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意見

時間:2022-07-27 05: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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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意見

根據《省政府辦公廳關于促進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實施意見》精神,為推進示范區“二次創業”,落實好保增長、保民生、保穩定的各項任務,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結合示范區實際,現就進一步做好貫徹落實工作通知如下:

一、鼓勵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

(一)在*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登記失業的楊陵戶籍高校畢業生以及*兩所高校的應屆畢業生,在*自主創業自籌資金不足的,可向勞動保障部門申請單筆不超過5萬元的政府貼息小額擔保貸款,由勞動保障部門所屬的小額擔保貸款中心提供擔保。

(二)有創業意愿的高校畢業生均可在勞動保障部門參加免費的創業培訓。凡取得創業培訓合格證,并在*自主創業的,可以向勞動保障部門申請政府貼息小額擔保貸款。

(三)工商、地稅部門對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從事個體經營的,按有關規定免除收費、繳稅項目。

二、鼓勵支持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就業

(四)繼續鼓勵高校畢業生積極參加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繼續實施好“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等項目。加大“農村基層人才隊伍振興計劃”實施力度。

(五)繼續實施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就業的優惠政策。加大公益性崗位吸納人才力度,凡符合公益性崗位就業條件并在公益性崗位就業的,按照國家現行促進就業政策,給予社會保險補貼和公益性崗位補貼。

三、鼓勵支持高校畢業生到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企業就業

(六)對到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企業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在人才流動、人才培訓、戶籍管理、職稱評定等方面,享受相關部門的政策支持。

(七)聘用高校畢業生的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企業,必須簽訂勞動合同、繳納社會保險。在這些單位就業的高校畢業生戶口、檔案,可存放在人才交流服務中心,今后考錄或招聘到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的,其繳納社會保險費年限合并計算為工齡。對于積極聘用高校畢業生的中小企業,可享受示范區高校畢業生社保補貼。勞動密集型小企業聘用登記失業高校畢業生達到職工總人數的15%,可向勞動保障部門申請不超過200萬元的政府貼息小額擔保貸款。

四、提升高校畢業生就業技能和就業指導服務工作

(八)勞動保障部門要建立未就業高校畢業生見習制度。支持基礎較好的企業建設見習基地。財政給予見習期畢業生每人每月300元的生活補貼,由所在企業為其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教育行政部門及高校要積極開展和強化學生的職業技能培訓,增強學生的技能水平。符合申報條件的應屆高校畢業生可以向勞動保障部門所屬的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申請職業技能鑒定服務,獲得職業資格證書,提升高校畢業生的綜合素質,增強崗位適應性和就業技能。

(九)勞動保障部門要充分發揮人力資源市場的就業基礎性作用,強化公共就業服務。建立未就業高校畢業生的統計調查、信息、失業登記等制度,積極組織開展高校畢業生就業招聘活動,免費開展政策咨詢、就業指導、就業推薦等服務。同時,對高校失業畢業生給予重點幫扶,推薦他們參加職業技能和創業培訓,并向用人單位積極推薦,確保高校失業生及時就業。

六、切實加強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組織領導

(十)楊陵區政府及管委會各部門、各單位要把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擺在重要位置來抓,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加強溝通和銜接,落實工作責任。教育部門負責畢業生離校前的就業工作,勞動保障部門負責畢業生離校后的就業工作,財政部門要根據高校畢業生就業形勢和實際需要統籌安排就業扶持資金,用于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宣傳部門要積極組織宣傳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及時報道高校畢業生到城鄉基層就業、自主創業的典型事例,表彰接收高校畢業生就業的先進集體以及為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的先進個人,形成全社會共同關注、合力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的良好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