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務局水產品安全工作總結
時間:2022-05-25 09:0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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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我局認真貫徹省、市、區關于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相關精神,積極開展水產品質量安全執法檢查監督、抽檢等專項整治工作,使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體系逐步完善,并取得一定實效,有效確保了全區無水產品安全事故。現將工作開展情況總結如下:
一、水產品安全工作基本情況
(一)加強領導,明確職責
按照水產品食品安全管理的需要,我局對水產站工作人員進行細化分工,實行包片負責的制度,每個人負責幾個固定的養殖場的質量安全日常監督指導,養殖場所在的鄉鎮水務技術推廣站站長為區域質量監督管理員,具體負責轄區內養殖水產品的日常監管。同養殖場簽訂了水產品安全生產責任書,從而形成了從上到下全方位、立體式監管體系,加強了水產品安全管理工作。
(二)加強水產品質量安全宣傳和培訓工作
我局堅持以正面宣傳和輿論導向為主的方針,將普法宣傳教育與普及科學養殖技術知識相結合,將食品安全知識宣傳與教育廣大人民群眾自覺參與食品安全防控相結合,以提高養殖業主健康養殖、依法防疫、依法經營參與意識為總的指導思想,按照“貼近實際、貼近生活、貼近群眾”的要求,大力宣傳《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水產養殖質量安全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同時,我局根據我區水產養殖實際情況,組織技術人員印制了《水產養殖用藥記錄》、《水產品養殖生產記錄》、《水產養殖場所巡查監管記錄》等記錄資料,通過召開業主培訓會、深入養殖基地向生產養殖業主散發宣傳資料。據統計,全年共計舉辦培訓班3期,參訓人員100余人,張貼標語3幅,發放宣傳資料200余份。
(三)加強日常監督檢查力度,嚴把漁業投入品的質量
我局以生產環節為重點,主要檢查養殖場投入品登記、生產經營檔案等內容,特別是針對漁藥進貨記錄、渠道、采購情況進行重點檢查。此期間,共清查養殖場12個,未發現違規漁藥。但是,部分養殖場卻存在未建立生產、銷售、用藥記錄的行為,未建立生產記錄的養殖場有3個,主要是生產記錄不完善,用藥記錄不全,我局已作出批評教育,并將其列入重點監控對象,以不定期的形式,對其重點進行突擊檢查,有力地促進其整改。
(四)開展水產品質量安全抽檢,確保水產品質量安全
我局組織專業人員深入養殖戶對水產品質量進行抽檢,今年已完成40個抽檢任務,抽檢品種主要包括長吻鮠、鯽魚、翹嘴紅鮊、草魚、鰱魚、斑點叉尾鮰等,抽檢結果均為合格,未檢出孔雀石綠、氯霉素、硝基呋喃等藥物殘留,從源頭上保障了水產品質量安全,為我區百姓的餐桌安全提供了保障。
二、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盡管我區水產品質量安全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總體上還存在一定困難和問題,主要是很多水產養殖場是小戶經營,資金少,規模小,意識差,生產不夠規范現象依然存在,部分養殖戶未能按規定做好記錄生產、用藥、銷售情況,有的未將記錄按規定進行保存。
三、2015年工作打算
(一)對文化素質較高的養殖戶進行專業培訓,進一步提高他們的養殖技術含量,通過輻射帶動的方式,提高養殖技術水平。
(二)進一步規范養殖戶的養殖行為,督促他們完善水產養殖“三項記錄”和“索證索票”制度,建立水產品質量可追溯制度。
(三)繼續推進水產健康養殖模式,通過實行種苗生產許可制度和養殖證制度,把好養殖生產準人關,通過規范養殖行為,建設標準化示范區、無公害產地、優勢產品基地,通過實行漁醫制度,推進水產養殖病害防治工作。
(四)進一步加大日常監管,特別是藥殘抽檢力度,把不合格產品控制在萌芽狀態。
(五)加強水產品監管工作,深入開展水產品質量安全的專項整治行動,加大對漁藥、漁飼料的檢查力度,確保水產品質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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