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年度人口與計生工作考核辦法
時間:2022-03-01 06: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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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推動全縣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持續發展,根據縣、鄉簽訂的年度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目標責任書制定本辦法。
一、考核目的
通過考核,進一步健全完善計生工作激勵約束機制,促進全縣各級認真貫徹執行計生基本國策及其法律法規,切實落實計生工作“三個一”領導機制,夯實基層基礎,深化宣傳教育,強化綜合治理,突出優質服務,完善利益導向機制,鞏固提高省級計生信息化建設甲級縣和市級優質服務先進縣創建成果,推進全縣人口與計生工作健康深入發展。
二、考核內容
按照簽訂的鄉鎮年度人口計生工作目標責任書進行全面考核。考核內容有主要指標、領導重視、宣傳教育、基礎工作、依法管理,流動人口管理和利益導向等工作。
三、考核時間
按照計生統計年度規定,縣上考核鄉鎮半年、年終和平時計生工作分別在4月份、10月份和平時進行,對全縣30個鄉鎮年度人口與計生工作進行逐一全面考核。
四、考核方法、步驟
年度考核總分100分,其中平時考核30分,半年考核30分,年終考核40分。平時考核由計生局各職能科室及下屬執法單位根據各自業務工作完成情況打分。半年和年終考核,由縣上考核組對每個鄉鎮進村入戶進行,采取隨機抽樣的辦法抽查一個村。一是查各項基本指標完成情況;二是看鎮、村活動室和各項統計報表、檔案資料,黨委、政府出臺的有關計生工作文件、會議記錄;三是深入農戶訪問生育對象,“三查”對象,落實節育措施對象和次年生育對象、中心戶長及育齡群眾;四是考核結束后由考核組全體人員對所考核的鄉鎮進行評議打分。
五、考核獎懲
縣上對鄉鎮的考核評定,嚴格按照平時、半年、年終考核內容每個項目逐項考核記分。考核結果按得分從高到低順序排列名次。總分在前3名的,兌現責任書獎金2000元,排名在4—10名的鄉鎮,兌現責任書獎金1000元;排名11—25名的鄉鎮,兌現責任書資金800元;排名25名以后的鄉鎮不予獎勵,同時按照南計生(2003)42號文件規定兌現責任人的計生崗位津貼。對連續兩年排名在最后一名或當年計生工作發生重大問題的鄉鎮,實行“一票否決”。
六、組織領導
年度考核,在縣委、縣政府統一領導下進行,平時、半年、年終考核由縣計生局具體負責組織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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