換屆選舉安排意見
時間:2022-09-05 08: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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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轉發市委組織部、市民政局《關于全市村級黨組織領導班子和第七次村民委員會換屆選舉工作的安排意見》(渭市辦發[2008]77號)精神,縣委、縣政府決定,從**年8月至12月底在全縣進行村級黨組織領導班子和第七次村民委員會換屆選舉工作。現提出如下安排意見:
一、充分認識搞好村“兩委會”換屆選舉的重大意義
村“兩委會”換屆,是農村基層民主政治生活中的大事,也是加強黨在農村執政能力建設的重要內容,事關農村改革、發展、穩定大局。把黨員群眾公認、有領富能力、有奉獻精神、真心實意為群眾服務的人選進“兩委會”,對加強農村基層組織建設,推動農村基層民主政治建設,密切黨同農民群眾的聯系,鞏固黨在農村的執政基礎,加快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等方面,有著深遠而重要的意義。各級黨委、政府要從戰略和全局高度,充分認識做好村級黨組織領導班子和村民委員會換屆選舉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村“兩委會”換屆選舉作為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提高黨的領導水平和執政水平的重要內容抓緊抓好。通過換屆選舉,提高村級干部整體素質,推進農村基層組織建設和民主政治建設,為促進農村穩定、農民增收和農業發展,加快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提供堅強的組織保證。
二、明確指導思想、目標要求和工作原則
這次村“兩委會”換屆選舉工作的指導思想是: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黨的十七大要求,以提高素質、改善結構、激發活力、推動工作為目標,堅持黨的領導,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充分發揚民主,嚴格依法辦事,不斷改革創新,切實保證按照廣大農村黨員和農民群眾意愿,選舉產生新一屆村黨組織領導班子和村民委員會,努力健全村黨組織領導的充滿活力的村民自治機制,不斷提高農村基層組織的執政能力和水平,扎實推進農村基層民主政治建設。
目標要求:一是進一步精簡村干部職數,積極推行村黨組織書記、村委會主任“一肩挑”和村“兩委會”成員交叉任職。村級黨組織領導班子、村民委員會一般各由3-5人組成,力爭通過換屆,全縣“一肩挑”比例和村民委員會中黨員所占比例分別比上一屆提高15%和10%以上。二是進一步優化村級班子的年齡、文化和性別等結構。要把復轉軍人、返鄉學生、鄉(鎮)企業員工、返鄉回村居住退休干部納入選人視野,特別要在農村致富帶頭人、外出務工經商回村創業人員中選拔村級干部,力爭通過換屆,選拔一批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的黨員干部,使全縣村級班子中40周歲以下和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干部分別達到總數的60%和50%以上。重視把農村符合條件的優秀年輕婦女選進村級領導班子,力爭新一屆村“兩委會”班子中要各有1名婦女干部,村委會主任中,婦女占到5%。三是要進一步完善村黨組織領導下的“兩委會”分工負責制,健全領導體制,明確工作職責,理順工作關系,形成工作合力,提高村級班子的整體功能。
工作原則:一要堅持加強黨的領導的原則。把加強黨的領導貫穿換屆工作的全過程,加強黨組織對換屆選舉工作在政治上、思想上及重大問題、重要環節上的領導,充分發揮黨組織的領導核心作用,保障村“兩委會”換屆選舉工作順利進行。二要堅持充分發揚民主的原則。在村“兩委會”換屆選舉中,要保證黨員群眾依法行使知情權、參與權、選舉權和監督權,廣泛聽取黨員群眾的意見,依法有序地組織黨員群眾正確行使自己的民主權利,讓黨員群眾依法自主選擇當家人。三要堅持嚴格依法辦事的原則。要嚴格遵守《黨章》及法律、法規,依法按章規范操作,凡是法律法規有明確規定的,都必須嚴格依法辦事,切實做到法定的程序一點也不能變,該走的步驟一點也不能減,給黨員群眾的權利一點也不能少,保證村“兩委會”換屆選舉程序的合法性和選舉結果的有效性。
