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信訪資金使用管理制度
時間:2022-01-13 11: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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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總則
根據2007年2月2日中央集中處理信訪突出問題及群體性事件聯席會議精神以及2007年2月6日江蘇省集中處理信訪突出問題及群體性事件聯席會議辦公室會議要求,市政府建立了蘇州市信訪專項資金,為加強管理,規范操作,提高信訪專項資金的使用效益,更好地維護信訪穩定,特制定本暫行辦法。
二、資金來源
信訪專項資金由市財政安排,列入預算。
三、管理操作部門
由市財政局、信訪局具體操作,共同管理。
四、使用范圍
1、解決信訪突出問題的必要開支。其中包括對市本級三城區或跨部門的進京違法上訪人員,由戶籍所在地或經常居住地負責對其舉辦法制教育學習班的所需費用。
2、對生活確有困難的信訪人予以救助。信訪事項屬于蘇州市本級辦理,并且救助對象是進京上訪的特殊困難戶或市本級三城區、跨部門信訪事項所涉及的信訪人,并書面承諾不再因此信訪。
五、審批程序
市信訪局根據實際情況對《蘇州市信訪專項資金申請表》進行審查并簽署意見,會同市財政局提出資金安排意見,將《蘇州市信訪專項資金審批表》,報請市政府分管領導審批確定。
六、資金的撥付
市財政局根據批準的《蘇州市信訪專項資金審批表》撥款。
七、資金的管理和監督
1、信訪專項資金納入市財政專戶管理,專款專用,專項核算。
2、用款單位必須嚴格按有關財務制度規定使用信訪專項資金,并及時向市財政局報送資金使用情況及財務報表。
3、市財政局、信訪局對信訪專項資金使用情況實行跟蹤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對違規使用的,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八、本辦法由市財政局、信訪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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