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購運行方式制度

時間:2022-01-20 01:42:00

導語:采購運行方式制度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采購運行方式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規范平昌縣政府采購中心(以下簡稱中心)政府采購工作,提高采購效率,促進廉政建設,明確各采購方式運作程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和《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財政部18號令)及有關法律、法規,現結合中心各科室職責,特制定本規程。

第二條中心組織實施的項目采購,按照本規程組織實施。

第二章公開招標和邀請招標采購方式

第一節招標項目的接受與分辦

第三條縣財政局下達招標采購計劃,由中心辦公室統一接受登記、分辦,并負責內部催辦。

第四條收到縣財政局下達的招標計劃文件后,采購室應及時與采購單位商洽與采購項目相關事項,并擬訂委托協議。委托協議書應約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依法確定委托或授權事項。

第五條委托協議書,應經中心領導同意后簽訂。

第六條辦公室接到縣財政局下達的政府采購計劃文件后,報經主任(或分管副主任)批示后,按簽署意見送呈信息室、采購室進行辦理。

第七條信息室、采購室接受招標項目后,由該科室主任為項目負責人,科室人員為項目協助人。項目負責人擬定招標具體方案,經主任(或分管副主任)同意后實施。

第二節編制招標文件

第八條項目負責人一般應在采購單位提供能滿足編制招標文件條件的技術參數和需求后三個工作日內完成招標文件編寫工作。特別重大或特殊緊急的項目,按主任批示辦理。

第九條招標文件應當符合財政部18號令第十八條及下列要求:

(一)一般使用統一的標準文本和格式。

(二)準確反映采購單位提出的技術參數和需求,但不得指定或標明特定的供應商或商品,不得有傾向性或歧視性的商務與技術條款。

(三)相關技術標準和參數難以確定的,可以征詢有關專家或者供應商的意見。

(四)其他與招標文件的相關要求。

(五)招標文件送公證及財政監督管理部門負責人審核后須經采購單位書面確認并加蓋公章,方可出售。

第十條供應商對招標文件的疑問,由采購室作出答復。招標文件的澄清或修改情況,應當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至少十五日前,以書面形式通知購買招標文件的所有供應商,并作為招標文件組成部分。

第十一條招標文件由辦公室組織發售、登記,核對和供應商資質及證照等有效情況的驗收工作。

第三節招標公告或資格預審公告

第十二條采用公開招標方式采購的,由信息室在四川省政府采購網和平昌縣政府采購中心網上招標公告,并打印存檔。

采用邀請招標方式采購的,信息室在四川政府網和平昌縣政府采購中心網上資格預審公告。公布投標人資格條件,資格預審公告的期限不少于七個工作日。投標人應當在資格預審公告期結束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前,按公告要求提交資格證明文件。在縣相關監督管理部門負責人的監督下采購室(至少2人在場)從評審合格投標人中通過隨機方式選擇三家以上的投標人,并向其發出投標邀請書。

第十三條招標公告應當載明:中心名稱、地址、聯系人及聯系方式,招標項目的名稱、數量或招標項目性質,投標人的資格要求,獲取招標文件時間、地點及招標文件售價,投標截止及開標時間及地點等。招標文件發出之日起至投標人提交投標文件之日止,不少于二十日。

第十四條招標文件、招標公告(附“政府采購計劃下達文件”)經采購室主任簽字后,送中心主任(或分管副主任)簽批。

第十五條招標文件、招標公告由采購室編號、留存,辦公室蓋章并做好登記工作。

第四節投標

第十六條招標項目原則上應將能對招標文件作出實質性響應的供應商確定為投標供應商。

第十七條投標人應按照招標文件的要求編制投標文件,并對招標文件提出的要求作出實質性響應。

投標人應當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前,將投標文件密封送達投標地點。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之后送達的投標文件,為無效投標文件,應當拒收。

對要求交納投標保證金的項目,投標人未按招標文件要求交納投標保證金的拒絕其投標。

第十八條開標前,中心所有工作人員不得向他人透露已獲取招標文件的潛在投標人的名稱、數量以及可能影響公平競爭的有關招標投標的其他情況。違者,一經查實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72條之規定報縣紀檢(監察局)、財政等相關部門依法進行處理。

