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構建和諧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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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構建和諧的制度

中共*市委認真學習貫徹黨的十六屆六中全會和省委十一屆十一次全會精神,全面落實《中共中央關于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和《中共浙江省委關于認真貫徹黨的十六屆六中全會精神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意見》,總結*“兩個社會”建設的實踐經驗,緊密結合*實際,就構建和諧*,作出如下決定。

一、構建和諧*的重大意義、指導思想和目標任務

黨的十六屆六中全會從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總體布局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全局出發,作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大戰略部署,闡明社會和諧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本質屬性,標志著黨執政理念、執政方略的新飛躍。

(一)構建和諧*的重大意義。構建和諧*,是市委認真貫徹六中全會精神,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從*“兩個社會”建設全局出發提出的重大戰略任務,體現了時代精神,表達了全市人民的共同愿望。當前,我市經濟社會發展總體上和諧穩定,推進“兩個社會”建設戰略謀局的各項工作成效明顯,但也必須看到,我市正處于發展機遇期和矛盾凸顯期并存的關鍵階段。粗放型增長方式尚未根本轉變,人口、資源、環境壓力加大,城鄉、區域發展差距較大,經濟社會發展不夠協調;就業、社保、教育、醫療、住房等事關群眾切身利益的問題有待進一步解決;民主法制還不夠健全,一些社會成員誠信缺失、道德失范,一些領域的消極腐敗現象仍比較嚴重,維護社會安全穩定的任務依然艱巨。我們必須把構建和諧*擺在更加突出的地位,認真研究解決影響社會和諧的矛盾和問題,不斷提高*的社會和諧程度。

(二)*“兩個社會”建設的實踐和經驗。近年來,市委高度重視推進和諧社會建設,進行了成功實踐和有益探索。市三次黨代會明確提出“兩個社會”建設走在前列的目標,率先建立“兩個社會”考核指標體系,先后提出工業立市、軟實力、一體化等戰略,作出加強法治建設、生態建設、打造平安*等部署,這些都統一于“兩個社會”建設的戰略謀局,是符合中央提出的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要求的,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在*的具體實踐。在探索實踐的基礎上,我市“兩個社會”建設積累了初步經驗:必須以經濟轉型推動產業升級,走新型工業化道路;必須以一體化構建大*,構建市區繁榮、城鄉一體、區域協調的發展格局;必須以軟實力提升綜合競爭力,建設以創新為核心、科教為基礎、文化為支撐的軟實力體系;必須以改革開放促進民營經濟新飛躍,再創民營經濟體制機制新優勢;必須以“三個文明”協調發展建設和諧社會,努力建設經濟、政治、文化、社會“四位一體”的新型社會。

(三)構建和諧*的指導思想。堅持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民主法治、公平正義、誠信友愛、充滿活力、安定有序、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總要求,堅持以人為本,以科學發展為前提,以利益協調為重點,以制度建設為保障,以化解矛盾為抓手,以和諧文化為支撐,以強化社會管理為手段,以黨內和諧促進社會和諧,形成和諧*建設的有機整體,開創*更加美好的未來。

(四)構建和諧*的目標任務。全面落實十六屆六中全會《決定》,扎實推進實施工業立市、軟實力、一體化等戰略和法治建設、生態建設、平安*各項工作,著力構筑和諧的發展格局,促進我市經濟社會更加協調,科教文化更加繁榮,民主法制更加健全,社會秩序更加安定,生態環境更加優良,人民生活更加富足,人與人、人與社會、人與自然之間更加和諧。力爭到2010年全市基本實現全面小康社會的目標,到2020年成為社會和諧程度較高的地區,逐步形成全市人民各盡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諧相處的局面。

建設和諧*,既是一項長期的歷史任務,又是一個重大現實課題。必須堅持以人為本,堅持科學發展,堅持改革開放,堅持民主法治,堅持正確處理改革發展穩定的關系,堅持在黨的領導下全社會共同建設,不斷提高社會和諧的程度和水平。

