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研究中心獎學金項目管理制度

時間:2022-06-04 09:2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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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研究中心獎學金項目管理制度

一、宗旨

**發展研究獎學金項目(以下簡稱“項目”)設立旨在為**理論與政策研究隊伍培養后備力量,為有志于經濟、社會、文化發展研究的青年研究人員提供理論聯系實際的研究平臺和機會。

二、組織管理

**市人民政府發展研究中心(以下簡稱“中心”)、**發展研究基金會(以下簡稱“基金會”)為“項目”管理組織者。

三、資助對象

“項目”資助對象為**重點高校或研究機構在讀的優秀博士生和碩士生。受資助學生所學專業和研究方向須與“中心”、**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市人民政府研究室、“基金會”等“項目”執行方的工作要求或研究方向基本一致,并參與上述單位的相關工作。

四、資助人數及金額

1、“項目”年度資助名額,由“中心”與“基金會”于每年初研究決定并公布。

2、資助金額為每人每年8,000元(生活津貼,按每季2,000元計)。

五、項目申請程序

1、“中心”向社會公開項目啟動信息。

2、經有關高?;蜓芯繖C構研究生院推薦,由申請者填寫《**發展研究獎學金申請表》一式肆份,加蓋所在研究生院公章后,按規定期限郵寄至“中心”科研處。

3、由“中心”組織有關方面對申請者的申請材料進行初審,通過初審者可參加面試,根據面試結果擇優確定資助人選。

4、“基金會”、“項目執行方”、申請人所在學?;蜓芯繖C構研究生院及申請人四方簽訂《**發展研究獎學金合同書》后,由“中心”向社會公布最終資助名單。

六、項目執行

1、“項目”執行方為獎學金受益人提供相應的辦公條件(食宿自理)。

2、獎學金受益人可使用“項目”執行方的資料室,可參加“項目”執行方舉辦的學術活動。

3、每期“項目”周期為一年,“項目”執行期以合同簽署的起止日期為準。獎學金受益人實習期間的工作時間由“項目”執行方與受益人協商決定。

4、“中心”將定期組織考核獎學金受益人的實際工作情況。“項目”完成后,“項目”執行方需對受益人的學術水平、研究能力和工作態度做出鑒定(一式叁份),由“中心”和“基金會”存檔并轉給項目受益人所在單位。

5、項目受益人必須遵守“項目”執行方的各項制度和規定。

6.“項目”執行方不負責項目受益人的工作分配。

7.因本人原因,不能完成該項目的受益人,“中心”與“項目”執行方協商后可終止其受益人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