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倡廉任務分工工作意見2篇

時間:2022-08-17 09:2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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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倡廉任務分工工作意見2篇

第一篇:反腐倡廉任務分工工作意見

一、堅定不移加強黨的紀律建設

1.督促和引導黨員干部自覺學習黨章、遵守黨章、維護黨章,牢固樹立黨的意識,增強組織紀律性,進一步堅定道路自信、理論自信、制度自信。

牽頭部門:局辦公室

參與部門:局各黨支部

2.嚴格執行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財經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等各項紀律,嚴格落實黨章規定的“四個服從”要求,嚴格執行請示報告制度,堅決糾正無組織、無紀律、自由主義、好人主義現象,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為總書記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牽頭部門:局監察室

參與部門:局各黨支部、各科、室、處、所、中心

3.加強執紀監督,嚴肅處理違的紀律行為,使紀律成為帶電的高壓線。

牽頭部門:局監察室

參與部門:局各黨支部、各科、室、處、所、中心

4.充分發揮司法行政保駕護航作用,確保我市重大決策部署落到實處。從律師、公證、基層法律服務隊伍中精選人員組建市重大決策部署法律服務團,緊緊圍繞《市委關于貫徹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和省委市委全會精神深化重點領域改革的決定》,著力對生態文明建設、新型化城鎮化、農村發展、社會事業領域改革等重大決策部署以及十項重點工作、十大重點工程提供優質高效的法律服務和法律保障。繼續執行并深化律師參與信訪、律師掛鉤社區等行之有效的制度。進一步加強監督檢查,嚴肅查處司法行政工作人員和法律服務工作者插手重大敏感案件或群體性事件,惡意炒作社會熱點問題或司法個案等違反政治紀律的行為。

牽頭部門:局辦公室

參與部門:局公證律師管理科、基層工作科、法律援助工作科、監察室、各司法所、公證處、律師事務所、基層法律服務所(中心)

二、堅持不懈抓好作風建設

5.推進作風建設常態化。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落實,把好關鍵時間節點,從群眾反映強烈的具體問題抓起,長期抓、經常抓,以突出問題的治理帶動作風的全面好轉。

牽頭部門:局辦公室

參與部門:局各科、室、處、所、中心

6.深化機關效能建設和糾治不正之風。認真貫徹落實《省機關效能建設工作條例》,大力推行“馬上就辦”。深入開展市公證處、法律援助中心、社區矯正中心、人民調解中心和各鄉鎮街道司法所“五大窗口”規范化建設,持續加大對不作為、亂作為、慢作為和“庸懶散奢浮”行為的問責力度。

牽頭部門:局辦公室

參與部門:局各科、室、處、所、中心

7.按照“照鏡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總要求,突出問題導向,深入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治五風創五優”活動和“四百”活動,增強貫徹群眾路線的自覺性,堅決糾正“四風”。

牽頭部門:局辦公室

參與部門:局各黨支部、各科、室、處、所、中心

8.參與全市“政風行風熱線”欄目,以黨風政風帶民風促社風,糾正損害群眾切身利益的不正之風。

牽頭部門:局辦公室

參與部門:局各科、室、處、所、中心

9.嚴格執行《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規定》,建立健全黨政機關經費管理、公務接待、公務用車、辦公用房等方面的實施細則和配套措施。對遠離局機關的各司法所社區矯正執法專用車實行GPS定位,加強公車管理,防止公車私用。

牽頭部門:局辦公室

參與部門:局監察室、社區矯正工作科、公證處、各司法所

10.嚴禁用公款互相宴請、贈送節禮、違規消費、變相公款旅游。

牽頭部門:局監察室

參與部門:局辦公室、公證處

11.嚴格落實《關于在黨的群眾路線教育教育實踐活動中嚴肅整治“會所中的歪風”的通知》要求。

牽頭部門:局監察室

參與部門:局各科、室、處、所、中心

12.促進領導干部廉潔自律。健全并落實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等制度。督促領導干部避免發生利用婚喪喜慶、喬遷履新、就醫升學等名義,收受下屬以及有利害關系的單位和個人的禮金行為。