二、堅持科學發展,夯實物質基礎

又好又快發展是構建和諧*的重要前提。必須牢固確立科學發展觀,促進統籌發展、協調發展、和諧發展,不斷為社會和諧創造雄厚的物質基礎。

(一)推進產業轉型升級。堅定不移地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切實轉變經濟增長方式,努力提升經濟增長的質量和效益。以打造長三角先進制造業基地為抓手,深入實施“5431”計劃,集中抓好五大主導產業升級,大力發展高附加值產業,培育新興產業。全面實施“513”工程,加大扶強扶優力度,加快企業間的聯合重組及戰略性重組,有計劃有步驟地扶持企業上市,增強企業的核心競爭力。大力培育現代服務業和旅游業,推進“現代服務業百億工程”,不斷優化服務業態。加快*沿海產業帶建設,加速工業經濟重心東移,拓展發展空間,實現制造業騰籠換鳥。統籌內源型發展與對外開放、外向拓展的互促共進,堅持以開放促改革、促調整、促發展,進一步增強全市經濟活力和產業競爭力。

(二)增強自主創新能力。把提高自主創新能力擺在戰略位置,完善創新體制機制,建設區域創新平臺,優化創新發展環境。立足*實際,努力構建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產學研相結合的區域科技創新體系。積極引進大院名校聯合共建創新載體,建設浙江大學*研究院、*(上海)科技園和*中科研究所。實施技術創新引導工程,推進科技企業孵化器、生產力促進中心和網上技術市場等創新服務平臺建設。大力發展高新技術企業,培育有競爭優勢的高新技術產業集群。積極推進管理創新。建設國家知識產權試點城市,完善各種配套政策,營造自主創新的良好環境。加大財政科技投入力度,形成多元高效的科技投入體系。深入實施人才強市戰略,大力培養具有創新精神的優秀人才。

(三)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堅持城鄉統籌發展,加大對農業和農村的反哺力度,建立以工促農、以城帶鄉的長效機制,努力建設“生產發展、生活寬裕、鄉風文明、村容整潔、管理民主”的社會主義新農村。大力發展高效生態農業,建立完整的產業體系,提升農業綜合競爭力;積極發展農村服務業和鄉村休閑旅游業,推動農村工業集聚優化,確保農民收入持續較快增長。大力實施“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全面推進農村新社區建設,到2010年實現“百千”工程翻番的目標,使全市60%以上的村莊面貌得到整體改善。推進農村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提高農民生活質量。深入實施“百萬農民素質培訓工程”,發展農村職業教育,努力培養適應市場經濟要求的新型農民。堅持和完善選派農村工作指導員制度,加強新農村建設的領導。加強農村精神文明建設和民主法制建設,創新基層民主形式和運行機制,保障農村社會穩定。

(四)走新型城市化道路。立足轉型升級,注重從單一城市發展轉向城市間聯動發展,從重建設規劃轉向反規劃為先,從城市建設粗放型增長轉向集約型增長,從城市框架建設轉向功能建設,從經營城市轉向規劃調控,從常規城市轉向個性城市,從重建設輕管理轉向建設與管理并重,從以城為軸轉向以人為本。努力構建以中心城市為龍頭、以縣域城市為骨干、以中心鎮和衛星鎮為支撐的梯度城鎮體系,打造具有較高競爭力的*城市群。堅持規劃先行,加快城市群規劃、市縣域總體規劃的研究和編制。推進城中村改造,把城市發展與新農村建設結合起來,著力拓寬城市發展空間。注重以文化彰顯城市個性,通過城市規劃、建筑風格、城市色彩、街景小品等傳達城市特有的文化基調。創新城市管理體制,強化街道、社區的基礎作用。

(五)推進區域協調發展。健全合作機制和扶持機制,實現南北互動、優勢互補、要素共享、環境共保。推進中心城市板塊產業轉型升級,完善城市功能,強化內部整合,提高首位度,實現市區一體。大力發展經濟強縣板塊的規模經濟和產業集群,實現自我超越,發揮排頭兵作用。深入挖掘新經濟增長點板塊的經濟潛力,大力培育生態經濟、特色經濟、旅游經濟、勞務經濟等增長點,實現北部崛起。加快發展海洋經濟,促進陸海聯動發展。深化結對幫扶制度,堅持扶持項目與發展北部地區社會事業、解決勞動力就業、提高欠發達鄉村農民收入相結合。加快欠發達鄉鎮奔小康步伐,市本級加大對黃巖西部山區和椒江大陳島的扶貧開發力度,到2010年全市欠發達鄉鎮基本實現小康。