第五節開標

第十九條開標活動由辦公室和采購室組織,具體事項:

(一)辦公室負責落實開標場所,布置會場,通知監督、公證等部門相關人員參加(采購室協助);

(二)采購室負責制定開標程序和方案,確定主持人、唱標人、記錄員和開標評標過程的影印資料的收集和制作工作;

(三)辦公室負責簽收供應商投標文件,審核投標保證金交納情況等。

第二十條縣紀檢(監察局)、財政局、審計局等部門領導和中心邀請的相關監督員對開標、評標全過程進行監督,公證人員對招標進行全程公證。上述相關監督部門負責人的參會由辦公室負責聯絡接待,并將有關情況及時通知采購室。

第二十一條開標時,在監督人員(或公證人員)的監督下由投標人或者其推選的代表檢查投標文件的密封情況,經確認無誤后,由招標工作人員當眾拆封唱標,宣讀投標人名稱、投標價格、招標文件允許提供的備選投標方案和投標文件的其他主要內容。未宣讀的投標價格和招標文件允許提供的備選投標方案等內容,評標時不予承認。

第二十二條唱標過程由采購室指派專人負責價格分的計算及匯總。唱標完畢后,投標單位代表退場,信息室按招標文件上的規定在四川省政府采購網和平昌縣政府采購中心網上招標采購結果,并打印存檔。

第二十三條在招標采購過程中,有政府采購法第三十六條規定情形之一的,予以廢標,中心在開標大會上或在采購中心網上將廢標理由通知所有投標供應商。需要采取其他采購方式重新組織招標的,由采購室寫出書面材料交辦公室報送縣財政局重新確定采購方式。

第六節評標和定標

第二十四條評標委員會由采購人代表和有關技術、經濟等方面的專家組成,成員人數為五人以上單數。其中,技術、經濟等方面的專家不少于成員總數的三分之二。采購數額在300萬元以上、技術復雜的項目,評標委員會中技術、經濟方面的專家人數為七人以上單數。就招標文件征詢過意見的專家,不再作為評標專家參加評標。采購人不得以專家身份參與本部門或者本單位采購項目的評標。中心工作人員不參加采購項目的評標。

第二十五條評標委員會成員名單原則上應在開標前確定,并在招標結果確定前保密。

第二十六條政府采購評審專家需求表(包括采購人是否參加、專家人數、專業類別等)由項目負責人填寫,經主任簽字后送辦公室。由辦公室按需求表向縣財政局提出申請,在開標前一天從縣財政局“專家庫”中隨機抽取專家。評審專家一般由中心兩名工作人員在縣紀檢、財政局采購辦有關人員的監督下共同抽取,一人負責隨機抽取專家并按規定及時通知,另一人負責記錄抽取過程。專家抽取完畢,抽取人、記錄人、監督人共同簽字,并將專家名單及抽取記錄密封于信封中,由縣財政局采購辦加蓋騎縫公章。信封于開標之時在監督(公證)人員的監督下拆封。

第二十七條若“專家庫”不能滿足方案需求,需在“專家庫”外聘請專家,由縣財政局確定。抽取評審專家的有關人員對被抽取專家的姓名、單位和聯系方式等內容負有保密的義務,由辦公室指派專人進行負責。

第二十八條采購室在開標前1個工作日內制定出評標辦法,經主任(或分管副主任)審核后及時密封。起草評標辦法的相關工作人員應嚴守秘密。對評標辦法中的政策性加分,應先報縣財政局批準;評分標準提交評標委員會全體成員討論決定并簽字認可。

第二十九條評標活動應嚴格按照政府采購法律、法規、制度、程序辦理,根據采購項目的特點和要求科學地選擇評審方法。采用綜合評分法的,價格分一般采用低價優先法計算,即滿足招標文件要求且投標價格最低的投標報價為評標基準價,其價格分為滿分。

第三十條評標工作應嚴格遵循財政部十八號令第五十四條規定的程序,依次為投標文件初審(含資格性檢查、符合性檢查)、澄清有關問題、比較與評價、推薦中標候選供應商名單、編寫評標報告。

評標報告是評標委員會根據全體評標成員簽字的原始評標記錄和評標結果編寫的報告(評委會全體成員應簽字),其主要內容包括:

