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鎮監察審計工作意見

時間:2022-08-25 09:1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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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鎮監察審計工作意見

為認真貫徹落實全市監察審計工作推進會精神,促進區鎮建立健全監察審計機構,充分發揮監察審計合力,現就做好區鎮監察審計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設立區鎮監察審計室的重要性

在全市區鎮設立監察審計室,對進一步強化內部監管,建立健全更加有效的監督機制,推進從源頭上預防腐敗工作,保障全市更高水平建設現代化具有重要意義。

1.設立區鎮監察審計室是增強內部監管效果的需要。實行監察審計職能有機結合,發揮紀檢監察部門監督懲處職能,對審計中發現的違紀政紀的責任人員進行責任追究,對情節較重的給予黨紀政紀處分,增強對黨員干部的警示力和震懾力,使審計監督的成效得以充分體現。

2.設立區鎮監察審計室是從源頭上預防腐敗的需要。實行監察審計職能有機結合,共同對審計出來的問題及時分析研究,對于一般性質的違規,找準其產生問題的源頭和薄弱環節,一方面由內部審計人員有針對性地提出整改意見和解決辦法,完善管理制度,規范其業務行為;另一方面把內部審計作為紀檢監察工作關口前移的重要環節,對責任人進行誡勉談話,使其警醒并糾正自身存在的問題,變事后查案為事前教育和整改,將紀檢監察工作的觸角直接延伸到腐敗的源頭,防患于未然,使預防腐敗工作真正做到從源頭治理開始。

3.設立區鎮監察審計室是保障更高水平現代化建設的需要。實行監察審計職能有機結合,有利于健全財務管理、業務管理、重要崗位制約等規章制度,建立起一個綜合高效的內部監督機制,規范權力運行程序,制約權力的失衡和濫用,營造風清氣正的發展環境,為各區鎮更高水平推進率先基本實現現代化保駕護航,促進各項經濟社會發展目標順利實現。

二、明確工作目標,確保區鎮監察審計室建立健全

切實按照全市監察審計工作推進會精神和《省內部審計工作規定》要求,建立健全監察審計機構。

1.明確機構設置。以《省內部審計規定》施行為契機,在區鎮全面設立監察審計室(與紀委合署辦公),整合監察、審計職能,充分發揮兩種職能在完善管理、健全監督和提升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等方面的相融互動作用,共同推進基層黨風廉政建設。根據時間要求,所有區鎮要在6月底前將監察審計室組建到位,下半年開始實質運作,開展監察審計工作。

2.明確人員配備。以選優配強為原則,開發區、高新區、花橋經濟開發區和張浦鎮監察審計室至少配備3名以上專職內審人員,其他鎮監察審計室至少配備2名以上專職內審人員,人員編制由各區鎮統籌調劑解決。配備的專職審計人員應當具備與其從事的審計工作相適應的專業知識、業務能力和職業資格,定期接受職業培訓和后續教育。

監察審計室人員任免按照干部管理權限進行:屬市管干部的監察審計室主任、副主任由市紀委、監察局會同市委組織部提出人選,在征求所在區鎮意見的基礎上,市紀委、監察局和市委組織部共同對其進行考察,在市紀委常委會議、市委組織部部務會議上討論人選任免建議,由市委組織部報市委常委會議討論決定,同意后辦理任免手續;不屬于市管干部的監察審計室主任,由所在鎮提出人選,市紀委、監察局、審計局進行考察,經市紀委常委會討論同意后,由所在鎮按照程序任免,任免通知抄送市紀委、監察局、審計局;不屬于市管干部的監察審計室副主任,由所在區鎮任免后報市紀委、監察局、審計局備案。監察審計室專職內審人員的配備經市審計局審核后由所在區鎮按照程序進行,報市審計局備案。

3.明確經費保障。各區鎮要按照《省內部審計工作規定》,將監察審計人員經費和必要的辦公經費列入年度財政預算,為監察審計工作順利開展提供有力支撐。

三、認真履行職責,充分發揮監察審計雙重職能作用

各區鎮要充分利用資源整合后的優勢,進一步發揮監察與審計的雙重職能。

1.切實履行好行政監察職能。要切實履行好執法監察、廉政監察、效能監察和糾風工作等監察職能:一是把保證上級決策部署的貫徹落實作為首要任務,進一步加強執法監察,確保政令暢通;二是把貫徹落實上級政府廉政工作會議精神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進一步加強廉政監察,依法規范權力運行,著力推進廉潔政府建設;三是把維護群眾切身利益作為監察工作的著力點和落腳點,進一步加強糾風工作,轉變工作作風,切實解決損害群眾利益的突出問題;四是把推進績效管理和行政問責工作作為抓手,以“制度+科技”的方法創新績效評估機制,進一步加強效能監察,發揮績效評估的導向、激勵作用。