牽頭部門:局辦公室

參與部門:局監察室

13.堅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健全干部廉政談話提醒機制,對苗頭性問題及時約談、函詢,加強誡勉談話工作,防止小問題演變成大問題。

牽頭部門:局監察室

參與部門:局各科、室、處、所、中心

三、堅決有力懲治腐敗

14、加強信訪舉報工作,建立健全案件線索管理制度,嚴格規范線索處置工作程序,充分發揮線索在查辦案件中的重要作用。

牽頭部門:局監察室

參與部門:局辦公室

15.嚴肅查處黨員干部違紀違法行為,尤其要查辦有影響的重要案件,始終保持懲治腐敗高壓態勢。局紀檢監察工作人員和其他接觸案件的工作人員,應嚴格遵守保密義務,堅決防止違法違規辦案和跑風漏氣等行為發生,對發生辦案安全事故的,嚴肅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牽頭單位:局監察室

參與單位:局各黨支部、各科、室、處、所、中心

四、堅實有效預防腐敗

16.進一步深化廉政風險防控工作,認真開展廉政風險防控自查活動。成立由局長為組長、各分管副局長為副組長、機關各科室負責人為成員的局廉政風險防控自查工作小組,并依托局監察室為工作機構,本局各科、室、處、所、中心要對照上級有關廉政風險防控工作的各項內容和要求,結合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認真查找本單位在廉政風險防控工作存在的薄弱環節。對查出的問題,各科、室、處、所、中心要認真分析原因,并采取措施進行整改,在9月底前確保整改到位。

牽頭部門:局監察室

參與部門:局各科、室、處、所、中心

17.加強黨風廉政教育,做到警鐘常鳴。

牽頭部門:局監察室

參與部門:局各黨支部、各科、室、處、所、中心

18.加強對權力的制約和監督,建立、健全并落實黨內監督、行政監督各項制度。加強對法規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加強“一案一整改”工作的落實,健全防控廉政風險制度,深刻剖析典型案件、準確排查廉政風險,堵塞制度漏洞。加大問責工作力度,堅決追究失職瀆職行為。建立并實行五個“倒查”制度,一是對發生重大腐敗案件和嚴重違紀行為的部門和單位,既要追究當事人責任,又要倒查追究相關工作人員領導和管理責任;二是對社區矯正對象發生重新犯罪行為的地方,要倒查追究相關社區矯正工作人員的領導和管理責任;三是對發生因民間糾紛不及時調解、不正當調解引起群體事件、惡性上訪事件,嚴重影響社會治安、社會穩定,嚴重干擾黨政機關工作秩序的地方,要倒查追究相關工作人員的領導、管理和調解責任;四是對公證、法律援助當事人依法應提供法律服務和援助,但不及時提供法律服務和援助,或違法違規提供法律服務和援助,嚴重損壞司法行政公正、依法、為民形象,造成不良后果的,要倒查追究相關工作人員的領導、管理和工作責任;五是對律師、基層法律工作者違反職業道德、職業紀律行為,不及時、不依法處理,從而引起群體事件、惡性上訪事件,嚴重影響社會治安、社會穩定,嚴重干擾黨政機關工作秩序的地方,要倒查追究相關工作人員的領導、管理責任。

牽頭部門:局監察室

參與部門:局各黨支部、各科、室、處、所、中心

19.進一步發揮民主監督、輿論監督和群眾監督的作用。繼續推行辦事公開標準化建設,切實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按照“業務公開、過程受控、全程在案、永久追溯”的要求,根據上級統一部署,適時開展權力運行網上公開試點。

牽頭部門:局辦公室

參與部門:局各科、室、處、所、中心

第二篇:廉政風險防控工作方案

為進一步加強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提升全局干部職工特別是領導干部的廉政風險防控能力,預防和減少腐敗行為的發生,根據中共市紀委《關于進一步深化廉政風險防控工作的意見》要求,結合我局實際,現就進一步推進廉政風險防控工作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和工作目標

