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財政所會計檔案管理意見

時間:2022-11-24 0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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鎮財政所會計檔案管理意見

會計檔案是記錄和反映單位經濟業務的重要史料和證據。為加強會計檔案管理,*市財政局、*市檔案局于一九九九年以澄財會(1999)1號、澄檔發(1999)12號印發了《關于貫徹實施〈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通知》(以下簡稱《辦法》),使我市的會計檔案得到了有效的管理。但是,從近幾年貫徹執行情況看,部分鎮財所還存在不少問題,現就進一步加強鎮財政所會計檔案管理提出如下意見,請遵照執行:

一、加強鎮財政所會計檔案管理工作的領導。各鎮財政所所長要重視會計檔案管理工作,明確檔案管理人員,建立會計檔案的立卷、歸檔、保管、查閱和銷毀等管理制度,保證會計檔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閱、嚴防毀損、散失和泄密。

二、實行會計檔案集中統一管理。按照《辦法》第六條規定:當年形成的會計檔案,在會計年度終了一年后,由鎮財政所按要求編制移交清冊,移交鎮機關檔案室統一管理,出納人員不得兼管會計檔案。鑒于財務部門頻繁利用會計檔案的需要,各單位可適當延長會計檔案向鎮機關檔案室移交的時間,但不得超過三年。鎮機關檔案室同時必須做好接收、保管和利用工作,并嚴格管理。

三、加強會計檔案業務的規范化管理。

1、分類清楚。財務部門在立卷歸檔過程中,應將非會計

文件材料移交給鎮有關部門統一立卷,不得隨意歸入

會計檔案,混淆檔案的類別。

2、正確劃分保管期限。要按照《辦法》規定正確劃分會

計檔案的保管期限。

3、格式規范。要按照《關于統一會計檔案部分案卷格式

的通知》[澄檔聯發(1999)3號],使用統一的格式,

進行規范編目、登記。

四、要組織對到期會計檔案的銷毀。對已滿保管期限的會計檔案,應按照《辦法》第十條規定的程序進行銷毀。