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矛盾糾紛調解工作要點

時間:2022-09-06 09:2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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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矛盾糾紛調解工作要點

2013年全區社會矛盾糾紛調解工作,以黨的十八大精神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人民調解法》,立足全區調解工作實際,以“抓基礎、重規范、求創新”為總體工作原則,以提升矛盾糾紛調處能力水平為核心,不斷提高矛盾糾紛排查調處的質量和效果,努力發揮好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第一道防線的作用。

一、積極抓好調解組織建設,著力強化人民調解的基礎性作用

1、抓好調處中心實體化規范化建設。明確“人民調解為體、大調解為用”的思想,積極推動縣級調處中心實體化建設,開展規范化建設年活動,年內完成區調處中心實體化建設,區調處中心創建成省級規范化調處中心。

2、抓好基層人民調解組織建設。加強村居人民調解委員會規范化建設,確?;鶎尤嗣裾{解工作組織健全、人員落實、工作規范,職能凸顯。擴大企業人民調解組織的覆蓋面,年內,力爭300人以上企業都能建立人民調解組織。

3、抓好專業調解組織建設。嚴格按照《省專業性人民調解組織管理辦法(試行)》的要求,規范專業調解組織的設立、工作和指導管理,重點加強醫患糾紛、勞動爭議糾紛、交通事故糾紛等專業調解組織建設。

(1)醫患糾紛專業調解:對醫患糾紛調解中心工作人員進行結構調整,充實和加強有醫療知識的人員到中心工作。

(2)勞動爭議糾紛專業調解:與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共同開展推進基層勞調組織規范化建設工作,按照組織健全、制度完善、場所規范、人員得力、臺賬齊全的要求,規范基層勞調組織建設,拓寬勞動爭議解決渠道,突出調解化解、突出預防預警、突出便捷高效,切實維護爭議雙方合法權益,維護區域和諧穩定。

(3)積極探索社會熱點、難點糾紛專業調解。與市消協合作加強消費糾紛專業調解,做好各級維權調處點與人民調解的銜接工作;探索成立物業糾紛等熱點、難點領域專業性人民調解組織。

二、積極抓好調解員隊伍建設,著力增強調解隊伍的專業化和職業化

1、進一步發展專職人民調解員隊伍。按照區、街、社區5:2:1的比例及專業人民調解組織2-4名專職人民調解員的要求配備專職人民調解員。

2、進一步加強人民調解員業務培訓。規范調解員業務培訓,明確培訓分級,要把提升專職人民調解員的能力素質放在首位,通過培訓,大幅提高專職人民調解員對潛在矛盾糾紛的發現和預警能力,對新型矛盾糾紛的化解能力,對重大矛盾糾紛的管控能力和對突發矛盾糾紛的應急能力。

3、積極配合市局抓好調解員隊伍的職稱評定和以案定補工作,在全區建立人民調解員個案補助制度。

三、積極抓好調解平臺建設,著力提升調解工作信息化水平

1、抓好12348平臺建設。繼續做好12348形象宣傳、12348官方微博等工作。

2、抓好人民調解內網平臺運用。切實提高使用錄入率,按照及時調處及時錄入的要求,當月調處的矛盾糾紛要在次月首周內錄入完畢,調解組織和調解隊伍的錄入率要達到100%。積極推動專業性人民調解組織、有條件的村居(社區)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平臺的開通使用,進一步推進人民調解向規范化、信息化方向發展,更好地適應新形勢下化解矛盾糾紛的新要求。

四、積極抓好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著力提高熱點、難點糾紛預防化解能力

1、進一步抓好矛盾糾紛源頭預防工作。健全完善重大決策和重大項目穩定風險評估機制、輿情分析研判機制,積極為黨委政府管理社會事務提出預防矛盾糾紛的合理化意見和建議,努力在建設法治政府,完善行政決策程序,依法科學決策方面有更大作為。

2、進一步加強網格化排查推進力度。進一步細化網格單元,明確責任主體,健全和完善糾紛信息采集、報送、處理的基本程序和要求。年內召開網格化建設推進會,進行網格化工作大檢查和網格員業績考核。

3、進一步完善矛盾糾紛分析報告制度。要在繼續堅持和完善矛盾糾紛定期分析研判的同時,在敏感時期實施矛盾糾紛“零報告”制度,按照有事報情況,無事報平安的要求,街道調處中心要堅持每天向區調處中心報告情況,區調處中心每天要向綜治辦報告情況,重大矛盾糾紛情況要逐級報上級司法行政機關。

4、進一步強化矛盾排查和快速反應制度。充分發揮基層信息員和調解員作用,進一步加強矛盾糾紛定期排查、重點排查和集中排查;認真貫徹落實《市矛盾糾紛預警信息動態管理辦法(試行)》,加強快速反應機制建設,健全重點交辦事項催辦機制和突發事件快速處置機制,確保矛盾隱患發現得早、控制得住、處置得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