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作風建設年第二階段計劃
時間:2022-11-20 11:2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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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推進我局作風建設年活動的深入開展,根據《關于做好作風建設年活動第二階段工作的通知》(吉區效能辦字〔2012〕7號)工作要求,結合我局工作實際,特制定以下工作計劃:
一、工作目標
通過作風建設年活動自查自糾階段工作的深入開展,繼續深化學習、認真查擺、加強整改,切實解決干部隊伍作風建設方面存在的問題,實現工作作風進一步轉變,工作效率進一步提升,確保活動取得實效。
二、工作安排
1、全面開展個人自查。全體機關干部職工要認真對照《區司法局作風建設年暨集中整治影響發展環境的干部作風突出問題活動實施方案》(吉區司發〔2012〕2號)指出的干部作風十項突出問題,找準問題,認真查擺,并將自查情況形成自查報告,5月份交局辦公室留存備查。
2、開展干部下基層大走訪活動。按照班子成員走訪10戶、一般干部走訪20戶的標準,走訪生活困難群眾、敏感人群、服務對象等,理順情緒,化解怨氣,提高群眾對司法行政工作的滿意率。
3、廣泛征求群眾意見。通過發放征求意見函、召開座談會等形式向上級有關單位、區屬各單位、服務對象等征求意見,查找本單位及工作人員存在的突出問題,廣泛聽取群眾對我局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4、召開專題民主生活會。在廣泛征求局機關干部職工意見的基礎上,召開民主生活會,通過干部互相評議、領導點評等深入查擺問題,明確改進要求。
5、公開承諾,接受監督。局機關全體干部職工要認真梳理意見,落實整改措施,通過適當方式向工作對象、服務對象作出公開承諾,接受監督,并將整改報告交局辦公室留存備查。
三、工作要求
局機關全體干部職工要提高認識,充分認識自查自糾階段工作的重要性,認真查擺問題,落實整改措施,并按要求及時報送相關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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