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局農村環境保護工作意見
時間:2022-05-24 06: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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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省和市政府關于加強農村環境保護工作的決策部署,進一步改善農村生態環境,促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和生態文明建設,保障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現就加強我市農村環境保護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加強農村環境保護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
農村是連接人與自然的主要紐帶,農村環境保護在建設生態文明進程中占有極其重要的戰略地位,各級黨委、政府歷來高度重視。多年來,市委、市政府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統領農村經濟社會發展和新農村建設全局,深入推進農村環境保護工作,取得了顯著成效。但是農村環境保護形勢不容樂觀,一些鎮村仍然忽視環境建設和生態保護,環保資金投入不足,環境基礎設施建設滯后,農村點源污染與面源污染共存,農用化學品污染、畜禽養殖污染呈蔓延趨勢,危險廢物處置管理不規范,農村飲用水環境存在安全隱患,部分村莊環境臟亂差現象較為突出,一些環境污染問題成為危害群眾身體健康、威脅農業生產和影響區域穩定的重要因素,制約了農村經濟社會的持續協調發展。因此,加強農村環境保護,是落實科學發展觀、統籌城鄉發展、構建和諧社會的必然要求,是推進新農村建設和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的重要內容,是維護群眾環境權益、保障群眾健康的長遠需要。各級各單位要站在全局和戰略的高度,進一步提高對農村環境保護重要性和緊迫性的認識,把農村環境保護工作擺上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實加大工作力度,促進農村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二、明確農村環保工作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總體目標
(一)指導思想。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改善農村環境、保障群眾健康、促進生態文明為目標,堅持以人為本和城鄉統籌,把農村環境保護與調整產業結構、實施節能減排、提高群眾居住生活質量和健康水平、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緊密結合起來,強化源頭控制,保護原始生態,配套環境設施,治理重點污染,為打造城鄉一體化和半島藍色經濟先行區、構建和諧社會提供環境安全保障。
(二)基本原則。
1、統籌規劃,重點突破。把農村環境保護與促進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相結合,有計劃、有重點地實施一批環境工程項目,優先解決影響區域生態、群眾反映強烈的環境問題。
2、防治結合,源頭控制。堅持預防為主,嚴格環境準入,從源頭上控制新污染源特別是重污染源的產生。
3、因地制宜,分類指導。綜合考慮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資源環境條件差異,采取不同的農村環境保護對策和措施。
4、依靠科技,創新機制。加強農村環保適用技術研究、開發和推廣運用,積極創新農村環境管理政策和機制。