(1)招標公告刊登的媒體名稱、開標日期和地點;

(2)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名單和評標委員會成員名單;

(3)評標方法和標準;

(4)開標記錄和評標情況說明,包括投標無效投標人名單及原因;

(5)評標結果和中標候選供應商排序表;

(6)評標委員會的授標建議。

第三十一條中心在評標結束后五個工作日內將評標報告送采購人。采購人應當在收到評標報告后五個工作日內,按照評標報告推薦的中標候選供應商順序確定中標供應商;也可以事先授權評標委員會直接確定中標供應商。

第三十二條由采購人確定中標供應商的,中心在收到采購單位按照評標委員會推薦的中標候選供應商順序確定中標供應商的書面回復、公證處出具的公證書后,由采購室起草中標通知書和中標公告,送主任(或分管副主任)簽字,辦公室蓋章、留存,信息室在指定的媒體上進行公告。由評委會直接確定中標供應商的不需采購單位回復,在公證處出具公證書后,按程序由信息室在指定媒體上進行公告。中標公告一般應在開標后七個工作日內發出。公告內容應當包括招標項目名稱、中標供應商名單、評標委員會成員名單、中心(或采購人)的名稱和電話。

在公告的同時,中心將向中標供應商發出中標通知書,中標通知書對采購人和中標供應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三條采購人不按評標委員會推薦的中標候選供應商順序確定中標供應商,由采購室要求采購人書面說明理由并向主任(或副主任)報告。

第三十四條未中標供應商的投標保證金,采購室填寫退款通知,科室主任簽字后辦公室辦理退還手續。

第三十五條采購室負責政府采購項目的備案工作,并及時匯總各類材料,連同評標報告經采購室主任簽字后存檔,并將相關資料報送縣財政局采購辦備案。

第七節質疑答復

第三十六條投標供應商對中標公告有異議的,應當在中標公告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中心提出質疑。中心在收到投標供應商書面質疑后七個工作日內,對質疑內容作出答復。質疑事項超過質疑有效期、以具有法律效力的文書送達之外方式提出的質疑,中心認定為無效質疑,不予受理,由采購室及時書面告知質疑人不予受理的理由。

第八節政府采購合同簽訂及驗收

第三十七條采購人委托或者授權由中心組織或配合的政府采購合同簽訂及政府采購項目驗收工作,以及進行的各項履約檢查活動,由采購室負責組織或配合。自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三十日內,采購人(或中心)按照招標文件和中標供應商投標文件的約定,與中標供應商簽訂書面合同,合同副本應在合同簽訂后七個工作日內送縣財政局采購辦備案。

第三十八條采購人自行組織項目驗收的,由采購人負責;采購人邀請中心參加驗收的,由中心協助驗收。驗收合格由采購人填寫《采購驗收單》并加蓋公章。

第九節文件整理歸檔

第三十九條辦公室負責檔案的歸檔、儲存和管理工作。采購室應認真收集并妥善保管政府采購文件和記錄,在采購項目辦理完畢一個月內經整理及裝訂后移交辦公室,并在移交清單上簽字。

第三章競爭性談判采購方式

第四十條中心根據縣財政局下達的采購計劃文件,與采購人簽訂委托采購委托協議。

第四十一條采購人應向中心采購室提交采購需求設備技術參數。貨物類一般需提供采購貨物名稱、數量、交貨期、貨物用途、技術規格及參數要求、供貨方案、培訓、驗收標準及方法、質量保證和售后服務要求。工程類一般要提供設計圖紙或工程詳細做法說明。