三、嚴格把握人選條件
一般村黨組織領導班子和村民委員會成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能認真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模范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公正廉潔,作風正派,在黨員和村民中有較高威信;有文化、懂經營、會管理、民主意識強,有較強的組織領導能力;辦事公道,熱心為村民服務;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齡一般在55周歲以下,身體健康,能正常履行工作職責。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不能推薦提名為村黨組織領導班子和村委會成員候選人:受黨紀、政紀處分,未滿規定時限的;嚴重違反計劃生育、土地政策和村規民約,造成不良影響的;犯罪嫌疑人和正在服刑的;信奉邪教,經常參與賭博和封建迷信活動的;操縱宗教、宗派勢力干預農村正常工作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差,拒不履行法定義務,沒有群眾威信的;患有嚴重疾病不能正常履行職責的。
四、切實規范工作步驟
全縣村“兩委會”換屆選舉工作,原則上先進行村黨組織領導班子換屆,再進行村民委員會換屆。具體分為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動員部署(8月初至8月31日)。
主要認真做好以下五方面工作:
1、成立機構,開展培訓。各鄉鎮在縣委、縣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成立換屆選舉工作領導小組,制定村黨組織領導班子和第七次村民委員會換屆選舉工作方案。縣委組織部、縣民政局組織對各鄉鎮的業務骨干就換屆有關法律、法規進行培訓。
2、深入調研,吃透村情。各鄉鎮組織包村干部,深入調研,主動了解各村黨員、干部及村民的思想動態,掌握轄區村級組織建設和后備干部的基本情況,依據村情制定切實可行的解決問題的措施。
3、搞好財務審計,理清債權債務。按照“積極、穩妥”原則,組織鄉鎮農經站,對現任村級干部任職期間的財務收支情況進行審計,消除虛假債務,解決違紀問題,防止因債務、賬務問題而影響正常選舉。
4、認真考核評議,推行村務公開。換屆前,各鄉鎮黨委、政府要對整個村“兩委”班子成員任職情況進行述職評議和民主測評,讓黨員群眾對現任村干部做出客觀、公正的評價。同時,還要重點抓好以財務公開為主的村務公開工作,努力把各種問題化解在換屆選舉前。
5、強化宣傳引導,營造良好氛圍。充分利用廣播、電視、網絡、標語等媒介,向群眾宣傳換屆選舉政策法規、選人標準、選舉方式以及選民權利義務等,增強黨員群眾對村“兩委會”換屆選舉工作知曉率和關注度。
第二階段,組織實施(9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村級黨組織領導班子換屆選舉工作(9月1日至10月31日)。
村級黨組織領導班子換屆選舉工作要按照《中國共產黨章程》、《中國共產黨基層組織選舉工作暫行條例》等有關規定要求,全面實行“兩推一選”(由黨員、群眾推薦村黨組織委員候選人,然后先召開黨員大會選舉產生黨組織委員,再由黨組織委員選舉產生黨組織書記、副書記)。
主要工作步驟:
1、準備工作。換屆前,村黨組織召開委員會會議,討論通過“關于召開黨員大會的決定”,并向鄉(鎮)黨委呈報關于召開黨員大會的請示,包括黨員大會召開的時間、指導思想、主要議程、下屆黨支部(總支)委員會委員、書記、副書記名額及提名和選舉辦法。鄉(鎮)黨委批復后,及時召開村黨組織委員和黨小組長會議,傳達鄉(鎮)黨委批復精神,研究召開黨員大會的相關事宜。
村黨支部(總支)黨員大會由上屆支部(總支)委員會籌備召開,大會期間由上屆支部(總支)委員會主持工作。
2、黨員推薦。村黨組織召開黨員大會,采取無記名投票方式,推薦下一屆村黨組織委員候選人初步人選。參加黨員大會的黨員超過應到會黨員數的4/5,視為有效。推薦情況上報鄉(鎮)黨委,鄉(鎮)黨委按照下一屆村黨組織委員名額1:2的比例,研究確定候選人初步人選。
