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四項補貼意見

時間:2022-10-23 02: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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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四項補貼意見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縣政府各部門:

根據財政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財社[20*]107號)和省財政廳、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冀財社[20*]9號)《關于促進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資金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及唐山市財政局、唐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唐山市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培訓資金管理辦法》(唐財社[20*]44號)文件精神,為用足用好再就業政策,鼓勵用人單位吸納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經縣政府研究,決定對用人單位招用下崗失業人員給予再就業服務補貼。現就有關問題提出如下意見

一、關于公益性崗位補貼

經縣政府批準或投資開發的公益性崗位,要吸納安排下崗失業人員中的就業困難對象就業,財政部門將對用人單位根據其工作性質給予適當比例的崗位補貼。補貼標準每人每月300元。

申領補貼須向縣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提交:崗位補貼資金申請報告、下崗失業人員名單、《再就業優惠證》復印件、經縣勞動保障部門鑒證的勞動合同副本、上季度企業為招用的下崗失業人員發放的工資表、考勤登記表、用人單位在銀行開立的基本帳戶等憑證材料。由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匯總后轉縣財政局,由縣財政局核定后直接劃入用人單位的銀行帳戶。

機關事業單位和市屬企業接收的下崗失業人員的工資由用人單位發放。

二、關于社會保險補貼

補貼對象包括:公益性崗位用人單位、財政全額撥款的事業單位、各類服務性民營企業(指商貿、餐飲、服務業企業,國家限制的行業除外)、社區服務型實體等,按吸納接收下崗失業人員數進行補貼。再就業人員的社會保險以上年省平均工資的60%為基數,按奔政發[20*]18號文件規定執行,每季繳納一次。縣財政按先繳后補的辦法提供補貼,個人繳納部分仍由個人負責。

用人單位在申報繳費時應將企業(單位)招用下崗失業人員的繳費情況單獨列出,每季度后,按規定向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申請對上季度已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給予補貼。并提交社會保險補貼資金申請報告、下崗失業人員名單、《再就業優惠證》復印件、勞動合同副本、社會保險征繳經辦機構出具的上季度企業(單位)為招用的下崗失業人員繳費的明細帳、企業在銀行開立的銀行帳戶。由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后轉縣財政局,由縣財政局核定后撥付補貼。

社會保險補貼政策暫定執行到20*年底。

三、關于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培訓補貼

㈠動員全社會力量開展再就業培訓

農廣校、綜合職校、各類技工學校、行業組織、企業、事業單位所屬的教育培訓中心、經批準的社會力量辦學機構,均可竟標開展再就業培訓。培訓方式采取長短期培訓互補,定向培訓、非定向培訓相結合;開設多工種、多門類的培訓項目,除縣勞動就業服務機構確定的項目外,各培訓機構還可選擇其它市場緊缺技能項目進行培訓。學員經培訓考試合格由培訓機構發給結業證書,或由縣勞動就業服務局在《就業失業登記證》上簽注合格章。

㈡加強對再就業培訓基地管理、指導和服務

按照“條件公開、申請自愿、公平競爭、合理布局、擇優認定”的原則,參照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于進一步推動再就業培訓和創業培訓工作的通知》(勞社部發[20*]18號)精神,結合我縣再就業培訓工作實際,認定一批培訓質量較高、社會信譽較好的再就業培訓定點機構作為培訓基地,由勞動保障部門為其頒發培訓許可證或資質證明,同時報縣財政部門備案。

對培訓基地實施培訓效果評估制度,將培訓合格率、培訓后再就業率、創業成功率以及學員滿意程度作為評估的重要標準,并向社會公布。對培訓效果明顯的培訓基地,予以表彰和獎勵;對效果不明顯的,要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取消培訓基地資格。要指導培訓基地根據勞動力市場需求信息調整專業設置,提高培訓的針對性、實用性和有效性。要進一步提高公共就業服務質量,為培訓基地提供培訓需求信息,并做好培訓結業學員的就業服務。

㈢關于培訓經費補貼辦法

1、建立和完善培訓經費補貼和培訓后再就業掛鉤機制。根據培訓后的再就業率和創業成功率對各培訓基地進行經費補貼。定額由縣勞動就業服務局、財政局會同培訓機構按所學專業確定,每人最高不超500元。超出部分由學員自付。

2、培訓經費由培訓機構先行墊付,待培訓合格并再就業后由縣財政撥付;經培訓合格并就業的按定額100%給予補貼,對培訓合格尚未就業的,先按合格人數和補貼標準撥付培訓補貼50%,半年內實現就業的,再按實際就業數和補貼標準補足差額。

3、培訓補貼報審申領程序:培訓基地在開班前需填寫《再就業培訓使用財政補貼資金申請表》,經縣勞動、財政部門依據有關政策審核后進行培訓。培訓結束后持以下材料向縣勞動就業服務局申請培訓補貼。

⑴職業培訓機構資格證明;

⑵培訓下崗失業人員的培訓合格證明;

⑶培訓下崗失業人員的勞動合同復印件或自謀職業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⑷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優惠證》;

⑸《再就業培訓財政補貼資金審核認定表》;

⑹《培訓下崗失業人員花名冊》;

⑺上月工資發放及社會保險費繳納憑單;

⑻不符合領取《再就業優惠證》條件的城鎮就業轉失業人員,需提供《就業失業登記證》和與原企業解除勞動關系證明復印件。

縣勞動就業服務局對上述材料審核匯總后轉縣財政局,由縣財政局核定后撥付培訓補貼。

四、關于職業介紹補貼

各類職業介紹機構免費介紹城鎮登記失業人員和企業下崗職工就業成功并簽定半年以上勞動合同的,職業介紹機構可以持以下材料于每季度向縣勞動就業服務局申請職業介紹補貼。補貼標準每人不超過120元。

1、職業介紹許可證副本;

2、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優惠證》;

3、介紹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的勞動合同復印件;

4、介紹下崗失業人員花名冊;

5、企業上月工資發放及社會保險費繳納憑單;

6、《職業介紹補貼申請審核認定表》;

7、不符合領取《再就業優惠證》條件的城鎮登記失業人員,需提供《就業失業登記證》。

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對上述材料審核匯總后轉縣財政局,由縣財政局核定后將職業介紹補貼直接撥付給職業介紹機構。

五、建立下崗失業人員各項再就業服務補貼報告制度和檔案備查制度

㈠培訓機構在申請培訓補貼時,只能按每位下崗失業人員享受一項技術培訓服務補貼計算,不得重復申請。

㈡各用人單位、培訓機構要定期以書面形式向縣勞動、財政部門上報下崗失業人員情況,并將相關資料及時清理歸檔,妥善保管。

㈢縣勞動和財政部門對已上報的相關資料,也要妥善管理,以備有關部門檢查和審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