貫實干部選拔監察要點總結

時間:2022-07-19 11: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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貫實干部選拔監察要點總結

四項監督制度的出臺,構成事前要報告、事后要評議、離任要檢查、違規失責要追究的干部選拔任用監督體系,為進一步匡正用人風氣、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提供了制度保障。

在領會四項監督制度的重要意義上求深入。四項監督制度把選人用人的重要方面、關鍵環節都納入監督范圍,通過細化政策界限、規范操作程序、明確追究措施,進一步強化了對各級黨委(黨組)“一把手”及各級組織人事部門的監督,突出了監督重點,抓住了關鍵環節,增強了監督效力,以更加嚴格的制度監督選人用人行為、約束選人用人權力,為深入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風提供了有力武器。

在落實四項監督制度的貫徹執行上求深入。發揮四項監督制度建設的效用,關鍵在于提高制度的執行力。嚴格執行“八個堅持選用、八個堅決不用”的選人用人標準,樹立起以發展論英雄、憑實績用干部的用人導向,營造風清氣正、干事創業的良好氛圍。擴大關鍵程序的民主。始終堅持“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的原則,各級領導干部特別是“一把手”帶頭發揚民主,公道正派選人用人,真正把民主體現到了提名、推薦、考察和表決等各個環節,干部選拔任用實現“陽光化”操作,真正把好干部“入口關”,以強化貫徹四項監督制度執行力提高干部選任工作的公信度。

在提高四項監督制度的監督實效上求深入。一是強化事前防范。堅持把學習教育作為全過程監督的重要前提和基礎,將四項監督制度列入各級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黨校干部培訓主題班次、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等工作的重要內容,引導各級領導干部不斷增強法規意識及自我約束、自我監督的意識和能力。二是狠抓事中規范。加強日常督查和專項檢查,完善工作制度,規范操作規程,確保四項監督制度貫徹執行到干部選拔任用的全過程。三是嚴肅事后懲戒。實施干部任后回訪鑒評制度,采取個別訪談、函詢評議、實地查看等方式,重新審視干部任職前的考察情況,跟蹤考察干部任職后的現實表現,切實提高干部考察質量和選賢任能水平。對任用干部失真失實、造成用人失誤的,追究主要負責人、領導班子成員或推薦人、考察人員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