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資爭項落實意見

時間:2022-11-11 09:0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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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資爭項落實意見

一、貫徹意見情況

為切實落實好省政府2013年民生工作安排意見,結合落實縣人代會、縣政協會及縣“三干”會議精神,我局及時召開了局長辦公室,在會上進行專門研讀,對照民政工作職能,逐條梳理、細化、分解,并召開全局干職工大會傳達學習,做到人人有擔子,個個有任務,件件有落實,項項有人抓,以利做到“快、早、實”,爭取工作主動,把這項工作落到實處。

二、爭資爭項落實情況

省政府2013年民生工程安排意見,著重圍繞八個方面,集中辦好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60件實事,其中涉及民政的有11件。

1、提高城鄉低保對象補助標準。

目前,我縣城市低保對象有2440戶,6336人,按照月人均補差標準增加15元,由140元提高到155元核算,我縣全年可新增城市低保資金10萬元;全縣農村低保對象有7057戶,18965人,按照月人均補差標準增加10元,由55元提高到65元,我縣全年可新增農村低保資金19萬元。該兩項新增資金已取到省民政廳,市民政局確認,待正常下撥。城市低??h財政需配套113萬元,農村低??h財政需配套119萬元,合計需配套232萬元,請縣財政列支。

2、提高農村五保戶供養標準。

目前,我縣農村五保供養對象有2139戶,2139人,其中,分散供養對象982人,集中供養對象1157人,按照分散供養人員每人每年提高60元,由1200元提高到1260元,集中供養人員每人每年提高60元,由1800元提高到1860元,我縣今年可新增五保供養資金13萬元,該項資金已得到省民政廳、市民政局認可,待正常下撥。農村五保供養縣級財政需配套37萬元,請縣財政列支。

3、提高城鎮“三無”特困群眾供養標準。

目前,全縣有城鎮“三無”特困群眾(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無法定撫養義務人或撫養義務人、無撫養能力)31人,按照提高到每人每月300元標準,需新增資金0.4萬元(目前,我縣標準為每人每月180元),因該項資金屬地方財政解決,請縣財政預算列支。

4、完善城鄉臨時救助。

我縣屬山區縣,自然災害較多,因臨時性、突發性事件造成生活困難群眾相對也較多,需實行臨時救助的對象也較多。為此,我局積極爭取省、市民政部門的關心、支持,已上報計劃,擬爭取資金60萬元。城鄉臨時救助需縣財政配套8萬元,請縣財政列支。

5、改善孤殘兒童、流浪未成年人的生活條件。

鑒于我縣不屬于此項目建設縣,無項目安排。但按照省、市民政部門意見,我局已向上申報新建3個敬老院建設項目。即羅坪鎮敬老院、甫田鄉敬老院、新寧鎮樂寧慈善關愛中心。3個項目已辦好申報手續,正在審批中,預計8月份動工興建,可爭取資金100萬元。

6、建立因自然災害死亡人員撫慰金和去世特困群眾遺體火化免費制度。

該項資金屬縣財政安排解決。目前,我局正在擬訂實施方案,報縣政府審定后再實施。

7、增加企業軍轉干部和部份退役軍人生活補助,適當提高義務兵優待金標準和退役士兵自謀職業補助水平。

按每人每月30元增加帶病回鄉退伍軍人和參戰人員生活補助,該項工作已于2008年10月1日執行。義務兵優待金標準。我縣目前是2000元/年標準,按照上級要求應是2700元/年標準,退役士兵自謀職業補助,目前我縣是按4000元/年核算,以上兩項資金屬縣財政解決。是否適當提高,請縣政府審定。

8、建立居委會和“三院”工作人員補貼制度,增加離任老村支書、村主任生活補貼。

目前,我局正在對居委會和“三院”工作人員進行調查、摸底,核定人員、人數,審定后再上報爭取資金,以確保上述兩類人員的補貼能得到落實。目前,我縣已享受離任老村支書、村主任生活補貼的人員有385人,并已得到省、市民政部門的認可,今年預計可新增資金15萬元。

9、完善城鄉困難群眾大病醫療救助制度。

目前,我縣已制訂了城鄉低保邊緣戶和新增四類優撫人員納入城鄉醫療救助實施方案,并已上報計劃爭取省、市民政部門資金支持,預計全年可新增救助資金200萬元。

10、完善優撫對象看病就醫制度。

目前,我縣已落實了優撫對象在醫保定點醫檢看病就醫綠色通道,1-6級殘疾軍人和在鄉退伍紅軍老戰士基本醫療費用保障率均已達到100%,各項政策已全面落實,并已實施。

11、建立農村困難群眾住房救助制度。

按照省、市民政部門安排,縣政府關于抓好“雙百”工程計劃,我縣今年已落實了農村困難群眾住房改(擴)、建工程實施方案,為100戶農村困難群眾新建住房,為100戶農村困難群眾改建住房。該項目已得到省、市民政部門認可,可爭取資金120萬元。

三、工作措施

為確保各項資金和各個項目能全面落實到位,順利實施好民生工程的各項工作任務。

1、局成立爭資爭項領導小組。領導小組全力做好向上爭資爭項的協調、落實工作,使項目早落實、資金早到位。

2、嚴格實行分工負責制,爭取工作主動,做到責任到人,協調配合,確保各項工作按時、按質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