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局政風行風建設責任制

時間:2022-09-26 10: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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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局政風行風建設責任制

為建立和完善政風行風建設長效機制,加強和推進政風行風建設,及時發現和著力解決工商部門存在的損害群眾利益、妨礙經濟發展的突出問題,經研究決定,制定本制度。

一、政風行風建設包保責任制,堅持黨組統一領導、紀檢監察組織協調、部門各司其職、干部職工積極參與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區局成立政風行風建設領導小組,局長、黨組書記任組長,黨組其他成員任副組長,機關股室、協會,公平交易局、工商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紀檢組長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政風行風建設的日常工作。

二、政風行風建設納入全局工作總目標,與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糾正行業不正之風、政務公開、紀律教育相結合,與業務工作同部署、同檢查、同考核,做到人員、責任、工作三落實。

三、局黨組對全局政風行風建設負全面領導責任。局長、黨組書記對政風行風建設負總責;班子其他成員根據工作分工,在職責范圍內負直接領導責任;

四、各股室負責人對本部門政風行風建設負直接責任。

五、公平交易局、工商所領導班子,對本單位的政風行風建設負全面領導責任。公平交易局長、工商所長是單位政風行風建設第一負責人,對本單位政風行風建設負總責;其他人員根據工作分工,在職責范圍內負直接責任。

六、包保責任內容:

_、加強教育培訓,不斷提高干部職工政治思想素質,業務能力,養成良好的職業道德。

_、糾正嚴處管理服務不到位、收費審批不規范、辦事推諉拖拉、態度粗暴冷漠、接受吃請等問題。

_、建立健全并嚴格執行規章制度,形成用制度管理人、約束權、規范事的體制機制。

_、杜絕“三亂”、執法擾民、與民爭利等損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

_、全面推行政務公開工作,提高透明度,自覺接受群眾監督,認真負責地解決和辦理群眾反映的問題。

_、建立健全_制度,暢通投訴渠道,認真對待、及時處理群眾來信來訪,堅決查處違法違紀案件。

_、嚴格執行廉潔自律各項規定,廉政勤政。

_、其他政風行風建設責任。

七、單位或部門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追究政風行風建設責任:

_.政風行風建設組織機構不健全,領導不力的;

_.對干部職工中發生政風行風問題處理不力的;

_.本單位或部門發生重大政風行風問題,經查屬實的;

_.其他損害政風行風建設的行為。

八、干部職工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追究政風行風建設責任:

_.在實施行政許可、行政檢查、行政強制、行政收費、行政處罰、行政管理等過程中,違規操作的;

_.在管理、執法中不作為,對符合規定條件的行政許可申請不予辦理的;

_.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的;

_.利用職務便利,索取或收受他人財物,吃拿卡要的;

_.不按規程規范服務、文明辦事的;

_.工作時態度粗暴,與服務對象發生爭吵,引發投訴或造成不良影響的;

_.因管理、執法、服務不規范,致使被媒體曝光、批評的;

_.工作推諉扯皮,造成效率低下的;

_.其他損害政風行風建設的行為。

八、政風行風建設責任追究方式:

_、對單位、部門的責任追究方式:①在系統內部進行通報,限期整改;②取消當年評優資格;③追究有關領導的責任。

_、對干部職工的責任追究方式:①責令做出書面檢查;②通報批評;③扣發獎金;④責令向監管服務對象賠禮道歉;⑤書面告誡;⑥調離工作崗位或停職離崗培訓;⑦責令引咎辭職;⑧黨紀政紀處分;⑨辭退。

以上責任追究方式可以單獨或者合并適用。政風行風建設責任追究,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九、政風行風建設包保責任制列入年度崗位目標任務考評,考核結果與工作人員的任用、獎懲工作相結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