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政府信息公開管理制度

時間:2022-11-24 04: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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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政府信息公開管理制度

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獲取政府信息,促進依法行政,提高行政行為的透明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市政府信息公開規定》(*市政府令第264號,以下簡稱《規定》),結合我區實際情況,特制定如下實施辦法。

一、明確指導思想

全區各級政府及其工作部門、派出機構以及其他依法行使行政職能的組織(以下統稱各政府機關)要高度重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認真學習、準確理解、嚴格執行《規定》。按照“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的總要求,結合貫徹實施行政許可法、轉變政府職能、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和電子政務建設,全面貫徹落實《規定》。妥善處理公開與保密的關系,合理界定信息公開的范圍和內容,嚴格按照公開方式和過程做到依法、及時、準確地公開各類政府信息。

二、健全工作機制

(一)建立聯席會議制度

按照《規定》要求,區政府建立政府信息公開聯席會議制度,由分管副區長任組長,政府辦主任任副組長,成員單位由區政府辦、監察局、法制辦、檔案局、人事局、發改局、財政局、物價局、教育局、衛生局、建設局、勞動局、民政局、規劃局、環保局等組成,負責組織、指導、協調、監督本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聯席會議定期召集例會。下設辦公室(設在區政府辦公室),主要負責處理聯席會議的日常事務。各街道及各部門、各單位應建立健全本行政機關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制度,指定專門機構負責本行政機關政府信息公開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落實責任部門和專業人員

各政府機關要明確分管領導、指定專門機構、落實專門人員負責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原則上,各單位辦公室(或綜合部門)為本單位實施政府信息公開的具體責任部門,負責本單位政府信息公開事宜。同時,要精心挑選懂政策、素質高、業務熟的同志負責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并相對固定工作人員。

(三)建立工作制度

各政府機關要建立“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職能部門抓落實”的工作制度,由一把手擔任本單位政府信息公開第一責任人,具體操作的同志為直接責任人,建立健全內部工作制度與工作機制,做到職責明確、措施得當、運作規范、獎懲分明,保證信息公開及時準確,申請受理規范公正。在抓好本單位信息公開的同時,還要加強對所屬依法行使行政職能的組織和下級政府部門開展信息公開工作的指導、協調和監督。

三、落實具體工作

(一)梳理信息

信息梳理是信息公開的前提和基礎。按照《規定》要求,各政府機關業務部門要對本單位政府信息進行全面梳理,將信息劃分為應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和免予公開的政府信息三類。重點抓好各自職責范圍內應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的公開,對已公開的政府信息要進一步清理更新,保證所政府信息的及時性、準確性。

政府信息公開不得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和社會穩定。各政府機關在公開信息時,分管領導和保密部門要嚴格把關,確保信息內容完整、界定準確。對信息是否公開不能確定時,要加強研究、查明依據,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操作,及時報請上級機關或業務主管部門給予指導或幫助,防止簡單化、極端化操作。

(二)編制指南和目錄

1.統一格式。各政府機關要按照統一的要求,編制本機關的《政府信息公開指南》(以下簡稱《指南》)和應主動公開的《政府公開信息目錄》(以下簡稱《目錄》),并通過政府網站等有效途徑公開,以供查詢。《指南》和《目錄》應廣泛征求社會意見,并經本單位一把手領導批準后方能正式。

2.及時更新。各政府機關應及時公開屬于主動公開范圍的政府信息《指南》和《目錄》,并及時予以更新。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時公開的信息,公開時間不能遲于信息生成后20個工作日。

(三)公開信息

各政府機關應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則,采取《規定》中明確的形式,優先選用信息化的手段,公開應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要向社會公開本機關負責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的機構名稱、辦公地址、辦公時間、聯系電話、傳真號碼和電子信箱等,并對閱讀、書寫有困難人群和文盲申請者提供必要的幫助。1.明確公開內容。按照《規定》的要求予以公開,除涉及黨和國家秘密、商業秘密或個人隱私,以及法律、法規和《規定》禁止公開的其它內容等。

2.拓寬公開渠道

(1)主動公開的信息。主要采用政府網站、政府公報、新聞媒體、檔案館、機關單位主要辦公場所的設施設備、宣傳冊、服務熱線等多種形式。

(2)依申請公開的信息。按申請人要求以郵寄、遞送、傳真、電子郵件等形式提供信息復制件,各政府機關也可以拓寬公開渠道,創新公開方法,選擇其它符合該政府信息特點的形式提供。

(3)設置公共查閱室。區檔案館作為查詢、利用政府機關主動公開信息的場所,應集中存放各單位公開的信息,并配備相應的設施,為公眾及時準確獲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有條件的單位應設置公共查閱點或資料索取點,公開《政府信息公開指南》、《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及其它公開信息,方便公眾進行政府信息檢索、查詢、復制。

(4)開通咨詢熱線。在區檔案館開通咨詢熱線,安排適當的時間集中答復公眾咨詢。

(四)受理申請

1.規范操作流程。對于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各政府機關要根據統一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受理格式文本,規范受理程序,規范服務行為,提高妥善處理水平。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中發生的檢索、復制、郵寄等成本費用,可在《規定》許可范圍內根據區財政局和區物價局制定的有關收費標準收取。

2、運用信息技術。各政府機關要積極創造條件,逐步采用網上認定身份的新技術,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通過互聯網向政府機關提交自身有效信息后進行查詢,提高申請工作效率。

3.明確受理機構。為方便公眾、提高效率,各級政府機關應指定專門機構開展受理申請工作,并向社會及時公開機構名稱、聯系電話、電子郵箱等。

4.及時答復申請。各政府機關對申請人提出的申請,能夠公開的,應在申請人履行有關手續后當場提供或在指定期限內及時提供;屬于不予公開范圍的,應書面告知不予公開理由。

(五)編制統計報表和年度報告

各政府機關要根據《規定》的要求,做好本單位實施政府信息公開有關情況的統計分析,按照統一格式編制本單位本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報告,并報區監察局。區監察局負責統一編制全區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每年1月31日前及時向社會公開。

四、明確責任分工

政府信息公開是一項全新的工作,也是建設服務型政府的重要一環。各級政府機關要從規范程序入手,從加強監督著眼,明確職責,全力以赴,形成全區政府信息公開的長效工作機制,切實做好我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區政府辦、發改局、建設局、教育局、衛生局、規劃局、環保局、人事局、勞動保障局、民政局、財政局、公安分局等公眾關注度高、涉及公眾利益廣的政府部門,以及各街道要作為全區政府信息公開的重點單位,按照《規定》要求,重點公開各級機關在管理規范和發展計劃、與公眾利益密切相關的事項、公共資金使用和監督、政府機構和人事等方面的內容。

五、加強工作監督

《*市政府信息公開規定》自2008年4月1日起已正式施行,區政府辦和區監察局應依據各自的職責,加強對《規定》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和評議。各政府機關要自覺接受人大和政協的監督,定期或不定期地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其它社會人士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進行巡視,不斷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區政府辦、區監察局將組織開展定期和不定期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考核、評議,重點考評相關部門按照《規定》要求對應予公開的重點政府信息的公開情況,并將結果在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中公布。各政府機關要結合實際,制定政府信息公開考核細則,量化考核標準。

六、附則

全區教育、醫療衛生、計劃生育、供水、供電、供氣、公共交通、通信等與人民群眾利益密切相關的公共企事業單位在提供公共服務過程中制作、獲取的信息的公開管理,參照本辦法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