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干部考察意見
時間:2022-09-13 02: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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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常性考察是組織考察工作的重要方式,是增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實際需要,是新形勢下加強對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激勵與約束、管理與監督的重要舉措。為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市管黨政領導班子及領導干部考察工作,建設干事創業、奮發有為、經得住各種考驗的高素質領導班子和干部隊伍,制定本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黨的干部路線方針政策,堅持實事求是、德才兼備、注重實績、群眾公認的原則,以科學的發展觀和正確的政績觀,全面、準確地評價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為加強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隊伍建設提供客觀依據,促進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不斷提高領導水平和執政能力,為全市經濟和社會事業發展提供強有力的組織保障。
二、考察對象
(一)市直黨政群機關、事業單位領導班子和副局級以上干部;
(二)各鎮、街道辦事處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成員;
(三)市法院、市檢察院領導班子和領導成員;
(四)市委管理的其他單位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視情況安排考察。
三、考察內容
對領導班子考察的主要內容是工作成效、班子自身建設和領導決策水平三個方面。
(一)工作成效:市直部門領導班子,主要考察發揮職能作用、為經濟建設服務、黨的建設、精神文明建設等;鎮、街道辦事處黨政領導班子,主要考察經濟建設、社會事業發展、黨的建設、精神文明建設等。
(二)班子自身建設:主要考察以“以講促學”為主要內容的理論學習、民主集中制、團結協作、選人用人、黨風廉政建設、機關作風建設等。
(三)領導決策水平:主要考察科學判斷形勢、駕馭市場經濟、應對復雜局面、依法行政、總攬全局等方面。
對領導干部考察的主要內容是思想政治素質、組織領導能力、工作作風、工作實績和廉潔自律五個方面。
(一)思想政治素質:主要包括思想道德品質、政策理論水平、群眾觀念、組織原則、法制觀念等。
(二)組織領導能力:主要包括開拓創新、駕馭局面、溝通協調、科學決策、解決復雜問題等。
(三)工作作風:主要包括敬業精神、求真務實、民主作風、團結協作等。
(四)工作實績:主要包括工作思路、工作落實、履行職責、完成任務等。
(五)廉潔自律:主要包括為政清廉、八小時以外情況等。
經常性考察要重點考察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是否樹立正確的政績觀、落實科學的發展觀、增強執政為民的群眾觀,在貫徹執行市委、市政府有關決策、決定,完成責任目標方面所做的工作,在物質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設方面發揮作用、取得實績及群眾認可情況。
考察政績,既要看經濟建設成果,又要看社會進步;既要看城鎮變化,又要看農村發展;既要看硬環境的加強,又要看軟環境的改善;既要看當前的發展,又要看發展的可持續性;既要看經濟增長的總量,又要看人民群眾得到的實惠;既要看經濟社會發展的成果,又要看黨的建設的成效。通過考察,引導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用政治的觀點看政績,把“三個代表”重要思想作為政績觀的靈魂和指南;用群眾的觀點看政績,把實現人民群眾的利益作為創造政績的根本目的;用發展的觀點看政績,把實現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作為創造政績的重要內容;用實踐的觀點看政績,把重實干、求實效作為實現政績的重要途徑;用全面的觀點看政績,把黨和人民的要求作為評價政績的重要尺度。
四、考察形式
根據不同考察任務,在不同時段,經常性考察可采取下列任一合適的考察形式。
(一)年度考察。年度考察是對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一個工作年度(屆中、屆末年份除外)的運行情況和表現情況的考察。年度考察要充分利用年度目標管理績效考核的結果,將其作為考察評價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的重要依據。