5、政府主導,公眾參與。把農村環境保護列入各級政府重要工作議事日程,認真落實鎮(區)、街道、村(居)農村環境保護責任,建立完善公眾參與機制,鼓勵和引導社會力量支持、參與農村環境保護。
(三)總體目標。到年,全市農村飲水安全問題得到基本解決,農村工業、生活污染治理取得明顯進展,農業面源污染防治初見成效,規模化畜禽養殖污染得到有效控制,農村環境基礎設施逐步配套,農村人居環境和生態環境得到較大改善,農村環境監管能力和公眾環保意識得到增強。到年,農村飲用水安全問題得到徹底解決,農村工業、生活污染得到全面治理,農村環境基礎設施更加完善,農業面源污染防治取得明顯成效,農村人居環境和生態環境全面改善,農村環境監管體系更加健全,公眾環保意識顯著增強,全市廣大農村步入生產發展、生活富裕、生態良好之路。
三、把握重點,著力解決農村環境的突出問題
(一)以飲用水源地保護為重點,突出抓好農村飲用水安全。我市城鎮飲用水源地全部集中在農村,農村飲用供水工程的水源形式多樣,必須大力加強飲用水源地環境保護,讓市民群眾喝上潔凈、安全、放心的飲用水。
一是加強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源地保護。后龍河水庫、逍遙水庫、灣頭水庫和八河水庫四大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源地的環境保護規劃及保護區劃分,已納入《市飲用水源地環境保護規劃》之中,市水利、環保等部門要加緊制定《市城市飲用水源地保護管理辦法》,并于年底前完成四大飲用水源地保護區界網、界碑和宣傳警示牌的設置;紙坊水庫要按照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源地的標準,加快編制保護規劃,納入常態化、規范化管理。積極開展飲用水源地環境綜合整治,加強對飲用水源地的環境監測和監管,堅決依法取締一級保護區內與供水無關的設施和排污口,確保飲用水源環境安全。
二是加強農村飲用水源的安全防范。全面開展農村飲用水源地的環境現狀調查和環境質量評價,規劃和調整農村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明確保護目標和管理責任,將目前分散的農村飲用水源以鎮(街道)現有的自來水公司為基礎,進行最大限度的整合,減少農村飲用水源數量,便于集中管理;加強農村飲用水源地的環境安全監管,實施禁污、禁排、防毒和限制水產養殖,制定農村飲用水源地的環境污染事故應急預案,并定期進行演練;建立水質定期監測制度,參照城市飲用水源地保護區環境管理模式,實施嚴格管理,防止水源受到污染和人為破壞,到年,農村地表水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水質達標率達到98%。
三是加強農村地下水資源保護工作。開展地下水污染調查、監測和防治,實施地下水功能區劃,制定保護規劃,嚴格控制地下水超采,防止海水倒灌入侵,保障地質環境和生產生活用水安全。
四是抓好農村供水升級改造。結合農村自來水“村村通”工程,加快農村供水工程建設與更新改造,提高農村飲用水供水質量和普及率,重點解決苦咸水、污染水等影響飲用水安全問題。積極創造條件,發展集中連片式供水,促進城鄉供水一體化。到年,全市農村自來水用戶普及率達到99%以上。
(二)以污水和垃圾集中處理為重點,大力推進農村環境設施建設。按照統籌城鄉一體化建設的要求,結合推進新農村和農村住房建設,積極引導人口向城鎮集中、居住向社區集中、工業向園區集中,實現農村生活污染集中控制、集中處理。
一是加快建設鎮村污水處理設施。各鎮區、街道要根據當地經濟狀況、產業重點、區位條件,通過自建、合建或城鄉共享、鎮鎮共享、鎮企共享、鎮村共享等多種形式,因地制宜建設污水處理設施,提高農村污水處理能力和水平。到年,各鎮、街道都要建成運行集中式污水處理設施,并完善污水管網、泵站等配套設施,鎮、街道建成區生活污水集中處理率達到80%以上,工業園區污水集中處理率達到100%;居住人口在1000人以上的村莊、社區要根據各自實際,采取生化、氧化溝(塘)等多種方式規劃建設和運行村級污水處理設施,其余村莊要結合改廁、改廚、改圈與沼氣工程建設,采取分散式、低成本、易管理的方式處理生活污水,村鎮生活污水集中處理率達到30%以上;加強對“農家樂”、“漁家樂”旅游點的環境監管,連片開發的項目要建設生活、餐飲污水集中處理設施。
