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區食品安全工作要點
時間:2022-12-19 10:36:40
導語:全區食品安全工作要點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一、健全體制機制,加快形成長效管理體系
(一)健全綜合協調機制。發揮食品安全機構綜合協調和監督指導作用,對復雜業態、新興業態、薄弱環節、監管邊界不清的生產經營行為,通過制定政策措施,明確監管主體和要求,實現有效銜接和無縫監管。定期組織開展執法檢查,研究解決食品安全監管中存在的問題,形成工作合力。加強理論學習和業務知識培訓,及時組織開展重大食品安全問題調查研究,不斷提依法行政能力。
(二)健全考核評價機制。將食品安全工作作為各成員單位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考核評價的重要內容,對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在綜合性評先創優活動中實行一票否決。制訂定期巡視檢查、考核考評等辦法,逐級簽訂責任書,嚴肅查處失職瀆職、監管不力等行為。
(三)健全舉報查處機制。健全食品安全舉報受理、信息通報、協調聯動工作機制,落實首接負責制。加大對食品安全有獎舉報制度的宣傳,暢通食品安全舉報投訴渠道,簡化工作流程,對符合獎勵條件的舉報人,及時兌現獎金,充分調動公眾參與的積極性。
(四)健全輿情監測與信息機制。健全食品安全輿情監測機制,主動防范、及早介入、審慎穩妥地應對突發事件和熱點問題。完善信息、事件通報和報告制度,及時掌握研判食品安全輿情信息。進一步明確信息主體和審核程序,科學、準確信息,及時回應社會關切。
(五)健全應急處置機制。規范完善各成員單位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建立健全應急指揮系統和協同聯動工作平臺。加強應急處置隊伍建設,強化應急演練,提應急處置能力和水平。
(六)健全誠信管理機制。貫徹落實國務院食安辦等8部門《關于進一步加強道德誠信建設推進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見》,積極開展守法經營宣傳教育。制訂出臺食品安全誠信監督管理辦法,完善食品安全信用信息共享和失信行為聯合懲戒機制。全面建立各類食品生產經營單位信用檔案和“黑名單”制度,對被吊銷證照企業的有關責任人,依法實施行業禁入。
(七)完善基層食品安全管理運行機制。落實鎮(街道)管理責任,將食品安全工作納入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目標考核。鎮政府(街道辦事處)主要負責人對轄區食品安全工作負總責,并明確專人具體負責。在鎮(街道)建立聯動聯防機制,形成分區劃片、包干負責的食品安全工作責任網,確保基層監管無盲區。發揮村(居)食品安全信息員、協管員作用,協助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做好日常管理、隱患排查、信息報告、宣傳引導等工作。
二、加強科學監管,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八)強化日常監管。加大監督抽檢、執法檢查和日常巡查工作力度,深入排查種植、養殖、加工、流通、餐飲、進出口等環節的安全隱患。嚴厲打擊非法添加、使用非食品原料、飼喂不合格飼料、濫用農(獸)藥和超范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等五類“違禁超限”違法行為。加強食用農產品監管,強化農資監管和農業生產過程質量控制,嚴格落實農(獸)藥經營登記備案和毒農藥定點經營制度。實施食用農產品市場準入制度,加大對大型農產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商場超市等的監管力度,明確并落實市場開辦者主體責任。嚴格食品經營市場管理,嚴厲查處無照經營、超范圍經營食品行為。加強對保健食品生產經營、農村食品市場和現場制售食品經營者的監管。及時將食品生產經營新業態納入管理。
(九)落實企業主體責任。督促食品生產經營單位依法履行食品安全主體責任,配備食品安全管理員,建立健全并嚴格落實進貨查驗、出廠檢驗、索證索票、購銷臺賬記錄、人員培訓等制度以及產品召回、不合格食品無害化處理等措施。督促食品經營者建立并執行臨近保質期食品的消費提示制度。鼓勵和引導企業采用先進管理技術,提升食品和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水平。
(十)增強基層監管能力。加強各成員單位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監管執法等機構和隊伍建設,加大政策支持和投入力度,重點強化基層監管執法力量,配齊配強人員隊伍,合理裝備現場快速檢測、調查取證等儀器設備,提現場監管效率和水平。積極探索切實有效的基層食品安全監管運行模式,明確細化監管分工和執法流程,著力消除監管空白、邊界不清及執法不力等問題。開展綜合執法試點,解決基層監管力量薄弱和分散的問題。
(十一)提檢驗檢測能力。統一制訂實施食品安全監督抽檢計劃,統籌安排抽檢范圍、頻次和品種,實現計劃統一、經費集約、信息共享,監督抽檢覆蓋各鎮(街道)及大宗食品、風險食品。制定量化考核管理辦法,對各監管部門計劃實施、經費使用等情況進行動態跟蹤、量化考核。積極推動食品安全檢驗檢測資源整合,科學確定其功能定位和責任分工。加強食品檢驗檢測技術機構建設,強化技術人員培訓,提檢驗檢測能力。鼓勵發展社會第三方檢測機構。統一制訂實施風險監測計劃,擴大監測范圍、指標和樣本量,提系統性風險防范能力。建立食品安全風險監測結果會商機制,及時通報監測結果以及監管信息,提出預警信息和對策建議。
(十二)加快推進食品安全信息化。依托現有電子政務系統和業務系統等資源,加快建設功能完善的食品安全信息平臺。推進食品安全追溯系統建設。應用現代信息技術,推動食品安全工作的網絡化、標準化、全流程管理,降低執法成本,提工作效率。積極參與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制修訂工作;加強食品安全企業標準備案管理,鼓勵企業制訂嚴于國家標準的企業標準。
