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員民主評議辦法
時間:2022-04-03 03: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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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強黨員隊伍管理,準確掌握黨員思想、學習、工作狀況,有針對性地解決黨員個人存在的突出問題,不斷提高黨員思想政治素質、業務工作水平和帶領群眾致富發展能力,增強黨員在黨意識和先進意識,特制定本辦法。
一、評議對象
本辦法所指的民主評議對象是:
1、市屬黨政群部門,鄉鎮機關、站所,企事業單位所有在職黨員;
2、街道社區黨員;
3、農民黨員。
二、評議目的
通過民主評議,檢查和評價每個黨員在貫徹落實黨的各項方針政策,執行黨組織交付的各項工作任務完成方面的情況,特別是立足崗位,發揮先鋒模范作用的情況。表彰優秀黨員,鞭策后進黨員,純潔黨員隊伍,提高黨員素質,增強黨組織的凝聚力和戰斗力。
三、評議內容
1.是否具有堅定的共產主義信念,用馬列主義、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指導工作實踐,把實現現階段的共同理想同腳踏實地做好本職工作結合起來,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
2.是否堅決貫徹執行黨的基本路線和各項方針、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黨中央保持一致。
3.是否維護改革發展大局,正確處理國家、集體、個人利益之間的關系,做到個人利益服從黨和人民的利益,局部利益服從整體利益。
4.是否堅持黨性原則,遵守黨紀、國法和社會公德、職業道德,自覺抵制腐朽思想和不正之風,勇于同一切腐朽思想和不良傾向作斗爭,敢于揭露和糾正工作中的缺點、錯誤,善于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
5.是否堅持黨的群眾路線,密切聯系群眾,關心群眾疾苦,艱苦奮斗,廉潔奉公。
6、是否具有開拓創新精神,理論聯系實際,刻苦鉆研業務,積極參加黨組織的各項活動,不折不扣地完成各項工作任務,在工作、學習、生產當中起到了先鋒模范作用。
各級黨組織要結合各自實際情況,細化民主評議黨員的具體內容。
四、評議程序和方法
黨員民主評議采取以下程序和方法:
1.學習教育。組織黨員學習《黨章》、黨的方針政策和新形勢下保持黨員先進性的相關內容,為開展民主評議黨員工作打下堅實的思想基礎。
2.自我總結。黨員對照黨章的有關要求和各自崗位黨員先進性的具體要求,總結個人在思想、工作、學習和廉潔自律等方面的情況,肯定成績,尋找差距,明確努力方向,形成書面的黨性分析材料。
3.民主評議。召開黨支部大會,按照個人自評、黨員互評、領導點評的程序,逐人進行民主評議。評議要實事求是,坦誠相見,是非分明,敢于觸及矛盾,倡導積極健康的批評與自我批評。還要采取發放征求意見表等方式,聽取群眾的意見。
4.組織鑒定。黨支部召開支委會,依據黨員自我總結、民主評議情況以及征求到的意見建議,并結合黨員個人平時的一貫表現和群眾的意見,進行實事求是的分析、綜合,客觀公正地對每個黨員做出書面評價意見,如實向黨員反饋。黨員本人在評價意見上簽寫個人意見后,報上級黨組織備案,并將評議結果在一定范圍、采取適當方式向群眾通報和公布,接受群眾監督。
5.整改提高。民主評議后,每個黨員要根據評議情況,特別是針對存在的突出問題,提出個人整改措施,明確改進內容和努力方向,按照黨組織提出的要求,自覺進行自我整改、自我提高、自我完善。
6.表彰和處理。對民主評議好的黨員,由黨組織通過口頭或書面形式進行表揚;對模范作用突出的黨員,可經過支部大會討論通過,予以表彰獎勵;對評議為不合格的黨員,支委會應區別不同情況,提出妥善處置意見;對評議中揭露的違法亂紀等問題,要認真查明,依據《黨章》和《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的規定,按程序給予組織處理。對黨員進行組織處理,應當十分慎重,原則要堅持,方法要得當。對被勸退和除名的黨員,黨組織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在他們出黨后,仍要繼續關心和團結他們,在工作中繼續發揮他們的作用。
五、組織領導
1.民主評議黨員工作以黨支部為單位,按照上級黨組織的統一安排和要求,認真研究部署,細化具體內容,事先了解黨員的情況,做好必要的準備工作。黨員民主評議工作于每年的六月份進行,六月底結束。
2.黨員領導干部不僅要以普通黨員的身份參加民主評議,而且要按照分工,加強對分管部門評議工作的領導和指導。
3.民主評議結束后,各黨支部要將評議工作情況報上一級黨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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