二是加強農村生活垃圾集中處理。重點加強農村專業環衛隊伍建設和鎮村生活垃圾收集設施建設,建立完善“村收集、鎮轉運、市處理”的城鄉生活垃圾一體化處理模式。加強市區生活垃圾處理場、生活垃圾處理場規范化運行管理,年開工建設、年建成運行成山生活垃圾處理場。在年崖頭城區鎮(街)和管理區所轄街道建成投運生活垃圾中轉站的基礎上,從年開始各鎮都要建設鎮級生活垃圾中轉站,并按照農村公路、環境衛生、河道池塘、綠化植被“四位一體”綜合管護的要求,成立專業環衛隊伍,配齊農村生活垃圾收集、運輸設施設備,對所轄村(居)生活垃圾實行全面收集運輸中轉,實現城鄉生活垃圾一體化處理網絡全覆蓋,到年全市農村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85%以上。加強農村固體廢棄物的收集管理,各鎮(區)、街道要抓緊建立村級危險廢物收集點,報廢農藥、農藥瓶(袋)等要逐步實現統一收集,危險廢物必須委托有資質的單位集中處置并實行危險廢物聯單管理,可利用的垃圾最大程度綜合利用。積極引進并逐步實施生活垃圾發電等資源利用項目,實現生活垃圾減量化、資源化和無害化處置模式。加強電子廢棄物管理,要針對社會消費水平不斷提高、電子電氣設備廢棄量迅速增長并造成不可忽視的環境污染問題的實際,加強電子生產及使用過程中廢棄物的環境管理,促進以環境無害化的方式回收、利用和處置電子廢棄物。
三是持續開展農村環境綜合整治。以新農村建設為抓手,著力推進村莊“三清”(清理“三大堆”、清理亂搭亂建、清理漫流污水)、“三化”(綠化村莊、硬化街道路面、亮化主要街道)工作,徹底解決農村臟亂差問題,改善農村居住和生活條件。加快農村能源結構調整步伐,適宜地區要以沼氣為重點,積極推廣太陽能、風能等清潔能源,逐步改善農村能源結構。到年,建成4個省級生態村,建成市級以上綠化示范鎮(街道)6個、綠化示范村100個,村鎮平均綠化覆蓋率達到35%以上;農村衛生廁所普及率達到100%;建成6個沼氣規模化鎮、80個沼氣普及村,適宜地區30%以上的農戶用上沼氣,水源地保護區內建有沼氣農戶占適宜農戶比例達到40%以上。
(三)以建設項目環境管理為重點,嚴格控制農村地區工業污染。長期以來,由于農村環境保護機制不健全,在環境管理上重城輕農的現象較為突出。統籌城鄉發展,必須統籌城市和農村環境一體化保護,把農村建設項目環境管理放在重要位置。
一是堅持以調促治。積極推進農村工業結構布局調整,鼓勵發展無污染、低污染產業,承接產業轉移要充分考慮區域環境容量和生態承受能力,并依據全市《市域鎮村體系規劃》、《生態建設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推進城鄉環境保護一體化發展實施方案》要求,規劃建設綜合園區、專業園區和工業集中區,將各類生產和加工企業向園區集中,實現污染物集中控制、集中處理、達標排放,有效削減污染物排放總量。
二是堅持以管促治。強化對現有污染源的監管,嚴格執行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和政策要求,建立完善農村工業污染源監督管理機制,嚴厲打擊擅自停運治污設施、超標排污等環境違法行為,促進工業污染源穩定達標排放。對超標排污和無法做到穩定達標排放的企業,一律實行停產治理和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達標無望的予以關停。對鎮、村、工業園區集中式污水處理設施及鎮、街道垃圾中轉站等環衛基礎設施,環保、建設等部門要定期現場監察、監測,確保各類環境設施管理到位,運行正常。
三是堅持以審促治。加強農村建設項目環境審批管理,嚴格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和“三同時”制度,嚴格環境準入,牢牢把住環境保護“第一審批權”和“一票否決權”,防止城市污染向農村轉移,堅決制止在農村地區建設“高耗能、高耗水、高污染”項目。嚴格執行產業政策和環保標準,淘汰污染嚴重和落后的生產項目、工藝、設備,嚴禁“十五小”和“新五小”等企業在農村地區出現。嚴肅查處和依法打擊違反建設項目環境管理的違法違規行為,杜絕建設項目“未批先建、不批也建”現象;新建排污項目必須配套建設環保設施,項目建成后必須經環境保護驗收合格,方可投入生產和使用。