三、強化宣傳教育,動員社會廣泛參與
(十三)開展食品安全科普宣傳。認真落實國家《食品安全宣傳教育工作綱要》,大力開展食品安全科普宣傳。組織好2013年食品安全宣傳周活動,發揮報刊、廣播、電視、網絡等媒體作用,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科普知識,提公眾食品安全意識和科學素養。加強對監管先進人物和經營誠信典型的宣傳。將食品安全納入公益性宣傳范圍,媒體應當在公益廣告時間或者版面免費刊播適當比例的食品安全公益性宣傳內容。
(十四)強化食品安全教育培訓。將食品安全納入各級領導干部和公務員教育培訓體系,2013年各級監管人員每人至少參加40小時的集中培訓。強化對食品從業人員和食品安全信息員、協管員培訓,提其責任意識和業務素質。
(十五)支持新聞媒體開展輿論監督。完善部門與媒體協調聯動常態化工作機制,支持新聞媒體客觀及時、實事求是報道食品安全問題。認真核實、查處媒體反映的食品安全問題,及時反饋措施和結果。
(十六)發揮食品相關協會組織作用。加強對食品相關行業協會、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各級消費者協會的協調指導,充分發揮其在引導食品生產經營者依法生產經營、促進行業自律等方面的作用。
(十七)發揮食品安全專家作用。制訂出臺《區食品安全委員會食品安全專家聘任管理辦法》,組建食品安全專家庫,充分發揮食品安全專家在政策制定、輿情應對、事故處置、重大項目論證等方面的作用。
四、實施六項行動,著力解決突出問題
(十八)實施畜禽產品專項整治行動。以打擊非法使用“瘦肉精”、飼喂不合格飼料、濫用獸藥等為重點,深入開展畜禽產品專項整治,切實提畜禽產品質量安全;加強對規模化養殖場全過程監管,強化監督抽檢和風險監測,畜禽產地檢疫覆蓋率和規模化養殖場監管覆蓋率達到100%(由農業經濟發展處牽頭組織實施)。加大屠宰企業監管力度,嚴把定點屠宰準入關,堅決取締各類私屠濫宰“黑窩點”,生豬定點屠宰覆蓋率達到100%(由服務業發展局牽頭組織實施)。
(十九)實施農產品源頭治理專項行動。針對重點食用農產品,加強農業生產過程質量控制,實施良好農業規范。嚴格控制農藥等農業投入品的生產、銷售和使用,從源頭上保證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大力推進農業標準化生產,蔬菜、果品、花生等優勢農產品標準化生產程度提到60%以上;“三品一標”(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農產品地理標志)產品產地認定面積占食用農產品產地總面積的比率提到35%以上;規模養殖場獲得無公害認證的比率提到50%以上;認證水產品產量占養殖總產量的比率提到50%以上,建立省級現代漁業園區1個,從源頭上保障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由農業經濟發展處、海洋與漁業局根據職責分別牽頭組織實施)。
(二十)實施食品生產加工領域專項整治行動。強化對食品添加劑、食用植物油產品生產和使用企業的整治,著力排查區域性、行業性風險隱患,嚴厲打擊違法違規生產行為;開展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專項整治,重點加強對城鄉結合部和農村小作坊的監管,堅決取締生產假冒偽劣食品的“黑窩點”和“黑作坊”,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監管覆蓋率達到80%以上(由質監分局牽頭組織實施)。
(二十一)實施食品流通領域專項整治行動。以食品供貨商為重點,加強對食品經營、倉儲場所的調查摸排和集中整治,嚴厲打擊出售過期食品、粗制濫造、冒用品牌、虛假標識等侵犯消費者利益的行為,規范食品市場,嚴懲違法犯罪。制訂食品銷售攤販監督管理辦法,實施“掛牌經營、實名登記、信息公示”等制度,食品銷售攤販監管覆蓋率達到60%以上(由工商分局牽頭組織實施)。
(二十二)實施餐飲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全面實施學校食堂量化分級管理制度,開展學校食堂示范創建工作,規范學校周邊餐飲服務經營行為,提學生飲食安全保障水平;制訂小餐飲整頓規范工作意見,強化對小餐飲的監管和綜合整治,監管覆蓋率達到80%(由教育局協調市食品藥品監管局牽頭組織實施)。加強生活飲用水監督監測,對市政集中式供水單位繼續實行量化分級管理,強化農村集中式供水單位監管,監管覆蓋率達到100%;加強餐飲具集中消毒單位管理,監管覆蓋率達到80%以上(由社會事業局協調市衛生局組織實施)。加快推進小型分散式餐廚廢棄物設備應用的試點和推廣工作(由環衛處牽頭組織實施)。
(二十三)啟動食品安全基層基礎工作示范創建行動。遴選一批食品安全基層基礎工作扎實、監管措施有力、工作成效明顯、公眾滿意度較的鎮(街道),開展示范創建活動,發揮示范引領作用。(由區食安辦牽頭組織實施)。
(二十四)嚴厲打擊食品安全違法犯罪行為。健全完善區食品安全犯罪偵查機構,配齊配強工作人員。建立聯合執法制度,改進執法手段,提執法效率,依法從嚴查處違法違規企業及人員。進一步加強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的有效銜接,及時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嚴禁罰過放行、以罰代刑,確保對犯罪分子的刑事責任追究到位。對案情特別重大和跨地區的重大復雜案件,特別是有廣泛社會影響的案件實行掛牌督辦,限時辦結。建立涉案食品鑒定“綠色通道”,加大對案件偵辦中涉案食品技術鑒定的支持力度。通過嚴懲違法犯罪,確保“違禁超限”、“假冒偽劣”專項整治和重點行業品種綜合治理落到實處、取得實效(由公安分局牽頭組織實施)。
- 上一篇:芻議城市商業銀行上市
- 下一篇:街道辦事處工作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