(一)總體要求。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認真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按照“在堅決懲治腐敗的同時,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預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設”的要求,把廉政風險防控融入安監業務工作和管理流程之中,推進廉政風險防控與各項工作相互促進、協調發展。

(二)工作目標。在2012年廉政風險點排查的基礎上,將崗位職責、業務流程、制度機制、行政許可、行政執法、干部任免、外部環境和發生過違紀違法的風險點等方面作為重點進一步排查存在的廉政風險點,開展評估風險等級、制定防控措施、規范權力運行、加強監督管理、強化考核追究等手段,著力構建以工作崗位為點、工作程序為線、監管制度為面,環環相扣的廉政風險防控機制體系,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權力運行中不廉潔行為的發生。

二、主要任務

結合機構改革和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對照法律法規和機構職能“三定”方案和省、市、市進一步深化廉政風險防控工作《意見》的各項內容和要求,認真梳理我局職能職權及各個崗位的權力點,突出重要崗位,重點查找本單位在廉政風險防控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環節,查找容易產生腐敗問題的深層次原因,制定有效的防控措施,對預防腐敗工作進行科學化、系統化動態管理。

三、方法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6月份前)

1、動員部署。召開全局干部職工大會,認真傳達廉政風險防控工作會議精神,進行動員部署,結合局工作實際,制定廉政風險防控工作實施方案。

2、健全機構。進一步充實廉政風險防控工作領導小組,根據領導分工抓好落實,形成內外監控、多方聯動、上下協同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

3、營造氛圍。大力宣傳廉政風險防控工作,通過學習會、工作例會、局政務欄、政務網等形式,教育和引導廣大黨員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牢固樹立廉政風險防控意識,堅持邊學習邊排查、邊整改,努力提升工作實效。

(二)查找風險和等級評定階段(7月份前)

4、繼續梳理職權。結合機構改革和省、市級取消、下放和轉變管理方式的行政審批項目,對照法律法規和機構職能“三定”方案,對行政審批、行政執法、行政處罰、事故調查、中介機構監督、資源管理等行政事項辦理流程進行梳理;對掌管人、財、物和大宗物資采購等管理流程進行梳理,進一步清理和確定對管理和服務對象行使的各類職權。對發生變化的職權,要重新編制“職權目錄”,明確職權名稱、職權內容、辦理主體和法律依據,并制訂“權力運行流程圖”。通過對崗位、部門職責權限的認真梳理、科學界定,明確職權范圍和權力邊際。

5、繼續排查廉政風險。按照“對照崗位職責—梳理崗位職權—找準廉政風險—公示接受建議”的程序步驟,補充完善已查找的廉政風險點,逐條列舉可能產生的危害后果,匯總形成局廉政風險防控臺賬。

6、審核定級。根據風險排查的結果,按照風險發生的幾率大小和危害程度高低,對廉政風險重新進行“高”“中”“低”三個等級定級。對查找出的廉政風險要根據風險內容和不同等級,實行分級負責、分級管理、分級監督。一級(高等級)風險點由局長和監察室重點監控,各科室按職責和風險點所在科室負責人共同監督管理;二級(中等級)風險點由局分管領導和風險點所在科室責人共同監控,各職能部門密切配合,監察室隨時掌控;三級(低等級)風險點由所在科室領導或當事人的上一級領導監控,每個干部職工共同參與監督。

(三)完善防控措施階段(9月份)

7、曬權亮權。嚴格落實《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堅持應公開盡公開原則,依托《政務公開網》和局辦公大樓二樓政務公開欄等載體,全面公開重新編制的“職權目錄”和“權力運行流程圖”,以及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行政處罰、事故調查、履行職權等情況,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全面接受群眾監督,消除各種潛在的廉政風險。