(四)以特殊行業污染治理為重點,切實解決影響區域生態環境的熱點問題。我市廣大農村特別是沿海地區分布著為數眾多的魚粉、水產品、石材加工企業,這些企業大都工藝簡單、布局分散,隨意排放廢氣、廢水和固體廢棄物,直接影響了區域大氣、水體和土壤環境,危害了群眾身體健康,必須加大污染防治力度。
一是魚粉加工污染治理。認真組織實施好魚粉生產廢氣治理試點工作,持續改進治理技術,提高治理效果,促進成熟技術的推廣應用。年底前完成66家企業的廢氣治理,年底前全市175家魚粉加工企業的238條魚粉生產線必須全部完成治理任務。對在規定期限內未完成治理任務或治理不達標的,堅決予以關停,并通過全面整治,逐步整合分散的魚粉廠,淘汰規模小、無治理能力的企業,進一步優化魚粉加工產業鏈,徹底根治惡臭氣味污染環境的問題。
二是水產食品加工污染治理。相關鎮區、街道對新上和原有的水產食品加工企業,要實行區域集中經營,配套建設集中加工區的污水處理、給排水管網等基礎設施,全面提高污染治理水平。到年底,未辦理環評審批手續的食品加工企業必須補辦手續,配套建設污染處理設施,并確保污染物排放濃度和總量雙達標。對已建成的選址不合理、污染嚴重又難以治理、不具備補辦環評審批條件的食品加工企業,一律責令停止生產,實施“并、轉、遷”。
三是石材加工污染治理。按照“區域集中、規范經營”的原則,對石材加工企業多、經營場地分散的人和、虎山等鎮,從年開始要進行綜合治理,建設石材集中加工區,搬遷集中現有企業,配套加工區廢水回用系統,設置石粉、石材廢料堆存場和集中填埋場,徹底解決污水橫流、揚塵污染、噪聲擾民、占道經營等突出問題,對拒不進區和達不到環保要求的石材加工企業堅決予以取締。
(五)以農業面源污染防治為重點,切實保障農業生態和農產品質量安全。農業面源污染點多、面廣,特別是隨著農藥、化肥和農用薄膜的大量使用及畜禽養殖的迅猛發展,導致農業面源污染不斷加重,直接對水體、土壤、空氣和農產品造成污染,應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綜合治理。
一是加強農用化學品污染防治。大力推廣測土配方施肥、病蟲草害綜合防治等技術,積極引導和鼓勵農民科學施肥,使用生物農藥或高效、低毒、低殘留農藥,禁止生產和施用國家明令禁止的農藥品種,嚴格限制高毒、高殘留農藥施用。調整優化種植業結構與布局,大力發展生態農業、有機農業、節水農業,在生態敏感區優先種植需肥量低、環境效益突出的農作物,鼓勵施用生物肥和有機肥。嚴禁露天焚燒秸桿,大力引導秸桿綜合利用,積極推廣秸桿生產沼氣、氣化、青貯氨化、栽培食用菌、轉化動物飼料等多種形式的綜合利用,開發和利用秸桿生產有機肥、生產清潔能源等實用技術。深入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全面摸清土壤污染現狀,逐步建立土壤環境質量監管體系;加強對重點區域的土壤環境監測和評估,對影響土壤環境的重點污染源實施跟蹤監管,逐步開展污染土壤修復與綜合治理試點工作。全面推廣使用可降解地膜,建立地膜回收機制,提高地膜回收率和綜合利用率,減輕地膜對農田的污染和對農作物生長的影響,杜絕“白色污染”。嚴禁超標污水灌溉,確保農業生產和農產品質量安全。到年,測土配方施肥面積達到90%以上,農業有害生物綜合防治面積達到89%以上,農作物秸桿綜合利用率達到96%以上;瓜菜果等基本達到無公害標準,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農業產品認證品牌分別達到100個、80個和30個,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生產基地面積達到80萬畝。