第四十二條談判小組由采購人代表和有關技術、經濟等方面的專家組成,人數要求為三人以上單數。其中技術、經濟等方面的專家不少于成員總數的三分之二。

第四十三條采購室應在三個工作日內編制完成《競爭性談判文件》。《競爭性談判文件》主要包括項目概況、談判須知、技術需求、商務條款、報價文件格式等。

第四十四條信息室在四川省政府采購網和平昌縣政府采購中心網上競爭性談判公告,設定一定報名資格條件,報名時間為一至二個工作日。

第四十五條談判小組從符合資格條件的供應商中確定不少于三家的供應商參與談判。

第四十六條中心向入圍的供應商發出競爭性談判邀請并向其發售《競爭性談判文件》。從文件的發出到供應商遞交談判文件截止時間一般不少于三天。

第四十七條談判小組對遞交的談判文件進行評審,分別對單一供應商進行談判,談判內容包括價格,技術,服務,商務等。價格允許二次報價,若所有參加談判的供應商的報價均超過預算價,則允許所有供應商在規定的時間內再報價一次。二次報價時,每一供應商應將二次報價填好后密封于中心提供的信封中送交談判小組。待所有供應商報價完畢,由相關當場拆封,向談判小組成員公布二次報價情況。談判小組應當比照最低評標價法確定中標供應商,即在符合采購需求、質量和服務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報價的供應商為成交供應商(財庫[2007]2號)[如出現價格,技術,服務,商務等一致的情況,則由談判小組決定,并出具書面決定理由]。

第四十八條采購室在談判結束后二個工作日內將談判結果報采購人。采購人如對談判結果無異議,應在五個工作日內確定成交供應商名單并送采購室。采購人也可以授權談判小組直接確定成交供應商。成交供應商確定后,由采購室將結果通知所有參加談判的未成交供應商。

第四十九條收到采購人確定成交供應商的書面回復,由信息室在四川省政府采購網和平昌縣政府采購中心網上成交公告,采購室向成交供應商發出成交通知書。

第五十條驗收由采購人或由中心配合進行,驗收合格由采購人填寫《采購驗收單》并加蓋公章。

第五十一條采購人和成交供應商簽訂合同并送中心兩份副本。

第五十二條中心將《政府采購委托協議書》、《成交通知書》、《成交公告》及一份合同副本送縣財政局備案。

第五十三條采購室將項目有關文件整理歸檔裝訂后30天內送辦公室存檔,并辦理好書面的交接手續。

第四章詢價采購方式

第五十四條根據縣財政局下達的計劃文件和采購人委托采購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規格型號、技術參數、用途、采購時間等各項具體要求,由采購室編制詢價采購文件。詢價采購文件書包括下列內容:

(1)采購項目的規格型號、數量;

(2)供應商報價;

(3)服務承諾及具體質量保障措施;

(4)交貨方式;

(5)詢價采購時間、地點。

第五十五條詢價小組由中心及采購人代表共三人及以上的單數組成。

第五十六條詢價小組從符合相應資格條件的供應商中確定不少于三家的供應商,并向其發出詢價采購文件讓其報價。內容應包括采購項目需求和條件、采購合同、報價格式要求及報價截止時間等。

第五十七條詢價小組要求被詢價的供應商一次報出不得更改的價格。詢價采購文件必須密封后送中心采購室。

第五十八條在詢價結束后,詢價小組根據符合采購需求、質量和服務相等且報價最低的原則向采購人推薦成交供應商人選。采購人同意認可后,中心將向成交供應商簽發成交通知書,同時由采購室將成交結果通知所有參與詢價的未成交供應商。

第五十九條采購合同的簽訂、備案、履約驗收等參照招標程序執行。

第五章單一來源采購方式

第六十條根據縣財政局政府采購計劃下達文件要求,由采購室會同采購人制定單一來源采購方案。根據采購項目的需求和特點,明確單一來源采購商談的主要內容。

第六十一條組成單一來源采購小組。單一來源采購小組由采購人代表和有關經濟、技術方面專家(在縣財政局專家庫中抽?。┙M成。

第六十二條邀請特定的供應商在規定的時間、地點與單一來源采購小組就技術、商務等方面進行商談,在保證采購項目質量和雙方商定合理價格的基礎上達成成交意向,并形成單一來源采購書面記錄,由單一來源采購小組成員、監督人員及相關工作人員簽字確認。

第六十三條中心將單一來源采購結果送經采購人確認后,向成交供應商簽發成交通知書。

第六十四條成交供應商按與單一來源采購小組確定的技術及商務條款與采購人簽訂合同。合同簽訂后報中心和縣財政局備案。

第六十五條合同的履約驗收等參照招標程序執行。

第六章附則

第六十六條本規程自之日起施行,原《平昌縣政府采購中心政府采購工作運行辦法(暫行)》同時廢止。

第六十七條本規程由平昌縣政府采購中心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