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產業化經營的意見

時間:2022-10-22 03: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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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產業化經營的意見

為貫徹落實中共*市委七屆四次全會精神,全面提高臥室農業產業化經營水平,帶動農民增收、農業增效和農村經濟繁榮,加快我市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步伐,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和奮斗目標

(一)指導思想

緊緊圍繞農業和農村經濟結構的戰略性調整,以提高農業整體素質和競爭能力,增加農民收入為出發點,立足市場需求,突出資源特色,依靠科技進步,大力發展龍頭經濟組織建設,不斷壯大基地規模,完善和創新經營機制,實現貿工農、產加銷一體化經營,帶動一產、推動二產、活躍三產,建立區域特色經濟。

(二)奮斗目標

1、到20*年,第一產業增加值達到231億元,比2002年增長23.53%;

2、到20*年,農業產業化經營率達到60%,比2002年提高10個百分點;

3、到20*年,年營業收入超1000萬元的龍頭企業,由目前的87家增加到120家。主要農產品加工轉化率由目前的32%,提高到50%以上。全市農產品加工業增加值年均增長20%以上,由目前的35.8億元增加到75億元以上。

二、重點工作

(一)發展壯大龍頭經濟組織,提高輻射帶動能力

1、擴大龍頭經濟組織發展基礎。龍頭經濟組織,可以是加工型、科技型、貿易型企業,也可以是批發市場和各類中介組織、合作經濟組織。從實際情況出發,適宜哪種形式,發展哪種形式,形成多種形式共同發展的格局。對各類龍頭經濟組織,都要按照推進農業產業化經營的要求,給予大力支持。

2、增強龍頭經濟組織的經濟實力,提高市場開拓能力和產業帶動能力。鼓勵和扶持具有比較優勢的龍頭企業,通過參股、控股、兼并、聯合、租賃等方式,促其調結構、轉機制、上規模。積極引導龍頭企業,通過技術改造和引進先進工藝、技術、設備,促其精加工、增品種、上檔次、創名牌、占市場。

3、擴大“雙向”開放,培育發展一批經營規模大、科技含量高、經濟效益好、帶動能力強、國內外市場叫得響的大型龍頭企業。本著“不求所有,但求所在”的原則,通過制定優惠政策,創造寬松環境,加大招商引資力度,吸引更多的國內外農產品加工領域的大企業、大集團來我市投資興業,創建農業龍頭企業,把“民營資本、工商資本、國外資本”吸引到農業產業化經營中來,開發農業資源,建立生產基地,利用其資本、、技術、管理、品牌、市場優勢,提高我市農業產業化經營水平。

(二)調整優化結構,培育壯大農業特色主導產業

1、按照區域化布局、專業化生產、標準化管理、產業化經營和社會化服務的發展思路,突出地方特色,充分發揮區域比較優勢,建立一批與農產品加工企業相配套的生產優質專用農產品基地。重點鞏固和完善奶業、瘦肉型豬、果菜、板栗、花生、水產品等主導產業。在此基礎上,大力發展以豐南、遷西、遷安為主的肉羊產業,以灤縣、古冶等為主的肉牛產業,以遷安為主的甘薯產業,以灤南、遵化、遷西等為主的食用菌產業。形成全市新的四條龍型經濟。各縣(市)區場按照全市農業區劃布局的總體要求,根據各自的實際,確立自己的主導產品。

2、把握好四個重點環節。一是抓規模。在現有基地的基礎上,通過政策引導、龍頭帶動、典型示范等一系列措施,發揮聚集和輻射作用,不斷擴大基地規模,形成規模優勢。二是抓特色。發揮當地的資源比較優勢,利用人們的種養習慣,確立主導產品,帶動相關產業,最終形成區域特色經濟。三是抓標準。全面推行標準化生產,促進農產品質量標準、生產標準和生產技術規程的實施,大力引導基地實行規?;?、科技化、標準化、專用化生產,確保農產品的質量衛生安全。四是抓品牌。引導廣大農業生產者,以發展無公害、綠色和有機農產品為契機,通過調整農產品的品種、品質結構,征創名優品牌。

