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防保健工作要點

時間:2022-03-31 0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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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防保健工作要點

2016年全市預防保健工作總體要求是: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按照全市衛生計生工作會議、全省疾病預防控制和基層工作會議的部署要求,以推進健康建設為統領,堅持依法治理、規劃引領,推進城鄉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推進慢性病和傳染病防控規范實施,加快構建分級診療新模式,努力實現“十三五”預防保健工作的良好開局。

一、加強城鄉基層衛生服務體系能力建設

以提升城鄉居民對基層服務的依從度為重點,強化政策措施的有效激勵作用,加強能力建設,擴大服務供給,努力提高基層首診比例。

1、進一步完善基層服務體系。深入貫徹落實省、市六部門《關于進一步深化城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運行機制改革的實施意見》精神,加強城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基礎設施改造建設和基本設備更新添置,切實加大標準化建設力度,2016年,城北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各項工作全面正常開展。

2、大力推進基層契約服務。城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實施家庭醫生制度,啟動家庭醫生服務模式創新試點,擴大鄉村醫生簽約服務實施覆蓋面,以村衛生室為單位,鄉村醫生簽約式服務覆蓋面達50%。強化簽約醫生的主體責任,將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與基本診療服務有機結合,提供全過程的健康管理服務,切實增強城鄉居民對基本醫療和公共衛生的受益率和獲得感。對開展個性化簽約服務的全科醫生(鄉村醫生),可根據相關協議獲取合理額外報酬。

3、提高基層機構建管水平。積極開展全國“群眾滿意的鄉鎮衛生院”創建,年內力爭建成全國“群眾滿意的鄉鎮衛生院”3-5個、省示范鄉鎮衛生院1個、省示范村衛生室3-5個。

4、推動鄉村衛生機構一體化管理,鄉鎮衛生院領辦村衛生室比例達到75%。落實村衛生室定額補償政策,對實施基本藥物制度的村衛生室,按每年不低于1萬元的標準安排運行補助,每個鄉村醫生按每年1萬元的標準安排定額補償,建立鄉村醫生醫療責任險,積極探索工傷保險。

二、扎實開展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

以增強城鄉居民對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的感受度為重點,強化服務對象健康管理的導向作用,做細做實服務項目,提高服務規范程度。

1、提高項目補助經費標準。將項目人均經費標準提高至不低于45元,推動項目資金在基層特別是村級的落實。

2、加強條線間綜合協調。健全市級專家技術指導組和項目考核專家庫,加強督導和培訓。完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考核細則,統一基本臺帳。定期組織專業公共衛生機構人員下基層服務和指導,建立健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與專業公共衛生機構分工協作機制。

3、建立項目聯系點制度。加強對一些重點工作和薄弱環節的干預性研究,探索更有效的項目組織管理和服務模式,及時推廣基層好的做法與經驗。

4、推進防治工作融合。以電子健康檔案應用為載體,改進服務方式,促使基本公衛生服務項目開展與重kk點人群個性化健康管理相結合,增進項目實施效果。廣泛宣傳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內容,擴大項目實施社會影響力。

5、改進績效考核方法。加強對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質量的監測、評估和考核,按照規定標準設立村級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補助資金池,對于鄉村醫生提供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補助,實行按月預撥、打卡發放、季度考核結算。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財政補助提標部分,主要用于全科醫生(鄉村醫生)簽約服務。積極做好省級、國家級考核迎查工作。

三、加強疾病預防控制體系建設

1、加強基礎設施建設。

加快推進市疾控中心遷址建設和鄉鎮規范化防保組(所)建設,全面改善服務條件、提升服務水平。

2、加強疾病預防控制人才隊伍建設。各醫療衛生單位要加強基本公共衛生服務人員的配備,把年輕、專業性強、責任心強的人員充實到防保隊伍中。市疾控中心在加大對基層人員培訓的同時,積極參加省、市各項培訓項目,組織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演練,提升現場流行病學、實驗室檢測、監測評價、信息管理、業務指導等核心能力。