3、群眾推薦。村黨組織召開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會議,對鄉(鎮)黨委批復的村黨組織委員候選人初步人選進行信任投票,現場公開計票。計票人由支部(總支)委員會或大會主持人從會議工作人員或不是候選人的黨員中指定。參加投票的人數不得少于本村村民或村民代表的85%。鄉(鎮)黨委在推薦票過半數的人選中,按照比下一屆村黨組織委員名額多2至3人的差額,研究確定考察對象。
4、組織考察。鄉(鎮)黨委派出考察組,對考察對象進行考察,根據“兩推”和考察情況,按照比應選人數多1人的差額研究確定下一屆村黨組織委員預備人選。
5、黨內選舉。村黨組織按照有關規定和程序先召開黨員大會,差額選舉產生新一屆村黨組織委員,然后召開村黨組織委員會,選舉產生村黨組織書記、副書記。選舉結束后,將結果上報鄉(鎮)黨委批準。進行選舉時,有選舉權的到會人數超過應到會人數的4/5,會議有效;村黨支部(總支)委員會委員、書記、副書記的差額比例均為當選人數的20%。被選舉人獲得贊成票超過實到會有選舉權的人數的一半,始得當選。
對村風正、村情穩的村也可實行“兩推直選”,即由鄉(鎮)黨委根據黨員推薦和群眾推薦的結果,經考察后,確定村黨組織領導班子成員候選人,交村黨員大會直接選舉產生村級黨組織書記、副書記和委員。
在村黨組織換屆選舉時,要切實把握好以下5個問題:
1、村級黨組織委員的設置。黨員人數在7人以下的村,一般不設支部委員會,由黨員大會直接選舉產生一名書記,必要時可增設一名副書記;黨員人數在7人以上,不足50人的村,支部委員會一般由3人組成,可設書記、組織委員、宣傳委員;黨員人數在50人以上的村,支部(總支)委員會一般由5人組成,除設書記、組織委員、宣傳委員,還可根據實際,增設一名副書記和其他委員。
2、參會人數的計算。有以下情況的,經信函、電話聯系等方式征求本人意見、黨員大會討論同意后,在黨員推薦、選舉過程中可不計入應到會人數:
(1)患有精神病或其他疾病導致不能表達本人意志的;
(2)自費出國半年以上的;
(3)雖未受到留黨察看以上處分,但仍在服刑的;
(4)年老體弱臥床不起和長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5)工作調動或外出務工達半年以上,按規定應轉黨組織關系而沒有轉接的。
3、主要議程。支部(總支)黨員大會的會期一般為一天,會議議程是:①奏《國歌》,宣布大會開幕;②黨組織書記做工作報告;③選舉;④奏《國際歌》,宣布大會閉幕。
4、選舉程序。選舉程序是:①通過大會選舉辦法和監、計票人名單;②介紹村黨組織書記、委員正式候選人的基本情況;③無記名投票:計票結束后,監票人向大會報告被選舉人得票情況,大會主持人宣布當選人名單。
5、監、計票人的產生。監票人由主持人從不是候選人的黨員中提議,經黨員大會表決通過。召開黨的支部(總支)委員會選舉支部(總支)書記、副書記時,監票人由會議主持人從不是候選人的委員中提議,經選舉人表決通過。計票人由大會主持人從會議工作人員或不是候選人的黨員中指定。
選票上的候選人名單一律按姓氏筆畫排列。
(二)村民委員會換屆選舉工作(10月15日至12月20日)。
村民委員會換屆選舉在村黨組織領導下進行。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以下簡稱《村民委員會組織法》)、《陜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辦法》、《陜西省村民委員會選舉辦法》的規定和省(市)委、政府《關于全省(市)村級黨組織領導班子和第七次村民委員會換屆選舉工作的安排意見》要求,結合貫徹《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健全和完善村務公開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見》(中辦發[2004]17號)精神,依法認真組織實施。
全縣第七次村民委員會換屆選舉日原則統一定于11月29日、30日兩天進行。
主要工作步驟:
1、推選成立村民選舉委員會(10月31日以前進行)。在鄉鎮換屆選舉工作指導小組和包聯部門的具體指導下,由上屆村民委員會組織召開村民會議或者各村民小組會議,選民直接推選產生村民選舉委員會。要最大限度地擴大支部成員和黨員在選委會中的比例,更好地發揮村黨支部在換屆選舉中的領導核心作用。村民選舉委員會一般由5-9人組成,具體到一個村的數額(一般為單數),要根據村的規模大小,人口多少及選舉工作量,由村民會議或者村民代表會議討論決定。村民選舉委員會設主任(組長)1人,副主任(副組長)1至2人,由村民選舉委員會成員推選產生。村民選舉委員會成員中應當有婦女參加。村民選舉委員會成立后上一屆村民委員會應及時進行公布。
