評價公路危險路段整治效果。
指標類型:核查指標
表31加強公路危險路段排查整治分級表(略)
(三十二)城區道路交通標志設置情況
評價內容:行政區域內城區主干道、次干道上(雙向)平均每公里合理設置交通標志的數量。
單位:塊/公里
指標類型:核查指標
表32城市道路交通標志設置情況分級表(略)
(三十三)城區路口燈控設置率
評價內容:建成區內信號燈控交叉口數量占應設信號燈的交叉路口總數的比例。
單位:%
指標類型:核查指標
表33城區路口燈控設置率分級表(略)
(三十四)城區交通安全設施設置情況
評價內容:
1.交通隔離設施設置規范、合理。
2.行人過街設施設置科學、合理,滿足實際需求。
3.學校周邊過街設施、護欄等交通安全設施及相關的交通標志設置率為100%。
指標類型:核查指標
表34城區交通安全設施設置情況分級表(略)
六、道路交通安全狀況
(三十五)道路交通事故數據統計與分析情況
評價內容:
1.對行政區域內道路交通事故如實統計、歸檔匯總,并及時上報。
2.每季度分析行政區域內道路交通事故,特別是交通死亡事故情況,研究事故發生的規律,并形成分析報告。
3.每季度向社會道路交通事故分析情況,并向有關部門通報,提出工作意見和建議。
指標類型:核查指標
表35道路交通事故數據統計與分析情況分級表(略)
(三十六)發生一次死亡3人—4人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情況
評價內容:一次死亡3人—4人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次數。
單位:次
指標類型:核查指標
表36發生一次死亡3人—4人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情況分級表(略)
(三十七)發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情況
評價內容:一次死亡5人以上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次數。
單位:次
指標類型:核查指標
表37一次死亡5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情況分級表(略)
(三十八)無證駕車死亡事故下降比例
評價內容:無證駕車死亡事故次數比上一年下降比例。
單位:%
指標類型:核查指標
表38無證駕車死亡事故次數下降比例分級表(略)
(三十九)涉及無牌無證機動車的死亡事故下降比例
評價內容:涉及無牌無證機動車的死亡事故次數比上一年下降比例。
單位:%
指標類型:核查指標
表39涉及無牌無證機動車的死亡事故次數下降
比例分級表(略)
(四十)涉及摩托車的死亡事故下降比例
評價內容:涉及摩托車的死亡事故次數比上一年下降比例。
單位:%
指標類型:核查指標
表40涉及摩托車的死亡事故次數下降比例分級表(略)
(四十一)涉及拖拉機、貨車違法載人的死亡事故下降比例
評價內容:涉及拖拉機、貨車違法載人的死亡事故次數比上一年下降比例。
單位:%
指標類型:核查指標
表41涉及拖拉機、貨車違法載人的死亡事故次數
下降比例分級表(略)
(四十二)超速行駛死亡事故下降比例
評價內容:超速行駛死亡事故次數比上一年下降比例。
單位:%
指標類型:核查指標
表42超速行駛死亡事故次數下降比例分級表(略)
(四十三)酒后駕車死亡事故下降比例
評價內容:酒后駕車死亡事故次數比上一年下降比例。
單位:%
指標類型:核查指標
表43酒后駕車死亡事故次數下降比例分級表(略)
(四十四)低駕齡駕駛人事故率
評價內容:本行政區域3年以內駕齡的機動車駕駛人肇事造成的死亡人數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總人數的比例。
單位:%
指標類型:核查指標
表44低駕齡駕駛人事故率分級表(略)
(四十五)道路交通事故逃逸案破案率
評價內容:行政區域內偵破的致人傷亡或造成嚴重財產損失的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數占道路交通事故肇事逃逸案件總數的比例。
單位:%
指標類型:核查指標
表45道路交通事故逃逸案破案率分級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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