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委換屆工作意見

時間:2022-10-05 07: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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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委換屆工作意見

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中國共產黨基層組織選舉工作暫行條例》以及鎮江市委《關于轄市區委及鄉鎮黨委換屆工作的意見》等文件精神,今年一季度,我市各鎮黨委將進行集中換屆。為做好鎮黨委換屆工作,現提出如下意見:一、換屆工作的指導思想這次鎮黨委換屆要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六大和十六屆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堅持“政治上靠得住、發展上有本事、作風上過得硬、人民群眾信得過”的用人導向,按照民主、平等、競爭、擇優的要求,進一步擴大民主、完善考核、推進交流、加強監督,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大力選拔艱苦創業、勇于創新、爭先創優的優秀領導干部,選優配強鎮領導班子,為加快全市經濟社會發展、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推進“兩個率先”提供堅強的組織保證。二、換屆的有關規定(一)代表名額、代表結構、代表條件和代表候選人的差額比例1、代表名額。鎮黨員代表大會的代表名額,由鎮黨的委員會全體會議,按照有利于充分發揚黨內民主、有利于討論決定事項和代表具有廣泛性的原則確定,報上級黨組織批準。根據《中國共產黨基層組織選舉工作暫行條例》和鎮黨員總數,參照上屆黨員代表大會的規模,鎮黨員代表大會的代表名額分別為:界牌鎮100-120名;陵口鎮、后巷鎮、埤城鎮120-150名;珥陵鎮、導墅鎮、皇塘鎮、呂城鎮、訪仙鎮150-170名;司徒鎮、延陵鎮170-200名;云陽鎮200-250名。新橋鎮繼續實行黨員代表大會常任制,代表名額為100-120名。其他有條件的鎮,也可實行黨員代表大會常任制。鎮黨員代表大會不設特邀代表。2、代表結構。鎮黨員代表大會代表中,應有各級領導干部、各類專業技術人員、各條戰線先進模范人物等各方面的代表。代表構成的指導性比例為:各級領導干部(含黨支部正、副書記,黨員行政領導、離退休黨員干部)一般應占50%左右;經濟、科技、文教、衛生、體育等方面的專業技術人員一般應占20%左右;各條戰線先進模范人物一般應占30%左右。婦女代表和少數民族代表所占比例一般不少于本鎮婦女、少數民族黨員占黨員總數的比例。年齡在45歲以下的代表一般不少于50%。根據需要放到基層參加選舉的鎮領導和機關黨員干部的名額一般占代表總數的10%左右。3、代表條件。鎮黨員代表大會的代表,必須是有選舉權的正式黨員,而且應是共產黨員中的優秀分子。一般應具備以下五個方面的條件:(1)有堅定的共產主義信念,在關鍵時刻和重大原則問題上,是非分明,堅定地站在黨的立場上;(2)認真學習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黨組織的決議、指示,有較高的政治理論水平和議政、議事能力;(3)在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中,起表率作用并作出顯著成績;(4)公道正派,清正廉潔,密切聯系群眾,能夠盡職盡責地完成黨組織交給的任務,受到群眾的擁護;(5)堅持黨性原則,以對黨的事業高度負責的精神,如實反映本選舉單位黨組織和黨員的意見,正確行使黨員的權利。4、代表候選人的差額比例。鎮黨員代表大會的代表必須差額選舉產生,代表候選人的差額比例不少于20%。代表產生的一般程序是:各選舉單位根據鎮黨委分配的名額、類別構成和差額比例組織黨員充分醞釀討論,并根據多數人的意見提出初步人選,報鎮黨委審核確定為正式候選人,由選舉單位召開黨員大會差額選舉產生。(二)黨委、紀委組成人員及產生辦法黨委委員名額一般為7-9名,黨員人數較多的鎮黨委委員名額經批準可適當增加1至2名。