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強市意見
時間:2022-09-17 05: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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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全面貫徹黨的十六大、十六屆四中全會和全國、全省人才工作會議精神,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就全面實施人才強市戰略,進一步加強人才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加強人才工作的重大意義,全面實施人才強市戰略
1、實施人才強市戰略,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必然要求和根本保證。隨著經濟全球化的迅猛發展,科技進步的日新月異,人才資源已成為最重要的戰略資源,在經濟社會發展中越來越具有基礎性、決定性意義。改革開放以來,特別是近年來,全市各級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與時俱進,開拓創新,人才工作取得明顯成效。但也應當看到,人才的總量不足、結構不合理,高層次、高技能和復合型人才嚴重缺乏等問題,仍然是制約我市經濟社會快速發展的關鍵因素。小康大業,人才為本。牢牢掌握加快發展的主動權,實現全面建設小康德州的各項目標任務,關鍵靠人才。為此,各級黨委、政府必須從戰略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認識人才在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的基礎性、戰略性、決定性作用,深刻認識實施“人才強國”戰略的極端重要性和緊迫性,牢固樹立人才資源是第一資源、以人為本和人人都可以成才的科學人才觀,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進一步加強人才工作,大力開發人才資源,堅定不移地走人才強市之路。
2、實施人才強市戰略的指導思想。實施人才強市戰略必須以鄧小平理論和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貫徹落實黨的十六大和十六屆四中全會精神,堅持黨管人才原則,以政策機制創新為動力,以能力、素質建設為核心,以結構調整為主線,以市場配置為基礎,以提高人才創新能力和培養引進高層次、急需人才為重點,緊緊抓住培養、吸引、用好人才三個環節,充分開發國內國際兩種人才資源,突出抓好黨政領導人才、企業經營管理人才和專業技術人才隊伍,不斷加強技能型人才隊伍建設,進一步擴張實用人才總量,努力建設一支數量較多、結構合理、專業齊全、素質優良、配置科學的高素質人才隊伍,為全面建設小康德州提供堅強的人才保證。
3、實施人才強市戰略的目標任務。根據我市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努力建設一支能夠提高公共管理和企業管理水平的管理人才隊伍;能夠提高科技整體水平的學術技術帶頭人隊伍;能夠提高經濟核心競爭力的研究開發人才隊伍;能夠提高技術技能水平和產業支撐能力的高級技能型人才隊伍;能夠適應農村經濟發展需要,優化農業產業結構的農村適用型農民技術人才隊伍。用5年左右的時間,使全市人才隊伍在總量、結構、素質等方面上一個大的臺階,更好地滿足經濟社會發展對人才的需要。具體目標是:
——人才總量較大增加。到2010年,全市黨政人才、企業經營管理人才、專業技術人才和技能型人才總量達到35萬人,平均每年增加3萬人,初步實現向人才大市、人才強市的轉變。
——人才結構趨向合理。促進人才在城鄉、產業、行業和不同所有制組織之間的合理分布,優化各領域人才隊伍結構,改變高層次、高技能人才缺乏局面。到2010年,高層次人才達到2萬人,高級技工及以上技能等級人員占技術工人的比重達到20%以上。
——人才素質不斷提高。人才的思想道德素質、科學文化素質和學習能力、實踐能力、創新能力有新的提高,人才的全面發展達到新的水平。
——人才環境更加優化。符合各類人才特點、充滿生機與活力的人才工作機制更加完善,人才成長發展的環境更加優化,人才資源的配置更加合理,人才工作的機制更加科學。
二、堅持分類指導原則,加強人才隊伍建設
4、加強黨政人才隊伍建設。著眼于加強思想政治建設和執政能力建設,把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作為檢驗干部最根本的標準,不斷提高科學決策能力、駕馭市場經濟能力、開拓創新能力、依法行政能力和總攬全局能力。堅持正確的用人導向,堅持公道正派,及時把那些德才兼備、實績突出和群眾公認的干部,特別是經濟型、管理型的干部,選拔到領導崗位。大力培養選拔優秀年輕干部,重視培養選拔女干部、少數民族干部和非中共黨員干部,優化領導班子結構。注重加強后備干部隊伍建設。認真落實大規模培訓干部任務,五年內將全市在職干部和新錄用干部普遍輪訓一遍。