3、建立健全“醫、防、基”三位一體的工作機制。進一步明確疾控、綜合醫院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疾控工作職責,按照上級統一部署,全面落實瘧疾、艾滋病、精神病、高血壓、糖尿病的“三位一體”建設。各醫療單位要落實專人負責,確保各項疾病防控措施落到實處。

四、強化重大傳染病等防控工作

完善結核病、艾滋病、瘧疾、麻風病防治服務體系,健全疾控機構、定點醫院、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分工協作機制。狠抓血吸蟲病防治,完善監測體系,落實標本兼治,深化聯防聯控,年內達到血吸蟲病消除標準。艾滋病防治方面,保持全人群檢測覆蓋率達10%以上,支持社會組織參與艾滋病防治,強化青年學生、男性同性性行為人群艾滋病綜合干預,遏制艾滋病經性途徑傳播。加強學校結核病防控工作,開展結核病綜合防治服務試點,努力降低肺結核患者醫療費用負擔。及時、有效應對輸入性瘧疾疫情,年內通過消除瘧疾省級考核評估。強化麻風病疫情監測,及早發現新病例,預防和減少畸殘發生。繼續做好碘缺乏病等重點地方病的監測、控制工作,鞏固絲蟲病等重點寄生蟲病成果。

五、保持傳染病防控的平穩態勢

認真貫徹落實《傳染病信息報告管理規范(2015年版)》,在醫療機構推行基于HIS系統實現傳染病監測報告,提高傳染病信息報告質量,加強重點傳染病防治年部署、季調度、月評估、周分析,做好霍亂、人禽流感、出血熱、登革熱、流感、感染性腹瀉、手足口病等重點傳染病防控工作,防范埃博拉出血熱、中東呼吸綜合征、寨卡病毒病輸入。進一步完善傳染病監測系統,逐步建立病原學監測網絡,及時有效處置突發傳染病疫情。

六、落實預防接種規范管理

深入貫徹落實省衛生計生委關于提高預防接種服務水平的相關規定文件,組織開展預防接種規范管理專項活動,提高預防接種的科學化、規范化、精細化管理水平,全市預防接種門診建設達標率100%,建制鄉鎮數字化接種門診建成率達到85%,已建成的數字化接種門診達標率90%以上,努力建設群眾滿意的預防接種門診。調整脊髓灰質炎疫苗免疫策略,將一劑次脊灰滅活疫苗納入常規免疫程序,完成二價脊灰減毒活疫苗替換三價脊灰減毒活疫苗。進一步落實擴大兒童免疫規劃,確保以鄉鎮為單位兒童預防接種率保持在95%以上。推動預防接種異常反應保險補償工作,做好疑似預防接種異常反應的監測報告、調查診斷、鑒定、補償和善后處置工作。完善第二類疫苗采購供應管理和預防接種服務。

七、加強慢性病綜合防控和口腔衛生工作

鞏固省級慢性病綜合防控示范區成果,完善居民死因監測、腫瘤登記、營養與慢性病相關監測制度,提高監測質量和信息化管理水平。推進健康建設,啟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第二階段行動,加強人群合理膳食指導,會同鹽務局繼續開展全民減鹽行動。抓好慢性病防治重點項目,提高高血壓、糖尿病患者的管理干預水平,在重點人群試點癌癥、心腦血管病等重點慢性病早期篩查和干預。進一步開展兒童口腔疾病干預項目,如期完成第四次全國口腔健康流行病學調查任務。繼續做好學生常見疾病與健康危險因素監測以及學校環境衛生監測。

八、推進嚴重精神障礙管理治療工作

落實嚴重精神障礙患者救治救助管理工作,進一步提高患者檢出率和管理率,患者檢出率要達到3.8‰,在冊患者管理率保持在90%以上。完善嚴重精神障礙信息系統建設,進一步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加強人員隊伍建設,抓好專業人員培訓,落實轉崗培訓和增加執業范圍培訓任務。建立精神衛生專業機構、疾控機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三方協作配合的工作機制,落實患者住院治療、居家管理、社區康復的有效銜接。加強易肇事肇禍等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社區管理工作,著力推行“四幫一”管理模式。

