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企業節能意見
時間:2022-12-18 01: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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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目標
(一)到2010年,全省重點用能企業能源利用效率顯著提高,主要工業產品單位能耗指標總體達到或接近本世紀初國際先進水平,主要用能設備能效運行指標達到國家標準要求;
(二)建立完善重點耗能行業主要工業產品單位能耗指標體系;
(三)對進入重點用能企業的終端用能設備和產品能效限定值和能效標識建立長效節能監管機制。
二、主要任務
(一)開展節能對標管理“領跑者”試點
從5大重點耗能行業中確定有代表性的11家重點用能企業作為“領跑者”(見附表1),開展節能對標管理。引導企業與國際、國內和省內同行業能耗先進水平相比較,從而使本企業得到不斷改進,進入趕超一流企業、創造優秀業績的良性循環過程。制定****省企業節能對標管理指南,推動企業調整產品結構、加快節能技術改造、強化節能管理,降低能源消耗,確保實現“十一五”節能目標。
(二)建立主要工業產品單位能耗指標體系
建立五大重點耗能行業的主要工業產品單位能耗指標體系,統一我省企業節能對標管理標桿。
(三)實施重點用能企業節能對標管理
在年綜合能耗5000噸標準煤及以上的重點用能企業實施節能對標管理。
1.建立完善能耗限額對標管理相關制度。修訂《****省主要工業產品能耗限額》,據此對重點用能企業進行能耗限額節能監察,督促能耗超標的企業通過采用先進的節能技術和工藝,強化節能管理,逐步降低工業產品單位能耗。制定****省主要工業產品能耗限額管理辦法。
2.強化節電監察管理。用電負荷在500千瓦及以上或年用電量在300萬千瓦時及以上的企業應當按照《企業設備電能平衡通則》(GB/T3484)規定,委托具有檢驗測試資質的單位每2至4年進行1次電平衡測試,并據此制定可行的節約用電措施;用電負荷在1000千瓦及以上的企業,應當按照《評價企業合理用電技術導則》(GB/T3485)和《產品電耗定額和管理導則》(GB/T5623)的規定,對不符合節約用電標準、規程的企業,責令限期改正。
3.加強能源計量對標管理。對重點用能企業的能源計量進行監察,促進企業完善能源計量。
4.實施高耗能生產能力對標管理。對重點用能企業高耗能生產能力、工藝和設備進行節能監察,嚴格實施高耗能落后生產能力淘汰制度。
(四)抓好主要用能設備能效對標管理
對能源消耗量大于或等于下列一種或多種能源消耗量限定值的主要用能設備開展節能對標管理工作:電力≥100kW;煤炭、焦炭≥1t/h;原油、成品油、石油液化氣≥0.5t/h;重油、渣油≥1t/h;煤氣、天然氣≥100m3/h;蒸汽、熱水≥7MW;水≥1t/h;其他≥29.26GJ/h。
1.對新建、改建、擴建項目的主要用能設備進行能效鑒定。對新建、改建、擴建項目的主要用能設備在試運行期間,企業必須委托具有檢驗測試資質的單位,依據國家標準對用能設備能效運行指標進行鑒定。不符合能效運行指標的設備,不得投入運行。
2.對在用的主要用能設備進行能效普查測試。采用企業委托政府補貼的方式,依據國家標準對重點用能企業在用的主要用能設備進行能效普查測試,促進企業對主要用能設備能效進行對標管理。
(五)開展終端用能設備和產品對標管理
1.對終端用能設備和產品開展能效限定值對標管理。根據能效國家標準(見附表2),對重點用能企業的終端用能設備和產品開展節能監察,推進終端用能設備和產品合理使用。
2.開展終端用能設備和產品能源效率標識對標管理。對重點用能企業的終端用能設備和產品開展能效標識節能監察,以保證終端用能設備和產品的高效使用。
三、組織實施
(一)2007年,組織開展11家“領跑者”節能對標管理試點,建立完善五大重點耗能行業主要工業產品單位能耗指標體系,對綜合能耗在18萬噸標準煤以上的重點用能企業主要工業產品能耗限額、節電、能效限定值以及能效標識等實施節能監察,對主要用能設備能效開展普查測試。
(二)2008年,對年綜合能耗在5萬噸標準煤及以上的其他重點用能企業主要工業產品能耗限額、節電、能效限定值以及能效標識等實施節能監察,對主要用能設備能效開展普查測試。
(三)2009至2010年,對年綜合能耗在5000噸標準煤及以上的其他重點用能企業主要工業產品能耗限額、節電、能效限定值以及能效標識實施節能監察,對主要用能設備能效開展普查測試。
附表:1.5大重點耗能行業“領跑者”企業名單(略)
2.終端用能設備和產品能效國家標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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