5、加強企業經營管理人才隊伍建設。著眼于提高企業的市場競爭力,遵循企業經營管理人才成長規律,以培養懂經營、會管理的優秀企業家為重點,加快建設職業化、現代化、國際化的高素質企業經營管理人才隊伍。實施“企業高級經營管理人才培養工程”,按照“缺什么,補什么”的原則,采取項目委托、定向培養、掛職鍛煉、與國際公認的執業資格培訓機構合作等形式,培養一批外經貿、現代企業管理、國際金融等高層次復合型的經營管理人才。
6、加強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著眼于提升創新能力,采取切實措施,突出抓好高層次人才隊伍建設。實施新世紀人才培養工程,在國內外名牌大學建立一批培訓基地,每年有針對性地選送一批綜合素質好、有培養前途的中青年優秀人才赴國內外名牌大學或知名企業培訓或研修。到2010年,培養10名左右獲國務院特殊津貼人才;20名左右“泰山學者”、省級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和學科帶頭人;1000名左右在全市各學科領域具有較高學術造詣、起骨干作用的中青年專家。圍繞我市優勢產業,重點培養電子信息、生物工程、新材料、新能源、現代農業等重點領域的骨干人才,大力培養科研、金融、經營管理、外經外貿、法律等方面的創新型、創業型、復合型人才。
7、加強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積極發展和完善職業技術教育,加快各級高級技工學校建設,發揮企業培養高技能人才的主體作用,努力培養造就一支能夠適應市場需要、能夠不斷提高企業工藝制造水平的技能型人才隊伍,逐步形成以職業教育為基礎、以高級技工教育為依托、社會各方面共同參與的技能型人才培養教育體系。實施高技能人才培訓工程和技能振興行動,依托德州市技術學院、德州職業技術學院、大禹職業學院、華宇職業學院等培訓基地,加快高技能人才的培養。到2010年,各縣市區都要建立一處功能齊全、配套完善的技工學校。
8、加強農村實用人才隊伍建設。充分發揮農村職業學校、成人文化技術學校、農村現代遠程教育網絡和各種農業技術推廣培訓機構的作用,加強農村科技、教育、文化、衛生和經營管理等實用人才隊伍建設。認真抓好農村富余勞動力資源開發,實施以百萬農民大轉移、百萬農民大培訓為主要內容的“雙百萬”工程,大力發展勞務輸出,促進農民增收。深化農村科技推廣服務體系改革,加快農業科技示范園區和先進適用技術推廣體系建設,探索建立農村科技特派員制度。
三、加強教育培養,不斷提高人才隊伍整體素質
9、加強基礎教育和高等教育。實行教育優先發展戰略,完善義務教育管理體制,推進基礎教育均衡發展,逐步普及高中階段教育。大力發展高等教育,充分發揮德州學院、德州市技術學院、大禹職業學院、華宇職業學院等人才培養的主渠道作用,調整整合中等教育,按市場需求調整和設置學科專業,滿足全市經濟建設和社會各項事業發展的需要。整合教育資源,深化大中專院校、技工學校和職業學校內部改革,提高教育質量,增強培訓的針對性。積極扶持民辦教育的發展,鼓勵企業與市內外高等院校聯合辦學,大力推進中外合作辦學。
10、加強繼續教育。建立和完善繼續教育制度,優化現有人才的知識結構和專業結構,促進人才隊伍整體素質的不斷提高。繼續教育要突出系統性、高起點、新知識等特點,針對不同類型的人才特點,按需施教,學以致用,講求實效。企事業單位要和高等院校加強協作,形成產、學、研相結合的繼續教育模式。鼓勵在職學習深造,在時間、經費等方面給予支持。要把繼續教育作為職稱評定、干部提拔重用等的重要條件。
11、全面建設學習型社會。在全社會宣傳倡導樹立全民學習、終身學習理念,鼓勵人們通過多種形式和渠道參與終身學習,積極推動“學習型組織”、“學習型機關”和“學習型社區”建設。加強終身教育的規劃和協調,優化整合各種教育培訓資源,綜合運用社會的學習資源、文化資源和教育資源,完善覆蓋多層次的教育培訓網絡,構建終身教育體系。
四、制定優惠政策,大力開展招才引智工作
12、積極引進高層次和急需人才。采取多種形式和措施,加大各類優秀人才的引進力度,重點引進生物技術、信息技術、新材料、精細化工、外經外貿、城市園區建設與管理、現代物流等專業大學本科以上優秀畢業生和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的人才。制訂吸引人才柔性流動的優惠政策,按照“不求所有、不求所在,但求所用”的原則,鼓勵企事業單位采取咨詢、講課、兼職、短期聘用、技術承包、技術入股、技貿結合、人才租賃以及聯建重點實驗室等方式,靈活引進國內外智力。建立“人才流動綠色通道”,推行人才引進“一卡通”服務,實行“德州市人才居住證”、“德州市外來人才聘用證”制度,為引進人才提供便捷、優質的服務。