(三)搞活利益聯結機制,促進農業產業化經營的體制創新

1、搞活農業產業化經營機制,使參與農業產業化經營的各個實體建立一種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利益共同體,建立一種能夠兼顧各方利益的利益協調機制,以此為紐帶,互惠互利、共同發展,從而保持農業產業化經營發展的旺盛生命力。

2、大力發展各種類型的專業合作經濟組織。按照“民辦、民有、民管、民享”的合作制原則,圍繞當地的區域特色經濟,依托龍頭企業、基層供銷社、鄉村集體經濟組織、涉農經濟技術部門、能人大戶等,發展協會、學會、研究會、專業合作社、經紀人隊伍等。特別適應“龍型經濟”發展的需要,組建行業協會。優化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的聯結方式,積極發展“龍頭企業+農戶”

、“專業合作經濟組織+農戶”、“龍頭企業(專業市場)+專業合作經濟組織+農戶”等多種產業化經營形式。

3、鼓勵龍頭經濟組織與基地農戶簽定產銷合同,明確雙方去權益和責任,規范各自的行為,倡導誠信經營,建立約束機制。積極倡導有條件的龍頭經濟組織,通過建立風險基金、最低收購保護價、按農戶出售農產品的數量返還利潤等方式,與農戶建立更密切的利益聯結關系。鼓勵和倡導農民利用土地承包使用權、產品、技術和資金等要素入股,采取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形式,與龍頭企業形成緊密的利益共同體。

4、創新農業產業化經營機制,包括技術創新、管理創新和品牌創新。引導農業龍頭企業積極引進國內外先進技術、工藝、設備和管理經驗,提升我市農業龍頭企業的技術水平、管理水平和質量水平,創立一批名優品牌。注重農產品加工關鍵技術的開發研究和成熟技術的推廣應用,對市內外技術持有單位,通過技術入股方式加入農產品加工企業的,技術入股的比例最高可以占到30%.鼓勵、支持加工企業建立科技開發中心,提高企業引進吸收先進技術設備和自主進行技術創新的能力。

(四)建立健全“五大”服務體系,促進農業產業化經營健康發展

1、信息服務體系。加強農業信息網絡體系的基礎設施建設,提高信息處理和傳輸能力。發揮市農業信息中心的作用,盡快實現與市、縣、鄉和有條件龍頭企業、批發市場的聯網。建立信息收集、整理和制度,為農業產業和龍頭企業的生產經營,提供及時、準確、有效的信息。

2、科技服務體系。充分發揮各級農業科技示范園區的作用,抓好優良品種的引進、實驗、示范、推廣,加快品種的更新換代步伐。通過機構改革,建立與市場經濟相適應的農業技術推廣體系,創新農業推廣機制,鼓勵農業推廣機構、龍頭企業和科技人員開展科技承包,興辦科技示范場。認真落實農業科技特派員制度。采取多種形式,組織農民學習先進實用技術,提高農民的科技文化素質和致富本領。

3、農資供應服務體系。規范農資供應服務組織,為農民提供各種優質農業生產資料。加大對經營假冒偽劣農資行為的打擊力度,杜絕坑農、害農事件的發生。

4、農產品營銷服務體系。繼續實施“賣出去”戰略,各級農業領導干部,要一手抓銷售,一手抓生產。積極發展各種類型的產地批發市場,完善功能,提高檔次,增強輻射帶動能力,使之成為當地農民農產品的集散地。同時,在全國乃至國外建立經銷點、辦事處,積極發展配送、連鎖經營、電子商務等現代營銷方式,形成覆蓋國內外的營銷網絡。

5、質量標準和檢驗檢測服務系統。按照《*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新階段“菜籃子”工作的實施意見》和《*市農業標準化“十五”規劃》的要求,建立健全全市農產品檢驗檢測系統,充分發揮現有檢驗檢測網絡的功能,特別是在規?;睾妄堫^企業設立檢測站點,逐步建立全過程、有效的環境質量監測,動物、植物檢疫,農藥、獸藥、飼料殘留檢測和產品質量檢測控制體系,確保農產品及制成品的質量衛生安全。

