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員公示制意見
時間:2022-10-10 10: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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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大精神和同志“三個代表”的重要思想,進一步健全和完善發展黨員工作機制,增強發展黨員工作的社會透明度,規范發展黨員工作程序,確保新發展黨員的質量,經研究,決定在全市實行發展黨員公示制。
一、指導思想
實行發展黨員公示制的指導思想是:以鄧小平理論和黨的**大精神、同志“三個代表”的重要思想為指針,從加強黨的基層組織建設、黨員隊伍建設和全面落實“三個代表”的要求的實際出發,按照《黨章》規定和《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的要求,本著“堅持標準、保證質量、改善結構、慎重發展”的方針,廣泛走群眾路線,注重群眾基礎,充分發揚民主,增強社會透明度,切實保證發展黨員質量,保持黨組織的先進性、純潔性,真正將各港各業中的優秀分子吸收到黨員隊伍中來,更好地發揮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促進全市經濟和社會各項事業的持續、快速、健康發展。
二、具體要求
(一)公示對象。公示對象,是指所有經黨組織教育考察一年以上、政審和培訓考試合格、支部委員會研究確定的擬發展對象。
(二)公示范圍。公示原則上在公示對象現在的工作、生活地進行。農村的,在本村范圍內向全體村民共識;機關、企事業單位的,在本單位范圍內向全體干部、職工共識。
(三)公示內容。發展對象的基本情況、政治現實表現、培養考察情況及其他有關內容。
(四)公示時間。公示十佳男排在黨支部召開接受預備黨員大會之前。一般為10天。
(五)公示程序。
1、張貼公示書。黨支部在全面考察政審、確定發展對象之后,保鎖在基層黨委審查同意。由所在基層黨委將你發展對象的有關情況,通過公開欄張貼公示署等形式,向社會公示,廣泛征求黨內外群眾的意見。
2、組織受理。各基層黨委要成立由分管書記任組長的舉報受理小組,設立舉報箱,并向社會公布舉報電話。公示期間,舉報人如對發展對象有異議或反映其他方面的問題,可直接到所在黨委當面反映,也可通過舉報電話、信函等形式向黨委反映。
3、反饋意見。黨委受到反映后,要講各方面意見加以綜合分析,是不同情況分別做出處理,并將處理意見及時向基層黨支部和舉報人反饋。公示對象在公事期間,群眾反映良好無異議的,或雖有舉報,但經調查核實沒有問題的,按規定程序予以發展;對公示期間又具保反映,經調查核實問題不嚴重,不影響作為入黨積極分子繼續培養的,或對反映的問題需要進一步調查核實的,可暫緩發展;對群眾意見較大、問題比較嚴重的,經調查屬實,一律不予發展。
4、材料存檔。各黨委將攻勢過程及結果形成書面材料,并填寫《膠州市發展黨員公示情況入檔表》,在黨委蓋章后存入發展對象入黨檔案。
三、組織領導
發展黨員公示制是確保發展黨員質量,體現發展對象群眾威信和發展黨員工作走群眾路線的一種有效方式,各黨委要高度重視這一工作,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抓好落實。凡不按規定進行公示的,一律不予發展;要建立發展黨員責任制追究制度,對違反有關規定的,要根據情節追究入黨介紹人、支部書記、黨委有關負責人的責任,并在全市范圍內予以通報。參與核實舉報問題的工作人員,要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認真調查取證,及時核實清楚,對不負責任、調查失實、弄虛作假的要追究調查人的直接責任;參與解放工作和調查取證的工作人員要嚴格保密。對泄漏舉報人姓名、造成舉報人被打擊報復的,視情節輕重給與黨紀、政紀處分;要建立公示舉報責任制度。舉報人反映問題,必須實事求是,要用真實姓名、單位、聯系電話、地址等,對舉報人所留姓名、單位、聯系電話、地址不祥的,基層黨委可不予受理;對借機歪曲、捏造事實誣陷公示對象的舉報人,一經查實,要嚴肅處理,觸犯法律的要移交司法機關處理;各基層黨委對黨支部在發展黨員過程中實行公示情況要進行定期檢查、督促,確保工作落到實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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