(六)促進人與自然和諧相處。建設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不斷優化生產力布局,大力發展循環經濟,推廣清潔生產,提高資源利用效率,堅決淘汰落后工藝技術和生產能力。積極實施“生態與安全百億工程”,合理開發與保護土地、河流、森林和海洋等自然資源,加大青山白化治理力度,全面實施城市增綠工程,精心保護城市綠心,建立健全生態補償機制,建設可持續利用的自然資源保障體系,維護生態安全。強化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積極防治水、大氣、土壤等污染,加強城市環境綜合治理,全面推進農村環境整治,創建國家環保模范城市和生態市。推動環保科技創新,加強環保能力建設,提高環境監管水平,嚴厲打擊各類環境違法行為。有效控制人口增長,穩定低生育水平,優化人口結構,提高人口素質。

三、改善公共服務,發展和諧的社會事業

良好的公共服務是構建和諧*的重要方面。必須大力推進各類社會事業項目建設,建立惠及全民的基本公共服務體系,促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提高發展成果共享度。

(一)推進教育優先發展和均衡協調發展。全面落實義務教育“以縣為主”的管理體制和投入機制,不斷加大政府對教育的投入,逐步使財政性教育經費占GDP的比例達到4%,高標準高質量普及十五年基礎教育。積極實施素質教育,切實減輕中小學生課業負擔。加強師生思想道德建設,注重提高師生素質。樹立教育公平觀念,促進教育均衡發展,大力加強農村教育,全面落實城鄉義務教育免收學雜費政策;重視解決弱勢群體教育問題,保障農民工以及外來民工子女接受義務教育。規范學校收費行為,堅決治理亂收費。加快教育結構調整,強化基礎教育建設,提高高等教育辦學水平;通過努力,爭取把*學院升格為*大學;積極發展職業教育、成人教育、社區教育、遠程教育和特殊教育,大力培育多層次的實用人才。以教育強鎮、強縣(市、區)建設為載體,實施教育強市建設規劃,到2020年基本實現教育現代化,建成教育強市。

(二)健全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實施“百分之一文化計劃”,鼓勵社會資金興辦各類公共文化設施,著力發展公益性文化事業,努力建設文化大市。穩妥推進文化體制改革和創新,理順政府和文化企事業單位關系。大力開發具有*特色的文化產品,積極發展現代傳媒、影視藝術、健身娛樂、文化會展、大眾演藝等產業,力爭多出文化精品。加強文化遺產保護工作。建立文化市場綜合監管體制,凈化社會文化環境。廣泛開展群眾性文化活動,積極舉辦或承辦重大文化節會,豐富城鄉群眾的文化生活。加強農村文化建設,突出抓好農村基層文化俱樂部等基礎設施建設和管理,積極開展文化下鄉活動。大力發展社區文化和企業文化。加快多層次體育設施建設,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務網絡,發展競技體育,建設體育強市。

(三)完善醫療衛生體系。圍繞建設衛生強市,強化政府責任,堅持公共醫療衛生的公益性質,切實完善城鄉公共衛生體系,為廣大群眾提供安全、有效、方便、價廉的公共衛生和基本醫療服務。深化醫療衛生體制改革,推行政事分開、管辦分開、醫藥分開、營利性和非營利性分開。有效整合城鄉醫療衛生資源,突出公立醫院公共服務職能,重點加強農村三級衛生服務網絡和以社區衛生服務為基礎的新型城鄉衛生服務體系建設。完善疾病預防控制體系,加強重大傳染病和地方病的防治工作。重視精神衛生工作。開展中西醫結合工作,推進中醫藥現代化。嚴格衛生監督執法,整頓藥品生產流通秩序和醫療衛生行業的不正之風,嚴厲查處各種違法行為。加強醫德醫風建設,建立和諧醫患關系。

