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實習支教工作意見
時間:2022-03-07 10: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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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7月5日,教育部印發了《關于大力推進師范生實習支教工作的意見》(教師〔20*〕4號),就高師院校(包括師范院校和其他舉辦教師教育的高校)大力推進師范生實習支教工作作出安排和部署,明確要進一步完善師范生教育實習制度,強化教育教學實踐環節,今后高師院校要因地制宜地組織高年級師范生,到中小學進行不少于一學期的教育實習,同時,要求各地要將師范生實習與加強農村教師隊伍建設結合起來,通過師范生實習這一環節,幫助農村提高師資水平,支持支援農村教育事業改革發展。這是高師院校教師培養模式的一項重要改革,也是一項重要的制度創新。根據教育部的要求,結合我省實際,省教育廳決定從20*年開始,在全省高等學校師范生中推行實習支教制度。現將教育部文件轉發給你們,并提出如下意見,請一并認真貫徹落實。
一、要充分認識大力推進師范生實習支教工作的重大意義。師范生教育實習是中小學教師培養不可或缺的重要環節。開展師范生實習支教工作是推動教師教育改革,強化師范生實踐教學,提高教師培養質量的有效措施;是加強教師養成教育,引導師范生深入基層,了解國情,增強社會責任感和使命感的必要途徑;是密切高師院校與中小學的聯系,促進理論與實踐緊密結合,更好地服務基礎教育的重要紐帶。師范生實習支教工作,有利于幫助農村中小學提高師資水平,有利于促進素質教育的全面實施。各省轄市教育局,擴權縣教育局和各高師院校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密切配合,大力推進師范生實習支教工作。
二、要切實把教育部關于大力推進師范生實習支教的政策措施落到實處。各省轄市教育局、擴權縣教育局,各高師院校要圍繞“要因地制宜地組織高年級師范生,到中小學進行不少于一學期的教育實習”這一目標,按照教育部要求,明確任務、分工負責,落實責任,切實把師范生實習支教工作落到實處。高師院校要調整教師培養方案和教學計劃,改革課程體系和教學內容,優化課程資源,強化實踐教學環節,全面提高師范生的綜合素質和適應能力。要建立健全師范生實習支教工作規章制度;加強實習管理、指導和檢查工作,確保此項工作順利進行。同時,要在省教育廳統籌指導下,會同市、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因地制宜地選擇確定一些條件適中、集中連片的中小學作為實習基地。各省轄市教育局、擴權縣教育局、有關中小學校要將師范生實習支教與加強農村教師隊伍建設緊密結合,根據實際需要,創造有利條件,積極安排和接收高師院校師范生到農村學校進行實習支教。實習基地學校要密切配合高師院校和當地教育行政部門,做好實習支教師范生的管理、指導和安全保障工作,提供必要的條件。選配骨干教師與高師院校教師組成聯合實習指導小組,加強實習指導工作。
三、要設立專項經費,保障師范生實習支教的順利開展。省教育廳將積極爭取省財政部門的支持,加大對高師院校教師教育經費的投入力度,設立專項經費,彌補高校師范生實習支教工作經費的不足。省轄市財政供給的高師院校要爭取當地政府財政部門的支持,加大對師范生實習支教經費的支持力度。高師院校要加大師范生實習實踐教學經費投入,保證師范生實習支教經費。市、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對師范生實習支教給予必要的經費支持。
四、切實加強對師范生實習支教工作的領導。省教育廳將統籌規劃全省高師院校師范生實習支教,并做好組織、協調和指導工作。市、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要積極支持師范生實習支教工作,同時,明確專門科室和人員負責和聯系此項工作,為師范生提供必要的工作、實習、生活條件和安全保障。要把師范生實習支教工作作為高師院校本科教學工作水平評估和教師教育質量評價的重要內容。認真總結推廣師范生實習支教工作典型經驗,對做出突出成績的先進個人和單位進行表彰獎勵和宣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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