二是加強畜禽養殖污染防治。嚴格劃定禁養區、限養區,嚴禁在飲用水源地保護區、風景名勝區、自然保護區、居住集中區等生態環境敏感區新建、擴建畜禽養殖場,原有的要限期關停。按照《畜禽養殖污染防治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對已建成的畜禽養殖場和養殖小區,要加大治污力度,削減排污總量,對造成點面污染較重、群眾反映強烈的,要督導其立即關停。引導和幫助農民解決住宅與畜禽圈舍混雜及養殖場布局無序問題,推進畜禽養殖小區建設,加快發展集約生態養殖,改善農村生活環境。通過發展沼氣、生產有機肥和無公害化畜禽糞便還田等綜合利用方式,重點治理規模化畜禽養殖污染。推廣養殖場干清糞生產工藝,實行糞尿、雨污分離,減少固廢和廢水產生量。加強對規模化畜禽養殖場的環境監管,及時查處環境違法行為,促進畜禽養殖業持續健康發展。把畜禽養殖業發展與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生產基地建設結合起來,因地制宜推廣“豬——沼——果(菜)——大棚”等農牧結合、循環利用、“零排放”的生態養殖模式,實現廢棄物的減量化、資源化和無害化。到年,規模化畜禽養殖場、養殖小區外排污染物達標率達到80%以上,養殖糞便綜合利用率達到97%以上,建設3處規模化畜禽養殖場治污示范工程。
三是加強水產養殖污染防治。根據水體承載能力,科學確定水產養殖方式,嚴格控制海域養殖密度和水庫網箱養殖規模,防止水產養殖自身造成水體污染和破壞。加強對水產養殖污染的監管,禁止在飲用水源一級保護區內從事網箱養殖,禁止向庫區及其支流水體投放化肥和動物源性飼料,切實保障水質安全。
(六)以自然生態保護建設為重點,全面提高農村環境整體質量。堅持生態保護與治理并重,以保護和恢復生態系統功能為重點,營造人與自然相和諧的農村生態環境。
一是加強資源開發活動的監管。遵循“生態為先、環境至上、源頭把關、綜合治理”的原則,嚴禁在自然保護區、風景旅游區、森林公園、庫區和河道流域等生態敏感區內采石采砂,對現有采礦點一律關閉拆除,努力遏制新的人為生態破壞。開展以小流域為單元的水土流失綜合治理,著力加強坡耕地等水土流失嚴重地區的綜合治理,嚴格控制土地退化,逐步建立水土保護預防監督體系和水土流失監測網絡。到年,礦山環境恢復治理率達到80%,主要交通干線可視范圍內已破壞山體基本修復,全市水土流失治理率達到58%,25度以上坡地全部實施退耕還林;到年,全市10條流域面積在2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要完成流域治理任務,河流水質達到相應水功能區劃標準。年,全市102條河流水質全部達到相應水功能區劃標準。
二是加強濕地保護和修復。對國家級城市濕地、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省級自然保護區等現有的天然濕地采取措施予以重點保護。在入庫(湖)口等重點區域,規劃修復和建設相應范圍的濕地,逐步退耕還濕、退田還庫(湖)。
三是抓好造林綠化。加強村莊綠化、庭院綠化、通道綠化和農田防護林、林業重點工程建設,強化沿河、沿湖(庫)、沿海生態防護林和山體植被的保護,嚴厲打擊亂砍濫伐、毀林采礦等行為。到年,85%的農村道路實現綠化,新增及完善農田林網面積2萬畝,荒山荒灘全部綠化,生態公益林總面積達到32.5萬畝,森林覆蓋率達到40%以上。
四是積極防治外來物種入侵。加強對外來有害入侵物種和轉基因生物的環境安全管理,保護本地特有物種,嚴格控制外來物種的引進,切實保護農村地區生物多樣性。
四、強化措施,扎實推進農村環境保護工作
(一)切實加強組織領導。農村環境保護涉及面廣,任務艱巨,責任重大。各鎮區各街道和各部門各單位必須高度重視,明確要求,強化措施,齊抓共管。市政府成立由分管領導任組長,環保、發改、財政、國土資源、建設、水利、農業、海洋漁業、衛生、林業、經貿、科技、畜牧等部門和各鎮區、街道負責人為成員的全市農村環境保護工作領導小組,建立“環保牽頭、部門協同、鎮街負責、聯合推進”的工作機制,協調和調動各方力量,全力推進農村環保工作。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切實履行部門責任,經常深入鎮村和企業,加強農村環保工作調研指導,研究制訂生態保護和污染防治措施,加快環境基礎設施規劃建設,加強建設項目環境管理,加大農村生態環境保護力度,嚴肅查處環境違法行為,切實解決廣大群眾反映強烈的環境污染問題。同時,要綜合運用法律、經濟、技術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建立健全農村環境保護的政策體系和長效機制,不斷提高農村環境保護工作水平和成效。