(四)改革完善公共財政體制。優化財政支出結構,充分發揮財政資源配置職能,加大對教育、衛生、科技、文化等社會事業的投入,加大對農業農村的投入,推進城鄉公共服務聯動發展。加快公共財政體制各項改革,健全公共財政支出執行體系,強化預算約束,推進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強化財政監督,推進財政績效評價,切實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重視解決財政性債務問題。堅持依法理財、民主理財,加快公共財政法制化與法治化進程。

四、堅持利益兼顧,切實解決民生問題

切實解決民生問題是構建和諧*的核心。必須切實解決就業、社會保障、收入分配等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提高群眾的幸福指數。

(一)規范收入分配秩序。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注重社會公平,有效調控收入分配差距,堅決取締非法收入,解決貧富懸殊和分配不公引發的社會矛盾。依法提高最低工資標準和最低生活保障,落實扶持低收入群體的稅收優惠政策,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完善勞動、資本、技術、管理等生產要素按貢獻參與分配的制度,努力擴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推進公務員工資制度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統一的職務與級別相結合的公務員工資制度,規范津貼補貼發放,合理調控津貼補貼水平,解決行業差距過大問題。

(二)構建和諧的勞動關系。堅持把就業和再就業納入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目標,大力發展第三產業,多渠道開發就業崗位。鼓勵支持自主創業、自謀職業和靈活就業,健全不同就業困難群體的就業援助機制,重點解決好城鎮下崗失業人員、大中專畢業生和被征地農民的就業服務和援助。規范和發展就業服務機構,加快建設城鄉統一的勞動力市場,健全鄉鎮(街道)勞動保障平臺。提高勞動合同簽訂率,實現勞動合同管理規范化、法制化。推進非公有制企業勞動工資集體協商制度,建立健全工資支付保障金和欠薪突發事件應急周轉金制度,確保工資按時足額發放。完善勞動關系協調機制,強化勞動保障監察執法,依法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

(三)解決被征地農民的再發展和外來務工人員權益問題。依法規范土地征收行為,以確保被征地農民的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為原則,落實征地補償安置。規范和完善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實現即征即保。拓寬村級集體經濟發展的新途徑,加大對被征地村開發留用地的政策扶持力度。堅持對外來務工人員實行管理與服務并舉,重視關心他們的居住、子女教育、文化生活等問題。積極在外來務工人員中開展普法宣傳教育,引導他們依法維護自身權益。

(四)加強城鄉住房建設和拆遷管理。落實住房建設規劃,引導住宅用地的有序投放,穩定住房價格。建立健全房地產市場信息披露制度,引導居民理性消費。加強房地產市場調控,建設經濟適用房和廉租房,積極推行貨幣化分房。抓緊修編村莊布局和建設規劃,實現土地利用與村莊建設規劃“二圖合一”,通過宅基地整理置換、地質災害搬遷、高山移民和政策傾斜等途徑落實農民建房用地指標,切實解決農民建房難問題。加強拆遷管理,規范拆遷行為,轉變拆遷安置方式,加快安置房建設,保持拆遷過程中的社會穩定。

(五)完善社會保障體系。建立健全與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的社會保險、社會救助、社會福利和慈善事業相銜接的社會保障體系,保障群眾基本生活。進一步完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擴大覆蓋范圍,逐步做實個人賬戶,提高統籌調節能力。積極擴大基本醫療保險覆蓋面,推進失業、工傷、生育保險制度建設。全面推進農村新型合作醫療,探索建立農業勞動者養老保險制度。完善以最低生活保障為基礎,以救災救濟制度為輔助,以臨時救濟為補充,以教育、醫療、司法、住房等專項救助政策相配套的覆蓋城鄉的新型社會救助體系。加強社會福利設施建設,推進以扶老、助殘、救孤、濟困為重點的新型社會福利事業。發展殘疾人事業,保障殘疾人合法權益。發展慈善事業,完善社會捐贈免稅減稅政策,增強全社會慈善意識。重視人口老齡化問題,發展老齡事業,開展多種形式的老齡服務。

五、加強民主法治,保障人民群眾合法權益

民主法治是構建和諧*的根本保證。要大力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樹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推進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活法制化、規范化,保障人民的合法權益。