三、扶持政策

認真落實國辦發(2002)62號、冀政辦函(2003)6號等國家、省有關文件精神,大力支持農業產業化經營發展。

(一)加大金融信貸支持力度

1、對農產品加工企業向農戶收購農產品和完成國內外定單生產所需流動資金,有關銀行應積極予以支持。

2、對于農產品加工企業申請貸款,應視其項目用途與實際需求,積極予以支持,列為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的優先扶持對象。

3、對資信好、實力強、資產負債率低、發展前景好的農產品加工龍頭企業,應給予授信額度。

4、對重大項目,采取主辦銀行牽頭,多家銀行共同支持的銀團貸款辦法,解決重大資金需求。

5、農村信用社要轉變觀念,面向“三農”,實行信用擔保、聯戶擔保等靈活多樣的農村小額貸款形式。

(二)提高財政性資金使用效益

1、各級財政支農資金、市場建設資金、科技三項費用和農業綜合開發資金等,要整合,集中力量,重點支持優勢農產品龍頭經濟組織、基地建設、科研開發、技術服務、質量標準和信息網絡服務建設。

2、市農業投資公司的資金,重點用于農業產業化項目,對確有前景的企業可投資參股。

3、財政資金對市級以上重點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的新建及改造項目給予扶持和重點農業項目前期投入。

(三)認真落實稅收支持政策

1、對農產品出口實行與法定退稅率一致的退稅政策,出口退稅率尚未達到法定退稅率的農產品,應優先考慮適當提高出口退稅率。

2、對重點骨干農產品加工企業從事種植業、養殖業和農產品初加工取得的所得,落實免征3-5年企業所得稅政策。

3、農產品加工企業購進免稅的農產品準予抵扣的進項稅額,按照買價的13%的扣除率計算。

4、農產品加工企業研究開發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所發生的各項費用,不受比例限制,計入管理費用,在交納企業所得稅前扣除。

5、對符合國家高新技術目錄和國家有關部門批準引進項目的農產品加工設備,除國務院下發的《國內投資項目不予免稅的進口商品目錄》所列商品外,免征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

6、對重點農產品加工企業開發荒山、荒灘、荒地、荒水等“四荒”資源從事農產品產業化經營的,按照國家稅法規定免征三年農業稅和農業特產稅。

(四)合理安排農產品加工業發展用地、用電

1、對重點農產品加工企業及其他龍頭企業經營所需用地優先安排,優先審批,其農用地轉用、土地征(占)用各項費用,按國家重點項目用地標準低線執行?;剞r戶占用基本農田以外耕地建簡易飼養場和農作物晾曬場,未破壞土壤耕作層或輕度破壞易于恢復的,不視為耕地減少。

2、各地有序組織興辦飼養小區、養殖園區所占耕地,經市國土資源部門和畜牧部門認可,視作農業用地。沒有形成永久性建筑的,可辦理臨時用地手續。形成永久性建筑的,可以土地使用權出讓或鄉企占地形式供地,土地出讓金從低收取。

3、對重點農產品加工企業免征國家電建資金和城市附加費,對其生產用電要優先安排,嚴格按國家規定的電價計收電費。

(五)大力扶持開拓國際市場

1、積極為農產品加工企業賦予進出口經營權,為已獲權的農產品加工企業擴大經營權。

2、鼓勵農產品出口企業,充分利用國家對出口信用保險保費補貼的政策,開展出口信用保險項下的出口業務,降低企業出口風險,擴大出口。

3、對農業龍頭企業實行貸款貼息政策,向起步快、輻射面廣、帶動能力強的農產品出口企業傾斜。

4、按照中央外貿發展基金使用方向和使用條件,對農產品及其加工企業出口項目融資予以貼息。

5、國有商業銀行在流動資金貸款方面優先保證農產品加工企業出口所需,對資信好的農產品加工出口企業,核定一定的授信額度,用于對外出具投標、履約和預付金保函。

6、認真落實出口配額、出口退稅方面的優惠政策。

(六)開展評先創優活動

1、與鄉鎮企業發展進位獎勵相結合,開展評選“最佳農產品基地”、“最佳龍頭企業”(包括各種形式)、“最佳品牌”(包括農產品、加工企業)活動,市政府給予表彰和獎勵。

2、繼續施行和完善評定市級龍頭企業的辦法,鼓勵市級龍頭企業加快發展。做好國家和省級龍頭企業推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