鎮黨委設書記1名,副書記一般2-3名(包括鎮長)。其他委員一般在鎮行政領導、紀委、組織、宣傳、統戰、人武等部門的黨員主要負責人中考慮。紀委委員名額一般為3-5名,其中設書記1名。紀委書記及其他委員,一般在紀委、組織、宣傳、司法、財政、審計等部門的黨員負責人中考慮。黨委委員、紀委委員候選人的差額比例不少于20%。黨委、紀委產生的程序是:鎮黨委按照市委的要求,根據多數黨組織的意見提出兩委候選人預備人選,上報市委,經市委審查同意后,提請大會主席團討論通過,由大會主席團提交各代表團(組)醞釀討論,根據多數代表的意見確定正式候選人,提交黨員代表大會差額選舉產生。書記、副書記分別由新一屆委員會等額選舉產生。委員、書記、副書記均采用無記名投票的方式進行選舉。選舉產生的紀委書記應在同級黨的委員會第一次會議上通過。選舉產生的黨委委員、書記、副書記、紀委書記應報市委批準,由市委行文公布。三、換屆工作的時間和步驟鎮黨委換屆工作的時間安排在2月中旬至3月底。其具體步驟為:1、組建換屆工作班子,制定工作計劃(2月中旬)2、認真組織黨員學習,搞好宣傳發動(2月下旬)3、草擬黨代會有關報告,選好黨代表(2月下旬-3月上旬)4、兩委人事安排方案上報市委審批(3月中旬)5、做好會前各項準備,召開黨員代表大會(3月20日—3月31日)四、換屆工作的具體要求(一)著力優化領導班子結構,進一步增強整體功能1、全面貫徹干部隊伍“四化”方針和德才兼備原則,以科學發展論英雄,為“兩個率先”配干部,讓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得到重用。要配好、配強、配優黨政“一把手”。“一把手”人選政治上要強,要具有多崗位工作的經歷,實際工作經驗要豐富。書記人選民主作風要好,善于調動和發揮班子成員的積極性;鎮長人選除了要熟悉經濟工作以外,特別需要具有大局觀念和配合意識,相容性要好。要保持鎮黨政班子的相對穩定,主要領導無特殊原因要干滿一屆。2、努力改善領導班子的知識和專業結構。鎮黨委領導班子成員,一般應當具有大學專科以上文化程度。注意選拔熟悉經濟管理、集鎮建設、財政金融、外經外貿、法律和意識形態等方面的干部。選拔領導干部不僅要看文憑、專業,更要看實際工作能力和水平,看與領導經驗相關的工作經歷。新提名進入領導班子的人選,一般應當在后備干部中產生。3、切實重視女干部的選拔配備。通過換屆,鎮黨政領導班子中至少要有1名女干部。(二)大力選拔優秀年輕干部,積極推進領導班子年輕化要加大培養選拔優秀年輕干部的工作力度,把有潛力的年輕干部放到關鍵崗位和艱苦地區培養鍛煉,及時啟用一批優秀后備干部,確保達到換屆的年齡結構要求。換屆人事安排方案,要優先考慮選拔年輕干部。本地沒有合適人選的,要通過交流解決。同時,要注意合理使用其他年齡段的優秀干部,充分調動他們的積極性。要認真對照《鎮江市領導班子建設規劃》的目標要求,通過換屆,使鎮黨政領導班子形成以中青年干部為主體的梯次年齡結構,40歲以下的干部要占50%左右,其中30歲左右的干部至少各有1名;鎮黨政正職中,35歲以下的干部要保持在20%左右。(三)切實推進干部交流,增強領導班子活力要抓住換屆的有利時機,加大工作力度,積極推進干部交流。新提拔擔任鎮黨政主要領導的,一般不得在原籍、出生地或成長地所在的鎮任職,已任職滿一屆的,必須交流。鎮領導班子成員在同一職位任滿兩屆的,或需要回避的必須交流;需要進行多崗位或不同鄉鎮鍛煉的中青年干部、或其他因工作需要交流的,要有計劃地進行交流。為保持領導班子的相對穩定,鼓勵領導干部安心在鄉鎮工作,鄉鎮黨政正職一般不同時交流。要加大市級機關和鄉鎮之間,黨政人才、企業經營管理人才和專業技術人才“三支隊伍”之間的干部交流力度。要把干部交流和培養年輕干部、干部任期任屆、任職回避等制度結合起來,并注意幫助解決交流干部的后顧之憂。同時,要注意保持班子的相對穩定和工作連續性,換屆時交流干部的數量,一般不超過成員的三分之一。(四)進一步擴大民主,認真做好換屆人事安排工作要把發揚民主貫穿于換屆工作的全過程,進一步擴大和落實黨員群眾在干部選拔任用上的知情權、參與權、選擇權、監督權。按照《干部任用條例》規定,對現任黨委領導班子成員進行民主測評和民主評議,對新一屆黨委領導班子成員人選進行全額定向推薦。要改進和完善換屆考察辦法。按照科學發展觀和正確政績觀要求,研究建立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辦法,及時運用到換屆考察工作中來。注重考察干部的工作實績,以及勤政廉政、執行民主集中制、求真務實、心理素質等方面的情況,全面掌握領導干部的德才素質。