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區改造建設指揮部機構職能

時間:2022-02-18 05: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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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區改造建設指揮部機構職能

人民政府城區改造建設指揮部于年5月成立,總指揮由政府區長擔任,副總指揮由分管副區長擔任。指揮部下設辦公室(簡稱城改辦),為常設機構。

一、主要職能

宗旨是提高城區綜合管理服務功能,改善城區生活環境和投資環境。主要職能:負責落實執行自治區和關于城區改造的方針、政策。落實區委、區政府及城改指揮部決定的各項任務。負責起草編制各項有關城市建設方面的相關政策措施,制定有關規定和制度。組織協調城改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工作。了解并督促指揮部成員單位完成指揮部安排的各項任務。

二、主要職責

1、負責城區改造及道路修建和平房、危舊房改造開發的招商引資工作。

2、在“城中村”改造過程中,負責廣場及其還遷小區等重點項目的建設工程。

3、為建設單位提供全方位跟蹤服務,協調解決建設單位在施工中存在的問題、幫助企業協調辦理相關開發手續等。

4、按照國家《招投標法》、《建筑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負責辦理建設項目的招投標手續;負責組織所承擔改造建設項目的綜合驗收及檔案資料的整理、匯總、歸檔工作。

5、負責組織工程管理單位和工程質量監督機構進行質量監控,確保工程質量達到國家標準。

6、負責組織協調融資工作;負責資金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