2.切實履行好審計監督職能。要在創新理念中深化內審工作,重監督也重服務,重事后更重事中、事前,重審查更重整改落實。一是要根據《省內部審計工作規定》,結合區鎮實際,制定和完善區鎮內部審計規章制度,規范操作程序,提升審計水平。二是要緊緊圍繞本區鎮中心工作和重點廉政防控風險環節,圍繞領導關心的重點難點問題和廣大群眾關注的熱點問題,圍繞加強干部管理、促進依法履職,認真開展財務收支審計、重點資金審計和下屬單位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等工作,同時協助做好工程項目的審計及評審工作。三是要抓好關鍵環節,嚴格履行審計程序、切實提高審計質量。善于發現問題,敢于揭露問題,提出改進工作、加強監管、化解風險的辦法和措施,強化內部審計的“免疫”作用。四是要抓好審計整改,強化整改落實,督促相關單位及時將審計意見和建議落到實處,促進體制機制制度不斷完善,發揮內部審計“謀士”作用。

3.切實發揮好監察審計“相融互動”功能。要強化監察和審計資源整合的職能優勢,雙管齊下,實現相融互動的整體效應。一是強化防控預警,充分發揮預防性作用。要不斷增強做好監察審計工作的責任性、針對性和前瞻性,切實增強大局意識、全局觀念,對那些危害經濟社會發展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時做出研判,并在第一時間發出風險預警信息,促進領導層及時采取預防控制措施,達到消除風險、清除隱患、堵塞漏洞、加強管理的目的。二是強化查處震懾,充分發揮防護性作用。要敢于堅持原則,敢于動真碰硬,對監察審計過程中發現的突出問題,要查深查實,切實加大處理處罰和責任追究力度,充分發揮監察審計的震懾作用。三是強化保障促進,充分發揮建設性作用。要堅持把查處問題與完善制度、優化管理、促進改革、推動發展結合起來,從完善機制、體制和制度層面對監察審計發現的問題進行深層次分析研究,并積極尋求從源頭上和根本上解決問題的方法,為保障經濟社會健康穩定發展發揮應有作用。

四、強化培訓學習,不斷提升監察審計干部綜合素質

要建立健全學習培訓制度,利用多種形式開展監察審計干部業務培訓,不斷增強監察審計干部的綜合素質。

1.建立定期培訓制度。市監察局、審計局根據干部素質和實際工作需要確定培訓內容,每年對紀檢監察審計干部進行業務培訓;完善監察審計干部跟班學習培訓制度,努力提高他們的業務能力和工作水平。

2.各區鎮可靈活運用短期培訓、參加上級培訓、對外委托培訓、以會培訓(如研討會、交流會、案例剖析、案件評查)等方式組織開展在職在崗培訓。

3.對新任的紀檢監察審計干部要優先安排他們參加紀檢監察審計業務培訓,熟悉紀檢監察審計業務知識,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支持、鼓勵紀檢監察審計干部開展自學,學習法律、經濟、金融、財稅、審計、管理和計算機等現代科學知識,更新知識結構、拓展工作視野,切實提高紀檢監察審計干部政策理論水平和業務工作能力。

五、強化組織領導,確保監察審計工作有效開展

要努力構建與現代化建設相適應的監察審計工作格局,確保這一創新做法收到預期成效。

1.積極構建有利于提高監察審計履職能力的工作格局。市監察局和審計局作為監察審計的業務主管部門,要加強對各區鎮監察審計室工作的業務指導,不斷強化組織協調,創新管理方式,使監察審計室工作與全市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方向一致、目標一致、步調一致;共同研究加強基層監察審計工作好的辦法和舉措,及時總結推廣好的經驗和做法,促進全市監察審計工作不斷邁上新臺階。

2.積極構建有利于監察審計發揮合力的工作格局。各區鎮要以此為契機,進一步配齊配強紀檢監察干部,推進基層紀檢監察組織建設;要根據監察審計室的實際情況,完善內部監察審計工作制度,明確各階段工作重點,切實把監察與審計工作融為一體,發揮出應有的合力效應;要在全體黨員干部中大力宣傳設立監察審計室的重要意義,加大相關法規政策的培訓力度,營造學政策、鉆業務、守紀律的濃厚氛圍,為監察審計工作深入開展構建良好的工作環境。要高度重視監察審計工作進展情況,及時研究工作中遇到的問題,積極幫助監察審計室解決實際困難,支持監察審計室履行職責、推進工作。

3.積極構建有利于監察審計探索創新的工作格局。要不斷探索監察審計室在自身運作、監督制約、源頭防腐方面的新思路和新舉措,及時總結具有區鎮特點的創新經驗,促進監察審計工作制度不斷健全,職能不斷完善,作用不斷發揮,為保障現代化建設發揮應有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