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局績效考核制度(縣)

時間:2022-10-08 05: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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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局績效考核制度(縣)

為全面落實省局提出的“三個適應、四個統一、四化建設、五個堅定不移”的工作任務,切實做到“三提高”、“五明顯”,進一步推動我局的行政效能建設,按市局《關于印發%26lt;*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績效考核辦法%26gt;的通知》文件精神,結合我局實際,制定本考核辦法。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黨的十七大精神為指導,以建設“廉潔、勤政、務實、高效”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為目標,以制度化、規范化建設為突破口,嚴格工作考核,充分調動干部職工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激發工作活力,不斷提高人民群眾的滿意度,為犍為縣產業提升和經濟社會和諧發展做出積極貢獻。

二、組織領導

為保證績效考核工作落到實處,成立績效考核領導小組。黨組書記、局長但毅云同志任組長,黨組成員、副局長熊端容、金天軍,黨組成員、紀檢組長詹宏俊任副組長,按照分管的工作和股室以及聯系的工商所負責并指導考核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考核小組和考核監督小組。考核小組辦公室設在局行政辦公室,組長由局長但毅云同志兼任,副組長由局行政辦主任袁曉明同志擔任,成員由各股、室、隊、所負責人組成,考核小組負責考核的組織協調工作;考核監督小組辦公室設在紀檢監察室,組長由紀檢組長詹宏俊同志兼任,副組長由紀檢監察室主任范方智、黨辦主任陳曉琴同志擔任,考核監督小組負責考核的監督和因考核引起的申訴、申辯工作。

三、考核原則

(一)統一領導,分級考核原則。

(二)職責細化,分類考核原則。

(三)嚴格標準,評定量化原則

(四)績效考核,獎懲掛鉤原則。

(五)責任連帶,逐級追究原則。

四、考核內容及標準

考核內容及標準(附后)。

五、考核方法和步驟

(一)考核方法。各股、室、隊、所負責人既是考核人,也是被考核人。考核按照上級考核下級的方法進行,并與群眾評議相結合。即:縣局領導考核各股、室、隊、所負責人;各股、室、隊、所負責人考核本單位副職及職工。

(二)考核步驟。績效考核采用月考核、季小結、(半年)年終總結通報的安排進行。從本月起,各中層單位應將本單位績效考核登記表(附后)于每月25前報縣局效能辦備案,季小結(格式附后)隨當月績效考核登記表一并報送,年終考核結果(報送時間另行通知)在OA系統上公布。考核結果和有關資料由縣局效能辦和各股、室、隊、所、協會分別建檔。

(三)考核記分及統計辦法。

1、考核采用百分制,即考核滿分為100分。

2、考核人(各股、室、隊、所負責人)計分辦法:采用被考核人的百分制和連帶責任計分法(考核人得分=考核人考核總分-連帶責任所扣分)。連帶責任所扣分:即被考核人被上級機關查獲一次違紀或被媒體曝光一次而造成惡劣影響的,考核人應負連帶責任(連帶責任分值=被考核人應扣分值÷2)。

(四)考核監督。考核監督小組負責對考核人實施考核監督。考核監督小組采取跟蹤監督和聽取意見的監督形式,即:考核監督小組直接參與考核人對其考核對象在一次考核工作中的全過程或召集考核利害關系人和其他被考核人參加的座談會聽取意見。考核監督辦法:

1、考核人對被考核人實施考核時,隱瞞錯誤、弄虛作假的,扣除考核人5分。

2、考核人對被考核人利用考核機會進行無中生有、打擊報復的,扣除考核人10分,并通報批評。

3、對考核人不履行考核職責而造成惡劣影響和后果的,扣除考核人20分,并按相關規定追究責任。

(五)考核申訴、申辯。被考核人對其考核結果有申訴權和申辯權。被考核人對其考核結果有質疑的,可在月考核后三日內通過考核監督小組向考核領導小組提出申訴;考核監督小組辦公室應當在七日內組織聽證會,充分聽取被考核人和考核人各自闡述的事實、理由、依據和主張,由考核領導小組進行審定裁決。審定裁決意見應以書面形式告知考核人、被考核人并備案。

六、考核獎懲

(一)等級劃分。采用四級制,即年終累計得分90分以上為優秀,89分至80分為良好,79分至60分為一般,59分以下為差。

(二)獎懲標準。績效考核結果被確定為優秀和良好的,可作為本局各項評先或職務晉升的參考指標。績效考核為“優秀”的,可推薦參加上級的“行政記功”;績效考核為“良好”以上的,可作為“職務提升”的參考,可作為評選“優秀公務員”、“先進工作者”、“優秀黨員”的參考;績效考核為“差”的,直接定為“不稱職”等級,取消一切評先選優資格,并進行通報批評、誡勉談話。

(三)違反其它規定的,按相關規定處理。

七、本《辦法》的解釋權歸考核領導小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