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市道路交通實施“暢通工程”工作意見
時間:2022-11-27 03: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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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提高我市道路交通管理水平,營造文明、和諧、綠色的交通環境,根據公安部、建設部《關于2007年實施暢通工程工作的通知》(公交管[200*]34號)和省公安廳、建設廳、文明委《關于印發〈2007年福建省城市道路交通實施“暢通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閩公綜[200*]254號)的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200*年福州市實施“暢通工程”工作意見如下:
一、指導思想
在市委、市政府領導下,以黨的十7大精神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繼續發揮公安、城建部門的主力軍作用,進一步發揮道路交通綜合協調機構的職能,全面貫徹國家和省里的統一部署,以服務社會經濟發展和服務人民群眾為出發點,以提高廣大市民的文明程度和交通安全意識為著力點,以全面提升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為工作目標,狠抓道路交通管理的重點、亂點、黑點,實現交通管理的新突破。
二、工作目標
(一)福州市區在建城區鼓樓區、臺江區,倉山區的二環路以內,晉安區的福馬鐵路以西、外福鐵路以南的范圍內開展實施暢通工程工作,并要求達到二等管理水平。
(二)福清市建城區內在保持二等管理水平的基礎上,力爭達到一等管理水平。
(三)市區五一路、五四路、六一路、三高路、長樂北路建成“示范路”,馬尾區及各縣(市)應選擇一至兩條主干道建成“示范路”。
三、實施步驟(一)準備階段(7月20日前)。各縣(市)區要進一步完善組織協調機構和工作機制。在充分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對照評價指標體系,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出具體的實施方案,并報福州市實施“暢通工程”指揮部辦公室。(二)實施階段(2007年7月20日至2008年7月10日)。各級政府和各職能部門要根據各自職責及任務分工,各負其責、各司其職,密切配合逐項抓好落實。要加大資金投入,完善基礎建設。要充分利用交巡警力量,加大執法力度,著重整治城市交通的重點、亂點、黑點問題。積極推進“五進”工作,提高市民的交通意識和參與意識。全面落實校園周邊八條措施,進一步規范行車、停車秩序,堅決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的發生。
1、各縣(市)區要加強政策研究,確保城市交通可持續發展。對緩解城市交通擁堵進行(至2020年)長遠規劃,明確分階段(分別至2010年、2015年和2020年)發展目標。編制、調整城市綜合交通體系規劃、交通管理規劃、交通安全規劃和停車場專項規劃、公共交通專項規劃等。
2、市委宣傳部要組織新聞部門開辟“暢通工程”宣傳欄目,做到廣播有聲、電視有影、報紙有文。
3、市文明辦、市安監局要把交通安全列入文明社區評比和安全生產管理內容,組織開展“交通安全進社區”等活動。
4、市財政局要積極為實施“暢通工程”提供經費保障,加大基礎設施和交通管理設施的投入。
5、市工商局要嚴格把關核發商業攤點營業執照。
6、市城市管理執法局要加強“兩車”停放管理,科學規劃停車泊位,嚴格早、夜市攤點的管理,取締未經審批的占道、影響交通的攤點和廣告,清除沿街非交通性占道違章。
7、市交通局要定期對從事運輸行業的機動車駕駛員進行管理和教育,嚴格客運車輛駕駛員從業資格證的核發;市公路局要治理車輛超限超載。
8、市城市管理執法局、市交通局、市民政局等市直有關部門及各區政府要按照職責分工,查處人力三輪車、殘疾人代步車、兩輪摩托車、拼裝車非法營運。
9、市教育局要把道路交通安全法教育納入中小學生課程,落實好中小學生路隊制及交通安全聯系卡制度,加強校車管理。
10、市電業局要為交通管理提供電源;市園林局要為交通管理設施設置提供方便,及時修剪遮擋交通標志的樹枝;市統計局要按《評價指標體系》要求調查相關數據。
11、福州警備區要加強軍車管理,適時組織人員上路糾正軍車違法行為。
12、市建設局要進一步完善路網結構建設;市規劃局要科學規劃停車場建設,健全大型建筑交通影響評價工作。
13、市公交集團公司要加強對公交駕駛員教育管理,確保安全行車;要優化調整城市公交線網,努力創造快捷的公共交通。
14、市交巡警支隊要加強路面管理,提高守法率,確保“四個有序”,做到保安全、保暢通。同時要加強內部管理,提高執勤執法形象。
(三)總結考評階段(2008年7月10日后)。
2008年7月10日后市里將組織公安局、建設局、文明辦、安監局等相關部門對各縣(市)區開展暢通工程情況進行檢查評比。針對檢查評比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整改措施并抓好整改工作的落實,為迎接省檢、國檢做好準備。
