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局老年人優待保障管理制度

時間:2022-06-08 05:10:00

導語:社保局老年人優待保障管理制度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社保局老年人優待保障管理制度

第一條為了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權益,促進老齡事業的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和《**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辦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老年人是指戶籍在本市行政轄區內年滿60周歲以上的公民。

第三條市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具體負責全市老年人權益保障和檢查協調工作。

各縣區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具體負責本縣區老年人優待政策的督促落實、檢查協調工作。

市、縣區各有關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依法做好老年人權益保障和優待政策落實工作。

第四條各縣區人民政府要把老齡事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加大對老年福利院、敬老院、托老所、老年公寓和老年文化體育活動場所等老年福利設施的投資力度,切實保障老年人享有的合法權益。

鼓勵社會各界為老齡事業提供捐贈和興辦各種老年學校。扶持興辦老年福利院、敬老院、托老所、老年公寓、老年醫療康復中心和老年文化體育場所等設施的建設。

第五條各級政府要逐年加大對老齡事業的投入。市、縣區財政部門應按照老年人總數每人每年不低于3元的標準,安排老年人活動經費。

第六條民航站、火車站、長途汽車站及公共交通工具內,都應設老年人專座。

第七條市、縣區各醫療機構都應當設立老年人服務窗口、老年人們診和老年人病床。

第八條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老年人,生活仍特別困難的,應適當再給予補助。

第九條贍養人應當依法履行對老年人的贍養義務,確保老有所養。對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無贍養人和有贍養人卻無贍養能力的人,由民政部門納入城鄉低保。

第十條民政、文化、教育、體育等行政管理部門應當積極組織和指導鄉鎮社區開展老年人文化、教育、體育、娛樂活動,幫助老年人豐富精神文化生活和提高健康水平。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社區居民委員會和村民委員會應當積極開辟老年人活動場所,組織老年人參加活動。

鼓勵、提倡老年人在“自愿、量力”的原則下,參與各種有益的社會活動。

第十一條廣播、電影、電視、報刊等輿論宣傳機構,要積極反映老年人科學、文明、健康的生活,加大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的宣傳力度,營造尊老敬老的良好氛圍。

第十二條各級人民政府對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和敬、養老成績突出的組織、家庭和個應當給予表揚或獎勵。

第十三條老年人享有下列醫療優惠待遇:

(一)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每年為老年人免費體檢一次;

(二)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對80歲以上的城鎮居民和農村老年人每年免費體檢一次;

(三)農村老年人參加合作醫療的,可減免合作醫療參保費用;

(四)70歲以上的老年人在市、縣區各級醫療看病免交普通掛號費,并優先就診、治療、繳費、取藥和辦理住院手續等;

(五)老年人享有鄉鎮、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為老年人提供的健康教育、疾病預防、康復等服務項目,為行動不便的老年人設立家庭病床等便利服務。

第十四條凡年滿7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憑《**市敬老優待證》或《**省敬老優待證》(以下簡稱《敬老優待證》),除享受本辦法第十三條規定的醫療待遇外,可享受下列優待服務和待遇:

(一)免費進入本市行政轄區內各公園、旅游景點、風景名勝區、博物館、紀念館等;

(二)免費參觀市、縣區舉辦的各種文物、書畫、攝影、花鳥、燈會、民間工藝、改革開放成果展覽以及各種科普講座、報告等;

(三)影劇院、體育場(館)等上映的電影和興辦的演出活動,可享受半價優惠服務;

(四)免費使用收費公共廁所;

(五)免費乘坐本市行政轄區內營運的公交公共汽車;

(六)可優先購買火車票、長途汽車票、飛機票;

(七)律師事務所免費提供法律咨詢。因其合法權益受到侵害,但又無力支付費的,可依法申請法律援助;

(八)“老人節”當天,在市、縣區各浴池、理發店、照像館等社會服務組織,可享受半價優惠服務;

(九)獨立居住70周歲以上老年人安裝有線電視工料費優惠50%,百歲以上老年人可免費安裝有線電視;

(十)90—99周歲的高齡老年人,每人每月享受不低于50元的生活保健補貼。**0周歲以上(含100周歲)的高齡老年人,每人每月享受不低于100元的生活保健補貼。

第十五條涉及老年人優待服務的單位和場所,應當明確服務內容,設立服務標志牌,提供優質文明服務。

第十六條外地70周歲以上老年人,來**觀光旅游、探親訪友的,憑當地《敬老優待證》或本人身份證,也可享受本辦法第十四條(一)、(二)、(三)、(四)、(五)、(六)、(七)、(八)的優待服務。

第十七條本辦法由市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十八條本辦法自之日起施行。19**年**市人民政府制定的《**市對七十歲以上老年人實行若干優待的辦法》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