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加強執法管理實施意見
時間:2022-06-05 05: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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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執法大隊、科室,各單位:
實行目標管理考核,是實現績效掛鉤、獎優罰劣、推進城市長效管理的有效手段,加強目標管理考核和督促檢查,是促進工作落實、促進作風轉變、提高執法和管理工作效能的重要環節。為了進一步加強執法管理和督查工作,特制定如下意見。
一、加強目標管理考核
1、周考核由職能督查科負責,原則上每周不少于2次。月考核每月一次,由局領導牽頭負責。
2、實行交叉考核制。月度考核抽調各執法大隊、下屬事業單位各一名副職參加,相互交叉考核檢查,監督考核的公正性,促進相互學習、相互提高。
3、每季度開展一次行風測評和座談活動。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服務對象、市民代表參加考核測評和座談,征求他們對各執法大隊、下屬事業單位的反映和對城管工作的意見、建議。
4、基礎工作考核通過查閱資料和向有關領導、科室收集情況進行考核。專業工作考核采取現場隨機檢查的方法進行。
5、對考核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通知有關大隊、單位進行整改,并逐項登記,建立臺帳,實行回頭檢查,督促整改。
6、考核工作要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的原則,盡量做到勤、細、實、嚴,不打人情分,不搞平衡照顧。
7、各執法大隊、下屬事業單位應建立和完善內部考核機制,指定專門人員開展日常考核檢查工作,對轄區內存在的問題做到早發現、早處理,確保城管執法各項工作落到實處。并根據本大隊、本單位的考核情況和市局考核情況,將考核結果責任落實到人,兌現獎懲。各執法大隊、下屬事業單位的內部目標管理考核辦法于3月20日前報局職能督查科和局辦公室。
二、加強執法督查
1、加強督查頻率。職能督查科在日常工作中要做到多上路、勤上路,多加強與各執法大隊和下屬事業單位的聯系與溝通,及時發現問題,及時掌握工作動態和信息,及時督促解決問題。
2、改進督查方式。按照工作內容和工作性質的不同,采取定期與不定期、全面與專項、日常與集中相結合的方式進行。一是加強重點時段、主要路段的巡回督查。重點加強上下班時段、雙休日與節假日期間的督查,加強人流量大、違章現象易發生的重點部位和重點地段管理情況的督查。二是加強執法隊員執法情況的明查暗訪。對各大隊執法人員在崗在位情況、違章違法案件查處情況、隊容風紀情況、依法行政和文明執法情況等進行重點檢查,采取隨機抽查、現場檢查、現場確認等方式進行。三是加強專項工作督查。對市局交辦的重要工作、市局部署的集中整治活動、市局安排的重點工程項目等工作的落實情況,開展專項督查、立項督查。
3、強化督查整改。對督查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登記,建立臺帳,并加強督促調度,及時通知相關大隊、單位整改。對一般性問題,職能督查科可通過電話(對講機)或現場通知整改;對重大問題,由職能督查科報告局領導,及時下發整改通知書督促整改。各執法大隊、下屬事業單位在接到整改通知后,應迅速解決問題,并將結果及時反饋職能督查科。整改情況作為考核內容之一。對不及時整改,或問題出現反復的,從嚴扣分。督查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實行定期(每月一次)與不定期(專項督查隨時進行)通報。
4、抓好信息反饋。統一使用城管執法情況統計表,各執法大隊、下屬事業單位的業務數據實行每周一報,分別報職能督查科和局辦公室,職能督查科負責統一匯總,建立臺帳,并及時呈報局領導參閱。
三、加強城管服務熱線等市民信訪投訴處理
1、配強城管服務熱線工作人員。對城管服務熱線辦公室人員進行調整,選調責任心強,業務較熟的干部充實到城管熱線辦公室,專職從事投訴處理工作。
2、完善投訴處理程序。對一般性、簡易性的投訴件,由熱線辦人員直接電話通知相關大隊、單位處理,并將落實情況及時答復投訴人,同時做好登記。對較復雜、涉及全局性的重大投訴件,由熱線辦人員受理送局領導簽批后,交相關大隊、單位處理、落實和答復。
3、加強投訴件的辦理工作。每一件投訴都必須及時處理和答復,做到件件有答復,事事有落實。對市長熱線、局領導簽批的處理件,職能督查科要對處理落實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實行跟蹤督辦,直至圓滿處理和答復。重大問題應實行現場督查,及時協調和調度,確保投訴件處理快捷、答復及時。對投訴件的處理落實情況,職能督查科每月通報一次。
4、建立和完善記錄臺帳。對每一項投訴件,必須件件登記,建立臺帳,加強積累,規范管理,定期梳理,形成分析報告,供局領導參考。
5、各執法大隊、下屬事業單位要指定一名副職分管投訴件的處理落實工作。各執法大隊、下屬事業單位將本單位分管領導的姓名、聯系電話于3月20日前報職能督查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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