2、搞好選民登記(11月5日以前進行)。享有選舉權利的村民即為選民。確認選民的條件為:必須年滿18周歲;必須居住在本村、有固定住所,履行村民義務;未被司法機關依法剝奪政治權利,或被剝奪政治權利期滿后已恢復政治權利。選民的年齡計算到本村選舉日為止。具有選民資格的村民在戶口所在地的村進行登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村民選舉委員會確認,在取得戶籍所在地選民資格的證明后,可以在居住地進行選民登記:(一)結婚后居住在配偶所在地的村,戶口未遷移的;(二)雖屬非農業戶口但無固定職業,仍在原村居住并履行該村村民義務的;(三)因受聘在居住地工作,不能在戶籍所在地的村進行選民登記的。(四)結婚后因特殊原因無法向配偶居住地遷移戶口,仍在原居住地居住的。在居住地進行選民登記后,不得在戶籍所在地再進行登記。村民選舉委員會依法進行選民資格審核和確認,做到不錯登、重登、漏登后,要在選舉日20日前張榜公布。對有特殊情況選民的登記和資格認定,村民選舉委員會要按照有關法律規定,廣泛征求村民意見,必要時可召開村民會議討論決定。對已確認為選民的村民要依法發給選民證。
3、搞好候選人提名(11月15日前進行)。一是村民選舉委員會要按照《陜西省村民委員會選舉辦法》規定和省市縣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本村實際,制定候選人必須具備的基本條件,經村民會議討論通過后予以公布。二是按照省市黨委政府要求,村民委員會由3至5人組成。人口在1000人以下的村,村民委員會一般設3人;1000人至3000人的村,設3至5人;3000人以上的村,設5人。具體職數由村民會議根據本村實際情況討論決定。三是村民委員會成員候選人,應當召開村民會議或者村民小組會議進行。提名時應當填寫村民委員會主任、副主任、委員候選人空白提名表,每一提名表填寫的候選人人數不得超過應選人數。提名候選人時由選民“一人一票”提名。提名候選人應按得票多少依次進行公布。四是確定正式候選人。提名的候選人按照“村民委員會主任、副主任候選人應當分別比應選名額多1人,委員候選人應當比應選名額多1人至2人”的差額選舉原則,以得票數相對多者確定為正式候選人。確定的正式候選人可不進行資格審查,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矛盾,但對有明顯違法違紀行為或在選民中爭議較大的候選人,應在報請縣換屆選舉指導小組同意后,由村民選舉委員會組織選民再進行提名確認后予以更換,也可從其他提名的候選人中按得票順序依次遞補。正式候選人在選舉日5日前必須進行公布。
4、依法按程序組織選舉日投票選舉(原則11月29日或30日)。要堅持“選舉村民委員會,有選舉權的村民過半數參加投票,選舉有效”的原則。正式選舉時,各村必須設立中心會場,懸掛會標、張貼標語,設立秘密劃票間等。要動員選民(老、弱、病、殘除外)參加選舉大會并親自投票,投票選舉要嚴格按照規定的程序進行。候選人獲得參加投票的選民的過半數選票,始得當選。獲得過半數選票的候選人人數多于應選名額時,以得票多者當選。如果票數相同不能確定當選人時,應當就票數相同的候選人再次投票,得票多者當選。選舉結束后應當場宣布選舉結果,于選舉大會當日或次日以書面形式予以公告,并頒發當選證書。選舉中,獲得過半數選票的當選人人數少于應選名額時,不足的名額應當在沒有當選的候選人中另行選舉。另行選舉時,根據第一次選舉得票多少的順序,按照《陜西省村民委員會選舉辦法》第十條規定的差額比例,確定候選人。候選人獲得參加投票的選民的過半數的選票,始得當選。經過另行選舉,當選人數達到3人以上但仍不足應選名額時,不足名額可以暫缺。若主任暫缺,由得票多的副主任臨時主持村民委員會工作;若主任、副主任都暫缺,由村民選舉委員會指定一名當選選票相對多的委員臨時主持村民委員會工作。其缺額的主任、副主任可在適當時候進行補選。
當選人數不足3人的,無法組成新一屆村民委員會,還應進行第二次或第三次另行選舉,選出3人組成新一屆村民委員會。另行選舉應當在三十日內進行,如果進行了三次另行選舉仍未選出3人的。根據《陜西省村民委員會選舉規程》有關規定:“就不要再進行選舉了,經縣鄉換屆選舉指導小組同意,可由村黨組織書記暫時主持村民委員會工作,已當選的村民委員會成員資格有效,參與村民委員會工作。縣、鄉黨委、政府和選舉領導機構,應派人調查,尋找原因,待做好工作后再啟動補選程序。”鑒于換屆選舉可能發生的突發性、群體性事件和破壞選舉的違法問題的情況,應建立公安機關牽頭的快速反應機制,及時掌握查處選舉中出現的各類違法問題,保證選舉工作的正常進行。