8、制度控權。針對排查出來的因制度不健全或制度有“漏洞”而產生的風險點:一方面做好當前各項廉政制度的評估,查找制度有無漏洞,是否隱藏部門利益,建立健全相應的防控制度,使制度更加科學、合理、管用,努力提高制度的執行力。另一方面要結合職權梳理和風險排查,建立健全相應的防控制度,讓每一個風險點都能找到相應的防控措施。要按照明晰職權邊界、規范工作權限的原則,對每個崗位、法定權限制定相應的規范,建立輪崗交流制度。

9、簡政放權。繼續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做好省、市級取消、下放和轉變管理方式的行政審批項目的銜接工作。進一步清理行政審批事項,削減環節,簡化程序,壓縮辦理時限,進一步完善“馬上就辦”機制,圍繞推行“一站式”服務,積極創造條件,及時改進不合理、不完善、低效率、低質量的辦事服務項目,積極推行“聯審聯辦”、“一站式”并聯審批等審批機制,進一步明確責任主體、流程環節、辦結時限、監督渠道等,逐步解決審批事項授權不到位、體外循環問題;審批事項“大項套小項”、前置過多問題;服務窗口前臺受理、后臺審批脫節問題,確保簡政放權真正落到實處。

(四)健全長效機制階段(12月前)

10、健全預警處置機制。繼續完善廉政風險信息收集、分析、通報和預警制度,指定專人通過群眾舉報、接訪和季度考評等三個層面進行廉政風險信息收集,對收集的預警信息進行分析,有針對性地進行預警處置,對防控措施的落實情況及時督導,在一定范圍內通報預警處置情況,努力做到“沒有問題早防范,有了問題早發現,一般問題早糾正,嚴重問題早查處”,防患于未然。

11、健全責任追究機制。對制度不落實、防范措施不到位的單位、科室或個人,要及時指出,責令整改,保證廉政風險防控機制的有效運行;對于不認真開展工作,不積極防控廉政風險,導致單位、科室和崗位人員發生違紀違法案件的,按照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有關規定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12、動態管理機制。要根據不同時期工作重點和隊伍建設現狀,通過工作會和黨風廉政建設形勢分析會對廉政風險點不定期進行分析,及時調整風險等級,基本形成內部管理有制度、崗位操作有標準、出現問題能修正、事后考核有依據的風險防控體系。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精心實施。堅持把廉政風險防控工作作為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推進反腐倡廉建設的一項有力舉措,列入領導班子重要議事日程,研究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明確責任領導和工作人員,做到有人抓、有人管。同時,局主要領導要帶頭排查廉政風險,為班子成員和干部職工做出榜樣,領導班子成員要自己查找廉政風險點,嚴禁查找風險時由他人,要結合主管和分管的工作進行查找,防止班子成員的廉政風險點千篇一律。要注意做好風險防控與業務工作的有機銜接,通過風險防控推進業務工作,實現廉政風險和業務風險同步防范,黨風廉政建設與業務工作相互促進。

(二)突出重點,融入安全生產工作。局黨支部要在全面推進廉政風險防控管理工作的基礎上,重點抓好行政審批權、安全執法權、事故調查權、中介機構監督權、安全培訓權等關鍵崗位,切實把構建防控管理工作長效機制融入到安全生產監管活動全過程,融入到安全生產政策法規的貫徹執行之中,融入到黨員干部職工學習、工作、生活各個方面,確保防控管理工作的內容、時間、人員和效果“四落實”。

(三)加強監督,強化考核。加強事前、事中、事后的監督,努力構建“誰在崗誰防控,誰主管誰監督”的風險防控責任機制,針對不同等級的廉政風險點,實行分組管理、分級負責、責任到人。要把廉政風險防控納入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工作目標考核、懲防體系建設檢查之中,并將檢查考核結果作為干部評價和任用的重要依據。對未采取有效預警處置措施,導致違紀違法案件發生的;因工作不力、落實不到位,造成不良后果的,要嚴格按照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規定,追究有關領導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