13、完善人才引進政策。立足德州實際,制定完善人才引進規劃,認真貫徹德政發[2000]23號文件規定,對引進的兩院院士、博士生導師、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的中青年專家,國家級重點學科、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的學術技術帶頭人以及博士、省級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和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人員,根據項目、效益和貢獻大小情況,由同級財政給予一定的安家補助費,由引進單位承擔科研啟動經費和生活補助費。設立引進人才獎,對引進以上各類高層次人才和世界500強、國內外知名企業的人員,酌情予以獎勵。
五、深化改革,建立和完善良好的用人機制
14、完善人才評價機制。從健全職位規范入手,建立以業績、效益、貢獻為核心,由品德、知識、能力等要素構成的人才評價指標體系。建立人才動態考評制度,改進人才評價方式,完善人才評價手段,大力開發應用現代人才測評技術,努力提高人才評價的科學水平。黨政人才評價重在群眾認可。堅持群眾公認、注重實績的原則,建立符合科學發展觀要求的干部政績考核體系和考核評價標準,改進考核方法,建立健全考核工作責任制。企業經營管理人才的評價重在市場和出資人認可。完善反映經營業績的財務指標和反映綜合管理能力等非財務指標相結合的企業經營管理人才評價體系,發展企業經營管理人才評價機構,探索社會化的職業經理人資格認證制度。專業技術人才和高技能人才評價重在社會和業內認可。深化職稱評審制度改革,積極探索考評結合的職稱評審辦法,逐步推行職稱評審的社會化。全面推行專業技術職業資格制度,加快執業資格制度建設。完善技能人才職業資格證書制度,建立企業單位技能人才評價體系。推行技師考評制度改革,逐步建立統一標準、自主申報、社會考核、企業聘用的高技能人才認定制度。
15、完善分配機制。針對各類人才的特點,建立健全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與工作業績相聯系,鼓勵人才創新創造的分配激勵機制。結合完善國家公務員制度,逐步建立綜合體現職責、能力、業績等因素,職務與職級相結合的工資制度。結合事業單位體制改革和人事制度改革,逐步建立符合各種類型事業單位特點、體現崗位績效和分級分類管理的事業單位薪金制度。鼓勵有條件的企業對做出突出貢獻的經營管理人才、專業技術人才實行期權、股權激勵,推行、完善年薪制和協議工資制。逐步建立重實績、重貢獻,向優秀人才和關鍵崗位傾斜的政策分配機制。制定完善技術、管理、資本等生產要素參與分配的政策,探索建立人才資本及科研成果有償轉移制度。單位轉化職務科技成果,應從凈收入中提取不低于25%的比例,經認定的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項目,應從凈收入中提取不低于35%的比例,用于一次性獎勵該成果完成者和轉化實施者。自行或與他人合作實施轉化的,科技成果擁有單位可連續5年從稅后利潤中提取不低于10%的比例,經認定的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項目,可提取不低于15%的比例,用于獎勵該成果完成者和轉化實施者。
16、大力加強人才市場體系建設。加快人才市場建設,采取政府扶持、單位自籌、企業支持、社會捐助等方式,到2010年每個縣市區都要建立起一處規范、完善、配套的綜合性人才市場,引進、培育一批具有產業特色和專業特點的人才中介服務機構,發展完善網上人才市場,盡快建立起全市一體化的人才資源共享體系。加強企業人力資源建設,健全機構,完善培養、招聘、使用、管理等體系建設,促進人力資源有效使用。加強人才市場監管,逐步形成政府宏觀指導、行業規范自律、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人才市場格局。完善和規范人才市場交易行為和程序,消除人才流動的體制性障礙和限制,促進人才合理流動。全面推行人事制度,今后凡事業單位新進人員,一律由當地政府所屬人才服務機構進行人事,使事業單位的人員逐步由“單位人”轉變為“社會人”。
六、構筑干事創業平臺,營造良好的人才成長發展環境
17、加強高層次人才載體建設。充分利用山東德棉集團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依托高等院校、重點科研院所,建立博士生科研基地,積極培育籌建一批碩士、博士點。成立市政府工作顧問團,聘請國內外知名專家、學者擔任顧問。以德州學院為載體,高薪聘請院士級專家擔任名譽院長或客座教授。充分發揮高等院校、重點科研院所、重點企業、經濟開發區和高科技園區的主體作用,為高層次人才創業提供平臺,增強吸納集聚人才的能力。
