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縣招商引資管理制度

時間:2022-09-18 11:3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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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縣招商引資管理制度

為進一步擴大利用縣外資金規模,掀起招商高潮,確保完成或超額完成年度招商目標任務,推進縣域經濟跨越式發展,有力促進“一都一城四化”建設,現結合實際,制定本辦法。

一、目標任務

引進縣外內資64.5億元人民幣,實際利用外資5200萬美元,新引進項目60個以上。

二、考核對象

全縣各鄉鎮、縣直有關部門和駐休有關單位(以下簡稱“目標責任制考核管理單位”)。

三、考核內容

1、招商引資基礎工作情況;

2、招商引資目標任務完成情況;

3、引進項目資金、質量、規模情況;

4、招商服務情況。

四、項目范圍

1、縣外投資者(包括我縣在外創業返鄉投資者)以獨資、合資、合作、租賃、承包、參股、收購、資產重組、兼并等方式在我縣投資的項目;

2、利用境外資金(外資)主要包括外商直接投資、外商其他投資項目和境外各類捐贈款。

3、中直、省直駐休企業(電力、郵政、通訊、石油、銀行、儲備庫等)在我縣投資的項目;

4、引進的縣外金融機構、企業上市募集資金、引稅注冊型項目;

5、對上爭取項目;

6、本縣金融部門向縣內工業企業發放的貸款項目;

7、200萬元以下招商引資項目不列入目標管理統計范圍。

五、申報材料

1、新簽項目:①項目合同書;②法人代表身份證明復印件;③投資者(企業股東)身份證明復印件;④工商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⑤稅務登記證副本(復印件);⑥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⑦、驗資報告復印件;⑧外來資金銀行進帳憑證復印件;⑨固定資產投資發票等有效憑證復印件。

2、續建項目:①外來資金銀行進帳憑證復印件、②固定資產投資發票等有效憑證復印件、③企業增資驗資報告等。

六、引資認定

縣招商局對各目標責任單位報送的資料,根據以下規定確認項目引進單位和引資數額,建立明細臺賬。

(一)新引進項目及其引資額確認

1、新引進項目,引資單位應預先到縣招商局進行登記。縣招商局根據登記順序,確認第一家登記單位為該項目引資單位,不得重復確認。經確認的引資單位必須對新引進項目進行跟蹤服務,否則,經縣招商引資領導組同意,可對引資單位進行確認調整。

2、新引進項目引資額分攤原則上不超過2家,分攤額由引資單位出據書面憑證確定。

(二)續建項目引資額確認

1、鄉鎮登記,各鄉鎮范圍內的續建項目引資額,歸項目所在地鄉鎮統計。跨區域,按所在地投資額分別統計。

2、縣直和駐休單位登記,對續建項目引資額,按報送的先后順序確定,只確認第一報送單位的進賬憑證。同一項目不同進賬憑證,可由不同單位報送。

3、同一續建項目引資額,相關單位可按上述規定分別到縣招商局登記。

(三)對上爭取項目引資額確認

縣直單位、駐休單位對上爭取的項目和資金,只能由爭取單位申報計作招商任務,不作引資項目參加評獎。多個單位共同爭取的,分攤計算,分攤額由資金歸口管理單位確定,分攤最多不超過3家。

(四)引資額計算

以現金投入的,按實際到位資金額換算為引資額計算招商任務。以實物或無形資產投入的,按有評估資質機構評估的金額換算為引資額計算招商任務。各項目具體換算比例如下:

1、引進境外資金,按資金到位時外匯牌價折算成人民幣按1:2換算引資額;

2、引進工業項目和娛樂業項目到位資金額按1:2換算引資額;

3、引進注冊引稅型,包括文化創意型和商貿服務型企業,除計算注冊資本外,當年創稅額地方留成部分按1:10計算引資額。

4、新引進項目當年除土地出讓金外,有固定資產投資的,固定資產投資額按1:2計算引資額。

5、金融部門向縣內工業企業新增貸款額按10:1換算引資額;

6、其它項目到位資金按1:1計算引資額。

七、評分辦法

考核實行量化評分方式,總分100分。其中:1、目標任務70分;2、招商引資基礎工作10分;3、組團考核20分;4、加分因素。詳見附表四、附表五。

八、考核程序

1、引資申報,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每月底前,引資單位及時向縣招商引資工作考核小組辦公室(設在縣招商局)提交規定的引資認定資料。

2、縣招商局經初步審核后,統計匯總,對各單位引資額和引資項目進展情況按月通報。

3、年終由縣招商局牽頭,組織縣督查組、發改委、財政局、國土局、審計局等相關部門對各單位引資額完成情況和組團招商情況進行考核,提出初審方案后,報縣招商引資考核領導組審定。

九、獎懲措施

(一)獎勵辦法

1、設立目標責任制考核管理單位招商引資獎。按照得分高低,設一等獎1名、二等獎2名、三等獎3名,由縣委、縣政府授予“招商引資先進單位”稱號,分別給予8萬元、6萬元、4萬元獎勵。獎勵分成:鄉鎮占30%,牽頭單位(表格中排首位的為牽頭單位)占30%,其他聯系鄉鎮的縣直單位占30%,聯系鄉鎮的縣領導占10%。

2、設立招商引資先進個人獎(10人)。原則上由獲得“招商引資先進單位”的鄉鎮和牽頭的縣直單位各推薦1名招商引資先進個人人選,縣招商引資領導組辦公室審核,由縣委、縣政府授予“招商引資先進個人”稱號,給予每人1000元獎勵。

3、對引進世界500強正式簽約并開工建設的單位或個人,由縣委、縣政府獎勵100萬元;對引進國內500強正式簽約并開工建設的單位或個人,由縣委、縣政府獎勵50萬元;對引進央企和知名名企正式簽約并開工建設的單位或個人,由縣委、縣政府獎勵5萬元。獎勵根據項目開工后一年內約定投資進度兌現比例支付。

4、全縣招商引資在省、市獲得招商引資工作表彰的,給予縣招商局5萬元獎勵。

5、對在招商引資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德才兼備的年輕干部,組織部門在選拔干部時優先使用。

(二)處罰辦法

1、年終考核得分在60分以下的鄉鎮、縣直單位,主要負責人要向縣委、縣政府書面說明原因;駐休單位,由縣政府以書面形式向其主管部門通報。

2、因工作不力和玩忽職守,造成不良影響、項目落地建設遲緩、甚至撤資的,由紀檢監察部門追究有關當事人責任,扣除該單位負責人年休獎。

3、對弄虛作假,騙取資金的,撤銷各項獎勵,追回全部獎項、獎金,并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