九、加強衛生監督體系建設

1、健全衛生監督執法網絡。推進衛生監督分所規范運行,加強村衛生監督信息員隊伍建設,完善衛生監督協管服務。

2、提高監督執法信息化水平。規范監督執法信息報告,加強監督執法現場檢測設備的應用和管理,充分發揮衛生監督數據信息作用,輔助行政決策,提供公眾服務。

3、加強衛生監督隊伍建設。積極參加省、市組織的有關培訓工作,抓好內部常規培訓,提高衛生監督執法水平,打造衛生監督復合型人才。

十、突出衛生監督執法重點,加強日常監督管理工作

1、公共場所衛生監督。一是組織實施省、市公共場所衛生重點監督檢查計劃,重點監督檢查游泳場所、住宿、沐浴、美容美發等公共場所及集中空調通風系統的衛生管理制度落實情況,抽檢室內空氣、顧客用品用具、水質以及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衛生質量。二是繼續開展公共場所量化分級管理,住宿場所和游泳場所達到100%,城區美容美發場所達到100%。三是組織開展轄區內公共場所單位日常監督檢查,覆蓋率達100%,戶次率不低于200%,依法查處違法行為。

2、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一是組織實施省、市生活飲用水衛生重點監督檢查計劃,重點監督檢查集中式供水、居民住宅區二次供水的衛生管理和水質情況。二是組織開展轄區內供水單位日常監督檢查,覆蓋率達100%,戶次率不低于200%,依法查處違法行為。組織實施飲用水衛生監督監測與抽檢工作,分析飲用水衛生狀況,保障市民飲水健康。

3、學校衛生監督。組織實施省、市學校衛生重點監督檢查計劃,重點監督檢查學校教學環境、傳染病防控、飲用水的衛生管理情況,抽檢教室采光照明和水質;開展學校衛生綜合監督評價。完善學校衛生監督檔案管理,加強與教育行政部門聯系,建立學校衛生工作溝通協調、部門聯動機制。

4、涉水產品和消毒產品生產企業監督。組織實施省、市涉水產品重點監督檢查計劃,重點監督檢查使用水質化學處理劑的水廠。對轄區內涉水產品、消毒產品生產企業日常監督檢查覆蓋率達100%。

5、放射衛生監督。組織實施省、市放射診療重點監督檢查計劃,加強放射工作人員健康監護管理,督促有放射診療行為的醫療機構建立防護管理制度、落實放射衛生防護措施、完善放射工作場所警示燈及警示標識、配備受檢者防護用品等工作。加強日常衛生監督檢查,依法查處違法行為,覆蓋率達100%,戶次率不低于200%。

6、傳染病防治監督。組織實施省、市傳染病防治重點監督檢查計劃,依法查處違法行為。繼續加強醫療機構傳染病疫情報告、消毒隔離、傳染病防控措施落實和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等監督管理,重點開展醫療機構預防接種、消毒滅菌情況檢查,對轄區內醫療機構監督檢查覆蓋率達到100%。開展醫療機構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專項監督,規范醫療廢物處置行為。

7、醫療服務監管。加大醫療服務市場和采供血機構的監督檢查力度,監督檢查覆蓋率達100%。繼續開展整頓醫療秩序打擊非法行醫專項行動,嚴厲打擊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擅自開展診療活動的“黑診所”;嚴厲打擊坑害群眾利益的游醫、假醫;查處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擅自從事醫療美容診療活動的單位和個人;查處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擅自聘用醫師或非醫師坐堂行醫的行為;查處以養生保健為名或以疾病研究院(所)為幌子非法開展診療活動的行為。嚴厲打擊“醫托”行騙和利用掛號牟利等行為,對雇傭“醫托”行騙的醫療機構和人員的違法違規行為堅決依法處理。嚴厲打擊非法采供血行為,保障血液安全。加強非法行醫和非法采供血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工作。加大對違法醫療廣告的整治和處罰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