(二)跟蹤考察。跟蹤考察是領導班子調整一段時間后和在全市重點工作、重大事項實施過程中,對領導班子運行情況和領導干部落實重點工作、推進重大事項情況進行的考察。重點考察領導班子整體功能發揮情況和領導干部在完成任務過程中的表現情況。
(三)即時考察。即時考察是針對重大、緊急事項隨時安排的考察,是把過程考察與結果考察、考察人與考察事有機結合的一種考察方式。在下列情況下,可對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進行即時考察:市委、市政府作出重大決策和重要工作部署后,發生重大自然災害、重大疫情、重大安全事故、重大群體性事件及其他重大突發事件后。即時考察的重點是: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在關鍵時刻和重大事件中的政治態度、負責精神,駕馭局面、控制事態、統籌協調、處理突發事件和解決復雜問題的能力。
(四)追溯考察。追溯考察是對領導干部過去某段時間的工作績效重新進行的考察。在追溯考察中,對那些雖然已成為歷史,但被實踐證明確屬突出政績和重大貢獻的,應作為干部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據;而對曾經被視為突出政績,但被實踐證明是虛假政績的,應重新認定,對造成重大損失的,按有關規定追究責任。考察中,要特別關注那些長期在艱苦崗位、困難環境工作的干部和那些不圖虛名、埋頭苦干、注重為長遠發展打基礎的干部。
(五)分類考察。分類考察是按照職位分類和職能特點,針對不同班子中同類職位或同類職能的干部進行相對集中的比較式考察。分類考察要對考察情況的共性與個性進行綜合分析比較,研究職位設置和干部配備的規律,提出改進和加強同類干部管理的意見和措施。
(六)調研考察。調研考察是針對班子建設和干部成長的一般規律進行的專題考察。重點針對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隊伍建設中存在的突出問題、薄弱環節或傾向性、苗頭性問題,深入研究人與事、人與崗、職位與職能、個體與整體的關系,提出優化班子結構、增強班子整體功能、提高干部素質和執政能力的意見和建議。
五、考察手段
經常性考察本著簡便易行的原則,運用民主測評、發放征求意見表、個別談話、專項調查、實地查看、查閱資料和參與有關工作檢查、督查、調研等手段進行。根據考察工作需要,也可靈活運用以下手段。
(一)述職述廉測評。按照有關規定,市管黨政領導班子及其成員,每年進行一次述職述廉報告和民主測評。按規定,民主測評票分A、B、C三種類型,A票由單位黨政主要負責同志填寫,B票由其它市管干部填寫,C票由其它與會人員填寫。
(二)工作案例記錄。市管黨政領導干部要把解決困難和問題作為一項重要工作,做好詳細的工作案例記錄。在經常性考察中報給考察組,經考察組認定后,由市委組織部統一匯總報告市委。
(三)政績公示評議。建立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政績公示評議制度。結合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述職述廉,組織對市管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進行政績公示評議。政績公示評議采取書面形式,將反映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主要政績的文字材料提前印發參加評議的人員,結合民主測評,征求對公示評議對象工作實績的評價意見。
(四)考察對象自我評價。由考察對象本人撰寫自我評價材料,總結自己一段時間的思想和工作情況,重點匯報承擔任務、履行職責、采取措施、解決困難和問題、取得績效的情況,客觀評價自身的優點、特長、缺點和不足。
(五)經濟責任審計。會同審計部門或委托審計部門,對負有經濟責任的市管黨政領導干部進行經濟責任審計,并逐步探討績效審計。
(六)加強和改進對民主生活會的指導。落實上級黨委(黨組)成員指導下級黨組織民主生活會制度。各鎮、街道辦事處和部分市直部門(單位)黨委(黨組)民主生活會之前,市委領導同志在市委組織部或市紀委有關同志的陪同下,按照分工與班子成員進行個別談話,了解掌握領導班子及成員在思想、工作、作風等方面的情況,就開好民主生活會,增強領導班子解決自身問題能力,提出意見和建議。
(七)征求有關方面意見。根據考察對象的實際情況和考察工作需要,可征求其業務上級、管理和服務對象、有關職能部門的意見。考察市直部門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注意征求市級分管領導和有關執紀執法單位、上級業務部門的意見;考察鎮、街道辦事處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注意征求市級分管領導、離退休老干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農村支部書記和市紀檢監察、信訪、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檢察、計生、審計、統計、環保、安監等有關職能部門的意見。
六、考察分析
市委組織部負責對經常性考察中掌握的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情況進行分析,研究領導班子結構狀況,探索領導班子建設和領導干部成長的規律,針對存在的問題,及時提出對策和措施。
