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監測工作計劃
時間:2022-02-10 02: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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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準確、全面了解山東碧海行動計劃時段實施效果、為山東碧海行動計劃服務為出發點,以掌握山東省沿海環境質量現狀和發展趨勢為中心,以重點控制的陸源污染物入海總量監測為突破口,以恢復海域生態系統為目標,充分發揮各方面的積極性,加強環境監測能力建設,努力提高環境監測的現代化水平。堅持環境監測與生態監測并重,污染物濃度監測與總量監測并重,定期進行環境綜合調查與例行監測、準同步監測相結合,突出重點,統一規劃,分段實施,為山東碧海行動計劃提供技術支持和科學依據。
第二節*-*年環境監測計劃
一、目標
了解和掌握山東省近岸海域水質、入海河口水質和重點污染源的變化趨勢。通過*年的環境綜合調查結果,掌握山東碧海行動計劃近期實施效果。
二、行動
(一)加強重點區域環境監測站的能力建設
1、環境監測站現狀
山東省近岸海域各級環境監測站均為綜合性環境監測站,目前分析儀器設備已不能適應海洋環境監測的需要,主要存在以下問題:
(1)儀器設備陳舊老化程度嚴重。有近40%的儀器在超期服役或接近淘汰期限,有四分之一的儀器在3~5年內也將面臨淘汰,這種現象在大型監測儀器方面尤為突出。
(2)儀器類別不能滿足監測任務的需要。缺乏有機物監測、生物生態監測和特征污染物大型監測儀器,正常的監測任務無法完成。
(3)數據處理、信息傳輸手段不夠。
(4)應急監測儀器設備空白。應急監測手段尚停留在以常規儀器代替應急監測儀器的階段,應急反應和應急處理能力不強。
(5)交通工具和采樣設備落后,難以勝任越來越繁重、要求越來越高的山東近岸海域例行監測、綜合調查、海上應急事故處理等工作。
2、*-*年能力建設目標
使山東省海洋環境監測能力有較大的提高,達到國家規范化建設標準的要求,滿足海洋環境管理現階段和未來5~10年的需要,真正使山東成為海洋環境監測能力與技術強省。
3、能力建設方案
儀器設備能力建設共需投資1547萬元,需在今后幾年逐步實施,所需資金由國家、省及地方共同承擔。另外,每年海洋環境監測運行經費全省需80萬元。詳情見附表6.1。
(二)重點入海點源、海上船舶和石油平臺常規監測
完成工業污染源、海上船舶、石油平臺達標排放的監測和調查工作,為確定入海污染物的總量控制目標提供依據。
1、重點污染源
監測項目:常規項目(流量、pH值、化學需氧量、懸浮物)及行業特征污染物;
斷面設置:在排污口設一個斷面,點位及監測項目見附表6.3。
2.海上船舶和石油平臺監測項目:石油類。
3.入海河口
(1)監測項目:流量、水溫、pH值、懸浮物、氯化物、溶解氧、化學需氧量、硝酸鹽氮、亞硝酸鹽氮、氨氮、總磷、揮發性酚、油類、總汞、銅、鎘、鉛、六價鉻。
(2)入海河流控制斷面
2000年山東省近岸海域入海河流監測計劃見附表6.4。
(3)主要河流總量監測。
到*年實現重點河流主要污染物(氮、磷)總量監測。
4.監測頻次和時間
每年監測3次,分別在5月、8月、10月進行。
(三)近岸海域海水、底質監測及陸、海水質準同步監測
根據海洋環境管理的需要,針對重點污染源控制指標,到*年逐步實現海洋水質、沉積物和生物的多介質立體監測,實現沿海7市地基本同一時間的陸、海準同步立體監測的例行化,以了解和掌握陸、海水質污染狀況和污染分布狀況。
1.近岸海域水質監測
(1)監測點位:結合山東省近岸海域環境功能區劃和確定的污染治理重點區、生態保護區和敏感區,本著內密外疏的原則,合理布設和優化監測站點。全省設置海水水質監測點位101個,其中濱州地區6個、東營8個、濰坊7個、煙臺28個、威海21個、青島25個、日照6個。詳細點位情況見附表6.2。
(2)水質監測項目:水溫、水深、透明度、pH值、鹽度、懸浮物、溶解氧、化學需氧量、活性磷酸鹽、硝酸鹽氮、亞硝酸鹽氮、氨氮、油類、總汞、銅、鎘、鉛、六價鉻、有機物、苯并(a)芘、陰離子表面活性劑、放射性核素等;同時每年監測生物及底質。
(3)監測頻率和時間:海水水質每年監測2次,分別在5月和8月各監測1次,重點城市10月加測一次;生物及底質每年監測1次,其中生物在10月進行,底質在5月進行。
(四)建設山東省海上重大污損應急監測系統
圍繞山東省海上重大污損應急反應系統,建設應急監測系統,對海上溢油、赤潮等突發污損事故開展應急監測,為山東省海上重大污損事故應急對策、善后治理及恢復提供科學依據。
(五)開展海洋生態監測
到*年,根據海洋環境管理的需要,按照統一計劃、技術規范、標準方法、標準物質、綜合分析與評價方法,逐步開展海洋生態監測,摸清山東省近岸海域海洋生態系統結構、功能及動態變化,為生態系統實現良性循環提供標準與依據。
(六)*年山東省黃、渤海環境綜合調查(第一次)
1.調查范圍
(1)陸域調查范圍:山東省沿海市地。
(2)海域調查范圍:山東省近岸海域,北起渤海濱州地區無棣縣,南至黃海日照市東港區。
調查的重點是港灣、河口及大中城市毗鄰的沿岸地區。其中渤海近岸海域有濱州港、東營港、萊州港、龍口港;黃海有膠州灣、芝罘灣、套子灣、威海灣、石島灣、桑溝灣、五壘島灣、青島港、煙臺港、威海港、石島港、龍眼港、石臼港、日照港等海域。主要入海河流和重點污染源在常規監測的基礎上,根據形勢的發展,進行適當的調整和補充。
2.調查內容
(1)自然、社會、經濟概況調查
調查內容包括自然概況的地理位置、地形地貌、氣象、水文、近岸海域狀況等;社會概況的行政區劃、土地面積、人口數量、人口密度、城鎮人口等;經濟概況的國民生產總值,工、農、林、牧、漁的產值,港口吞吐量,農田面積和農藥、化肥使用量,城市給排水等。
(2)入海污染源調查
調查內容包括入海河流、市政污水排海、工礦企業直排或混合排污及污水處置工程排海、沿海油田、港口排污等陸源污染源排海狀況和海上流動船舶、海上石油平臺、海水養殖等海上污染源排污狀況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