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教育財務管理制度

時間:2022-06-01 04: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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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教育財務管理制度

根據《*縣義務教育管理體制實施方案》和無政辦*號《關于教育系統財務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精神,為了加強全縣中小學財務管理,確保中小學教育經費集中統一管理工作正常規范地進行,經研究決定,特制定*縣教育財務管理試行辦法,具體如下:

一、統一領導、集中管理、分校核算

1、在全縣中小學范圍內,統一財經方針政策,統一財務規章制度,統一財務收支計劃、統一財務業務領導,集中監督、管理學校財務運行,監督管理學校財務規章制度的制定和執行,監督、管理學校會計核算和會計業務。

2、教育分中心以縣直學校和鄉鎮中心學校設置會計核算單位,進行會計核算,并建立健全財務會計檔案資料??h直學校、中心校及中心校所屬中小學配備一至二名專(兼)職財務報帳員,按月向中心報帳。各學校需設置備用金日記帳、往來款項輔助賬、收入支出管理輔助賬、固定資產管理輔助賬。學校報帳員根據經濟業務發生情況,及時、準確、真實、完整地進行登記。

3、各會計核算單位的資金獨立核算,自求收支平衡。資金的所有權、使用權、審批權不變。教育局和教育分中心對各單位資金運用實施核算和監督,對各單位資金不平調,不挪用。

4、各學校的現金全部采用備用金制度。根據學校收支實際,由教育分中心分別核定備用金定額。單位備用金限于學校教育教學,教職工出差等零星支出或特殊情況下的業務支出。凡不屬于現金開支范圍的資金支付,一律通過銀行轉帳結算,資金直達收款單位。

5、各學校必須建立財務公開制度。財務報帳員每月報賬前,應將所報財務資料在校內公開,接受監督。公開資料作為學校財務檔案留存備查。每學期必須在校內公開單位財務收支情況及學校財務狀況。

二、票據管理

1、票據管理是學校財務管理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凡學校使用的收費票據,均須從教育分中心領取,不得自購任何票據收款或收款不開據。

2、各學校要有專人負責票據的領取、保管、使用和送繳核銷工作。學校使用的收費票據主要有“安徽省行政事業收費統一收據”、“安徽省行政事業性收款統一收據”。各單位必須嚴格按照資金性質區別使用,票據使用必須規范。嚴禁亂改亂畫。開票時用復寫紙套寫,存根聯用于核銷,記賬聯用于會計記帳,收據聯交給付款人,作廢時需三聯同時保留,每一聯不得缺少。

3、票據應妥善保管,不得將票據轉借他人使用,更不得將票據丟失。凡丟失票據的,除個人須寫出丟失原因,及時報財務部門,并登記聲明作廢外,教育局將視情節輕重,追究經辦人及所在學校的責任(因丟失票據產生的一切后果由經辦人負責)

4、及時辦理票據核銷手續,票據用完后,就及時到教育分中心辦理核銷手續,再次集中領用票據時必須將上一次領用的票據銷號,否則不予領用。所有收據應在每學期結束前進行銷號登記,不得跨學期銷號。辦理票據核銷手續時,分中心的票據管理人員必須認真核對發票所填內容與申請所注明的內容是否相符,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是否合理,經核查無誤并按規定繳納有關款項后方可注銷,否則不得辦理銷號手續。

5、教育分中心票據管理人員對核銷的票據,分年度分學校妥善保存,以備日后財務審計時核查。

三、收入管理

各學校要堅持教育收費公示、公開制度;必須嚴格執行收費標準,嚴禁違規收費;必須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規定,加強收費資金管理,收取的學校各項事業收入必須及時全額繳入財政專戶,收取的各種代管款項、自愿項目款項應及時全額繳入會計核算中心教育分中心賬戶。所有學校必須在收款后10個工作日內將所收取的款項全部繳清。

學校因工作業務而發生的返還款、獎金,手續費、宣傳費等款項,必須全部納入學校財務統一管理,不得私自截留、挪用和私分。

學校因工作業務需要,必須籌集、借貸款項的,必須履行報告手續,經教育局批準后方可籌措款項。借貸款項必須先入會計核算中心教育分中心賬戶,然后學校才能安排使用。

對于不執行規定,故意拖延時間上繳款項,或者直接“坐收坐支”以及另立賬薄私設“小金庫”的,一經查出,將視其情節,按有關規定,給予學校主要負責人及有關當事人處分。

四、加強預算管理,嚴格經費支出

各學校要建立健全內部財務管理制度,加強對學校資金的管理。各學校每年要在財政局教育局的統一安排下,編制好單位的收入、支出年度預算,本著“厲行節約、量入為出、略有節余”的原則,管好用好本單位的有限資金,不得編制赤字預算,使用資金必須在批復的單位綜合預算支出指標總額內列報。

1、各項經費支出比例參考標準

a、公務費30%:主要用于辦公、會議、水電、郵電、差旅費、招待費等支出。

b、業務費20%:主要用于教育教學、教研、文體活動、實驗實習、宣傳費等支出。

c、人員經費20%:主要用于獎勵經費、課時津貼、超課時津貼等支出。

d、購置費10%:主要用于儀器設備、文體設備、圖書及其他設備的購置支出。

e、修繕費10%:主要用于房屋、建筑物各類設備維修的人工材料費用,以及不夠立項的零星基建工程支出。

f、其他支出10%:除上述費用之外的支出,如職工教育經費的支出等。

由于各校的情況不同,規模大小不一,加上地理位置的區別,各??筛鶕约旱膶嶋H情況合理安排支出計劃,但原則上在這個比例范圍內按規定執行,特殊情況需報告研定。

2、專項經費支出規定。學校由教育局、財政部門、上級單位和其他單位撥入的有指定項目或用途的經費,必須專款專用,不得改變用途挪作他用,并單獨核算,按實列報。

3、大額經費支出報告制度。學校安排資金數額較大的支出,如基建維修、設備購置、組織人員外出考察學習等中心校一次超過2萬元的完職中一次超過10萬元的業務,應先報用款計劃,履行有關報批程序,經教育局批準后方可實施。

五、財產管理

1、各校應加強固定資產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學校固定資產由總務處統一分類編號,并由總務處校產管理員建立固定資產一級臺賬。附單件明細卡。學校報賬員要根據學校固定資產保管和使用情況,建立相應的二級明細臺賬,并報會計核算中心教育分中心入固定資產帳。

2、新增資產,應由采購員填寫入庫單(一式三份),總務處留存一份,附發票交財務一份,校產管理員驗收簽字后,方能列入固定資產臺賬。

3、總務處的校產臺賬,每學期應與會計核算中心教育分中心的固定資產總帳進行核對,每學年對固定資產清點一次,做到賬賬相符,賬實相符。

4、固定資產增加、減少、轉移,須報學校負責人批準后由總務處負責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