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生產環節監督檢查計劃

時間:2022-02-27 05:1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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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生產環節監督檢查計劃

為進一步加強食品生產環節安全監管,全面促進食品生產加工行業持續良好發展,根據《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結合實際,制定本計劃。

一、工作目標

依據省市兩級2021年食品安全監管工作重點,堅持“四個最嚴”的原則,強化責任落實,規范檢查行為,提高監管效能,嚴控食品生產安全風險,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有效防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提升食品生產質量安全,保障公眾飲食健康。

二、檢點

以《食品風險等級目錄》中評定為食品風險等級為“高”的食品生產企業為重點單位,以酒類、食用植物油、肉制品、包裝飲用水等為重點品種,以傳統食品、特色食品集中加工區域為重點區域,以保持發證條件、進貨查驗、生產過程控制、產品批批檢驗及其他質量控制制度建立落實為重點內容,開展監督檢查

各市場監管所組織開展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監督檢查,科學評定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風險等級,確保轄區內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的監管全覆蓋。

三、檢查內容

(一)食品生產企業

1.企業資質保持情況。檢查企業實際生產場所、產品范圍等與獲證內容是否一致;企業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內,生產條件、檢驗手段、生產技術或者工藝發生變化的,是否按規定報告;食品生產許可證載明的企業名稱是否與營業執照一致。

2.企業生產環境情況。檢查企業是否對廠區環境、生產場所和設施清潔衛生狀況保持良好并定期自查,保存自查記錄。

3.企業進貨查驗制度建立和執行情況。檢查企業采購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是否建立和保存進貨查驗記錄;對供貨者無法提供有效合格證明文件的食品原料,企業是否依照食品安全標準自行檢驗或委托檢驗,并保存檢驗記錄;企業采購進口或其他需法定檢驗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是否向供貨者索取有效的檢驗檢疫證明;企業是否建立和保存各種購進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的貯存、保管、領用出庫等記錄;企業是否使用回收食品作為食品原料生產加工食品。

4.企業生產過程控制制度建立和執行情況。檢查企業是否定期對必備生產設備、設施維護保養和清洗消毒,并保存記錄,同時是否建立和保存停產復產記錄及復產時生產設備、設施等安全控制記錄;企業是否建立和保存生產投料記錄;企業是否建立和保存生產加工過程關鍵控制點的控制記錄;企業生產現場,是否避免人流、物流交叉污染;現場人員是否進行衛生防護等。

5.企業出廠檢驗記錄制度建立和執行情況。檢查企業是否具備必備的檢驗設備;是否建立和保存出廠食品的原始檢驗數據和檢驗報告記錄;企業的檢驗人員是否具備相應能力;企業委托其他檢驗機構實施產品出廠檢驗的,是否檢查受委托檢驗機構資質,并簽訂委托檢驗合同;出廠檢驗項目與食品安全標準及有關規定的項目是否保持一致;企業是否按規定保存出廠檢驗留存樣品。

6.企業貯存及交付控制情況。檢查企業的原輔料貯存是否符合要求,并有專人管理;是否根據產品特點建立和執行相適應的貯存、運輸及交付控制制度和記錄;是否對銷售每批產品建立和保存銷售臺帳。

7.企業不合格品管理制度建立和食品召回情況。檢查企業是否建立和保存采購不合格原料、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的處理記錄;是否建立和保存生產的不合格產品的處理記錄;是否建立和保存對不安全食品自主召回、被責令召回的執行情況的記錄。

8.企業從業人員執行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情況。檢查企業是否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制度和健康檔案制度,保存對直接接觸食品人員健康管理的相關記錄;企業是否建立和保存對從業人員的食品質量安全知識培訓記錄,從業人員培訓時間是否達到每人每年不少于40學時。

9.企業食品安全事故處置制度建立和執行情況。檢查企業是否制定食品安全事故處置方案;企業是否定期檢查各項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如果發生食品安全事故,企業是否建立和保存處置食品安全事故的記錄。

(二)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

根據《食品安全法》、《省食品小作坊小經營店小攤點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要求,通過不定期檢查小作坊生產場所、設施與設備、生產過程、人員健康管理等制度執行情況,加大抽檢頻次,加大行政執法力度,按照生產品種目錄管理,禁止生產高風險食品,落實小作坊主體責任等措施,加強對小作坊的監督管理。重點檢查小作坊以下內容:

1.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加工的食品采用散裝的,應當在散裝食品的容器或者外包裝上清晰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貯存條件、成分或者配料表、食品小作坊的名稱、生產地址、聯系方式、許可證標號等內容;采用預包裝的,應當符合預包裝食品的相關規定。

2.從業人員應當保持個人衛生,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口罩。

3.用水符合國家規定的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

4.購進和使用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相關產品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和相關標準的要求,應建立查驗記錄制度,相關記錄、票據的保存不得少于產品保質期屆滿后六個月,沒有明確保質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5.應采取有效措施使原輔料、半成品與成品有效分離,并確保與食品接觸的設備、工具等表面清潔,防止交叉污染。

6.及時清理變質和超過保質期的食品。

7.使用食品級的洗滌劑、消毒劑。

8.符合環保要求,不產生擾民因素。

四、檢查方式及頻次

日常監督檢查和專項檢查相結合。根據《食品風險等級目錄》中評定的食品風險等級確定食品生產企業的檢查頻次。食品小作坊日常監督檢查原則上每年不少于兩次。新增食品企業和小作坊要及時納入監管。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各市場監管所要高度重視食品生產監督檢查工作,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責任人員,抓好落實,確保責任到人、措施到位,形成統一、協調、高效、無縫隙的食品生產監管體系。

(二)強化監管,注重實效。各市場監管所要嚴格按照《食品生產日常監督檢查要點表》對企業進行全面檢查。對檢查結果屬于基本符合的,書面責令其限期改正并提交整改報告,收到報告后及時組織復查;對檢查結果為不符合、有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潛在風險的,責令企業立即停止食品生產,自行整改后向縣局生產流通股提交恢復生產的報告,同時及時組織復查。對檢查發現的一般性問題現場提出整改要求,對涉及違規違法行為的,各市場監管所依法進行處理。

(三)立足實際,創新監管。各市場監管所要在加強日常監管工作的同時,重視開展基礎調研工作,要分析研究食品生產監管中存在的問題,突出重點,認真研究并提出加強日常監管的政策和對策,建立長效監管機制,進一步提高監管效能。

(四)遵守紀律,嚴格考核。各食品安全監督執法人員要嚴格按照黨風廉政建設相關規定,嚴格執法行政,公開公平執法,依法依規開展檢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