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老干部工作管理的實施意見

時間:2022-02-20 04: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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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老干部工作管理的實施意見

開發區工委、各鎮黨委、市各部委辦局、各直屬單位黨委:

黨的十六大明確提出,要繼續做好離退休干部工作。這是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做好老干部工作的指導方針。為認真貫徹十六大精神,按照全國組織工作會議和全國老干部局長會議的要求,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老干部工作的各項方針政策和規定,立足實際,與時俱進,不斷提高我市老干部工作管理水平,努力開創老干部工作的新局面,特制訂老干部工作管理實施意見,并以此作為每年工作考核、檢查、評比表彰老干部工作的依據。

一、切實加強老干部工作的領導

1、各級黨委和有老干部的主管部門,都要建立(健全)老干部工作領導小組,有明確的分管領導和配備政治素質好、工作能力強、熱心為老干部服務的專(兼)職干部,明確基層單位主要負責人是老干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

2、各級黨委要把老干部工作列入黨委議事日程,每年二次以上研究有關老干部工作,定期聽取工作情況匯報。并注意因人事變動要及時調整和充實老干部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和老干部工作專(兼)職人員。

3、研究解決深化企業改革過程中,認真落實企業老干部政治、生活待遇,做好管理和服務,研究解決部分老干部政治、生活待遇不夠落實,特別是醫療、住房、工資等方面存在實際情況。

4、研究解決基層單位老干部離退休費、醫療費、節日慰問費、生活困難補助費和共享改革成果的待遇經費等。

5、研究解決發揮社區功能為老干部服務,對一些重大問題,主要領導要親自過問。

6、建立健全領導干部老干部的聯系制度。各級黨委和主管局主要負責人每年二次以上親自向本鎮、本部門系統全體老干部通報情況。單位一把手要做好四件事:即,每年二次以上參加老干部活動,探望重病住院老干部,二次以上家訪同級老干部;有條件的要為老干部辦1—2件實事。分管老干部工作的領導和工作人員對患病、臥床不起的老干部每季進行走訪一次,其他老干部每月電話詢訪一次。

7、老干部工作人員要明確老干部政策規定,業務熟悉,了解掌握老干部本人、家庭情況,建立工作臺帳,記錄全面。做到熱愛老干部,熱愛老干部工作,服務觀念強,工作作風細、解決問題好,老干部滿意程度要達到80%以上。

8、認真負責地做好信訪工作。對老干部的來信來訪中反映的問題,除急事速辦外,半月內要有明確的答復。對重要的來信來訪,主要領導親自抓,及時、認真地閱處。對一時難以解決的,要會同有關部門一起耐心細致地做好解釋和說服工作,取得老干部的諒解。

二、深入貫徹十六大對黨建工作的要求,全面落實老干部的政治待遇

1、繼續貫徹中組部《關于加強離退休干部黨支部建設的意見》,加強和改進對離退休干部黨員的管理,針對基層單位老干部黨員居住分散、高齡多病、行動不便等特點,采取符合實際的組織設置形式和活動方式,保證他們正常參加組織活動。尤其重視并確保改制(轉制)企業的每一位老干部黨員都生活在組織之中,不能出現老干部中“有黨員無組織、有組織無上級”以及“老干部黨員黨費無處繳”的現象。

2、全面落實老干部基本政治待遇。各單位應認真組織老干部參加市委有關部門組織舉辦的理論學習會、專題報告會、情況通報會等活動;繼續做好為老干部訂閱《昆山日報》的工作,做到人手一份,真正讓老干部及時了解黨和國家的大政方針及本地區、本部門改革開放和現代建設的新發展,使他們感受到黨的溫暖,始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充分發揮老干部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中的推動和表率作用。組織引導老干部通過多種形式,在群眾中廣泛宣傳“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宣傳黨的十六大精神。繼續發揮老干部在關心下一代、加強青少年的思想道德建設、革命傳統教育、愛國主義教育、艱苦奮斗教育、推進依法治國和依德治國相結合等方面的政治優勢作用。支持和鼓勵老干部參與文明城市、文明行業、文明社區、文明鄉鎮、文明家庭等群眾性的創建活動,以及各項社會公益性活動。同時注意總結、宣傳表彰表現突出的老干部。

三、讓老干部切實感受到改革發展穩定帶給他們的實際利益,全面落實老干部生活待遇的政策規定

1、各黨委、各有關單位應始終堅持老干部“生活待遇略為從優”的政策原則。在制定各項改革(措施)出臺時,要充分考慮老干部的利益,同時落實老干部“生活待遇略為從優”的配套措施,促進老干部生活待遇的全面落實。

2、各黨委和有關主管局(系統)應主動與“社保”、養老保險處和有關單位加強聯系,了解檢查所屬單位對老干部的離退休金、醫療基金及其他經費的征繳情況和發放情況。發現欠繳情況,應及時給予指正,確保老干部各項生活待遇經費按時足額解繳,確保“社保”、“醫保”部門按時按規定足額發放給老干部。

