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事業單位工資調標工作總結
時間:2022-11-04 10:2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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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工資標準,是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的決策部署,改革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和津貼補貼制度的重要舉措,是實施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重要配套措施。
(一)有利于緩解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分配領域存在的突出矛盾。通過調整機關事業單位基本工資標準,將有效緩解工資結構不合理、工資正常調整機制不健全、基層工作人員待遇普遍相對偏低等突出矛盾,有利于實現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分配的公平公正,促進形成公正合理的收入分配格局,為今后深化改革奠定基礎。
(二)有利于促進政府職能轉變。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直接聯系人民群眾,擔負著實現、維護和發展好市場主體及人民群眾權益的重大職責。調整機關事業單位基本工資標準,有利于開“正門”,堵“后門”,調動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作的積極性和創造性,促進簡政放權和加強黨風廉政建設。
(三)有利于加強機關事業單位隊伍建設。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國家對經濟社會事務實施管理的工作者和公共服務的提供者,作用十分重要。調整機關事業單位基本工資標準,建立健全激勵和保障機制,發揮工資分配的導向作用,有利于吸引優秀人才到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穩定人員隊伍,提高隊伍整體素質。
(四)有利于養老保險制度改革順利實施。實施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要實行個人繳費。現行機關事業單位工資中,沒有考慮個人繳費的因素。調整機關事業單位基本工資標準,將養老保險個人繳費的制度改革成本通過調整工資體現,有利于減輕個人的負擔,為順利推進改革創造了條件。
二、關于此次調標工作的主要政策
(一)關于優化工資結構。按照現行工資制度,公務員工資分基本工資、津貼補貼和獎金三部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由基本工資、績效工資和津貼補貼三部分組成,分別發揮不同的功能作用。按照不同組成部分的功能定位,合理的工資結構應該是基本工資占主體,其他工資項目為補充。2006年工資制度改革以來,基本工資標準沒有調整,在工資中的比重持續下降,導致工資結構不盡合理。這次調整基本工資標準,并將月人均300元的津貼補貼或績效工資納入基本工資,將通過建立基本工資標準正常調整機制,逐步實現基本工資在工資中占主體。
(二)關于調整基本工資標準。這次調整基本工資標準,從2014年10月1日起執行,實際增資月人均300元,另外還有養老保險改革需要付出的改革成本人均600元和從規范津貼補貼中納入的人均300元(合計基本工資標準月人均增加1200元,實際增加工資300元)。
1.公務員新增加的基本工資,主要用于調整級別工資標準。規范津貼補貼納入基本工資時,按全國統一規定的標準納入,總的原則是高職務的多納入,低職務的少納入,盡可能保持剩余規范津貼補貼的關系相對合理。
2.為保持事業單位與機關工資政策的連續性和基本工資標準的平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工資增資幅度與機關相同,并同步將300元的績效工資納入基本工資。由于我縣對事業單位的績效工資只實行了總量管理,各崗位的績效工資沒有統一標準。為便于操作,事業單位在將績效工資納入基本工資后,績效工資總量采取統一按人均月300元的標準核減。
(三)關于凍結規范津貼補貼和績效工資。在調整機關事業單位基本工資標準的同時,國家決定凍結規范津貼補貼和績效工資,一方面基于遏制地區工資差距拉大的勢頭,為下一步實施地區附加津貼奠定基礎,另一方面是為了實現基本工資標準的定期調整,以便繼續優化工資結構。
(四)關于建立基本工資正常調整機制。按照國家和省、市的統一部署,定期調整機關工作人員基本工資標準。今后基本工資標準原則上每年或每兩年調整一次,依據工資調查比較結果,綜合考慮國民經濟發展、財政狀況和物價變動等因素確定調整幅度。
(五)關于增加離退休人員離退休費。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后,已退休人員實行“老人老辦法”,按原待遇標準發放養老金,今后執行統一的養老金調整政策。對已離退休人員從2014年10月1日起,相應增加離退休費。離休人員增加離休費標準:行政管理人員,縣處級正職570元,縣處級副職480元,鄉科級及以下400元;專業技術人員,教授及相當職務820元,副教授及相當職務540元,講師(含相當職務)及以下職務400元。退休人員增加退休費標準:行政管理人員,縣處級460元,鄉科級350元,科員及辦事員260元;專業技術人員,教授及相當職務700元,副教授及相當職務460元,講師及相當職務350元,助教(含相當職務)及以下職務260元;工人,高級技師和技師350元,高級工以下(含高級工)及普通工260元。
考慮到在職人員增加的基本工資大部分是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中個人繳費的成本,而離退休人員不用繳費,所以,這次增加離退休費的辦法是,按在職人員實際增資的一定比例,并結合在職人員將部分津貼補貼或績效工資納入基本工資的因素,綜合測算確定增加離退休費的標準。
三、我縣工資調標進展情況
審批情況:截止7月26日,我縣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標準和離退休人員離退休費標準調整審批工作已全面完成,其中機關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應增加離退休費已審批1880人;機關工作人員已審批1104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已審批3413人。兌現情況:在縣領導的高度重視下,縣委、政府、財政等相關部門的密切配合下,部分單位按人保局工資股審批金額實發,有部分單位已按人平300先預發,然后按人保局工資股審批金額進行多退少補,最終保證了工資調整與補發金額于7月底順利發放到個人賬戶。至此,補發工作已順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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