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務局機關作風建設管理制度
時間:2022-03-25 09:53:27
導語:水務局機關作風建設管理制度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機關各項事務的管理,改進工作作風,提高辦事效率,改善辦公環境,促進機關事務工作管理制度化、規范化,根據工作要求,結合我局實際,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二條 對機關工作人員的處理,應當堅持公正、公平和教育、監督、保護、懲處相結合的原則。
第三條 機關工作人員有違反本辦法的,依照本辦法處理;有違紀違法的,依照相關法律法規處理。
第二章 相關規定
第四條 嚴格實施作風問責。不折不扣執行黨政領導干部問責有關規定,全局干部職工凡觸及政令不暢、紀律不嚴、工作不實、為政不廉等5種問責和免職情形的,一律予以按程序實施問責。對情節較輕的,給予批評教育、責令書面檢查、誡勉談話;情節較重的,給予通報批評、責令公開道歉;情節嚴重的,給予經濟處罰,責令停職檢查。凡被上級查處的,干部一律免職,職工一律待崗。
第五條 規范工作管理制度
(一)規范請假批報程序。局領導、干部職工全部納入出勤管理對象。按照層級管理原則和請假時限,局領導請假由局長審批。股室負責人請假由分管領導申報,報局長審批。股室負責人以下干部職工請假由股室負責人申報,報分管領導審批。全局干部職工1天以上(含1天)由局長審批。所有請假手續必須堅持事前審批、逐級報告,并及時與局辦公室銜接。因公開會、出差、辦事要及時辦理請假審批手續,未及時辦理手續的交由局辦公室復核。
(二)建立專人管理定期通報制度。局辦公室負責干部職工工作日的出勤登記管理、工作去向情況,確保客觀、公正、公平。
(三)建立崗位巡查制度。局辦公室考勤專管員要定期巡查干部職工離崗、串崗現象。工作時間內非公離崗1次,視為遲到1次處罰,串崗3次視為遲到1次處罰。
(四)建立出勤管理登記工作制度。局辦公室要分門別類對每位干部職工的上下班出勤記錄、因公去向、請假審批程序進行詳實記錄。
(五)建立督查制度。主要內容有:嚴禁遲到、早退、曠工、不到崗不請假、提前就餐、在上班時間辦理私事或擅自離崗的;嚴禁上班時間上網聊天、炒股、玩游戲、看電影、聽音樂,化妝、吃零食、飲酒等與工作無關的;不執行掛牌上崗、首問責任制的;嚴禁上班時間不告知外出后的聯系方式及去向,或外出后打麻將、斗地主等活動的;上班時間非公事長時間占用電話聊天的;不按要求參加重大集體活動或義務勞動的;不按規定值班,離崗、脫崗、漏崗的;不遵守會議制度、學習制度的;不按規定參加各種會議,受到批評或產生不良影響的;辦事拖拉、推諉扯皮、效率低下,在規定時限內完不成交辦工作任務的;執行公務行為不文明、不禮貌、影響機關形象的;對待群眾或企業來訪態度冷漠生硬、方式簡單粗暴、辦理推諉延誤等行為的;辦公區域內高聲喧嘩、嘻鬧,未保持辦公室肅靜、整潔的;對群眾上訪、投訴不認真辦理,造成惡劣影響的;機關工作人員被舉報、投訴,經查證核實的;被各級新聞媒體曝光或被各種督查組發現有違規行為的,經查證基本屬實的;違反社會公德造成不良影響的;其他違法違紀行為的等。
(六)完善定期工作通報點評制度。召開中層干部辦公會議,聽取分管領導和股室負責同志工作任務完成情況匯報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七)實行工作目標管理評分量化制度。對股室工作任務實施目標管理,年底實行層次量化管理評分。評分分為優秀、優良、合格和不合格四個等次。分管領導對股室年度目標管理任務完成情況和股室長綜合表現進行評分。股室長對股室工作人員工作任務完成情況及綜合表現進行評分。評分結果將作為年度目標管理獎懲、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據。
第六條 提高執行力確保政令暢通。執行縣委、縣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決策部署不力,局領導交辦事項辦理不及時、不回復、或不辦理,或消極抵制、拖延執行,或下級不服從上級的,一律啟動問責程序。年度工作目標管理任務未完成造成重大后果的,股室負責同志一律問責。
第三章 處理的權限、辦法、程序
第七條 對違反本辦法規定行為較輕的,由局機關作風督查小組發放談話提醒單,當事人做出口頭檢查;累計違反本辦法規定行為兩次的,對當事人做出通報批評;累計違反本辦法規定行為三次以上(含三次)的,對當事人做出通報批評,并取消當年評優資格。
第八條 嚴重違反本辦法規定,影響惡劣的,由局機關作風督查小組責令當事人在全局會上做檢查,并取消當年評優資格。
- 上一篇:政風行風評議工作方案
- 下一篇:水利扶貧及水利發展規劃情況匯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