村民委員會選舉工作結束后,新一屆村民委員會應在選舉后十五日內組織村民進行村民小組長和村民代表的選舉,健全村民會議和村民代表會議制度,健全和完善村務公開民主管理制度,成立村務公開監督小組、民主理財小組。
第三階段,總結驗收(12月31日之前)。
換屆選舉結束后,各鄉鎮黨委要進行一次回頭望,健全選舉檔案,做好工作總結。對于換屆時沒有合適人選的村,可在鄉鎮機關或企事業單位中通過公開選拔、交流下派等方式解決。對個別難度大,一時不能進行換屆選舉的村,聯系鄉鎮的縣級領導要親自協調,由鄉鎮臨時指定一名負責人或者由鄉鎮黨委下派一名干部臨時負責村“兩委”工作(村黨組織書記和村委會主任不得采取直接任命的形式)。對于已經選出村“兩委會”的村,鄉鎮換屆工作領導小組要在督促新老班子在10日內完成公章、辦公設施、經營資產、相關帳務、資料檔案等移交的同時,指導其結合上屆工作實際,制定本村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健全各項制度。縣上適當時候對新當選的村“兩委會”干部進行業務培訓。
五、加強組織領導,確保村“兩委會”換屆選舉工作順利進行
(一)明確職責,夯實責任。縣換屆選舉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縣委書記賀韌同志擔任。鄉鎮黨委書記作為本鄉鎮換屆選舉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要親自擔任村“兩委會”換屆選舉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縣換屆選舉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特別是組織、民政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切實做好換屆選舉的組織和指導工作。要建立縣級領導、部門包抓鄉鎮換屆選舉工作責任制,包聯縣級領導、包聯干部要全程參與包聯鄉鎮的換屆選舉工作,指導制定方案,協調處理相關問題。要落實工作經費,縣財政要對全縣村“兩委會”換屆選舉工作撥付一定經費。
(二)逐步實施,穩步推進。在村“兩委會”換屆中,要本著先易后難、穩步推進的原則。對不同類型的村分類指導,區別對待。對村情復雜、管理薄弱的村,要選派得力干部組成工作組駐村指導選舉工作。對少數受家族宗族勢力影響較大、干群關系矛盾較多、暫不具備選舉條件的村,要先進行整頓,解決問題,待條件成熟后再適時進行選舉。有條件的地方,可運用現代科技手段對選舉現場進行有效監督。
(三)重視信訪,保持穩定。各鄉鎮要高度重視群眾來信來訪工作,超前考慮,制定預案。鄉鎮黨委書記作為村“兩委”換屆信訪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換屆選舉過程中出現的信訪問題,要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及時掌握動態,采取得力措施,認真主動予以解決。對換屆選舉工作中出現的重大信訪問題,各包聯縣級領導、抽調干部要協助鄉鎮妥善處理。對換屆過程中涉及到的政策問題,由鄉鎮黨委分別指定一名領導負責答復。對因信訪問題造成不良影響的,要通報批評;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四)嚴肅紀律,依法辦事。未經縣委批準,無故不組織或拖延村級黨組織領導班子和第七次村民委員會換屆選舉的,要追究鄉(鎮)黨委、政府和村黨組織、村委會主要負責人的責任。堅決制止和糾正有法不依、以言代法、壓制民主的錯誤做法。要堅決防止宗族、宗派、宗教及邪惡勢力干擾、影響選舉工作。對干擾、破壞選舉的,公安、司法機關要依法查處。選舉期間,各級人大、政協可組織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深入鄉村進行視察,加強對選舉工作的監督檢查。
(五)善始善終,做好后續。換屆后,各鄉(鎮)要及時統計、匯總、上報選舉結果,進行自查。縣上將于2009年1月中旬統一組織檢查驗收。同時,各鄉鎮要認真開展和離職村干部“談心”活動,積極主動的做好離職村干部的思想工作,幫助解決好他們的困難問題,順利完成村級班子的新老交接,確保全縣農村社會和諧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