(一)大力發展社會主義民主。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的有機統一,切實維護和落實憲法和法律規定的各項公民權利,保障人民群眾依法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和文化事務、管理社會事務。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加強和改進黨對人大、政協工作的領導,充分發揮人大代表在體察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方面的作用和人民政協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的作用。加強同派和無黨派人士合作共事,不斷發展社會主義多黨合作事業。進一步擴大基層民主,健全黨務公開、政務公開、廠務公開、村務公開等制度,總結推廣民主懇談、民主議事五步法等經驗做法,完善居(村)民自治,依法保障公民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

(二)暢通依法有序的民意表達渠道。建立相應的利益訴求表達機制和社會輿情匯集分析機制,實現經常性的政府與群眾信息互通。拓展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聯系群眾的渠道和形式。建立完善政策、程序、信息公開制度,對與群眾利益密切相關的重大事項,實行公示、會審、聽證等制度。建立公民旁聽人代會及其他重要會議制度。暢通信訪、新聞媒體等社情民意反映渠道,全面推行“懇談日”制度,保障群眾意見得到充分表達。在信訪部門建立法律服務室,引導群眾依法解決各類問題和矛盾糾紛。發揮各級工會、共青團、婦聯等人民團體聯系群眾廣泛的優勢,切實反映各個階層和群體的利益訴求。引導、規范民間組織和中介機構依法有序表達民意。

(三)推進依法行政。牢固樹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深入推進依法治市,切實做到行政權力授予有據、行使有規、監督有效。加快建設法治政府,推進政府機構改革,理順政府部門之間的管理職能,嚴格按照法定權限和程序行使權力、履行職責。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建立健全行政執法責任制、評議考核制和責任追究制。完善行政監督制度,加強監察、審計等職能部門的專門監督,強化社會監督,完善行政投訴處理機制。建立健全行政官員罷免、引咎辭職或責令辭職制度。深入實施“五五”普法規劃,加強法制宣傳教育,引導全社會學法、知法、守法、用法。

(四)促進司法公正、司法為民。穩步推進司法體制和工作機制改革,落實國家關于訴訟、檢察監督等制度的改革措施。依法擴大訴訟簡易程序適用范圍,加強案件審限管理,提高辦案效率。完善執行工作統一管理體制和分權運行機制,切實解決執行難問題。加強對司法活動的監督,維護司法廉潔。加強司法民主建設,健全和落實公開審判、人民陪審員、人民監督員等制度。完善和創新司法便民措施,加強對律師業的監督指導,規范公證服務,提高仲裁工作水平,完善司法鑒定管理制度。健全司法救助制度,強化對困難群眾的法律援助,不斷提高法律服務的社會公信力。

六、建設和諧文化,鞏固社會和諧的思想道德基礎

和諧文化是構建和諧*的重要支撐。必須牢牢把握社會主義先進文化的前進方向,倡導和諧理念,培育和諧精神,建設和諧文化,增強社會的凝聚力、向心力、親和力。

(一)倡導共同核心價值觀。堅持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融入國民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設全過程,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引領社會思潮,努力形成全市人民奮發向上的精神力量和團結和睦的精神紐帶。堅持用馬克思主義中國化的最新成果武裝黨員、教育群眾,大力弘揚民族精神、時代精神和*人文精神,深入開展愛國主義、集體主義、社會主義理想教育活動。抓好黨委(黨組)理論中心組學習、干部培訓和理論普及,有針對性地做好宣傳輔導工作。深化“科學發展觀在*的實踐”系列課題研究,不斷增強理論的影響力、說服力、感召力。

(二)培育文明道德風尚。大力倡導和弘揚以“八榮八恥”為主要內容的社會主義榮辱觀,深入開展以“知榮辱、講文明、樹新風”為主題的道德教育實踐活動。深入貫徹《公民道德建設實施綱要》,積極實施“市民素質工程”,加強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教育,推動形成團結互助、和睦相處的社會風尚。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建設,促進未成年人健康成長。倡導和諧理念、弘揚和諧精神,引導人們用和諧理念正確處理各種矛盾。普及科學知識,弘揚科學精神,養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深入開展“共鑄誠信”活動,切實加強政務誠信、商務誠信、社會誠信建設。改進創新典型宣傳的方式方法,總結、樹立一批先進典型,形成崇尚先進、學習先進、爭當先進的良好風氣。