綜合運用民主測評、民主推薦、民意調查等方法,把社會各層面對干部的認可程度作為重要的考核評價依據。對新提拔人選要深入考察、延伸考察和回頭看,一般要到人選近幾年工作過的地方考察了解。對繼續提名的干部,也要進行認真考察。對反映有問題的干部,考察中一定要深入了解,防止“帶病提拔”和“帶病上崗”。考察人選要在民主推薦的基礎上,經醞釀由常委會集體研究決定。對新提拔的人選,原則上按1:2的差額比例進行考察,并在適當范圍內進行公示。通過深入考察,真正形成一個適應“兩個率先”要求、結構合理、具有廣泛民意基礎的人事安排方案。要堅持干部能上能下,下決心調整不稱職干部。對那些政治上不堅定,缺乏大局意識、紀律觀念差、鬧不團結的人;作風漂浮、搞形式主義,對黨和國家利益與群眾疾苦漠不關心的人;以權謀私、為政不廉的人;拉拉扯扯、搞小圈子、跑官要官的人等,決不能提拔重用,已經是領導班子成員的要堅決調整下來。對那些能力平平、政績寥寥的人,不能勝任現崗位職責的人等,也要進行調整。現任領導班子成員在民主測評中不稱職票超過三分之一的、在全額定向民主推薦中推薦票不超過半數的,經組織考察確屬不稱職的,不再提名。五、加強組織領導,確保換屆工作順利進行鎮黨委換屆,是全市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各級黨組織要充分認識做好這次換屆工作的重要意義,從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出發,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周密部署,高標準、嚴要求地抓好各項工作。要早計劃、早安排,認真做好籌備工作。各鎮黨委應在黨員代表大會召開前一個月內,將大會召開的時間、代表的名額和下屆黨委、紀委委員名額等寫出報告,送市委組織部審核并報市委批復。經市委批復后,要抓緊考慮兩委人事安排方案。及時將擬定的方案與市委組織部通氣,然后報市委審核批準。要高度重視黨員代表大會代表的選舉工作。選好代表是開好黨員代表大會,順利完成換屆選舉工作的前提。各鎮黨委要根據《意見》分配的指導性名額,合理確定和分配代表名額,確保代表具有廣泛的代表性。要嚴把代表質量關,真正把能夠認真貫徹執行黨的基本路線和方針政策,按黨性原則辦事,嚴守黨的紀律,有議事能力的優秀分子選進代表中。要嚴格代表產生程序,堅持通過自下而上、自上而下、上下結合、反復醞釀協商的辦法確定代表候選人,并嚴格按差額選舉方法選舉產生正式代表。要統籌考慮市黨代表的選舉工作,一般應在鎮黨員代表大會上選出市黨的代表大會代表。要嚴肅干部人事工作紀律,防止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嚴格執行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有關事項報告制度和換屆人事安排方案審批把關制度,嚴禁借換屆之機突擊提拔干部。對“跑官要官”、“買官賣官”以及拉票賄選、搞非組織活動等違法違紀行為,不管涉及到誰,都要一查到底,嚴肅處理。對違反組織人事工作紀律,跑風漏氣、隱瞞真實考察情況,造成用人失誤的,要追究責任。要深入細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換屆工作是一項政治性、政策性很強的工作,涉及到方方面面,特別是涉及到一些領導干部的進退留轉。要充分發揮黨的思想政治工作的優勢,圍繞換屆中容易出現的思想問題和群眾關注的問題,把政策宣傳和思想政治工作做深、做細、做實、做好,貫穿于換屆工作的全過程。要教育引導各級領導干部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和責任意識,以黨的事業為重,胸懷大局,淡泊名利,自覺服從組織安排,接受組織考驗,嚴守組織紀律,用實際行動體現先進性教育活動的成效。特別要注意做好退下來的干部和落選干部的思想工作,妥善發揮好他們的作用。要處理好換屆工作與保持正常工作秩序的關系,做到思想不散、秩序不亂、工作不斷。通過換屆,建設一個發展的班子、有凝聚力的班子、群眾擁護的班子,為實現“十一五”發展目標,建設以人為本、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的新丹陽打下堅實的組織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