3、嚴格執行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蘇辦(1999)53號文件關于在企業改制過程中“必須落實好離休干部的管理單位,同步制定和落實保障離休干部生活待遇經費的措施和辦法,并列入企業改制方案,凡是離休干部的安置管理和各項經費不落實的,企業改制方案不予審定通過”的規定。各有關部門和系統要檢查企業改制以及下屬經濟效益差的單位是否對國家明文規定企業離休干部有關統籌項目,全部納入統籌;老干部的新管理單位是否落實,移交接工作是否到位,有關他們的生活待遇項目、標準是否明確等。同時對確有困難的企業,上級主管部門要幫助解決,主管部門解決確有困難的,由同級政府統籌解決。

4、各黨委和有關主管部門應遵照我市有關離休干部生活待遇的政策規定,對離休干部遺屬無工作、無經濟收入的,要及時為他們辦理每月生活費補貼工作和辦理參加享受職工醫療保險的報(審)批手續;對臥床不起的,身患重病、行動不便的,對身患殘疾、起居需人照料的離休干部,要及時為他們辦理享受特別護理費的報(審)批手續;對生活困難的老干部和離休干部遺屬,要主動關心,給予一定的補助,幫助他們解決生活上存在的困難和問題,使他們晚年生活幸福、延年益壽。

四、加大老干部活動和活動服務設施的建設力度,創建完善老干部高齡養老的環境和條件

各黨委和有關主管部門對老干部活動室(中心)工作要加強領導,加大投入,規范管理,依據老同志的身體狀況和興趣愛好,探索新的活動方式,增加新的活動項目,不斷拓展活動內涵,切實把活動室(中心)辦成高雅樸實,豐富多樣,健康活躍的活動場所,成為老干部精神贍養的陣地、老有所樂的場所、文明建設的窗口。

1、領導重視。要將老干部活動室(中心)的建設作為精神文明建設的一項重要內容,各有關領導要經常聽取活動情況匯報,研究解決活動中的問題。定期或不定期檢查、指導活動工作。

2、組織健全。建立健全黨委分管領導為組長、組織人事職能部門人員和老干部代表組成的老干部活動管理小組。活動室(中心)配有專職人員,負責日常工作。管理小組定期召開會議,聽取匯報,制訂活動計劃,解決具體問題。

3、陣地固定。活動室(中心)地點選擇應相對于老同志居住較密集的區域,使用面積一般不少于100平方米,內設圖書閱覽室、棋牌室、球類室、影視室。有條件的可開設桌球室、健身房和室外門球場。

4、制度規范。按照“老有所樂”文明健康活動的要求制訂和健全八項規章制度即:管理小組目標責任制、管理人員工作職責、年度活動規劃、月活動計劃、各室開放活動制度、各項活動開展登記(錄)制度、清潔衛生管理制度、圖書報刊借閱登記制度。并公布上墻。

5、器具齊全。堅持每年對活動室(中心)投入一定資金,改善活動陣地的內外環境和添置活動器材。報刊雜志征訂10種以上,芷書250冊以上,各種活動器(具)材5種以上(包括配置電教設備)。

6、活動正常。要根據老同志的興趣、愛好的特點,組織老干部開展有益身心健康的文化、體育、娛樂活動。堅持每月活動日制度、每月1—2次政治理論學習和文化、科普、老年保健知識等方面的學習和講座,每月組織1—2次小型自娛自樂的文體活動。

7、文明整潔。活動室(中心)環境布置優雅、美觀、大方、樸實、怡靜,適合老同志的特點。管理設置放置有序、衛生整潔、設備安全完好無損。活動項目健康、文明、向上,反對封建迷信和與文明建設內容不符的各種行為。

五、按照“三個代表”要求,加強老干部管理隊伍建設,提高服務水平

各黨委要關心老干部工作隊伍的建設,組織工作人員深入學習十六大精神,進一步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改革意識,增強在老干部工作實踐中貫徹落實“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自覺性和主動性。在老干部工作人員中大力弘揚艱苦奮斗、無私奉獻、腳踏實地、埋頭苦干的精神,強化全心全意為老干部服務的思想認識,牢固樹立立足本職崗位、開拓進取、奮發有為、爭創一流業績的信心和決心。同時我們也要關心、愛護老干部工作人員,支持他們的工作,做好對他們政治思想、政治理論方面的教育和業務技能的培訓。要幫助他們解決工作、學習、生活中的實際問題。通過培養、交流、使用等措施,為他們的成長進步創造條件,真正做到“三個留人”。

老干部工作是黨的干部工作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是黨和政府的一項重要工作。我們一定要充分認識做好新世紀、新階段老干部工作的重要意義,在市委、市政府的直接領導下,堅持與時俱進、堅持齊抓共管,協力推進老干部工作的全面發展,努力開創全市老干部工作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