四、工作要求(一)完善領導機構,明確工作職責。各縣(市)區要調整充實暢通工程的領導機構,進一步健全完善科學管理機制,真正形成政府牽頭,各部門齊抓共管的城市交通綜合管理體系。同時要明確任務,責任到人,建立考核機制,確保每項工作落到實處。要做到交通管理設施建設和道路建設同規劃、同施工、同驗收、同步交付使用,最大限度地保證城市交通體系的健全完善,建立交通影響評價的機制。對工作中的重點、亂點、黑點問題,要在政府的統一領導下,通過相關部門的共同努力,及時有效地予以解決,確保城市道路交通的暢通安全。(二)抓住工作重點,加強整體推進。公安、建設部門要認真總結實施“暢通工程”開展以來的工作經驗,認真分析當前影響城市暢通和交通安全突出問題。各縣(市)區要以2005年底及2006年初省國檢中發現的問題和不足為著力點和突破口,逐步改進,抓出成效。(三)改進路網結構,創造便民交通。建設部門要重點解決斷頭路、瓶頸路,加大對次干路、支路、小街小巷改造力度,優化路網結構,提高路網密度;完善優化過街設施,提高道路通行能力。(四)推行公交優先政策,大力發展公共交通。全面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建設部等部門關于優先發展城市公共交通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5]46號),加大公交發展政策扶持力度和資金投入,進一步強化和完善城市公共交通規劃、建設、運營和管理機制。進一步加強公交專用道建設,優化調整城市公交線網,不斷提高公共交通的吸引力和分擔率,努力創造快捷的公共交通。開展“城市公共交通周及無車日”活動,為公交優先創造良好輿論環境和社會氛圍,并按照建設部、公安部《關于開展創建“綠色交通示范城市”活動的通知》(建城[2003]169)的要求,創建“綠色交通示范城市”。(五)完善交通管理設施,提高道路通行能力。市交巡警支隊要盡快著手對標志、標線、信號燈以及護欄、中心隔離帶等交通管理設施進行全面檢查、匯總。進一步完善城市道路禁止、限行、限速、指路等交通標志設置以及標線完好清晰和規范問題。重點解決城市道路指路標志的大范圍、方向性、連續性的指路和夜間交通安全問題。在建成區主次干道合理設置流量監測、交通誘導、電子監控(含闖紅燈抓拍)、隔離護欄(合理開口)、震蕩標線和禁止左轉等設施,次干道以上道路相交路口進行合理渠化、安裝信號燈等。合理配置信號相位和綠信比,增加燈控路口數量,增加城郊結合部道路信號燈、隔離欄桿、減速帶、減速道釘、震蕩標線、路口警示燈等安全設施數量。進一步落實校園周邊“八條措施”,減少交通安全隱患。(六)建立城市信息平臺,提高智能化管理水平。在城市中心區主干道各路口建立流量、流速等交通信息采集點。二年內完成建成區主、次干道所有路通信息采集點的建立工作。在主干道增設可變信息板,并交通流量、車速、路段堵塞程度、交通事故、道路施工、交通管制等交通信息,方便出行者選擇合適的交通工具。(七)建立定期研判制度,提高道路通行能力。市交巡警支隊每日要收集道路交通擁堵情況,針對重點擁堵路口、路段,逐個分析查找原因,制定對策,逐個整改。通過實行單向交通、交通誘導、停車誘導、信號配時優化等手段,合理組織交通,提高道路通行能力。(八)創建“平安暢通縣區”,改善交通安全環境。未列入實施暢通工程評級的縣(市)區,要結合開展創建“平安暢通縣區”活動,按公安部、建設部下發的《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評價指標體系(2007年版)》的要求,逐步完善道路交通管理設施,充分利用現有的道路環境,提高道路通行能力。加大縣(市)區事故發生路段的排查、整治力度。加強對夜間超速、闖紅燈、酒后駕車等容易引發城市道路交通事故的重點交通事故發生規律的研判,采取針對性措施,降低事故發生率。市交巡警支隊要嚴把駕駛員培訓關、考核關,降低新駕駛人事故率。全面推行交通事故簡易程序快速處理的制度,降低交通事故對道路通行的影響。(九)加大管理力度,確保道路暢通。市交巡警支隊要根據轄區道路交通需求的變化,及時調整勤務模式和管理模式。針對不同時期交通特點,適時開展交通整治工作。要把突擊性整治與長效管理機制建設緊密結合起來,加大整治各種交通違法力度,提高行車速度,提高遵法率(行人達93%,非機動車達95%),進一步規范行車秩序、停車秩序、路口秩序。(十)加強業務培訓,提高民警素質。市交巡警支隊要組織民警學習相關法律、法規和業務知識,提高民警執法水平。通過舉辦培訓班對實施“暢通工程”具體工作人員進行培訓,聘請專家指導或組織到兄弟城市學習考察,提高“暢通工程”人員的素質,更好為實施“暢通工程”工作出謀劃策和指導工作。要加大督查力度,找出薄弱環節,改進辦法。在執法中堅持嚴格執法、熱情服務,樹立公安民警的新形象。要講究實際效果,扎扎實實地將暢通工程工作推向深處。(十一)抓好交通宣傳教育,提高文明交通意識。宣傳、公安部門要大力開展宣傳教育工作,繼續推進“五進”工作。以交通安全社區建設為突破口,充分發揮各新聞媒介、宣傳欄、宣傳標語等的作用,開展以“三規范”(規范行人、非機動車、機動車的走、行、停行為)為重點的倡導“文明交通”活動,加強“文明交通”的宣傳教育,使廣大交通參與者逐步養成良好的走路、行車和停車習慣。“文明交通”程度將直接影響“文明城市”評價,各成員單位要帶頭認領“交通文明示范路”、“交通文明示范路口”示范點,落實示范點的責任人、責任單位、協助單位,做到人人知曉,人人參與,共同創建文明交通。(十二)加強信息傳遞,做到獎懲分明。各縣(市)區“暢通工程”成員單位要真實、定期地反映工作進展情況,及時收集、反饋實施過程中的工作信息。各縣(市)區政府要定期對各單位下達任務完成情況進行檢查督促。暢通工程驗收結束后,由市里組織一次總結表彰大會,對工作扎實、成效顯著的及時給予表彰,對工作不力的給予通報和效能告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