18、整合人才資源,實行“人才共享”。允許兼職兼薪,除國家規定的特殊崗位、特殊行業人才和重點工程項目負責人外,鼓勵市內企事業單位人才在完成本職工作、不侵犯原單位合法權益的前提下,通過參與項目研發、技術攻關和提供科技咨詢、技術服務等方式,在不同地區、不同企事業單位兼職兼薪。企事業單位各類人才受聘到其他企事業單位工作,經單位同意,可不辦理正式調動手續。
19、建立專家協會,發揮好高層次人才作用。通過專家協會,組織各類高層次人才參與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以及重點工程、重大決策和重大科技經濟問題的論證工作。每年篩選3—5個制約我市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大技術難題或能大幅度提高產品科技含量、競爭能力的高新技術產業項目,公開招聘國內外高層次人才。
20、創新人才工作獎勵激勵方法。開展人才工作先進縣(市、區)、先進部門和單位評選活動,制定評選指標體系,將各部門、各單位對人才工作的重視程度和經費投入列為主要考核指標之一。組織開展“德州市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德州市學術技術帶頭人”、“首席技師”評選活動,認真落實《德州市高技能人才評選辦法》等文件精神,形成多層次、多渠道、多形式的學術、技術帶頭人及其后備人才的培養體系,培養造就一批具有創新精神和競爭能力的專業技術人才。對貢獻突出的德州市特聘專家,授予其“德州市榮譽市民”稱號。
21、創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環境。逐步消除體制和政策障礙,對不同所有制人才一視同仁。大力弘揚尊師重教、尊賢愛才的優良傳統,激勵創新,支持創業,鼓勵成功、寬容失敗,破除論資排輩、求全責備、平均主義等陳舊觀念和各種條條框框的束縛,在全社會形成尊重勞動、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尊重創造的良好氛圍。建設專家公寓,為引進的留學回國人才和高層次人才提供居住條件。對在我市工作的享受高層次人才津貼的人員,由市保健委員會制定相應的保健政策,納入保健范圍。加大對人才在科技研發、項目承包、創業、兼職、流動等活動中的法律保護力度,維護人才的合法權益。實行人才全員參保制度,為人才提供社會保障。
七、堅持黨管人才原則,切實加強組織領導
22、進一步健全人才工作的領導和工作機制。為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市委成立了以市委主要領導同志為組長的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市人才工作重大問題的決策、綜合協調和宏觀指導。在市委組織部設立市人才工作辦公室,具體負責全市人才工作的組織協調、政策制定和考核檢查等。各級、各部門要在市委、市政府的直接領導下,統籌規劃,整合力量,加強管理,盡快形成黨委統一領導,組織部門牽頭抓總,有關職能部門各司其職、緊密配合,社會力量廣泛參與的人才工作新格局。
23、建立人才工作例會和通報制度。每半年召開一次人才工作例會,主要任務是聽取各職能部門人才工作情況匯報,研究部署人才工作。各級、各部門在人才工作中采取的重大舉措,要及時報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制訂的人才政策,印發前要報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各縣市區、市直各職能部門每年要定期檢查總結人才工作,年底前向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
24、建立多元化的人才開發投入機制。設立德州市人才工作專項基金,自2005年起,市財政每年預算安排200萬元,主要用于人才的引進、培養、使用、獎勵和開展重大活動等。鼓勵企業、個人和社會團體出資,逐步建立政府撥款為導向、企業投入為主體、金融機構投資為保障、社會各界和個人捐助為補充的多元化人才建設投入機制。
25、建立人才工作目標考核體系。各級黨委、政府要把人才隊伍建設納入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總體規劃,將目標任務層層分解、落實。各級黨政一把手為人才工作第一責任人。把人才工作目標完成情況納入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政績考核內容,每年年底進行一次集中考核。重點考核各單位人才引進、培養、使用等情況,打造事業留人、感情留人、待遇留人的人才環境。
本意見由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原有人才政策與本意見不一致的,以本意見為準。各縣市區、市直各部門要結合實際,研究制定貫徹本意見的實施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