(三)增強區域文化融合度。“敢冒險、有硬氣、善創造、不張揚”的*人文精神,是*區域文化的集中體現。加強對*人文精神和諧內核的解讀,并注入新的時代內涵,提升*人文精神的時代感召力,不斷增強廣大群眾對“大*”的認同感和歸屬感。整合全市經濟、文化、教育、旅游等資源,策劃統一的*城市形象,同打“*牌”。深入挖掘、弘揚*“和合文化”等民間文化和非物質文化遺產中崇尚和諧的優秀成果,豐富和諧思想,提高區域文化融合度。

(四)積極營造和諧的輿論環境。堅持團結、穩定、鼓勁和正面宣傳為主,在全社會形成積極向上、生動和諧的主流輿論。加強和改進輿論監督,針砭時弊、弘揚正氣。緊緊圍繞干部群眾普遍關心的社會熱點問題,主動做好釋疑解惑工作,引導社會輿論沿著理智、建設性的軌道發展。完善突發事件新聞報道機制,建立健全新聞發言人制度,及時主動正確信息。加強對互聯網、手機短信、都市類報刊、專業頻道頻率等的管理,辦好“中國*網”等重點新聞網站,使各類新興媒體成為建設和諧文化的重要陣地。加強和改進外宣工作,擴大對外文化交流。

(五)深入開展和諧創建活動。以“多城同創”為抓手,把和諧社區、和諧企業、和諧農村、和諧校園等創建活動同群眾性精神文明創建活動結合起來,廣泛吸引群眾參與,以創建促和諧、促穩定。注重社會心態引導,增強公民的社會責任意識。加強人文關懷和心理疏導,促進人的心理和諧。以相互關愛、服務社會為主題,健全社會志愿服務體系,深入開展城鄉社會志愿服務活動,營造人人為我、我為人人的社會氛圍。深入開展“雙擁”工作,深化教育文化、法律、科技、民企四項擁軍和軍民共建活動,落實優撫安置政策。加強國防教育,鞏固和發展軍政民團結。

七、加強社會管理,培育和諧的社會關系

社會關系融洽是構建和諧*的重要特征。必須適應新的發展形勢,創新社會管理體制,整合社會管理資源,建立健全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的社會管理格局。

(一)建設服務型政府。進一步強化公共服務和社會管理職能,建設高效精干、公開透明的服務型政府。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加強機關效能建設,提高辦事效率,節約行政成本。加快電子政務建設,逐步推行網上審批,推進公共服務信息化、現代化。完善市場監管體系,加大市場監管力度,規范市場經濟秩序。加快推進要素市場化改革,建立統一開放的市場準入制度,促進要素合理公平配置。健全監督體系,拓寬監督渠道,進一步擴大社會對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監督,努力形成政府為民辦實事的長效機制。

(二)發揮各類社會組織的作用。堅持培育發展和監督管理并重的方針,加強和改進各類社會組織的管理和監督,不斷深化農村專業經濟協會和社區民間組織的培育和發展。充分發揮各類社會組織提供服務、反映訴求和規范行為的作用。發展和規范律師、公證、會計、資產評估、擔保等機構,落實行業協會、學會、商會等社會團體的相關職能,鼓勵各種社會力量在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社會福利等領域參與社會建設,促進社會公益事業發展。引導各類社會組織加強自身建設,完善社會組織監督管理網絡,增強社會組織的服務能力和自律能力,促進其規范化建設。

(三)加強城鄉社區建設。堅持因地制宜、綜合利用、便民利民的原則,完善新型社區管理和服務體制,構建以城鄉居民需求為導向的基層服務和管理網絡。健全社區建設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完善居(村)民自治。發揮駐區單位和相關機構在社區建設中的積極作用,實現政府行政管理和社區自我管理有效銜接、政府依法行政和居民依法自治良性互動。強化社區服務、醫療衛生、文化建設、社會治安管理等功能,建立健全社區服務的新機制、新方法。加強社區辦公用房建設,積極探索社區資源共享的有效途徑。

