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調解半年工作總結
時間:2022-09-01 10:2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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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縣政府法制辦《關于建立行政調解信息統計分析報告制度的通知》(信府法辦字[2014]7號)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對上半年行政調解工作進行了分析研判。現將有關工作情況總結如下:
一、工作開展情況
(一)領導重視,精心組織
年初,我局召開了專題會,研究部署了行政調解工作。一是成立由局長任組長,分管領導為副組長,各股室負責人為成員的局行政調解工領導小組。明確了責任,強調了行政調解工作的重要性。二是制定了《煤炭局2014年行政調解工作方案》,按照方案要求,細化了目標任務。
(二)健全制度,抓好落實
1、健全完善了行政調解工作制度。建立了矛盾糾紛調解室,簽訂了煤礦安全監管責任狀,落實行政執法責任追究制。
2、加強了隊伍管理。組織核準審定執法人員資格,加強干部職工法律知識學習培訓,并參加考試,合格率達100%,提高了從業人員素質;對違反相關規定和紀律人員給予相應處理。
4、接受了縣人大代表的調研督察。上半年,我局共辦理縣人大代表提案2個,辦理“96333”投訴件12起,滿意率達98%。
5、認真處理投訴、舉報和信訪。
一是認真處理上級領導督辦案件2起,均得到妥善處理;二是認真接待群眾來訪,共接待群眾來訪21起,均得到圓滿解決;三是認真處理群眾投訴、信訪案件,共受理處理12起,每起都與投訴、舉報當事人溝通,使處理結果達到當事人的最大滿意度。
二、存在問題
行政調解人員工作能力亟待提高。部分年青同志由于接觸群眾工作時間短,社會閱歷少,工作經驗不豐富,法律業務素質不高,導致許多糾紛得不到及時、有效的調解。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依法規范調解工作。嚴格依照相關法律和政策規定開展調解工作。明確各方當事人需自愿接受調解的基礎上結合矛盾糾紛的特點和性質,制定和完善矛盾糾紛調解處理流程,保證矛盾糾紛的依法及時處理。
2、完善矛盾糾紛排查機制。不斷推進工作的信息化、制度化、規范化建設。完善矛盾糾紛排查機制,形成定期排查和專項排查相結合,和其他部門相配合的社會矛盾糾紛排查工作機制。并在此基礎上進一步建立和完善信息反饋和預警分析機制,加強矛盾糾紛的研判分析,完善預警預測,切實做到對矛盾糾紛的早發現、早控制、早解決。
3、提高調解人員辦案能力。加強對行政調解工作人員的業務指導和培訓,組織調解工作人員深入學習法律法規、政策規定,提高工作人員辦案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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