各鎮區、街道是農村環境保護的責任主體,要按照“屬地管理、轄區負責”的要求,把農村環境保護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加強組織領導,完善工作措施,切實做到環境優先、守土有責,保障農村生態環境安全。要認真實施農村環境保護規劃,明確區域生態保護、污染治理、環境建設等重點任務和階段性工作目標,制訂實施方案,確保落到實處。要明確環境保護職責,鎮、街道主要領導是鎮級環保第一責任人,對本轄區環保工作負總責;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是村莊環保第一責任人,對全村環保工作負總責。要健全機構隊伍,各鎮、街道都要明確一名班子領導具體分管環保工作,成立3—5人的鎮級專職環保工作機構,并全額保障業務經費,確保有人管事、有人干事、有錢辦事。要對轄區影響農村環境的突出問題進行全面排查,實行重點監管、掛牌督辦、限期治理,確保到年基本解決。
要把農村環境保護工作列入崗位目標責任,進一步強化對各鎮區、街道和相關部門農村環境保護工作的考核。要嚴格落實環境保護問責制,嚴肅查處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失職、瀆職等違法違規違紀行為,確保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和各項政策落到實處。
(二)加大農村環境保護投入。切實把農村環境保護作為公共財政支持和保障的重點,加大財政資金的轉移支付力度,實現公共財政逐步向農村傾斜,農村環境保護的財政預算逐年增加。加強投入資金的制度安排,研究制定鎮村兩級環保資金投入機制,實行“以獎促治、以獎代補”等激勵政策,充分發揮財政資金導向作用,引導和鼓勵社會力量參與農村環境保護,建立健全政府主導、市場運作、社會參與的多元化投入運行機制。市里將加大對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和農村環保試點示范項目的支持力度,各鎮區財政要在本級預算中安排專項資金用于農村環境保護,重點支持飲用水水源地保護、水質改善和衛生監測、生活污水和垃圾處理工程建設、畜禽水產養殖污染防治、土壤污染治理、綠色食品和有機食品基地建設的開展。
(三)增強科技支撐作用。充分整合和利用現有科技資源,大力引進應用國內外先進成熟的環保技術,盡快建立和完善農村環保科技支撐體系。推動農村環境保護科技創新,大力研究、開發和推廣農村生活污水和垃圾處理、農業面源污染防治、農業廢棄物綜合利用等方面的環保實用技術。加快農村環保適用技術科研成果轉化,通過試點示范、教育培訓等方式,促進農村環保適用技術的應用。
(四)加強環境監管體系建設。積極推進環境監測部門能力建設,加強對農村飲用水水源地、自然保護區等重點區域和基本農田的環境監測,建立和完善農村環境監測體系和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體系。加大農村環境監督執法力度,重點加大對各類建設項目、工業園區、重點排污單位的執法檢查力度,嚴肅查處環境違法行為,確保污染源穩定達標排放。
(五)加大宣傳教育力度。充分利用電視、廣播、報紙、網絡等各種媒體,開展多層次、多形式的農村環境保護知識宣傳教育,普及環保知識,培育生態理念,調動廣大群眾參與農村環境保護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推廣健康文明的生產、生活和消費方式,推進農村生態文明建設。開展環境保護知識和技能培訓活動,培養群眾參與環境保護的能力。廣泛聽取群眾對涉及自身環境權益的發展規劃和建設項目的意見,尊重群眾的環境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切實維護群眾的環境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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