(四)妥善處理各類社會矛盾。結合新形勢下我市社會結構和利益格局的發展特點,完善利益協調機制、矛盾排查調處機制、權益保障機制。統籌兼顧各方面群眾的關切,建立健全不同階層和群體之間科學合理的利益協調機制。堅持各級黨委、政府社會發展形勢分析例會制度和經常性矛盾排查制度,增強工作的預見性和主動性。創新發展“楓橋經驗”,完善矛盾糾紛排查調處責任制和領導包案責任制,建立健全治安聯防、矛盾聯調、問題聯治、事件聯處、平安聯創“五聯”機制,加大各類社會矛盾調處力度,有效預防和化解人民內部矛盾。認真解決土地征收、城市拆遷、環境污染、企業重組改制和破產中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堅決糾正損害群眾利益的行為。

八、打造“平安*”,切實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確保社會政治穩定,是構建和諧*的必然要求。必須堅持穩定壓倒一切的方針,把保持社會安定有序、防范各種社會風險放在極其重要的位置,鞏固和發展*和諧穩定的良好局面。

(一)依法嚴厲打擊各種刑事犯罪活動。嚴厲打擊殺人、綁架、爆炸、涉槍等嚴重暴力犯罪活動,嚴厲打擊“兩搶一盜”等多發性侵財型犯罪活動,嚴厲打擊“黃賭毒”、制售假冒偽劣產品、商業賄賂等各種違法犯罪活動,深入開展“打黑除惡”專項斗爭,最大限度保護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依法嚴懲暴力抗法、襲警以及嚴重擾亂社會公共秩序的違法犯罪行為,著力整治突出治安問題和治安混亂地區,確保社會穩定。及時發現、嚴密控制、妥善處置危害國家安全和社會政治穩定的案件,嚴厲打擊各種敵對勢力的滲透、顛覆、破壞活動。

(二)強化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堅持打防結合、預防為主、專群結合、依靠群眾的方針,著力構建新形勢下的群防群治網絡體系。推進網上維穩,構筑覆蓋虛擬社會的綜合防控體系,有效防范和打擊利用信息網絡的違法犯罪活動。加強社會面視頻監控網絡建設,提高社會治安動態監控能力。深化基層平安創建活動,加強鄉鎮(街道)綜治工作中心和公安派出所、人民法庭、司法所等基層組織建設,健全村居、社區、企業綜治組織網絡。增加警力配置,加強巡防隊伍建設,實施面上網格化布警。加強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歸正人員安置幫教、社區矯正、學校及其周邊治安整治等綜治基礎工作。加強危險物品和公共復雜場所的治安管理,嚴格道路交通、消防和安全生產管理。

(三)健全群體性事件預警處置機制。加強社情、輿情的收集、分析、研判工作,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早解決,切實把群體性事件化解在萌芽狀態。建立健全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制度,對重大改革項目、重點工程建設、出臺重大決策,必須進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加快建設一支訓練有素、裝備精良、善于處置突發事件的巡特警隊伍。以維穩五項機制為保障,建立健全群體性事件應急預案和部門聯動處置機制,加強實戰演練,提高各級領導指揮水平和應急隊伍的實戰能力。

(四)健全公共安全防控體系。嚴格落實公共安全責任制,做好對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和環境安全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分級分類建立健全公共危機管理應急預案,建立統一高效的應急信息平臺,加強應急救援裝備設施建設,抓好應急救援的專業隊伍、專家隊伍和志愿者隊伍建設,實現社會預警、社會動員、快速反應、應急處置的整體聯動。加強城鄉防災減災基礎設施建設,提高臺風、地震、疫情、山洪及地質災害等自然災害的預警防范能力。完善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強安全生產綜合監管,堅決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做好動植物檢驗檢疫工作,加強食品藥品安全監管工作,加強對有毒有害物質和化學危險品等的監管。