(一)要以科學的發展觀和正確的政績觀為指導,全面分析評價、準確甄別認定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的實績。一是從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生態效益的統一上分析實績。主要看其在“三個文明”建設中,是否做到統籌兼顧,協調發展,防止把實績簡單地等同于經濟指標的增長。二是從個人實績與集體實績的區分上分析實績。根據干部在班子中所處的位置,承擔的責任和應發揮的作用,實事求是地評價每個成員所起的作用。既要避免在實績認定上“吃大鍋飯”,又不能以“集體努力結果”為名,否認個人所做的貢獻。三是從局部利益與全局利益的關系上分析實績。不僅要看干部本職工作職責履行得如何,更要看干部對全局利益所持的態度和其工作對全局利益的貢獻與影響。忽視全局利益,違反國家宏觀調控政策,甚至違紀違法取得的局部效益,不能視為實績。四是從當前和長遠的結合上分析實績。既要看干部工作的現實成果,又要看干部是否致力于基礎性工作和長遠發展。為了增強發展后勁而近期效益一時不夠明顯的,應視為工作實績。不顧長遠利益和可持續發展,急功近利,搞短期行為所取得的一時成果,不能視為實績。五是從客觀條件與主觀努力的程度上分析實績。同樣的實績,在不同的環境條件下,開展工作的難度和干部付出的勞動大不相同。評價認定時,既要看干部的工作態度、創新精神等主觀努力,也要看工作基礎、環境條件等客觀因素。
(二)要突出分析重點考察對象。一是分析發揮作用較好的領導班子和存在問題較多的領導班子。考察結束后,按照好、較好、一般、差四個檔次,對領導班子分類排隊。對整體功能發揮好的班子,要總結、推廣經驗;對存在問題較多的班子,要分析原因,提出解決問題的辦法、措施。二是分析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發揮作用的情況。分析他們在發揮政治思想上的導向作用、組織指揮中的核心作用、團結協作方面的凝聚作用、廉潔勤政方面的表率作用等方面的情況,加強對他們的重點管理和重點監督。三是分析綜合素質好、有發展潛力的優秀班子成員和表現一般、威信較低的班子成員。通過考察分析,提出加強領導班子和干部隊伍建設的意見和建議。
(三)要綜合分析民主測評推薦和個別談話評價推薦得票情況。考察干部要重視民意,把群眾公認作為評價干部的重要依據之一,同時要防止簡單地以票取人。一要注意將敢于堅持原則、大膽管理的干部和默默奉獻、不事張揚的干部,由于客觀原因群眾不夠了解、不夠熟悉的干部,與那些不踏踏實實工作,熱衷于拉關系、跑門子、吹吹拍拍的干部區分開來,主持公道,扶正祛邪,樹立正確的評價導向。二要注意比較不同知情范圍的評價人對評價對象的不同評價,正確對待領導評價、干部自評與群眾評價的差異,區別情況,具體分析,深入了解上下左右對干部的認可程度。三要注意對照會議投票評價推薦與個別談話評價推薦結果,對兩種形式反映的民意進行綜合分析,相互印證,全面掌握干部的群眾公認情況,防止民意失真。
七、考察結果的反饋與運用
考察結束后,區分不同情況,采取個別談話的形式,反饋考察結果。領導班子和領導成員的考察情況,由市委組織部向考察單位黨委(黨組)書記反饋。黨委(黨組)書記要認真履行抓班子、帶隊伍的職能,有針對性地與班子成員談話,肯定成績,指出缺點和不足,提出希望和要求。
建立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經常性考察工作檔案,把經常性考察結果作為領導干部選拔任用、職務級別調整以及獎懲、培訓的重要依據。對在經常性考察中一直表現突出的干部,要創造條件,重點培養,有計劃安排參加高層次培訓,有針對性地安排換崗鍛煉,班子調整時優先提拔重用。對在經常性考察中表現一般的干部,根據工作需要調整其工作崗位。對經考察發現有明顯缺點和不足的,在談話反饋后由干部本人寫出書面材料。對談話反饋后仍不改正缺點的,予以誡勉;對誡勉期間未見明顯改進的,安排待崗或免去現職另行安排。
八、考察評價責任追究
考察人員要認真落實《干部考察失真規避制度》,嚴格按《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辦事,恪守組織人事紀律和職業道德,堅持原則,公道正派,不徇私情,認真履行職責,堅持《干部考察工作十不準》,嚴格按程序和要求實施考察工作,全面、客觀、準確地了解和反映考察對象的真實表現,并對考察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因考察人員主觀因素造成考察失真、失實的,要按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談話人要客觀評價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對知情不報,故意隱瞞考察對象問題的,一經查實,由組織部門給予批評教育;擔任領導職務的,要記入干部考察檔案;對故意夸大、歪曲、捏造事實,誣陷考察對象的,要按《紀律處分條例》的有關規定,給予黨紀、政紀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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