九、加強黨的領導,為構建和諧*提供堅強的政治保證

構建和諧*,關鍵在黨。必須充分發揮黨的領導核心作用,切實加強黨對構建和諧*各項工作的領導,進一步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和先進性建設,以黨內和諧促進社會和諧。

(一)落實構建和諧*的工作責任。全市各級黨組織要切實把構建和諧*擺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建立健全領導機構,全面推動各項工作。各級黨政主要領導要親自抓構建和諧*的工作,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努力形成黨委統一領導、政府履行職責、有關部門密切配合、社會各界大力支持、人民群眾廣泛參與的構建和諧*的工作格局和良好氛圍。改進領導干部實績評價體系,健全“兩個社會”目標責任制,把社會指標考核擺到與經濟指標考核同等重要的位置,突出人民群眾的幸福指數考核,努力使領導干部善于在落實科學發展觀中促進社會和諧,在構建和諧社會中實現科學發展。

(二)切實提高領導干部構建和諧社會的能力。進一步抓好領導干部結構優化,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知人善任的用人機制、科學高效的管理機制和退出機制,切實推進“領導干部素質工程”建設,努力提高領導干部協調利益關系的能力、駕馭復雜局面的能力、做群眾工作的能力、維護社會穩定的能力。認真貫徹民主集中制,堅持和完善市、縣、鄉三級黨代會常任制,擴大黨內民主,推進黨務公開;嚴格黨內生活,嚴肅黨內紀律,增進黨的團結統一,以黨內和諧促進社會和諧。加強和改進黨對工會、共青團、婦聯等人民團體的領導,支持他們發揮聯系群眾、服務群眾、教育群眾、維護群眾合法權益的作用。

(三)加強基層基礎工作。深入推進固本強基工程,進一步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使之成為構建和諧社會的推動者和實施者。以增強社會服務功能和提高社會管理、依法辦事能力為重點,加強鄉鎮(街道)基層政權建設。加強農村、社區、機關、企業、學校和新社會組織的黨建工作,擴大工作覆蓋面,不斷增強戰斗力和凝聚力,全面建設和諧相處的社會生活共同體。健全讓黨員經常受教育、永葆先進性的長效機制,建立城鄉一體的黨員動態管理機制,動員和組織廣大黨員做促進社會和諧的表率。注重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充實公共服務和社會管理部門,提高專業化社會服務水平。

(四)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堅持從嚴治黨,嚴格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抓好各級領導班子的黨風廉政建設和領導干部的廉潔自律工作。加強黨章和法紀學習教育,推進廉政文化建設,增強黨員干部黨性意識、廉潔意識和拒腐防變能力。完善教育、制度、監督并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拓寬從源頭上防治腐敗的工作領域。進一步加強對權力的制約和監督,加大查處違法違紀案件力度,切實糾正黨風政風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切實轉變學風、文風、會風和工作作風,深入基層和群眾,千方百計把群眾工作做深做細做實。健全領導干部懇談日、接待日、下訪、幫扶、定期下基層蹲點等制度,扎實開展“訪民情、解民憂、促和諧”活動,學會與群眾“拉家常”,化解矛盾、理順情緒,始終同人民群眾保持血肉聯系,與人民群眾同呼吸、共命運、心連心,構建和諧的黨群干群關系。

(五)動員全社會力量共同建設和諧*。高舉愛國主義和社會主義偉大旗幟,發揮統一戰線在促進社會和諧中的獨特優勢,加強各黨派、各團體、各民族、各階層、各界人士的團結和諧。堅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階級的方針,充分發揮包括知識分子在內的工人階級、廣大農民推動經濟社會發展根本力量的作用,鼓勵和支持包括新的社會階層在內的全體社會主義事業建設者積極為構建和諧*貢獻力量。全面貫徹黨的宗教、僑務政策,加強對臺工作,做好地方外事工作,為加快經濟社會發展創造良好條件。加強全市人民群眾的大團結,充分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激發社會活力,形成促進社會和諧的強大合力,形成促進和諧人人有責、和諧社會人人共享的生動局面。

各地各部門要按照《中共中央關于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中共浙江省委關于認真貫徹黨的十六屆六中全會精神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意見》和本《決定》精神,緊密結合實際,抓好貫徹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